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对其他事物的意识,也就是说,对外在世界的感觉、领悟,包含了认知者和被认知之物,对自我的意识也同样如此——这我们已经提到过了。否则,意识也就不成其为意识了。这是因为意识在于认知,认知却需要认知者和被认知之物。所以,如果在意识里没有一个与认知者相对应的、有别于认知者的被认知之物,那么,自我意识就无从谈起。正如没有主体就不可能有客体一样,没有客体也就不可能有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某样有别于认知者的被认知之物,那就不可能有认知者。所以,一种纯粹涉及智力的意识是不可能的。智力就像是太阳:除非有某一样物体反射太阳的光线,否则,太阳是不会照亮空间的。认知者本身,正因为他是认知者,是不会被认知的,否则,他就成为另一个认知者的认知对象了。在自我意识里,我们认知的对象却惟独就是意欲,因为不仅在最狭窄意义上的意愿和决定关乎我们的意欲,甚至所有包括追求、愿望、逃避、希望、害怕、喜爱、憎恨的东西,一句话,一切直接构成我们的喜、怒、哀、乐的东西,都显而易见是意欲受到影响的结果,是符合意愿或者与意愿相反的激动和缓和;当意欲向外作用时,它就表现为意欲行为。(1)在一切知识里面,被认识之物而不是认识者,才是首要关键的东西,前者是原型,而后者只是前者的复制品而已。所以,在自我意识里,被认知的对象,也就是意欲,只能是首要的和原初的;相比之下,认知者是次要的、附带的,那只是一面镜子而已。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好比自行发光的物体与只是折射外来光线的物体一样;或者就像颤动的琴弦与共鸣板之间的关系,而由此产生的音声就是意识。我们也可以把一株植物视为意识的象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一株植物有根、冠两个端点,前者深入黑暗、潮湿和寒冷之处,后者则向光明、干燥和温暖的地方伸展。植物的茎就是连接这两端的中间处,两端在靠近地面之处分道扬镳。根是关键的、原初的和维持长久的,它的死亡也就导致叶冠随后的死亡。因此,根部是首要的。相比之下,叶冠只是我们可以看见的部分,但它是生发出来的,根部不死它也会消灭,它因而是次要的。植物的根部代表了意欲,叶冠则代表了智力,而两者的中介点,茎部,就是“我”——它同时是两者的终端,所以属于两者。“我”是认知和意欲暂时的同一主体,在我的第一篇论文(《论充足理性根据的四重根》)和我的初次哲学诧异中我把这种同一性称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迹。它是全部现象——亦即意欲的客体化——的始发点和连接点;虽然“我”是现象的条件,但现象也同样是“我”的条件。我这里采用的比喻甚至适用解释人的个体本质构成。正如繁茂的叶顶一般只能出自巨大的根部,同样,最杰出的精神思想,也只有那些具激烈、狂热的意欲的人才会生发出来。一个有着麻木、冷漠性格和微弱激情的思想天才就犹如根部细小但却枝繁叶茂的多汁植物一样——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强烈的意欲和狂热的性格是智力大为增强的条件。在生理上,这表现为:脑髓活动的条件就是大动脉伴随着脉搏向脑髓传送运动——大动脉直达脑髓的底部。因此,强劲的脉搏,甚至短小的脖子——根据比夏(2)的说法——都是脑髓大量和复杂活动所需要的。与上述相反的情形当然是有的,亦即强烈的欲望、狂热和猛烈的性格,配上微弱的智力,也就是说,在厚厚的头颅骨里面却是一小副结构低劣的脑子。这种现象既普遍又令人恶心。这种情形或许可以比之于根大叶小的甜菜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