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去个体化”来解释某些团体犯罪的原因就再合适不过了,大到大屠杀、暴力团伙,小到聚众砸抢、机场骚乱!而想让“去个体化”成功实现,必须具备一个先决条件:人多!
只有人聚集够一定数量,其中个人的身份才能更好地被掩盖。除此之外,同样的伪装,同一种面具,与他人穿着一样的衣服,或者置身于黑夜的包围中,都能达到如同大量人群般的效果。而当个人身份被淹没时,人们就会产生电影里“变身”一般的效果,无论是虐待性、攻击性还是暴力性,都激增了很多倍。这一现象也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人类古代战争中冲锋陷阵的勇士总是头戴面具,身披盔甲,全副武装,而当代的战士、游击队员都穿着统一的服装,以达到去个性化的效果。这也可以解释类似黑手党的成员,为什么他们能在白天以正人君子的面貌示人,晚上却成为杀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在现实中谨言慎行,到了网络中却变得丧心病狂。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事情只要一经人的介入,就会变得匪夷所思,难以预测。既然人类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动物,那么“人类为什么犯罪”这个问题便称得上是复杂加复杂,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解之谜,或者说是史上最难讨论出结果的问题之一!有人也许会问:“真的有这么难?”不信,你就往下看。
虽然在前面的案例里我也有提到犯罪原因,但都是浅尝辄止,不够深入。在这里,我想一改惯常的思路“为什么会犯罪”,用“为什么没有犯罪”,从几个方面跟大家一起讨论一下这个“千古之谜”。
Part1 从肉体出发
有句话说得好:“犯了错要先从自身检讨。”所以我们究其犯罪原因,也要从我们所有一切的基础——肉体开始。
“外貌协会”
说到肉体,首当其冲的就应该是人的长相。这里我们必须要请出一个人——切萨雷·龙勃罗梭来参与我们的讨论,以下我就简称他为“龙大师”。龙大师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他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的创始人!
见下图:
也不知道他先前跟中国有过什么渊源,龙大师几乎就是认定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相由心生”,认为:“你为什么犯罪,取决于你长成什么样子。”为此他还专门跑到监狱里测量了101个罪犯的面相:“来来来,都坐好,量一下,量一下!”此番研究后他得出了一系列结论,告诉大家有时候“以貌取人”也是非常必要的。
比如说下面图中的这个人:
这人是一名20岁的强奸犯,有着轮状头畸形,两只耳朵很长,耳垂很大,前脑门后缩,眼睛又歪又斜视,塌鼻子,颌骨很大,总之样子很怪异,在精神病院里都很罕见。
龙大师说了:“记住了哈,一般长成这样,眼神闪烁着,嘴唇厚,眼带厚,有时候驼背,大多数显得弱不禁风的,都是强奸犯!”
再看下一个:
这是一名盗窃犯的画像。龙大师认为,一般来说,盗窃犯的脸和手都明显地好动;眼睛小,总是在转动,而且常常是斜的;眉毛浓密,相互间靠得很近;前额头几乎总是很窄,并且向后缩;他们的耳廓,同强奸犯的一样,常常像“手柄”一样插在头上(跟我们常说的“招风耳”差不多)。
还有最后一个:
这个人长得太有代表性了,一看就是艺术作品里标准的反派形象。实际上他就是一名杀人惯犯。这类人的目光呆滞,冷漠,有时候眼睛里布满血丝;鼻子呈鹰钩状,更准确地说,像枭的喙,而且总是很大;下颌骨强健,耳朵长,颧骨宽,头发蜷曲茂密且乌黑;胡子常常很稀少,犬齿很大,嘴唇很薄;经常出现眼球震颤,脸面单侧收缩,从而露出犬牙,皮笑肉不笑,像是在恐吓。
这些只是龙大师“面相研究”的一小部分,但是已经可以就我们探索的问题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没长成那样呗!”
到这里,相信不用举太多反例,或者辩证法,仅仅靠中国的另一句老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就能说明龙大师的观点太过绝对与片面。我们都知道很多仪表堂堂、温文尔雅、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人也会犯罪,甚至罪行更令人不齿和发指。但是你能因此说龙大师说得一点儿道理都没有吗?那为什么有些影视作品里的反派还需要典型的反面形象,有些行业里对外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健康阳光的形象?随便选一个不就得啦?
当然,要靠龙大师的“犯罪人论”来解释复杂的犯罪原因还是太薄弱了点儿,只能作为众多参考因素之一。
在肉体方面,我们说完了长相就该来说说身材了。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犯罪跟身材也有关系,并且把人的身材分成了四类:
根据下图的描述,显而易见,中胚层型身材的人更容易犯罪,因为他们有心(爱冒险、爱竞争)还有力(肌肉丰满)。
“爱上这种感觉”
身材跟长相的理论都距离完全解释人类犯罪的原因太远,龙大师特别不服气!他捣鼓来捣鼓去,寻思着:“我要往更深层次的地方研究下去!”于是,他的研究领域从肉体的形态扩展到了肉体的感觉。
我们都知道黑社会帮派的成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左青龙,右白虎”——文身!在澡堂子里看到这样的人,就知道八成是“在道上混的”,不好惹。那么为什么那么多犯罪人喜欢文身呢?龙大师就发现了,与其说是他们喜欢文身的图案,不如说是他们喜欢文身这样疼痛的手术。龙大师认为,犯罪人的疼痛感比普通人要迟钝!为此,他又跑到监狱做调查,抓住看守和狱医来询问。结果很多例子还真的能证明他的想法,比如下面这些:
有一名年老的盗窃犯让人把烧红的铁块放在他的阴囊上,而不发出叫喊,完事还问道:“完了吗?”好像没事儿一样。
一名犯人让人截断他的腿,然后把这条腿拿在手里开玩笑。
一名谋杀犯是个退伍老兵,为了从监狱得到面包,一再请求监狱长把他留在监狱,说他出去后不知道能从哪儿弄到面包。请求被拒绝之后,他用勺子把绞断了自己的肠子,然后平静地爬上楼梯,像平常一样躺在床上,几个小时后死去,没有发出任何呻吟。
另一名谋杀犯为了不去另一间牢房,有意把自己的腿搞伤,伤口愈合后,他又用头发穿进膝盖,拉出关节,而后死去。
一名逃犯为了掩盖自己的特征,用火药炸掉了自己的三颗牙。
还有一名劫匪,在攻击一辆马车时被砍了一刀,前臂被砍断。他从容地用另一只手把它捡起来,带回家藏在床底,包扎起鲜血淋漓的断臂,直到后来因失血过多死去。
总之,这样的例子真的很多。这些罪犯简直麻木到丧心病狂,好像可以摆出一副架势,指着自己的身体对你说:“看好哪儿了,跟哥说!胳膊是吧?(一刀剁下)不要了,给你了!”
“麻木不仁”确实能算得上是导致犯罪的一个原因: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没有麻木不仁!”
但是我们也知道,有很多罪犯对受害者很无情,可以把尸体损毁得一塌糊涂,但是对自己却下不去手,仅仅是划一小刀都不可以。还有的罪犯杀人不眨眼,对宠物却疼爱有加,比如《沉默的羔羊》里的变态杀手,他可以活剥人皮,可当看到心爱的宠物狗受到一点儿伤害时,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返“祖”归真
如果你仔细留意龙大师描述的犯罪人的长相,你可以对这些特点做一个简单的归纳:
毛发稀少
头骨容积小
前额后缩
骨缝简单
颅骨较厚
前额上的早熟性骨结
下颌骨和颧骨突出
眼眶歪斜
……
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不就是远古时期人类的长相吗?所以龙大师的另一个观点就是:人类犯罪其实是一种返祖的表现!
回到远古时代,人类并没有“犯罪”一说,因为那时我们与野兽共同争抢领地和食物资源,太“斯文”的话根本活不下来!所以动物什么样我们就什么样,比如在交配前和交配过程中,我们也要进行凶狠而血腥的争斗,无论是为了制服女性的抗拒,还是为了战胜竞争对手。在国外很多部落中,流行着这样的习俗:新郎埋伏在篱笆后面,等新娘走近后,一棒子将她打倒在地,然后将昏倒的新娘抱进洞房。真的就像网上的一个玩笑说法:喜欢谁就把谁弄晕,拖回洞里,就是一生!
但是有些地方的做法就残忍了些,比如在古罗马,谁抗拒强奸(包括男人在内),谁就会被砍成碎块,甚至连尸首都不能复原。还有,在古罗马、古希腊、中国古代,鸡奸和溺婴不被看作是犯罪,而是被视为民族习俗——“不看好”的婴儿当然要丢掉,这也是大自然的优胜劣汰。
到了现代,这些野性的冲动依然存在。一位举止文雅的诗人,他看见小牛被开膛或者悬挂着的鲜血淋漓的肉,就会浑身淫欲激荡;还有一个人,只要一掐住鸡或者鸽子,就会射精;另一个大叔杀死了许多鸡,坦白说,他在第一次杀鸡的时候,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他贪婪地摸着还冒着热气的鸡内脏,一种极度膨胀的淫欲使他处于疯狂的状态……
在这里,这些事实能清楚地向我们证明一件事:那些最残忍、恐怖、灭绝人性的犯罪背后,可能存在“返祖”的现象,也可以说是某种兽性的本能!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教育、法律和刑罚存在,使这种本能在人身上减退,但是,一旦受到一定的环境影响,它们就会突然被“触发”,进而大开杀戒!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没有返祖!”
“平分秋色”
一般来讲,男性比女性更具侵略性,从进化的角度来看,也确实如此。男性的行为类似雄狮,我们都知道狮子也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在狮群中,雄狮子会在外围巡逻,防备可能入侵并企图“篡位”的雄狮。它还在树上、其他动物身上留下自己的尿迹,来划定势力范围。这类撒尿比赛在我们人类当中也上演着,只不过不是真的尿在别人身上,而是用一种象征手法,比如说我们人类中的商人吹嘘自己的新产品,或者一个新上任的CeO可以“干掉对手”。我们说这话不是说真要杀人(应该说通常都不是),而是渴望在所有斗争中取得赢家的所有优势和特权。自从人类离开大草原到世界其他地方闯荡以来,男人就一直守卫着种群的外围,而女人则在内部照顾小孩和做饭,等着男人从外面拖着猎物回来。到现在,我们使用的工具、说的话,还有穿的衣服,甚至社会结构都有了巨大的改变,没变的是我们的大脑。
所以,很多人认为男人在某种层面上来看,更容易实施暴力犯罪。这确实是由他们特有的体魄、雄性激素,以及在远古狩猎的地位决定的。而女性则要显得更“本分、老实”一些。但实际上,男女的犯罪情况基本是一样的,区别只是方式方法。比如说,女性卖淫就是一种返祖现象,大多数卖淫者是缺乏母性的。虽然女性罪犯不像男性那样在生理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从心理上来看,她们比男性罪犯更加恐怖和残忍。龙大师就说过:“跟男人比起来,女人和小孩的共同特征要更多一些,比如两者都好报复和嫉妒,而且女性更倾向于极端残忍的报复。”难怪我们说“最毒妇人心”!
大脑告诉你
上面我们说了长相、身材和身体感觉,都还算是停留在“肤浅”的层面,要想往更深入的层次探索犯罪的原因,这里就必须研究一下“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脑!
众所周知,人类的大脑可以称得上是已知世界中最复杂的东西!它不仅包括有几千亿个神经元和几千亿个连接,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功能分区。在这里,为了能让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我需要拿另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东西来作对照——汽车的运行机制。
当然,在汽车的金属壳下也有无数的零件,可是一旦发动起来,归根结底,它所有的部件基本上就是围绕着三样东西运转:油门、刹车、方向盘!
于是,我们的希望、欲求、喜好和冲动等就相当于汽车的油门和方向盘,如果总结成一个心理学的说法就是“驱动”!而我们大脑中用来约束这些驱动的部分,就相当于汽车的刹车。
再具体一点儿:我们大脑中有“幼稚”的神经中枢(初级),也有“成熟”的神经中枢(高级),其中幼稚的神经中枢因为“辈分”的关系,主要分布在几个“边角料”的区域。它们能通过分析周围的环境,告诉我们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危险的,同时还能唤起我们救命的反应。只是这种反应是下意识的,而不是那种经过深思熟虑的,能确保转危为安的慎重思考。因为这种幼稚的神经中枢都和基本的驱动(比如渴了、饿了)相关,很少或者几乎没有得到成熟的神经中枢的修正(什么可以喝,什么不可以喝;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我们可以把它们看作是汽车的油门和方向盘!
而成熟的神经中枢因其地位的关系,就真正分布在大脑的核心区域,包括:额叶、颞叶、顶叶和枕叶等——人类的额叶要比其他动物发达得多。这些成熟的神经中枢每天都在衡量统计着外界传达进来的各种数据,以此来做出判断:哪种选择是最符合我们利益的,哪种是“不划算”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和对我们有害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看作汽车的刹车!
下面我就举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一个人犯罪时他的大脑内部是什么情况。
但是,在说这个案例之前我必须先给大家介绍四个“小伙伴”,它们都是长在大脑核心区域,属于负责“刹车”那部分功能的器官。
杏仁体
是一个对生器官,长在位于中间的颞叶两边。
它的功能很多,比如说记忆。不过相对于离它很近的海马回来说,杏仁体的记忆非常“含混不清”,或者说属于潜意识,走的是“地下路线”。而海马回存储的都是有意识的记忆。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杏仁体的另一项功能——对情绪的处理!总的来说,杏仁体会对外部刺激做一个情绪上的衡量——遇到一件事是高兴好呢还是难过好呢?比如,通常我们捡到了钱会开心,摔了跟头会难过。所以,杏仁体受到损坏的话,会影响我们对刺激的正确反应——捡了钱会难过,摔了跟头会开心。
伏核
也是一个对生器官,分别长在两个额叶的下端。
它主要是用来控制欢笑、快乐、成瘾和恐惧的。我们常说的药物成瘾,就是在伏核这个器官中增加多巴胺的剂量。因为伏核本身已经充满了多巴胺,更多的剂量加入只会导致它的混乱,这样它就控制不了快乐的度,人也自然“浪荡”起来。
伏核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当一堆事情摆在我们面前时,它让我们确定出优先级——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哪个先做,哪个后做。
前扣带
它跟额叶、颞叶和顶叶相连,跟杏仁体也相连。
前扣带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作为大脑的防错系统,它要检测冲突,帮助控制决策过程。但是它“只管说,不管做”,也就是说,它只是把自己对冲突解决的“建议”发给其他“部门”去执行,至于其他“部门”是怎么做的,就不关它的事了。所以这里它给出的“建议”并不一定意味着是最合适的、社会最能接受的行为,而是大脑当时认为的最符合自身利益的行为,哪怕这个行为后来经过思考才发现是非常愚蠢的、糟糕的,甚至是可怕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前扣带就是个陪审团,它只负责给出“更具权威”的建议。
最后一位“小伙伴”——
眶额叶皮层
为什么叫这个名?是因为它大概就位于眼眶的高度上,是额叶前端皮层的一部分。
它的主要作用就是负责最终的决定,并且对一个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做最后的评估。换句话说,它是一个行为是否要执行的最后一道警戒线。如果眶额叶皮层说不行,那么一切都还来得及“悬崖勒马”,大有“一票否决”的意思。所以眶额叶皮层受损会导致强迫性赌博、滥用酒精和毒品、性欲亢进等等。
这四位小伙伴的关系是由上至下的从属关系。打个比方,如果你有一份文件需要公司审批,那么你通常应该是先找部门领导签字,再找副总经理,然后总经理,最后董事长。而一个行为要发生也要依次经过杏仁体、伏核、前扣带、眶额叶皮层的“审批”。
打个比方,一个瘾君子要吸毒,他表现出了对可卡因的强烈欲望,这时相当于他大脑中的“油门”被踩下了,接着他就要吸毒——“方向盘”指明了具体的行为。而下一步他的“刹车”系统就要对此做出判断和调整。可是,由于他已经吸毒上瘾,所以本该做出制止的“刹车系统”的反应却是——
杏仁体:对于使用可卡因带来的恶劣后果的恐惧感视而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追捧吸食可卡因后的短暂兴奋感。所以它没有发出警告信号,相反,它告诉它的上一级——伏核一个“赞同”的信息:“好爽啊,好爽啊,快点儿让这个行为通过审批!”
伏核:我们都知道伏核的主要使命就是判断优先级。事已至此,它也没得选了。因为一个正常的人在晚上如果无所事事,可能会选择几种方式来消遣:叫一个朋友来陪自己,去看场电影,读一本探险小说……选择很多。而对于一个吸毒的人来说,能看到的只有毒品。所以尽管伏核也意识到吸毒“不是一个好主意”,但是这个声音太微弱,很快就被欲望推翻,于是当它向上一级汇报时,可能会说:“综合考虑所有情况,我还是要可卡因!”
前扣带:我们知道前扣带只负责提供建议,到了这种情况,它也已经基本迷失掉了,其作用就相当于一个“跟着乱”的:“好哇,好哇,就照你俩(杏仁体和伏核)说的做!眶额叶皮层你听到了没有?”
眶额叶皮层:作为最后决断者的眶额叶皮层显然意识到,到了它这个层面就“此乃生死存亡之秋也”,但是在长期与欲望及其三个“下属”的斗争中,它早已寡不敌众,疲惫不堪,终于还是一下子没把持住,“好吧,那就这么干吧”,为吸毒这个行为开了绿灯!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一个人犯罪时他的大脑内部是什么情况”的案例:
这个案子的凶手我们可以称他为A,受害者是他的妻子,我们可以称为B。
A是个非常自恋且喜好“偷腥”的男人,他早就看B不顺眼了,认为她什么都中规中矩的,不够新鲜刺激。另一方面,A虽然是个中层管理人员,薪水还不低,但是他就是我们常说的“活在别人眼里的人”,喜欢炫耀。有些东西对他来说并不是真正需要的,但是为了能让别人觉得他有钱、潇洒,能让别人觉得他活得幸福、自在,他也打肿脸充胖子,硬要得到,用湖南话来说就是“霸蛮”。为了得到最新款的跑车,他到股市上投机,结果不仅赔了个血本无归,还欠下一笔巨债。
俗话说,男人一生中有三大乐事:升官,发财,死老婆!而对A来说,这已经不是可以耐心等待上天来安排的事了,这是迫在眉睫时不我待的了——他需要靠杀死B,骗得B买的巨额保险的保金(受益人是他)来还债。于是A想出了一个“完美犯罪”计划:杀掉B,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事情弄成是神秘攻击的样子。他私底下研究了很多开枪自杀的新闻,以确保现场的逼真。
然后,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的前几天,A把B骗到一处偏僻的海滩上,开枪打死了她,接着又对着自己的手和胸部开了几枪。之后他告诉警方说他们被一个人抢劫了,但是因为天黑,他也没看清那人的模样。
根据前面提到的大脑处理事情的运作流程来看,会是下面这个样子:
油门:我要钱!我要好多钱!来还债,来享受!我还要女人,好多女人,漂亮性感的女人!
方向盘:杀了你媳妇一切就都有了!
刹车:
杏仁体——反映情绪
对于谋杀犯罪以及可能被捕的后果不是感到恐惧,而是为这个行为辩解:
“风险?当然会有!没听说过‘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吗?我已经考虑得很仔细了,肯定万无一失,没什么可担心的!”
伏核——确定优先级
看到银行逼债、离婚、宣告破产等坏消息在一旁招手:
“嗯,是这样的,我经过了严肃的思考后,认为:‘不能没有钱哪!’有了那笔钱,我既可以偿还债务,还可以到夏威夷度假去,哈哈哈!”
前扣带——提出建议
作为陪审团提供建议,而不是直接叫停这个荒谬的计划:
“好吧,我猜那些警察都挺傻的,没准儿可以骗得过他们,不过他们也可能很快会发现是你干的,所以我不知道……那就意味着很长的刑期或者死刑……我的决定是反对的……也许是反对的……是不是反对的呢?”
(陪审团的声音太微弱,动摇!)
眶额叶皮层——做出决断
作为最后的法官,更看重强烈的驱动而不是微弱的良心:
“我已经聆听了双方的辩解。我们可比警察聪明多了,而且那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放手去干吧!散会!”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清了人在考虑一个可怕甚至邪恶的行为时,脑子里经历了何等复杂和艰难的局面。尤其是“刹车”部分的这四个小伙伴,简直像讲了一场群口相声。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人怎样让计划变成实际的行动,而最终欲望的声音盖过了良心的呼喊。
所以,对于“你为什么没有犯罪”这个问题,现在又多了一种解释:因为你大脑里“刹车”的力量要大于“油门”的力量,及时将罪恶的计划扼杀在想象的摇篮里。
大脑中除了“汽车系统”理论可以为犯罪原因做解释外,还有一个说法也是经常用到的——大脑皮层的最佳唤醒水平!
阴天的时候,人们都感觉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说明在这个时候,外界的光照刺激达不到能唤醒我们身体正常运转的水平。就像有的人喜欢吃辣的,有的人喜欢吃清淡的,对不同的人来说,这个“大脑皮层的最佳唤醒水平”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唤醒水平很低,就像我们说的笑点低,稍有一点儿幽默,他们就会哈哈大笑;给一块糖的甜蜜,他们就会觉得人生太幸福了。但是有的人唤醒水平高,任凭你把他们逗到天上去,他们也不会笑;即使什么都拥有,也不会满足。
尤其那些变态凶手,他们“大脑皮层的最佳唤醒水平”过高,甚至高到看到鲜血淋漓、哀鸿遍野、残尸满地也无法激活。因此他们必须找点“别的事情”来做才可以。我们说某些人“重口味”,实际上就是在说他们“唤醒水平”高——寻常的刺激已经无法让他们兴奋了。
但是要靠“大脑汽车系统”和“最佳唤醒水平理论”来诠释犯罪原因,恐怕还是不够!因为它们没法解释环境、心理因素对其的干预,比方说,一个人在心情舒畅、环境“健康”的条件下,面对毒品的诱惑,就能“刹得住车”;而当这个人生活苦闷,周围有很多朋友也吸毒的时候,他对毒品的抵制也就不再那么有力。
对于犯罪原因的解释我们还是“任重而道远”,继续前进吧!
Part2 从灵魂出发
结束了对肉体的探索,我们又转战到了人类的灵魂——心理!
讲到心理,我就不得不按常例搬出心理学中的“三驾马车”:行为主义、精神分析主义、人本主义!由于犯罪本身就是具体行为,所以在这里我们以行为主义的看法为主,精神分析主义为辅,而人本主义暂时忽略不计。
行为主义
人人都是“学霸”
我们每个人活到现在,都不是一张白纸,多多少少都经历过一些事情,见识过世间的善恶美丑。那么我们是怎么面对和处理好这一切的呢?说白了,就是通过两个字——学习!
就像动物刚出生的时候,它们不知道什么是食物,怎样获取食物,也不知道谁是敌人,怎么躲避敌人,只有靠“长辈”的指点,以及自己不停地“吃一堑,长一智”,才能顺利地存活下来,度过“兽”生。这中间稍有差池,就很可能“中道崩殂”,命丧他“兽”之口。
我们人类也是一样,一个人要战胜多少仇恨、愤怒、嫉妒、淫欲等等,才能顺利走完一生。如果这中间出了岔子——和动物不一样的是,它们可以肆意伤害和毁灭对方,以求胜利或自保——我们就可能会受牢狱之苦或者被结束生命。
“学习”一方面让我们能够避免犯罪,另一方面也能让我们从事犯罪,下面我们就来研究一下这背后的“始作俑者”——“操作性条件反射”!
提到这个“操作性条件反射”,大家可能觉得有些耳熟,因为我之前说过一个“经典性条件反射”。那么它俩的区别在哪儿呢?
首先,它俩就不是一个人提出来的!来看看一下它们的作者。
严肃的巴甫洛夫经典性条件反射
意气风发的斯金纳操作性条件反射
其次,它们的原理当然也不一样!
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什么是经典性条件反射。
巴甫洛夫用狗做了一个实验,见下图:
巴老头首先给狗看一盘肉(只准看不准吃),这下子给它馋得呀,口水哗哗地流淌。然后把肉撤走,单独给它听一段铃声。这时狗不流口水了,一脸彷徨:“净给我整些没用的!”第三步,巴老头让响铃和肉同时出现,狗又开始流口水。最后,把肉撤走,只剩响铃,狗还是不停地在流口水:“这事儿我有点儿控制不住哇!”
为什么它“控制不住”呢?因为经典性条件反射已经在它身上建立了!狗看到食物流口水,是本能的作用,而听见之前跟它八竿子打不着的响铃也开始流口水,则是条件反射的作用!
而斯老头斯金纳则认为在经典条件反射中存在着一个问题:狗不是自己主动做出某些行为来获得肉的,相反,不管它做什么,肉都会出现在它眼前。而斯老头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就没那么多“天上掉馅饼”的事,所以他提出了另一种反应形式,能让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主动产生新的行为——操作性条件反射!
具体见下图:
斯老头把一只小老鼠放进了他的实验装置里。这个实验装置非常简单,里面有一个杠杆和食物投放器,只要小老鼠按下杠杆,食物投放器里就会掉出一小块食物。刚开始小老鼠不明就里,只是在箱子里爬来爬去,摸上摸下,却无意间压下了杠杆,得到了一块食物。搞清楚状况后,它简直欣喜若狂,以后一想吃东西就拼命压杠杆,由此也就学会了“压杠杆”(得到食物)这个动作。
两个条件反射放在一起对比,我们能看出,操作性条件反射比经典性条件反射至少多了一样东西:强化物!如,小老鼠每次压下横杆时得到的食物。
其实早在斯老头和巴老头之前,就有哲学家提出了人类行为的原则——趋利避害!这位哲学家说,人类做出一切行为的原因不过就是两件事:追逐奖励和逃避责罚!这些奖励可能是物质的,例如钱财、实物,也可能是心理的,例如成就感、存在感,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和认同感,等等。
(这里我插一句,为什么是哲学家说的呢?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心理学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归属于哲学,直到1879年才从哲学里剥离出来,自立门户。)
而操作性条件反射正是抓住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用强化物做“诱饵”,让人们不知不觉学会一个新行为,且还能一直保持这个行为。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被“强化”着。下面就来说一下“强化物”,它也是有很多讲究的,包括:正强化,负强化。
正强化:某样事物,让你在做完某个行为后得到鼓励,觉得做这个行为很开心,很有意思,以后还想做,做得越多越好……那么这个事物就是正强化。例如完成作业就给你一块糖,糖就是正强化。
负强化:某样事物,如果撤销或者减少了它,让你在做完某个行为后得到鼓励,觉得做这个行为很开心,很有意思,以后还想做,做得越多越好……那么这个事物就是负强化。例如完成作业就不打你了,“不打你了”就是负强化。
总而言之,正强化和负强化都是让你增加做某个动作的频率,不停地做,玩命地做……
那么怎样可以阻止你做某个行为呢?就是惩罚和消退!
惩罚:某样事物,让你在做完某个动作以后受到打击,觉得太伤心太沮丧了,以后再也不想做了!那么这个事物就是惩罚。
消退:根本没有“某样事物”存在好吗?!行为发生以后,既没有强化也没有惩罚,这个行为自然就会慢慢消退,自生自灭了。
很多人会把正强化、负强化和惩罚弄混,在这里也多说无益,大家看图吧!
到这里,关于操作性条件反射的内容就说完了。
前面说过,对于犯罪而言,例如,强奸,甭管用的是正强化还是负强化,它形成的基本原理都是操作性条件反射!在没实施具体的犯罪前,强奸犯又跟被困在箱子里的小老鼠有什么区别呢?他们饥渴,焦躁,惶惶不可终日,急需找到一个办法来扭转目前的处境,让自己感觉舒服。无意间,他们找到了自己的“横杆”,并压了下去——强迫对方发生性行为,结果就收获了一小块属于他们自己的“食物”——欲望的满足。这下子尝到了甜头还得了?他们就开始在无尽的欲望里沉沦,不断重复实施着强奸。
话说到这里,既然我们已经掌握了犯罪形成的原理,为什么目前我们对于预防犯罪还是有心无力?
根据斯老头的观点:人生来就没有好坏之分……还是那句话,在人类社会中被判定为犯罪的行为,放到野外去那都不是事儿。我抢了你的东西又怎样?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本来就是弱肉强食。就算把你杀掉吃了又怎样?我饿!只是,文化、社会和环境给人的行为贴了“好”、“坏”或者“不好不坏”的标签。
而且在一种文化中代表着好的行为,在另一种文化中不一定还是好的。比如,在某一社会群体中,人们认为小孩子手淫不对,提倡采用体罚的方式去阻止这个行为。但在另一个社会群体中,认为小孩子即使有天大的错,体罚小孩也是不对的,有可能被以重罪起诉。这种情况在电影《刮痧》中就有体现。
所以斯老头就提出来了:“嗯哼,那什么,如果想让犯罪行为销声匿迹,我们要创建出一个新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所有道德标准都是统一的!要严格明确哪些行为是犯罪,哪些不是!然后我们还要实现一个行为工程,让这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接受遵纪守法的操作性条件反射训练!最后我们还要……”
现在你们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们还是不能预防犯罪了吧?因为斯老头的建议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且不说统一标准之难,就说操作性条件反射本身也有很多漏洞:对行为的强化物并不总是那么明显且容易被发觉的,而且强化机制本身也颇为复杂。例如,就拿抢劫来说,犯罪者可能是因为缺钱,还可能是为了提升自己在“江湖”中的地位,建立威信,或者仅仅是为了寻求刺激。你说把这三种可能中的哪一种当成“强化物”好呢?如果选择了错误的强化物去纠正,依然阻止不了犯罪的发生。所以怎样消除犯罪行为就变成了我们怎样去辨别区分这些强化物,怎样去阻止它们的发生,任务之艰巨困难,难于上青天!
现在我还是回到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导致你犯罪的‘强化物’一早就被人发现,并被‘捏死’在萌芽里。”
就像下面这个例子:
一个小男孩儿一直喜欢体育用品,但是没钱买,所以就想到了也许可以尝试着去偷当地的体育用品商店。但是他是否会持续偷窃,将依赖于他个人受到的“强化作用”。如果他受到了正强化(偷窃成功,且偷到的东西非常适合自己,很喜欢),那么他就会继续行窃下去;如果他没有受到任何强化作用(偷窃失败,因为有其他人进入商店,或者发现偷来的衣服不合身),那么他偷窃的行为就会弱化。但是如果他偷东西的时候被当场抓住,且受到了惩罚,毫无疑问,他的偷窃生涯可能就此打住了。
天塌下来有大个儿顶着
以前我一直对一件事不解,有些人在生活中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可是一到了网上匿名发表评论时,那用语之恶毒,攻击性之强,简直是“倾尽所有,不留活口”!为什么会这样?难道生活压力太大了?直到我看到了一个词——“去个体化”,顿时明白了所有!
那什么是“去个体化”?先来看下面的例子:
在早年间(1970年左右),有一位心理学家做了一个实验。他买了两辆二手车,一辆停在国际化大都市最繁华的地带之一——纽约的曼哈顿大街上(相当于我们的“北上广”),一辆停在相当于我们三四线城市的一个小镇上,名字就不说了。这位心理学家就是要看看这两个地方的人会怎么对待他的车,结果是:
在短短的26个小时内,在纽约这个大城市,路人对心理学家的车洗劫一空!顺手牵走了电瓶、冷却器、空气清洁器、无线电天线、挡风玻璃的雨刮器、汽车保险杠上的镀铬、汽车的四个轮毂罩、缆绳、一罐汽车蜡、一个汽油罐以及最后唯一值钱的东西——轮胎。有意思的是,这些顺手牵羊的人不是问题少年,也并非来自某个犯罪高发区,所有的盗窃者都是衣冠楚楚的中产阶级人士。甚至还出现一家老小齐上阵,“组团”来拆汽车的。
相反,在那个小镇上,这位心理学家的那辆二手车停在大街上整整七天七夜也无人问津,完好无损。甚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一位过路者还帮忙调整了敞篷的高低,以免车身受到大雨的侵袭。
这是什么情况?同样是二手车,为什么人们对待它的方式如此不同?
其实早在做这个实验之前,这位心理学家就提出了一个假设:当人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增加其中单独个体的“匿名感”!说白了,就是如果你是其中一员,你会感到自己的身份已被群体淹没,自己不过是大海中的小水滴:“谁认识我是谁呀?”在这种情况下,你个人的身份就变得模糊不清,不用再担心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摆脱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变得肆无忌惮。
人们这种“当自己被群体淹没时所体验到的,一种不易被人识别出,并且不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感觉”,就是去个体化!
而纽约人口众多,只要你没有侵犯某人或者破坏某一团体的财产,谁会管你究竟做什么?因此这里的人更容易“丧失自我”,逃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更容易对这辆“废弃”的二手车有“非分之想”。有的时候,过路者甚至停下来与顺手牵羊者若无其事地闲聊。
反之,在小镇中,人们彼此都熟悉,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不知道谁啊。而且,一旦你做了什么“出格”的事,马上就会沦为周围人的饭后谈资和嗤之以鼻的对象!所以大家都不敢“轻举妄动”。
最后实验结果也确实印证了他的这个假设。
用“去个体化”来解释某些团体犯罪的原因就再合适不过了,大到大屠杀、暴力团伙,小到聚众砸抢、机场骚乱!而想让“去个体化”成功实现,必须具备一个先决条件:人多!
只有人聚集够一定数量,其中个人的身份才能更好地被掩盖。除此之外,同样的伪装,同一种面具,与他人穿着一样的衣服,或者置身于黑夜的包围中,都能达到如同大量人群般的效果。而当个人身份被淹没时,人们就会产生电影里“变身”一般的效果,无论是虐待性、攻击性还是暴力性,都激增了很多倍。这一现象也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人类古代战争中冲锋陷阵的勇士总是头戴面具,身披盔甲,全副武装,而当代的战士、游击队员都穿着统一的服装,以达到去个性化的效果。这也可以解释类似黑手党的成员,为什么他们能在白天以正人君子的面貌示人,晚上却成为杀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在现实中谨言慎行,到了网络中却变得丧心病狂。
其次,能让“去个体化”成功实现的另一个条件是:氛围!
小说《玉观音》里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大意是,有人问女缉毒警察:“你面对的毒贩都是一群亡命之徒,还全副武装,你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的时候不会害怕吗?”女缉毒警察说:“是人肯定会害怕,我还是女人,更胆小。但是在我们部队内部有一种氛围,就是人人都要冲上前去,去战斗,哪怕牺牲也无所畏惧!如果你到了这种环境,也会被感染的,我就是被它激励着,将生死抛至脑后。”
氛围的力量到底有多大?看完下面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你就知道了。
这个斯坦福监狱实验是谁发明的呢?就是菲利普·津巴多,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我们以下简称津巴多大叔。其实对于津巴多大叔我们并不陌生,因为现在市面上很多流行的心理学教材就是他写的,比如《心理学与生活》、《津巴多普通心理学》。
来看一眼他深邃的眼神:
“斯坦福监狱实验”就发生在斯坦福大学心理系教学楼的地下室中。在那里,津巴多大叔和他的同事们营造了一个模拟监狱,无论物理环境,还是心理环境,都与真正的监狱相差无几:牢房,囚犯制服,监禁代码,统一制服的狱警,一些防止身份辨认的因素(狱警佩戴的墨镜等)。所招募的学生志愿者也都是经过了临床心理学家的访谈和心理测试的甄选,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情绪稳定,而且每人每天有15美元的报酬。
这项实验需要的两种角色——狱警和囚犯,都是通过抛硬币的方式随机选取的。然后,“囚犯”意外“被捕”,随即被警车带入模拟监狱。在这里,他们被戴上手铐,验明正身,获取指纹,载入档案,分文不剩,发放统一的囚衣。最后,还有三名囚犯一起被安置在一个约5平方米大的牢房里。
狱警戴着墨镜,身穿统一制服,以达到去个体化的目的。此外,他们还配有权力的象征:警棍,牢房的钥匙,哨子以及手铐。囚犯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向他们请示,获得许可。而狱警自身也有一套行为规范。
这一切各就各位后,“氛围”开始慢慢发挥它的魔力了:
“在短短的6天时间里,无论是狱警还是囚犯,都已经熟练掌握了自己的生存法则。第四天,那三名囚犯就开始歇斯底里地哭闹,出现了思维混乱、神志不清以及重度抑郁的症状。没有办法,只好将他们‘提前释放’。其他囚犯也苦苦哀求,宁愿分文不剩地退还报酬,只求早日‘出狱’。”
“大约三分之一的狱警滥用职权,虐待囚犯,毫无人性地伤害囚犯。其他的狱警恪守规则,但是对待囚犯仍然非常严厉,并且对于同事滥用职权的现象熟视无睹,更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囚犯伸张正义。这一现象在真正的监狱中也是非常普遍的!”
“一位曾在监狱中服刑过16个月,现在已刑满出狱的囚犯,当他走进这座模拟监狱的时候,只觉得一股厚重的压迫感扑面而来,咄咄逼人,让他喘不过气来,觉得一秒钟也不能多做停留,逃也似的从里面跑了出来。”
鉴于上述情况,津巴多大叔被迫将原定为期两周的实验,在第六天就匆匆结束。
他事后得出一个总结:“许多人,或者说大多数人,当他们身处一个能在心理上产生压迫感的情境时,无论他们在正常状态下的道德感、三观以及信仰如何,这个时候他们可以全部将其‘清零’,做出任何意想不到的事!”
“氛围”在这里充分发挥了它的惊人作用!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没有被‘去个体化’!”
精神分析主义
身份危机
我们知道人从出生起,都是在不断生长着的。这个生长包括身体的生长,也包括心理的。
我以前说过弗洛伊德的“心理发展理论”,其中包括:口唇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和青春期五个阶段。这个理论是说,在人生长的每个时期,都要面临一种心理冲突,而冲突的种类则由天生的性能量(力比多)聚集在哪个部位决定。比如口唇期就是力比多聚集在口部,这个时候人主要通过吮吸、撕咬等动作来满足欲望。如果在这个时期没能很好地解决心理冲突,不让其得到欲望的满足,那么这个人的心理就可能永远滞留在这个阶段,虽然身体长大了,可是心理还是“小孩子”。所以在这个人成年的躯体上,会变相地犯着小孩子犯的错,比如抽烟、嗑药、酗酒和沉迷口交——这都是心理停滞在口唇期带来的问题。
在这里,我要请出一个人,这个人也提出了跟弗大爷类似的观点,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他的观点更完善,既考虑到生物学的影响,也考虑到文化和社会的影响,相当于“心理发展理论”2.0版本。这个人就是弗洛伊德的女儿安娜·弗洛伊德的徒弟埃里克森!我们以下简称埃老头。
微笑着的埃老头:
埃老头认为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八个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它特定的发展任务。任务完成得成功与否,就是两个极端,靠近成功的一端就形成积极的品质,靠近不成功的一端就形成消极的品质。而每个人的“人品”都处于两极之间的某一点上。如果处理不当,造成消极的品质,就有可能出现“身份危机”!而这个“身份危机”就是人们日后犯罪的巨大隐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八个时期的“身份危机”分别都是什么。
第一阶段:信任和不信任(0-1岁)
任务:满足生理上的需要,发展信任感,克服不信任感,体验着希望的实现!
婴儿期是人一生中最脆弱无助,同时也是需求最少的时期,因此,只要满足其两点就基本可以保证“天下太平”:信任感和生理需要(吃喝拉撒睡)!婴儿从生理需要的满足中,感受到身体的康宁与安全,于是对周围环境产生了一个基本信任感;反之,婴儿便对周围环境感到怀疑,不信任。
这一阶段相当于弗大爷的口唇期,但又不同于口唇期,因为在具体的解释上有了很大的扩展。埃老头强调,口唇部位是这一阶段欲望满足的重点,这不假,但更重要的是要能通过口唇与外界进行交流、互动。婴儿之所以喜欢把东西放进口中,是因为他们想把周围的东西与自己合并!埃老头把他们这种做法称为“口腔合并”。婴儿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产生信任感。
除此之外,婴儿信任感的建立还可以抛开口唇的约束,比如和母亲的互动。母亲把她的爱和关怀(抚摸,呢喃)传递给婴儿,而婴儿感受到温暖和疼爱后,会进一步生成信任感,然后把自己的喜悦回馈给母亲——这也是人们自出生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社交”。
如果这个人在人生的最初阶段建立了信任感,将来在社会上可以成为易于信任和满足的人;反之,他将成为疑心重重和贪得无厌的人。
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多疑!
第二阶段:自信和不自信(1-3岁)
任务:让自己获得自信,克服羞怯,体验着意志的实现!
埃老头认为,这时幼儿除了养成合适的大小便习惯外,他们已经不满足于停留在狭窄的空间之内,而渴望着探索新的世界。
这一阶段相当于弗大爷的肛门期,但在内容上同样有很大扩展。我们都知道肛门是怎么工作的——通过括约肌的收缩和扩张,控制大便的留存和排放。而埃大爷在这里,再次从弗大爷所指的具体的肛门部位超脱出来,把这种“工作原理”引申到了儿童身上的其他各种活动中!比如,本阶段儿童表现出的一种类似肛门活动的特点:他们抓住物体又抛开;不时缠着大人,又不时离开……总之是一种“保持与排除、坚持和放弃并存”的若即若离的状态。
同样的,这个时期在他们的心理上,一方面产生了一点儿自信(能独立行走和自己进食),觉得自己可以控制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又会对自己突然间的“成熟”感到不自信,会羞怯退缩。所以这时成年人跟他们的关系受到严峻的考验,因为成年人要学会掌握一个“度”:一方面要利用儿童的自信,在某些方面给他们适当的自由;另一方面,又要利用儿童的不自信,在某些方面给予有节度的控制。这样就可以形成儿童宽容和自尊的性格,否则儿童会感到羞耻,并缺乏自信。
这一阶段发展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决定这个人今后能否适应社会生活,能否遵纪守法。
所以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就是:自卑和无度!
第三阶段:主动和内疚(3-6岁)
任务:掌握主动和克服内疚感,体验目的的实现!
这一阶段相当于弗大爷的性器期。埃大爷依然从阴茎的活动方式中,巧妙地引申出本阶段的活动特点,称之为“侵入”。而且他认为“侵入”这种活动已不局限在生殖器区,还包括利用身体的攻击侵犯别人的身体,使用侵犯性的语言侵入别人的耳朵和心灵,用位置上的移动侵入别人的空间,用无限的好奇心侵入未知事物。
本阶段儿童已有了更多的自由,能从言语和行为上来探索和扩充他们的环境。这时社会也向他们提出挑战,要求他们“主动出击,敢闯敢干”,并且要有目的性。在这个情况下,他们发现其实向外扩张并不是件多难的事。难的是,他们在“开疆扩土”的同时,要与他们曾经信赖的人发生冲突(质疑对方的权威),这会让他们有一种深深的内疚感。就像曾经在我们成长过程中起到“教父”角色的长辈,在我们长大后发现对方其实也不过如此,我们会有一种矛盾的心情——主动出击VS内疚。
弗大爷认为这个阶段是产生恋母情结——俄狄浦斯情结的时期。但埃老头不太同意这个看法,他认为男孩儿和女孩儿虽然对自己的异性父母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却能从现实关系中逐渐认识到这种情绪的不现实,然后逐渐从异性同伴中,找到可以替代自己异性父母的对象,使恋母情结获得最终的解决。
埃老头还认为,个人未来在社会上取得的成就,都与儿童在本阶段能不能很好地“主动出击”有关!
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罪恶感!
第四阶段:勤奋和自贬(6-12岁)
任务:获得勤奋感,克服自卑感,体验能力的实现。
这一阶段,相当于弗大爷的潜伏期。弗大爷觉得上一阶段恋母情结的解决,让体内那些蠢蠢欲动的性能量暂时平息下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埃老头则认为,这个阶段是儿童继续投入精力和欲望,尽自己最大努力改造自我的过程,仍不能掉以轻心。这时儿童已开始意识到进入了社会,他们必须在众多的同伴之中占有一席之地,否则就会落后于别人。
他们一方面在积蓄精力,勤奋学习,以求学业上的成功;另一方面,在追求成功的努力中又掺有害怕失败的情绪,可谓是“勤奋并自卑着”!其中自卑感的产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根源,原因之一就是前一阶段的任务没有完成好。
许多人将来对学习、工作的态度和习惯的好坏,都是由本阶段勤奋感的发展情况决定的!
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自我贬低!
第五阶段:自我统合和角色混乱(12-18岁)
任务:建立同一感和防止混乱感,体验着忠诚的实现。
该阶段相当于弗大爷的青春期。我们都知道,人的一生中要经历两次风暴时期,一次是更年期,一次便是青春期。当时的骚动、焦虑、恐慌和不安,经历过的人都会深有体会。就好像前一个阶段蛰伏的性能量在这时突然“觉醒”,随即要爆发摧毁一切。在这个阶段,虽然人的身体发育从外表上看已经非常接近成人,社会觉得你可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不再是可以“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候了,但是心理的发育速度却远没有跟上身体,很多事觉得自己没有勇气承担和做决定,常常有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感觉。因此这时候会发生角色混乱,不明确自己在性、工作、生活中该扮演什么角色(比如性别角色混乱:男生像女生,女生像男生)。所以这时的青年常常会做出一件事:拖延——千方百计延缓要承担义务那一刻的到来。虽然达到身心统一和拖延的过程都是非常痛苦的,可这是人生通往成熟的必经之路,走完这段路便是破茧成蝶那一刻的到来!
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就是:角色混乱!
如果说以上五个阶段是针对弗大爷的心理发展理论提出来的,那么下面的三个阶段就是埃老头独创的,这也使得他的理论更加完善。
第六阶段:亲密和孤独(18-25岁)
任务:获得亲密感以避免孤独感,体验着爱情的实现!
大家都在为寻找伴侣做着准备,并且自愿分担两个人生活带来的改变,比如相互间的信任、生儿育女、工作的调整等。说白了,就是该谈恋爱的谈恋爱,该结婚的结婚,要在正确的时间里做正确的事。当然,在寻找伴偶或者两人的相处中有很多偶然的因素,不一定一帆风顺,这里面就存在着“一旦找不着对象怎么办”的担心,和“恐怕要孤老一生”的孤独感。埃老头认为这个阶段能不能完成获得“亲密”的任务,对是否能满意地进入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搞不好就会来个仇视社会啥的。
“剩男剩女”的恐慌就发生在这一阶段。
所以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孤独!
第七阶段:精力充沛和颓废迟滞(25-50岁)
任务:获得繁殖感而避免停滞感,体验着关怀的实现!
这一阶段,人来到了中年,男女基本都建立了家庭,他们的兴趣扩展到下一代身上。这里的繁殖不仅指个人的生殖力,主要是指关切和指导下一代成长,因此,有人即使没有自己的孩子,也能通过教育别人的孩子收获繁殖感。而缺乏繁殖感的人,则会固步自封,沉浸在自己的天地中,产生一种人生停滞不前的颓废感。
“中年危机”就发生在这一阶段,比如“出轨,婚外情”,很明显,为的就是打散笼罩在心头的颓废感和停滞感。
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颓废和停滞!
第八阶段:完美无缺和悲观沮丧(老年期)
任务:获得完善感,避免失望和厌恶感,体验着智慧的实现!
这时人生进入了最后阶段,如果对自己的一生没有太多的遗憾,又过得比较满意,就会有一种“圆满”的感觉,即使下一秒就死去,也安心泰然。这里要想达到“没有遗憾”和“比较满意”的程度,不一定是活得多么“成功”,比如物质上很富足,而是一种精神的高度,是一种长期锻炼出来的智慧和人生哲学,让自己更好地对待生命。反之,如果人达不到这个层面,就不免会对死亡心生恐惧,觉得人生苦短,感到厌倦和失望。
所以这一阶段的身份危机是:悲观厌世!
以上就是埃老头的“心理发展理论”,跟弗大爷和其他人都不同的是,他的发展过程不是一维性的,即一个阶段不发展,另一个阶段就不能到来,而是二维性的,每一个阶段实际上不存在发展不发展的问题,而是发展的方向问题,即方向有好有坏。
最后我再总结一下这八个阶段的“原罪”:多疑、自卑和无度、罪恶感、自我贬低、角色混乱、孤独、颓废和停滞、悲观厌世!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人生八个阶段中的任务完成得都还说得过去!”
恶魔在左,疯子在右
我们常听到一句话,叫“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有的时候,疯子与天才只有一步之遥。而对犯罪而言,疯子和恶魔往往难分彼此!
看看下面这些疯子的罪行,你能看出他们跟真正的恶魔有什么区别吗?
疯子一号:理查德·蔡斯(我们可以叫他小斯)
小斯于1950年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的父母经常吵得不可开交。小斯早年就显现了一些特殊之处:他小学时喜欢放火和折磨动物。十几岁的时候,又开始露出一些“怪异”的迹象:尽管他挺招人喜欢的,可一旦约会女孩子,性情就会急转直下。他阳痿了好几次,于是开始酗酒,吸食毒品。他曾看过一次精神病医生,被诊断为“严重精神病”,但医生却没有叫他住院治疗。
此后,他的行为更怪异了,而且变得邋遢不堪。他会把自己的储物柜用钉子封起来,因为他觉得会有人从里面“入侵他的空间”。有一次,他竟然跑到急诊室抱怨,说有人偷了他的动脉。还有一次,他觉得自己的骨头正在从他的脑后向外长出来,又或者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这时,他被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情况比以前严重多了。
小斯认为自己的阳痿是缺血造成的,于是他开始一门心思地杀死动物,喝它们的血,还往自己身上涂。有一次,他给自己注射兔血,结果当然是差点儿死掉,因为那血根本就没法和人的匹配。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弄些猫猫狗狗来折磨。
进入20岁后,他慢慢升级到杀人,并且掏他们的内脏!先是一名男子,然后是两名妇女,还有三个孩子。他喝他们的血,当然还是指望着能治好他性无能的毛病。对于其中一名女性,他在杀死她后做了令人发指的行为:他切下了她的乳头,往她嘴里塞粪便!
疯子二号:乔瑟夫·卡林杰(我们可以叫他老杰)
老杰是一对严苛父母的养子,他们除了揍他,就是在他还小的时候嘲笑他的“小鸡鸡”永远也硬不起来。这导致了他结婚并生了几个孩子之后还总是担心自己的阴茎。到了快40岁时,他声称上帝对他发话了,告诉他去杀掉一些年幼的孩子,切掉他们的阴茎。然后他就照办了!他先后杀掉了自己的一个儿子,一个小男孩儿,还有一名护士,并且还对她实施了性伤害。不仅如此,老杰还说自己有961岁,曾经是只蝴蝶。
疯子三号:杀害舞蹈家莫妮卡·伯利的凶手C
C通过朋友认识了舞蹈家莫妮卡·伯利,后来他们开始同居。俩人大麻都吸得很重,结果C产生了可怕的幻觉,认为自己是地球的“主人”,使命就是要“领导魔鬼的崇拜者,铲除所有异己”!他把自己称作“966”,因为他说1966年的时候,有三个神从墙里面出来见他。他杀死了莫妮卡,肢解了她的尸体,把她的头放在厨房的锅里煮,还把她的一部分肉储藏起来。不仅如此,这些肉煮熟之后,他还不可思议地把它们派发给周围一些无家可归的人。
疯子四号:精神分裂症患者D
D是一名40多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在医院治疗过很多次了,一旦出院便停止服药,然后复发。在病情发作的情况下,他想象着FBI在追踪他;他希望所有人都能扔掉他们的钱和信用卡,这样才能拯救世界,因为没有了这些东西,就没有战争和犯罪了(想得还挺有道理);他在城市里游荡着,等待出现彩虹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来把他变成一头熊;最后,他开始相信他母亲就是魔鬼!因此,他用匕首攻击了她,刺了她很多刀以后挖出了她的双眼。他杀死母亲是为了服从幻听到的声音,那仿佛是来自上帝的命令,让他“杀死魔鬼”。在这次凶杀前不久,他还在医院抱怨有个卫星在发射放射性物质到他脑子里,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很危险。
疯子五号:文森特(我们可以叫他特特)
特特开了一家书店,他出售一些普通的书,但对珍奇的书却舍不得脱手。在一次司法拍卖中,一个叫P的人以高于他的竞价买到了一本对他来说非常珍奇的书。几天之后P和P的家都被焚烧了。没过几个月,人们又在书店附近发现8具尸体陈尸街头,都是些富裕的大学生,身上还带着钱。
经过调查,特特被捕了。在得到保证不会让他钟爱的书失散,并且会将它们收藏在图书馆后,他坦白了以下事实:为了拿走那本书,他潜入P家中,掐死了P,然后纵火焚烧了他的家。有一天,一个牧师想从他那儿买本古版书,特特竭力劝说那位牧师别买,但牧师仍然坚持,并照他的要价付了款。“我立即后悔了,跟在他后面求他把书退给我。他拒绝这么做,我就杀了他。这事也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但都是出于善良意图,我想为科学积累财富,为科学保存那些珍宝。如果我做了坏事,你们怎么处置我都行,但别让我失去我的书,因为我而惩罚那些书是不公平的。”
当审判长问他怎么能对上帝的创造物下得了手时,他回答:“人是会死的,但书却必须保存,它们是上帝的光荣。”他听到死刑判决并没有掉泪,但听说他一直视为孤本的书并非独一无二,他哭了。
我们可以从上面的例子看出,精神病犯罪和普通犯罪实乃犬牙交错,难以明辨。他们有可能是真疯,有可能是装疯,或者两者兼有!即使是“真疯”的人,也不敢保证他们在犯罪时是处于疯癫还是清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全然不知,还是非常清楚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
鉴于这种情况,心理学家总结出了几点普通犯罪人和精神病犯罪人的区别,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有些偏执的精神病犯罪人总是偏爱使用某个词,这个词完全成了他的标志,他的其他同伴是看不懂的;而在普通犯罪人的同伙之间,暗语是为大家共同理解的。
——普通犯罪人总是喜欢游手好闲,会整天泡在酒吧或妓院里;精神病犯罪人绝不会这样,他们一般很朴素,孤独,勤快,驯服,并且性格温厚(当然,是没犯病的时候)。
——普通犯罪人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受公众谴责的,精神病犯罪人几乎根本不能意识到这一点。
——精神病犯罪人从来没有同伙,不设法制造犯罪时不在场的证据,不采取最起码的谨慎措施以掩盖犯罪,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和大庭广众实施犯罪。
——精神病犯罪人与普通犯罪人一样,对犯罪麻木不仁,但他们对随后面临的刑罚同样也能麻木不仁,普通犯罪人通常会痛哭流涕或者吓尿了。
——对于普通犯罪人来说,能促使他们犯罪的原因五花八门,多种多样,有时候甚至是微不足道的,比如某个杀人犯仅仅是因为对方唱歌太难听,就把对方杀掉了;而对于精神病犯罪人来说,最常见的情况是缺乏任何犯罪诱因:“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人。”
——普通犯罪人从来不杀他们所爱的人,除非是出于某一特殊理由;而精神病犯罪人首先仇恨自己,其次是他最亲近的亲属和朋友,再其次是周围的人、国家和一切人。
——精神病犯罪人不仅不处心积虑地掩盖自己干的坏事,还热衷于谈论它们,能够轻易地写出自己的经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厚颜无耻,而是因为他们深信自己没有罪过,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卫,甚至有时认为自己完成了一个功绩。而普通犯罪人总是掩盖犯罪,但当与其他犯罪人在一起的时候却愿意谈论犯罪,而且表现得厚颜无耻。他们不仅不为犯罪作辩解,还夸大自己的犯罪,同时,承认自己的行为对社会来说是有害的。
——对普通犯罪人来说,杀人是手段;对精神病犯罪人来说,杀人是目的。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没疯!”
Part3 父母“毁了”我们
我记得有人说过,父母养育孩子的过程,其实就是“毁”孩子的过程。因为小孩在刚出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而父母就把人们认为“正确”的方式,他们的梦想,他们的遗憾,他们的过度关心或者故意忽略等,统统加到孩子身上!不能确定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的,总之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而且在孩子身上留下的影响难以磨灭,无法逆转。所以我们可以理解这世上为什么没有“完美”的人了,因为没有像物理学中“理想状态”下的家庭环境,更没有“完美”的父母!
举个例子,一位母亲可能很爱自己的孩子,至少她觉得自己是竭尽所能地对孩子好,但这母亲在性格上也有缺点——爱占小便宜,所以她会在有意无意间把这个想法传递给孩子,比如指使孩子偷拿别人晾在外面的小玩具,或者鼓励孩子捡了东西不要交给失主,拿回家来就好。而孩子为了取悦母亲,同时为了得到褒奖,他当然会不假思索地这么做。殊不知,孩子无形中在内心深处被塑造出了错误的价值观。当然,这种错误的想法也许不会让他在成年后犯多大的罪,但是在某些时候贪小便宜吃大亏,摔几个大跟头却是免不了的。
除此之外,是父母对孩子身体的影响。
再举一个例子,一对父母太宠爱他们的孩子,以至于“好心办坏事”——他们允许孩子含着糖睡觉,而且平时也可以不刷牙。结果可想而知,当这个孩子长到20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口烂牙,甚至几颗负责咀嚼的主要功能性牙齿也已经被拔光了。这个孩子如果还想正常吃东西,除了花费昂贵的价钱种植一口新牙,别无他选!
这里只是两个很普通的小例子,只能算是父母养育“事故”中的冰山一角。普通人的家庭尚且如此,更别提犯罪者的父母了,就没几个能“拿得出手”的。要是再延伸到杀人狂魔的身上,我只能说,他们的家庭本身就是一个“地狱”,所以才出了他们这样的“魔鬼”!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魔鬼”的父母都是什么样子的。
残忍
麦克是一名精神变态的连环杀手。他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在几个兄弟中排行居中。他的父亲是名空军中校,对儿子的严厉是出了名的。麦克5岁时,父亲就会因为他犯的一些小错儿,把他的头摁到水里惩罚他。而他的母亲一直都是个酒鬼,有时也会因为麦克不听话将他暴打一顿。她同时还滥交,经常从酒吧带男人回家,尤其是当她丈夫驻扎得很远的时候。再加上麦克是几个孩子中最不听话的,因此他就成了父母撒气最多的目标。
父母的残忍对待,外加母亲的浪荡行为,为麦克日后的犯罪埋下了罪恶的种子。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经历“叛逆期”,而这时表现在男孩儿身上的特点就是:人情冷漠,标新立异,寻求刺激,外加桀骜不驯,对惩罚无动于衷。父母这个时候如果不采用正确的方法疏导,而是不择手段地企图通过加强惩罚来强迫这样的儿子服从,结果只能更加激发他们的反叛,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而麦克也在一轮一轮的被暴打中,性格变得愈发扭曲。
和我们在上一篇提到的变态性虐杀手“雷”一样,麦克也想建一个行刑用的房间,只可惜他没有那双“巧手”,也没有吸引人的社交能力。无奈,他转而向自己的5任妻子撒气,对待她们非常残暴。其实这5个人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的,只因为他拿色情照片讹诈她们,逼她们就范,所以她们一直害怕揭发他。后来他觉得这样也无法满足自己,干脆走上连环杀手的道路,一口气杀死了二十多个人。其手段之残忍,有些被他折磨的受害者,不求别的,只求速死!以至于一些犯罪纪实作家描述起他的罪行来都说:“如此邪恶,无法形容的坏,骇人听闻的血腥,简直是无穷无尽的恐怖!”
麦克对女性的憎恨,已达到妖魔化的地步,这种程度无疑来自于他对母亲的厌恶,因此他把所有女人都看成是妓女和荡妇,只配被强奸和弄死!他认为女人都是“邪恶”和“强大”的,必须施以打击,于是他便有种消除这股势力的冲动。而他一次次地杀死无辜的女性,其实可以被理解为“连环弑母”——一次又一次地象征性地杀害他的母亲。“杀不掉真的母亲,就杀掉她的替代品!”在他18年的连环杀手生涯中,这个仇恨的黑洞吞噬、毁灭了所有靠近的女性。而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麦克甚至还形成了“理论”:
“内心施虐的冲动就是要对别人实现完全的控制!让她们成为我意志的纯粹玩物,而我是她们的绝对统治者,是她们的神!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让她们痛苦,没有什么权力比让她们痛苦更伟大!”
忽略
英国有个心理学家哈利·哈洛,用猴子做了一个著名的“母爱剥夺实验”,被称为改变了全人类。
见下图:
实验的基本内容是:给一些小猴子找代理妈妈,一部分猴子的妈妈是铁丝做的,称为铁丝妈妈,一部分是绒布做的,称为绒布妈妈,喂养方式完全一样。
以下是实验的一组惊人数据:
1.给猴子们相同的食物,猴子们吃得差不多,但是铁丝妈妈养的猴子消化不好。
2.如果受到惊吓,小猴子跑向绒布妈妈,不管谁喂的它们。
3.小猴子会拥抱、亲密绒布妈妈,如果没有绒布妈妈,小猴子就吓得蹲在地上,团成一团,战栗,吃手指,摇摆……
4.如果小猴子和代理妈妈分别30天,当被送回到代理妈妈身边时,绒布妈妈养育的孩子会飞快地扑向绒布妈妈,拥抱,亲热,高兴……铁丝妈妈代理的孩子,只会找个角落蹲下来,冷漠。
5.猴子孤儿一般都会出现吃手指、摇动的现象。
当代理妈妈们养的小猴子长大后:
铁丝妈妈养育的小猴子:
1.冷漠,呆滞,类似于自闭儿童行为。
2.所有的公猴子都失去了寻偶和交配的能力,未能有下一代。
3.有18只母猴子自愿“结婚”了,有18只母猴子“被强迫结婚了”。
4.这36只“结婚”的猴子,仅有20只生了小猴子。
5.这20只生了小孩子的母猴子,有一只极其笨拙地喂自己的孩子,有7只对自己的孩子视而不见,毫不理睬,有8只殴打、虐待自己的孩子,还有4只竟然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而绒布妈妈养大的猴子基本上都正常地生活了……
这个实验的结论是:母爱,缘于温柔的抚摸、摇动、玩耍,如果你能提供这三个变量,你就能满足一个灵长类动物的全部需求。显然,被铁丝妈妈养大的小猴子们已经是被“剥夺”了母爱。
有道是“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在生命的头几年中被母亲忽视比被父亲忽视造成的损害要大得多,而男孩在十几岁的时候缺失父亲的话也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成长期间缺乏母爱,而且也没有替代性的母爱补偿,最终会剥夺孩子身上我们称之为“人”的品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日后就可能成为哈利·哈洛的猴子试验品——被金属丝“养大”的猴子。跟着金属丝“猴妈妈”长大的猴子在社交和性欲上都有重大缺陷,而被剥夺母爱的孩子长大后也会出现同样的残缺——他们会从小便拒人于千里之外,对人对事都表现得心胸狭隘,暴躁易怒,充满敌意和嫉妒。
几乎三分之一的连环杀手都曾遭受过父母的忽略。这里我们就举一个莱昂纳德·雷克的例子,以下我们简称他为雷克。
雷克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一拍两散,整个家庭分崩离析,于是他再也没有跟自己的母亲待在一起过,而是跟祖父母生活。就算是仅有的几次跟妈妈接触,感觉也不是那么美好,甚至有些怪异。因为母亲鼓励他去偷拍女孩子的裸照,包括雷克的妹妹和几个表姊妹。她这么做,似乎是想让儿子对人体产生欣赏,可是实际效果却不是如此,而是激发了雷克无法忘怀的色情念头,后来发展成了跟妹妹乱伦的习惯。
也像连环杀手“雷”一样,他后来跟一个同伙在一个偏远的地方建立了一个行刑点,前后被他们绑架折磨致死的有二十多人,其中大多数为女性。他们把受害者的尸体放在临近的一个焚烧炉里烧成灰。对有些受害者,他们甚至拍摄了“临终记录”——记录受害者被谋杀过程的片子。此外,雷克还有记笔记的习惯,他在笔记中毫不掩饰地提到自己对于那些漂亮女人和有钱男人的嫉妒:那些人总能享受最好的生活。对他们,雷克说:“我活着就是要纠正这些错误!”
雷克对于女性受害人的捆绑和奴役,正是他对母亲忽视和抛弃的对抗:他脑海中的女人都是不能移动,不能逃走的。他对女人的折磨,是要彰显他对她们有着上帝般的生杀大权,女人是他股掌中的玩物,而不是像他的母亲那样,对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羞辱
如果你看过电影《魔女嘉莉》,就会知道“羞辱”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在现实生活中也一样,大概有三分之二的连环杀手遭受过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羞辱。对于年幼或青春期的男孩儿来说,有些“镇压”方式明显是过头了,令他们难以消化,尤其是一些涉及性能力、男子气概之类的嘲讽,杀伤力更大!羞辱要是足够严重或者长期反复的话,可能会降低男孩的自尊,让他们更加受伤或者愤怒,最终会向羞辱他们的父母发出抗议。但是抗议通常只会换来新一轮更严厉的“镇压”,如此恶性循环,周而复始。
比如连环杀手E,他是由母亲和继父养大的,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跟很多连环杀手一样,他也有尿床的毛病,持续时间超过了一般人,因此遭到了继父的嘲弄,把他叫作“尿裤精”。最后他因为杀死多名女性,并把她们的尸体扔在路边被捕。审判时发现,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两名警察,也是把他们的尸体扔在路边。当然这里不是说有种基因就是“要把尸体扔在路边”,而是说E可能继承了某些基因(比如说跟凶悍相关的基因),而这种基因一旦遭到羞辱,就会导致奋力地爆发。
又比如杀害了十几位女性的连环杀手F。他5岁的时候喜欢穿母亲的鞋子,不过他母亲是个修女一般的严厉女人,她会一把把鞋子夺过来,羞辱他说他是“中了邪”。可是母亲的做法不仅没有阻止F,反而使得这种癖好成了他童年的一种刺激。十几岁时,他开始收藏女人的鞋子,还有内衣,并且只要摸着这些东西他就觉得舒服,有性欲上的满足感。17岁时,他终于越过了底线,变得暴力,并持刀逼迫一名同龄女子脱光衣服。到快30岁的时候,他已经发展成了色情连环杀手,对受害者的尸体实施性侵犯——不仅跟尸体性交,还常常切掉一只乳房,拿它来做镇纸。
F对他的母亲有一种仇恨,进而引起对所有女性的复仇欲望。他是个变态,冷酷无情,还死不悔改。但是这一切其实也不能完全归罪到他母亲头上,很多小男孩儿都尝试过穿母亲的鞋子,而且也被骂得“披头散发,灰头土脸”,但他们也没有做出F这样恶劣的事。F可能来到这个世界时就带有了一些不利的基因,而母亲的羞辱“激活”了它。
勾引
不是所有的连环杀手都被母亲诱奸或者被父亲鸡奸,但总有极少数人是不幸的。这些人在童年便被父母侵犯过,这种性生活的过早介入会导致这样的后果:由于过度的刺激,受害儿童往往会变得好色且性欲亢进。所以一个可能本来就有基因危险的男孩,再被暴露在这样“情欲高涨”的环境中,最终就有可能走上色情犯罪的不归路。
这里我们举一个连环杀手G的例子:
G是一个40多岁的罪犯,他在两年间勒死了四名男子,都是在发生性关系的场合下杀的。虽然他也结过婚离过婚,但总体上是个同性恋。他的杀人模式就是在同性恋酒吧先勾搭上一个伴儿,说要带他回家,然后等那人喝得烂醉,就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先是发生性关系,随即将这人勒死,脑海里把他想象成自己母亲的样子。
G小的时候家里有五个兄弟,但他却不幸成了母亲的“最爱”。她的母亲是名保安,块头儿很大,在家里是个令人生畏的角色。同时她是个要求极严苛的人,对自己的孩子也使用手中的警棍。G小的时候不知被他的母亲痛殴了多少回,且回回都被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惩罚也会出现在其他兄弟身上,可是因为母亲特别“喜欢”G,所以还会对他做一件对别的兄弟都不做的事:勾引——在他14岁时迫使他与她性交。从那时起,事情就在两个极端之间摆动:第一天挨揍,第二天性交,第三天挨揍,第四天又性交……直到他19岁时离开家。于是他对母亲产生了痛恨,他说其中30%是因为她揍他,70%是因为她勾引他。他常常在酩酊大醉时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着杀死母亲,可清醒时又做不到,于是只能借助于杀死别人来平息心中的怒火。
“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你的父母表现得还算正常!”
到这里,关于犯罪原因的探讨就全部结束了。总结一下:你为什么没有犯罪?
因为:
——没长成犯罪人的样子,不是犯罪人的身材。
——没有犯罪人那么麻木。
——没有返祖。
——大脑里“刹车”的力量要大于“油门”的力量,“唤醒水平”也正常。
——导致犯罪的“强化物”被及时打压住了。
——没有被“去个体化”。
——心理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还说得过去。
——没疯。
——父母表现得还算正常。
看来至少你得同时具备上面这些条,才能不犯罪,可是有人私底下会弱弱地说:“其实,里面有几条我是有问题的……”
但是你仍然没有犯罪,为什么?
电影《白日焰火》里有一句话:“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你经历过什么,内心隐藏了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不是完美的,至少不是表现给别人的那么完美。可大部分人即使经历了阴暗、痛苦甚至不可告人的事情,还是没有做出触犯法律的事。
至此,大家终于能体会到犯罪原因的复杂了吧?你不仅要考虑“肉体”的因素,还要考虑“灵魂”的因素、家庭的因素、环境的因素。但是,即使所有因素都集全了,也不一定必然会犯罪,因为这些因素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而所有因素都避免了,也不一定能阻止犯罪!
这里面像是存在一种神秘的组合,不确定是哪几种因素凑到一起,又到了什么程度,犯罪就会发生。而且,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就好像一条命运的抛物线,不知道沿途会遇上什么,会不会因此改变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