博尔赫斯曾说过:一个民族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与这个民族大多数的精神状况背道而驰的。
鲁迅也正是以他独立的人格抗拒整个国民劣根性而成为了“民族魂”,而这也就注定了鲁迅的孤独,这不仅表现在没有多少人理解他,还表现在什么人都认为自己可以大谈一通鲁迅。他自己历来认为:自己的书被后人高度评价并不是一件好事,这只说明国家、民族的不幸,也说明自己白费了力气。鲁迅是孤独的,大众无法和他打交道(于是冷落他),他也无法与大众打交道(于是抬高他),鲁迅只和孤独的清醒者打交道。
鲁迅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他思想中那种深深的忏悔精神,那种极为敏锐的自我批判精神,他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我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写在《坟》后面),“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我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明白,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狂人日记》。人类心灵永远有个待认识的谜,一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已带有“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罢了,惟有通过深深的忏悔、反省和自我否定,才能走上救赎之路。《伤逝》中的忏悔精神则更加明显和强烈,而且是对自己原以为的“真诚”进行的忏悔。在《墓碣文》中,鲁迅说:“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希望中得救”。国人中,从来没有人像鲁迅这样对自己作如此阴郁的反思,这样使自己“抉心而食”、置之死地而后生。他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他发现了自身的矛盾,这就是鲁迅所谓“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矛盾,它导致鲁迅对人类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鲁迅的个性和人格就体现在他的不断自我蚕食、毁掉内心一切堂皇的人生支柱,而向更深处寻求生命的意义,但表现出来则是向人类的病根开刀,是不向任何庸众的“温情”妥协,这就形成了他的“摩罗”(即梵语“魔鬼”)性格。
鲁迅推崇魔性,是着眼于其独立个性及叛逆精神,要“张个性而排众性”,在这方面,尼采、拜伦、雪莱、弥尔顿等是其楷模。鲁迅向往“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淡淡的血痕中》,相信“绝望之为虚妄,正是希望相同”,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或许可以得救,当然也可能灭亡,但却保持着人的尊严。人心的火焰不应当成为供人玩赏的玲珑剔透的小摆设,与其不死不活地冻僵在那里,还不如尽其火焰的本性而“烧完”----《死火》,这就譬如在一间封闭的铁屋子里,人们都睡得好好的,就是被闷死也是“安乐死”,你却要去唤醒他们,使他们经历“死亡”的痛苦----见《呐喊·自序》,你胜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失败却几乎是必然的。但你偏要给这“太平世道”添上一点不平和烦恼,使那些安心享乐的人们不痛快,揭开他们坦然自得、问心无愧后面的虚伪和腐朽。这就是毛在坐稳江山后为什么会说:鲁迅如果活到现在,要么“识大体”闭嘴,要么蹲在大牢里继续写一类话的真正原由。但这却是鲁迅“爱人类”的一种方式,尼采拒绝同情和怜悯,而要教人类以“超人”,亦即对人类抽鞭子;耶稣“爱人类”则采用了两种方式,一是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出各种“爱”和“善”的奇迹,对人们一片温情的开导和教诲,一是每进神庙前,都要拿起鞭子,对亵渎神灵的神庙门前的牛贩子、钱商和屠户们进行驱赶,即辟邪的方式。可见爱人类的方式,要看是怎样的对象而定。如果说苏格拉底是雅典以至古希腊的“马虻”(也称“牛虻”),那么鲁迅就是中国的“牛虻”。鲁迅似乎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决非泄私愤,而是要这些人站起来,进行自我反省,成为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人。他在对自己深深的忏悔中揭示了整个民族普遍的病根,见到那些不知忏悔的人,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觉,要他站起来打破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欺,这似乎成立鲁迅一项欲罢不能的使命。但无人能反省到鲁迅的这个层次,这最明显地表现在人们对待《阿Q正传》的态度上,首先认为是在批判自己,即使认为是批判“国民性”也要怪鲁迅“以偏概全”。
中国唯一出现的一次机会,或许就是晚清到民国期间,如若真能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无论是建立君主立宪制还是其他民主制,只要能确立宪政体制,就应该发生根本性的政治变革,但历史的特殊性和文化传统的顽固性,使这宪政理想化为乌有。19世纪后期到整个20世纪,中国最激进、最锐利的武器莫过于以严复为代表的启蒙国人思想的进化论,即使后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也掺进了强烈的自然和生物进化论色彩,反而选择性地丢弃了其原有的一点点人道主义,走上了批判和破坏一切社会之中。鲁迅与其他进化论者有一点不同,即他对现实的全盘否定态度,把进化的希望留给了未来。他早就看出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能遵守人类进化原则(与自然进化不同甚至相反),人类社会的优胜劣汰只不过是有待实现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于将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对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他毋宁抱有一种“原罪”观,而把进化原则作为一种理想推到了未来,使之成为一种类似宗教的信念。但现实最终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无可奈何地走上了旧的轨道,一切都是老样子,甚至在邪恶和原罪的带领下,“进化”变成了优(文明、和平)汰劣(野蛮、暴力)胜。这样,鲁迅的思想就从进化论的藩篱超越出来,更多地带上了存在主义的色彩。鲁迅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不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实在、最致命的,他把文化传统归结为“吃人”二字,并劝青年不要读太多的中国书、要多读外国书,要先接触外国人的眼光和方法,才具有抗拒传统毒素的免疫力,他认为他对青年建议,“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激愤之词” (写在《坟》后面)。
鲁迅把整个中国五千年文明史概括为两个交替循环的时代:一是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灯下漫笔》。他对传统文人的评价是: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论睁了眼看》,他的原则是:“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针对今天的国学热和保守主义思潮,鲁迅所批驳的当时“爱国论”五大论点至今还流行着,他们是:一、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二、外国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三、外国的好东西,中国古已有之;四、外国也有叫花子和臭虫等;五、中国就是原始的和野蛮的好。鲁迅指出,前面几条都不值得一驳,惟有最后一条最令人“寒心”,因为它说得更“实在”,承认事实的同时却仍然说“好”,这是《水浒》中牛二的态度。国人至今仍无是非心,于今尤甚。
看来,鲁迅是注定还要孤独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