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莹莹:
最近好吗?你的狗仔生涯进行得顺利吗^O^……还有,又爆了哪些明星或是社交名流的料了?
在洛杉矶已经待了将近一个月了。本来以为在这个充斥着富人和明星的城市里,渺小平凡的我会又害怕又格格不入,可是……想不到吧,我竟然爱上这里了!!
这是一座有着多元文化的城市——黑人和墨西哥人分别占到总人口的17%和15%。因为曾经是墨西哥的领地,所以,洛杉矶好多古老的广场、街道、商店,甚至就连UCLA里的某些建筑,都还带着浓浓的墨西哥色彩。你真应该来看看的,这里真的很有异国情调呢……不过当然啦,你感兴趣的才不是这些呢。在占地一万多平方公里的诺大的LA,你在乎的只有两个地方——好莱坞和比华利山,我猜得对不对?
说起来嫉妒死你!这两个地方我都去过了!哈哈!^O^
我已经参观过了好莱坞环球影城,在日落大道上喝了咖啡,还跟着旅游团的车在比华利山上小小地兜了一圈——猜猜我看到了谁的房子?(还在尖叫中)……贝克汉姆的!!
哈,你的哈喇子有没有流下来啊?我还没说到更关键的呢!
关键中的关键是,在经过汤姆·克鲁斯家前的车道时,我看见了一辆超级拉风的跑车,更重要的是……在车里坐着的……好像就是阿汤哥本尊哦!!
哦吼吼吼……现在,除了哈喇子之外,你有没有飙出嫉妒的泪水啊?!
好啦,开心的事说完了,现在该说说我在UCLA里遭受的“折磨”了。
为期两周的、最最紧张的语言强化班总算结束了(实在是因为那个魔鬼强化班太可怕了,所以,那两个礼拜一直抽不出时间来给你回信。Sorry啦!)。我们这批来自世界各地的电影爱好者兼十足的门外汉们,终于开始了正式的表演和电影制作的培训课程。
除了每天六个课时的课程之外,我们这二十来号人还分配到了两架摄影机和一间剪辑房。培训班的毕业考试内容,就是一部由我们自编自导自演的短片……听上去很酷,是不是?可是,我们所有人都紧张翻了!上课的时候,要跟上教授说天书一样的语速已经很难了,下课后,还要抓紧时间跟那些来自欧洲、南美洲和非洲的同学们连说带比画地讨论短片……几乎每个人的口语里都带着浓浓的乡音,时不时地,还要冒出一连串的西班牙语、尼日利亚语、日语、韩语和不知道哪里的语言。天哪,在讨论过程中,我们这群人甚至连脚都快要举起来帮忙了!不过,经过了几天的鸡同鸭讲,在今天的摄制组会议上,任务总算还是分配完成了——编剧这一部分由我负责。
先别急着为我高兴。知道这是多大的挑战吗?我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一部45分钟左右的电影剧本(字数大概在15000字左右)。而更可怕的是……它必须是全英文的!
洛杉矶这几天的平均温度在摄氏15度左右。迎面而来的海风凉爽清新,可是,只要一想起我的英文剧本……我还是会紧张到浑身冒汗啊……-
_-‖又开始手心冒汗了。算了,还是换个话题吧。
你一定对我住的地方很好奇吧?
因为参加的是短期培训班,我不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我……这么说吧,我的住宿是homestay式的……stay在季昱成的home里……
黑色的光标在显示器的屏幕上闪烁,等待着新文字的出现,填满屏幕上剩余的空白。
把赤着脚穿了运动裤的双腿蜷缩在椅子上,康宛泠停了下来,沉思地看着自己刚写下的那段E-mail。
……stay在季昱成的home里……
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当远在大洋彼岸的莹莹看到这一段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老天!她一定会发出杀猪似的尖叫,分贝之高也许连屋顶都能被掀翻吧!
幸亏看这封信的时候,她不在方莹莹的身边——康宛泠有些好笑地胡思乱想着——不然,她一定会被那个可怕女人的叫声震到耳膜破裂的。
然而下一秒,她唇边的笑容却慢慢消失了。
或许对莹莹那个大花痴来说,别说能够和季昱成住在一起,哪怕只是和他在同一屋檐下待上短短几分钟,都是个足以让人心脏病发作的大惊喜。
可是……
可是,对她,康宛泠来说,从“死鸡”成为“房东”的那一刻起,她便开始了地狱集中营式的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来到LA以后,不,甚至更早以前,从她答应进入君姐的经纪人公司起,在季昱成和她之间便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曾经短暂存在过的那些单纯的友谊、轻松的聊天和默契的微笑都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再一次的敌对和恶作剧般的关系。
不。不仅仅是恶作剧了。
这次甚至更严重。
如果说之前的对立还有一些孩子气和玩笑的成分存在的话,那么现在,他的冷漠和敌意则是认真的。
虽然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该死地又在哪里得罪了这位了不起的“影帝”,可是,从这一个月里那些短暂接触到的愤怒眼神,和他不得已才对她开口的冰冷语气中,康宛泠知道,她已经再度成为了季昱成的假想敌——这一次,他是真的对她怒不可遏了。
叹了口气,吞下罐中早已不再冒着泡泡的可乐,她试着用轻松一些的口气接着往下写。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件美事。从经纪公司安排我在他家住下至今,季大影帝都还在因为我扰乱了他的私生活而对我怒目而视呢!
季昱成在LA的家是一间地处市中心的公寓房,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这间公寓并不大,一百多平方米的屋子内有两间卧室套房和一个三十平方米左右的起居室。虽然家具很简单,设施却一应俱全。死鸡(抱歉,我实在没有办法学你的样子,那么恶心地叫他“小成成”)说,这套房子是他十五岁那年初到美国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他妈妈和他以为会在LA待上好长一段时间,没想到一年后,他们便又举家迁往纽约了。
季昱成不太爱说自己的过去。不过,从那家伙的只言片语里,我觉得他似乎去过许多地方,并不仅仅是国内,就连美国,除了洛杉矶和纽约之外,他还去过华盛顿、芝加哥和旧金山。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他这么频繁地搬家。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从商吧——他的妈妈现在仍然居住在纽约——有一次,她给“死鸡”打电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他有问起她生意的情况。
季妈妈的事业似乎很成功——这一点,从他们家在全美许多地方都有住宅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我不知道这对季昱成来说是幸还是不幸。从小就一直不停地改变居住环境,这让他看起来,总有种好像看透一切般的玩世不恭。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他的感觉……这么说吧——人生对我们来说,是一趟对未知世界的探险旅程;可是,对他来说,所谓的人生却只是一场不再惊喜的游戏而已……
大门那儿传来“嗒”的一声轻响,接着,是熟悉的钥匙扔在边柜上的声音。
康宛泠惊了一下,有些心虚地连忙把正在写信的网页最小化——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呢!
只是……转身看向紧闭的房门,她困惑地咬住了嘴唇——那家伙不是说要在纽约待上一星期的吗,怎么还不到三天就回来了?
站在门厅的玄关处,季昱成停下了脚步,看向洒满午后阳光的起居空间。
他对这间公寓从来都没有什么感情。
或许是因为这种仅仅待过一年甚至几个月的居住地太多了吧——对一个还没来得及适应却已经面临离别的地方,最好的做法,就是别对它产生任何眷恋。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恼火地把钥匙扔到门边的木柜上——既然对这个该死的地方没有半点儿好感,他又为什么置老妈的苦苦挽留于不顾,非得紧赶慢赶地坐上早班飞机提前回来?
他承认,他对老妈是很火大——她竟然背着他想要跟那个背叛了他俩的家伙再度联系。这简直是……不可原谅。
不过,虽然他当场就如同火山爆发般地发作了一顿,可是,这却并不是导致他尽快离开的根本原因。
之所以会急着赶回来,不论是对老妈还是对自己,他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明晚,他将与一位好莱坞电影制作人共进晚餐。对方打算投资上亿美元拍摄一部关于成吉思汗陵墓之谜的传奇探险影片。他已经看过剧本,还不算太烂。至于他即将接下的角色……那是一个有些类似于日本漫画中终极魔王的人物——带着一抹清澈绝美的笑容,他将把一群代表了正义的家伙引向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
毋庸质疑,这是一个再适合不过的角色了。毕竟,他每天都在练习的嘴角上扬30度的招牌微笑,已经不知骗倒了多少人了,不是吗?
放下手中的行李,转过头,看向玄关东南亚风格木柜后的那扇嵌着蓝色马塞克的镜子。
他原本是想在镜子中找到自己熟悉的笑容,然而,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柜子上陶质大花瓶中那把灿烂的雏菊上。
用君姐的话来说,这种带着野外泥土气息的小黄花“土得掉渣”。可是,自从康宛泠住进这间公寓的第二天起,那一朵朵没气质的可恶野花便毫不留情地占领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怒火中,他粗暴地从花瓶中扯下一朵花捏在手心。只不过一下子,娇弱的黄色花瓣便开始纷纷掉落,最后留在手中的,只剩下变形的花茎和残破的花蕊。
不,事实上不止这些。
他慢慢地把手移近鼻尖。留在手上的,还有淡淡的清香——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这股香味侵袭了他生活的每个空间,让他在毫无防备之下,比渐渐熟悉更可怕的是,渐渐习惯了它的存在。
抬起头,季昱成看向镜子中的自己。唇边的微笑早已消失,褐色的眼眸中,取代冷漠和愤怒的,则是久已不见的困惑和挣扎。
承认了吧。他对自己说。承认你急着赶回来的真正原因吧。这样火烧屁股地在三天之内往返两个相距四千公里左右的城市,你无非是因为……
“阿成?”
一个有些犹豫的声音在屋中响起。
他慢慢转过身来。在抬起头的那一瞬间,他的眼中恢复了冰冷,面具般的微笑也再度回到了唇边。
康宛泠忐忑不安地站在她的房间门口。
她用一把大夹子松松地夹着长发,穿着在家时常穿的土里土气的粉红色运动服,双手扭在了一起,显然不知道该对他的突然回来表示虚伪的欢迎,还是该听从自己的冲动,一脚把他踹出门外。
“你说你会在纽约待一个礼拜,我没想到……”
“没想到我这么快就回来了?”他打断了她的话,嘴角上扬出嘲讽的弧度,“怎么样?惊喜吧。我对你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哦!你呢?”他冷冷地挑高一边的眉毛,“你想不想我呢……姐姐——?”
魔鬼回到他的巢穴中来了。
眯起眼,康宛泠愤愤地看向眼前这个有着一张天使般面孔、内心却恰恰相反的家伙。
他非得这样不可吗?
她本来想说的是,要是早知道他会在今天回来,她就会整理一下屋子,然后尽力准备一些他季大少勉强入得了口的食物(为了回报季昱成提供住宿的“慷慨”行为,她主动承担起了买菜做饭的职责。通常,那些饭菜的最终下场是倒进抽水马桶,省下了进入食道和肠胃消化的那几道步骤,直接变成肥料。用死鸡的话来说,她做的饭菜根本就是“猪食”,不是给人吃的。但是她却对为他准备的食物另有称呼,那就是——鸡饲料),以表欢迎。
欢迎……
她忽然有些疑惑地警觉——当第一眼看到他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玄关那儿的时候,她竟然有种接近于喜悦和开心的感觉。
虽然和他住在一起如同炼狱,虽然他从不间断、变本加厉的冷言冷语和超级幼稚的恶作剧一直都让她抓狂不已,虽然一遍又一遍地暗自诅咒他可以直接去死了,然而,当他真的离开她去纽约,把她独自留在异国他乡的洛杉矶面对这间空空荡荡的公寓时……还来不及呼吸自由的空气,惶恐和寂寞却已经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至了。
她当然是绝对不会想念那只死鸡的啦!那一些些的……怅然若失的感觉只不过是因为孤单罢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天他的突然回家才会让她觉得有点儿(真的只有一滴滴那么多哦)惊喜。
可是……
这个姓季的家伙有必要连两个人之间如此脆弱的一点儿友好感觉都要用冷嘲热讽来破坏殆尽吗?!
还有那一声甜得发腻的“姐姐”。
他知道这是她最痛恨的称呼,他也已经有段时间没这么叫她了。可是,他却偏偏选在今天再度用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来惹毛她……
“我当然也想你啦!”康宛泠甜甜地一笑,抬起下巴,视线毫不退缩地迎上他冰冷的注视——如果他提前四天飞越四千多公里的路程,只是为了专门回来和她过不去的话……很好,她一定会奉陪到底的!“我在想,为什么你还不下地狱去呢,弟弟——?”
一道她来不及捕捉的情绪飞快地闪过他漂亮的褐色眼底。
“我会去的。”季昱成淡淡地说道,“别着急,姐姐,过不了多久一切都会如你所愿的。”不给她时间细想,他踢开了脚边的行李,走入客厅,一屁股坐在了最舒服的那张沙发上,懒懒地把修长的双腿搁在了茶几上,“呼……真是累死人了。既然你空闲到只会傻站在那儿,”他看都不看康宛泠一眼,“那就请你给我倒一杯可乐,加点儿冰块。再顺便帮我放一下洗澡水……”他把头靠在沙发背上,闭上双眼,“你知道我喜欢的水温——45度,热一点儿或冷一点儿都不行哦!”
她会给他倒可乐的,当然,里面除了冰块之外还会有足够让他昏死过去的安眠药。
她也会给他放洗澡水的,当然,温度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100度的水温应该足够把那只高高在上的死鸡拔毛褪皮了吧。
哈!还“homestay”呢,这根本就是“寄人篱下”!
转过身,康宛泠愤愤地朝开敞式厨房走去。
为了能够免费住在这间该死的公寓里,在她和季昱成之间还真订了不少丧权辱国的条约呢!一开始,为了表达谢意,她主动提出要负责伙食。但是不久之后,她便发现自己的职责范围在一寸一寸地扩大,慢慢地开始包括了整理房间,洗碗,洗衣服,端茶送水,甚至还有放洗澡水……她唯一没做的,也许就只差穿上女佣制服了!
不过……其实这样也有好处。就算她用劳动来抵住宿费好了,等培训结束后,她就能和死鸡两不相欠了!
从冰箱里拿出冰块放入杯子,再倒上可乐。转过身,她刚想回到客厅,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季昱成已经无声无息地站在她的身后了。
她压抑住一声惊呼。
哼!如果她那个超级幼稚的“弟弟”想用这种方式来吓她一跳的话,她才不会让他得逞呢。
但显然,她想错了。
季昱成此刻并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把双手插进裤袋中,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她身后的某一点上,浓密而低垂的睫毛掩盖住眼中所有的情绪。
“我在想……”
她从没见他这么犹豫不决过。
“你在想什么?”康宛泠不太感兴趣地把话题接下去,顺便把杯子塞到他手里。
他转过眼来看她。眼神依然莫测高深,但唇边却慢慢浮上一朵颠倒众生的笑容。
——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她已经太明白这个笑容对她的含义了。
对别人来说,这抹微笑或许代表的是礼貌客套或剧情需要,可是对她……只代表了一件事——她就快要倒霉了。
“你住在我家已经那么久了,”季昱成仿佛第一次踏进这间公寓般地看看四周,“我都一直没有好好尽过地主之谊。或许我应该请你出去好好吃一顿……”他询问而客气地扬起了一边的眉毛,“就今晚,你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