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很多人一旦感到自己对某人很痴情,就得及早抽身,不愿背感情包袱。圈里最不受欢迎的是两种人,一种是发生感情的,一种是性上不行的;最受欢迎的是又会玩又没有感情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想发生感情是怕摆脱不开,那就太累了。尤其是那些有家有口的,要顾忌家庭、工作、社会地位,玩玩就算了。圈里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看文艺小说,听爱情歌曲,许多是学文的、浪漫的、看重感情的,对没有感情就在一起玩接受不了。
现在我发现,前一种人越来越多,后一种人生活得很苦。后一种人一旦跟前一种人接触,会痛苦好长时间,有的一辈子都忘不了。现在只有初入道的“雏儿”才会爱上别人;入道时间长的就会刻意避免感情,也有些是时间长了,麻木了。现在要听说有为感情寻死觅活的,我一方面会同情他,另一方面又会觉得他太傻。现在这样的人少了。我见过自残的人。对方提分手时,他当着人家的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腕,烫的大火疤一个一个的。可是他越那样做,对方越暗自得意,觉得自己魅力大,同时也越讨厌他。所以只要一方决定分手,就不要纠缠,不如找一个更好的,一方面解脱自己,另一方面也气气对方。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Milk,然后翻出旅行时拍的一张照片,一对比才发现,原来照片中的地方就是电影的拍摄地。该电影是纪录片,那么也是真实事件的发生地了!我表示很兴奋,于是给大家献上我的这张“杰作”。
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呢?它是对美国同性恋政治家Harvey Milk传奇一生的写照。Milk曾被美国《时代》杂志选入20世纪最具影响100人,他为了争取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而从政,最终被保守派刺杀身亡。在2009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Milk获得了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原创剧本两项荣誉。我的照片就拍摄于美国旧金山著名的同性恋区——Castro。
去Castro之前,我跟同性恋者基本是零接触,因为身边的“同志”们潜伏得实在太深了。在Castro停留了几日后,我才跟同性恋者有了短暂而肤浅的交道,因为很多商场和专卖店的服务员都是同性恋者:他们热情可爱,穿着艳丽,举止张扬,有种“雌雄同体”的美,并且非常聪明有趣,经常舞动着身躯“飞”遍全场,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还是在旧金山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因为吃得太饱,我就跑到街上溜达。当我回到住处时,朋友看到我能安全归来,表示很“欣慰”:“在市中心,晚上到处都是流浪汉和吸毒者,治安很不好的,你这样做太危险了!”我好奇地问道:“因为旧金山是同性恋城市的缘故吗?”“你还真说错了,相反,同性恋区比起其他地方,治安情况还是比较好的。”“为什么呢?”“因为那里到处都是‘充满爱的男人’!”
如果以上只是笑谈,无从考证,那么在古希腊的战场上,斯巴达的军队确实是因为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赢得了不少战争。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军队。每个士兵都被“爱神”附体,他们宁愿战死也不愿让自己的“爱人”看到自己丢盔弃甲的狼狈样,这是每个陷入爱河的人都要的尊严——实在丢不起那个人啊!在这种情况下,最弱小和胆怯的男人也瞬时变得“高大威猛”,充满力量!
除了古希腊,在封建时代的日本,佛教徒之间也有一种特殊的关系:一个年长的僧人带着一个年轻的僧人一起修行,年长的僧人作为师傅,给予年轻的僧人指导与保护,而年轻的僧人则以爱和献身作为回报。在我国的漫长历史中,也早就有关于同性恋的正史和野史方面的“报道”:汉文帝不惜付出富可敌国的财富,也要抱得“美汉”邓通归;《红楼梦》和《金瓶梅》等“畅销书”都有对同性恋的描写。近来又有动物学家研究发现,许多灵长类动物,如猕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为。
这么说同性恋还真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但是,在前面讲“马牌需要宝塔”的时候,我有提到不可或缺的“性的需要”,即繁衍的需要,这与同性恋的行为是相违背的。还有,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会有没缘由地遭遇自然流产的情况,那可能是因为胚胎本身有缺陷,因而被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了。所以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任何能降低生殖成功率的倾向都应该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然而在人类如此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为什么没有淘汰“同性恋”?如果说存在即合理,你又对同性恋了解多少呢?
不如我们先从同性恋的起因说起——
什么让你变得“与众不同”?
为了搞明白这个问题,各路人马聚集在一起开了一个“起因大会”。吵吵嚷嚷到最后,总共分成了两大派:先天派和后天派。
先天派的成员有:遗传基因、激素水平、大脑结构等。后天派则包括: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等。
这是本讲心理学的书,所以在这里我们还是主要来谈一谈心理因素。
还是“老三样”——精神分析主义、行为主义、人本主义。我就选出精神分析主义和行为主义,看它们是如何对同性恋做解释的。
先来说精神分析主义的。
在前面介绍变态连环杀手的时候,我曾简单地提到过“人格发展的心理性欲阶段”,在这里我就来详细说一说。
弗大爷把人的本能分为两大类:生或性的本能,叫作力比多(Libido);死的本能,叫作桑那托斯(Thanatos,是希腊神话中的死神)。那么所谓的“人格发展的心理性欲阶段”是怎么回事儿呢?就是说,一个人从小到大,他(她)的力比多(性本能)能量不是固定在身体的某一处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跑遍全身好几个地方。它跑到哪里,这个阶段就以它所在的器官的名字来命名,比如口唇期、肛门期……
但是力比多是个爱整蛊的家伙,它不会白白跑来跑去,每到一处都是有所图的——需要在那里得到性欲的满足,并制造一些麻烦。这更像是对人的一种考验,要是不把它伺候好了,哼哼,“请神容易送神难”!它就在此长住不走了!要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力比多每到一个地方,都有比上一个地方更成熟的性满足方式,所以如果让它滞留在某一位置不动,后果是惨痛的:你只能永远靠低级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性欲。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说是怎么个惨痛法。
口唇期
在我们从出生到18个月大的时候,力比多主要集中在嘴上。不用观察太多婴儿,你就会发现,婴儿的嘴是有多忙啊,无论拿到什么新东西,哪怕是大人的一只臭袜子,他们也总是先将其放进嘴里……这一阶段能够“惹恼”力比多的做法非常简单,就是让婴儿“断奶”,让他们的嘴离开乳头、奶瓶和可以吮吸的物体。“性欲的满足”被终止,婴儿顿时心里就变得“没着没落”,便会嗷嗷大哭起来,因为他们害怕被遗弃和自我谋生。
力比多停滞在这一阶段的后果是,人们成年以后仍然依赖“口唇”来满足快感:比如无节制地吃东西、吸烟、话痨、咬指甲、咬指头、咬铅笔……甚至嗑药。
而在心理上,力比多停滞在口唇期的人会过于依赖别人,因为他们始终感觉自己还是个婴儿,需要被娇纵、被养育、被照料,希望别人替自己做决定。
肛门期
18个月到3岁的时候,如果在此之前一切都“顺由力比多心意”的话,力比多就会屁颠屁颠地从嘴部“乾坤大挪移”到我们的“菊花”上。这时候,拉臭臭就是我们满足性欲的方式。同时,父母可以通过训练儿童排便来训练他们的自理和自控能力。
如果力比多停滞在这个阶段,没有顺利走掉,就说明儿童没有很好地拉臭臭,没有训练出良好的自我控制,那么他们长大后会出现两个极端:要么很懒散,很肮脏,要么就是有洁癖、强迫和过于死板。
重点来了!
性器期
在我们3到5岁时,力比多又从“菊花”跑到了性器官上。这个时期,有的人会突然发现自己有一个阴茎,而有的人发现自己没有!我们满足性欲的方式不再靠嘴、“菊花”,而是可以用真正的性器官了——通过触摸生殖器来产生快感。而这时的性欲对象也由奶嘴、便便什么的转向离自己最亲近的人——父母,即小男孩爱上了母亲,小女孩爱上了父亲。这个时候儿童感受到的不只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感情,还有爱情。当然,这一切都是潜意识里的!
对于小男孩来说,他们渴望自己的母亲,并想和母亲发生关系。但是父亲的存在本身对他们就是一个障碍,而且还吸引了母亲的所有注意力,所以父亲算是他们的竞争对手。
这个时期力比多给小男孩带来的麻烦就是“俄狄浦斯情结”。俄狄浦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人物,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了自己的父亲,娶了自己的母亲。因此“俄狄浦斯情结”也叫作恋母情结,是小男孩想要除掉父亲独占母亲的全部潜意识愿望。
小男孩想要殴打父亲,将其赶出家门,甚至弄死他,但是他们也知道自己远不是高大强健的父亲的对手。——小兔崽子,还收拾不了你了?!所以他们变得害怕父亲,总担心父亲会先发制人,割掉他们的小鸡鸡,这样他们就再不能对母亲有任何“非分之想”了,这种对失去阴茎的恐惧就是“阉割焦虑”。于是小男孩最大的愿望就是变得像占有妈妈的人那样,即他们的爸爸。当小男孩开始变得像父亲的时候,就是他们男性角色开始形成的时候——be a man!
对于小女孩来说,情况有同有异。相同的地方是她们也把问题的焦点集中在“阴茎”上,但实际上她们没有阴茎,所以她们一边渴望父亲,一边嫉妒父亲有阴茎。这就是所谓的“阴茎崇拜”。而不同之处就在于,小女孩没有必要像男孩害怕父亲那样害怕母亲,相反,她们会因为自己没有阴茎而责备母亲。这个时期小女孩遭遇的困惑就是“厄勒克特拉情结”,即恋父情结。厄勒克特拉也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人物,她确信母亲谋杀了父亲之后,哥哥又把母亲给杀死了。
如果生殖器期没有顺利度过会怎样?这也是我想说的关键,同性恋的成因之一——恋母情结冲突。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家庭中,双亲健在与否是很重要的。如果童年缺少一个强有力的父亲,当小男孩发生“恋母情结”的时候,他便没有榜样和效仿的对象,所以这个时期他会非常无助和混乱。因为现实中和意识里他不可以真的“爱”上自己的妈妈,所以没办法,他只能自己模仿母亲,然后以自己为性对象,相当于自恋。他们找与自己相仿的男性来爱,如同在“爱”自己的母亲。而且,很多同性恋者的母亲对儿子也有“过量”的爱:儿子是她们的全部,能取代老公成为她们爱的唯一。
有的家庭中,即便有父亲的存在,也“形同虚设”。这样的家庭里,夫妻关系是畸形的:母亲往往是女王,是统治者,而父亲胆小懦弱,没有话语权,对妻子唯命是从;母亲很吸引人,而父亲面目可憎。如果这时母亲再把更多专横用到小男孩身上,那情况就更严重了:母亲不鼓励儿子be a man,同时也不允许儿子对异性产生兴趣,除非是对她自己。小男孩没有“靠谱儿”的男性形象可供模仿,这对他的童年是种致命的打击。
以下是几个“同志”的口述:
男1:在家里我母亲当家,处于领导的地位,而我父亲处于被领导的地位。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经常打架,而我总是站在母亲这一边。
男2:年轻时,有件事可能影响了我。那时我十六七岁,已经懂得一点儿性方面的事,父母是四十五六岁。有一天晚上睡觉,我听见父母为这事吵架。父亲求母亲,母亲很反感地说:“你想让我死啊。”我当时对父亲很失望,也特别恨他,觉得父亲欺负母亲。当然现在我不会这么想了,但当时印象挺深的。
男3:我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教师。父母结婚很晚,所以很晚才有了我。我父亲快40岁时才结婚,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我奶奶都看不上,不同意。我奶奶这人很严厉,把我父亲教得很没主见,不太懂生活。说实话,我有点儿看不起他,母亲比父亲强多了。
都说初恋是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人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语言最难忘记(母语和方言),最初习惯的饭菜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发生在同性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真可谓“一如同门深似海,从此异性是路人”!
这个说法可以用行为主义的条件反射来解释:“人生总免不了最初的一阵痛”,首次性经验对人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当事人有可能就此便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条件反射。尤其是当事人年纪越小,越没有全面判断人生的经验跟能力,更没有其他情况可以比较,就越容易“认死理儿”,被同性性经验先入为主,认定性关系只能发生在同性之间。
我上中学的时候曾经追求过女孩,但是那时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后来,因为偶然的机会有过一次同性的性经历,这是我的“第一次”。事后我虽然一再克制自己,却又实在难以忘怀。压抑了四五年之后,我内心的渴望一点儿也没有降低,就索性开始同性恋的生活方式。现在,我已经完全陷在里面,不能自拔。
孟母为啥三迁?这个用前面出现过的班杜拉老头的“参与性学习”与“替代性学习”就可以解释。尤其是其中的替代性学习,是说人很多东西都是靠观察榜样的行为学会的,近朱者就赤,近墨者就黑。这样说来,长期在一些封闭的环境中待久了,就会不自觉地被周围人的做法“传染”。尤其是在那些完全与异性隔离的地方,比如监狱、军队、精神病院、男子或女子寄宿学校、远洋海轮,等等。
“我们恋爱吧”
同性恋的成因就说到这里,当然,成因远远不止这些。那么同性情侣之间是怎样相处的呢?来看下面的: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首诗把男女在热恋中的情深义重、海枯石烂和至死不渝的情感描绘得出神入化,力透纸背,但是用它来形容同性恋者之间的爱情,也是丝毫没有违和感的!是的,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与异性恋的爱情相比,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热烈和真挚的程度,都十分相像!唯一的区别只是恋爱对象的性别是同性,这一点对异性恋者来说可能会有些匪夷所思。
来看看一位同性恋者对感情的讲述:
那年我爱上一个人,爱得神魂颠倒,死去活来。我们曾经有三个月的时间,每星期都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爱他,他也爱我。他有一个女朋友,但他对她完全是逢场作戏。虽然我们有过海誓山盟,但后来感情还是出现了裂痕。我怀疑他有外遇,在欺骗我。我跟踪了他,到他家门前守候,发现他夜不归宿,去和别的男朋友睡觉去了。我对他说:“我对你动了真情,你不能拿我的感情开玩笑。”我当时真想去把他男朋友家给砸了。
可以看得出来,这段感情的纠葛和投入程度,丝毫不逊于异性之爱。
尽管在追求真爱这一点上,同性恋与异性恋极为相似,他们的悲欢离合有时也和异性爱侣一样缠绵悱恻,但是一字之差,还是注定了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恋爱上的差别。
“认真你就输了”
虽然我们不否认真爱的存在,也相信存在自始至终只有一位或两位伴侣、从不乱交的人,但这种情况,在全部男同性恋关系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更多的情况是,不少同性恋者有过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性伴侣,而其中“真爱”的只有几个而已。
一位同性恋者虽然表达了他对有感情的关系的渴望,但从他的话里可以看出这种关系的稀有和难得:
在朝三暮四、鱼龙混杂、露水一般的“圈子”里待得越久,经历越多,体会越深,越是渴望忠贞,渴望彼此拥有!世界很大,美好的事物很多,但作为普通人,我所求的不多。但这份追求,我十分明白,对于任何人,不仅是gay,都是极其困难的,也许正因为难,才更显珍贵。
一位经历过感情磨难的同性恋者这样讲述感情在圈中的分量:
圈里很多人一旦感到自己对某人很痴情,就得及早抽身,不愿背感情包袱。圈里最不受欢迎的是两种人,一种是发生感情的,一种是性上不行的;最受欢迎的是又会玩又没有感情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想发生感情是怕摆脱不开,那就太累了。尤其是那些有家有口的,要顾忌家庭、工作、社会地位,玩玩就算了。圈里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看文艺小说,听爱情歌曲,许多是学文的、浪漫的、看重感情的,对没有感情就在一起玩接受不了。
现在我发现,前一种人越来越多,后一种人生活得很苦。后一种人一旦跟前一种人接触,会痛苦好长时间,有的一辈子都忘不了。现在只有初入道的“雏儿”才会爱上别人;入道时间长的就会刻意避免感情,也有些是时间长了,麻木了。现在要听说有为感情寻死觅活的,我一方面会同情他,另一方面又会觉得他太傻。现在这样的人少了。我见过自残的人。对方提分手时,他当着人家的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腕,烫的大火疤一个一个的。可是他越那样做,对方越暗自得意,觉得自己魅力大,同时也越讨厌他。所以只要一方决定分手,就不要纠缠,不如找一个更好的,一方面解脱自己,另一方面也气气对方。
“爱如朝露,去日苦多”
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的第二个不同之处是:固定的恋爱关系总是不能持久,长不过三五年,短不过一两次会面。
两个同性恋男人之所以不能长期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的也是你需要的。
同性恋大部分是胆怯的、文弱的,希望对方是彪悍的、阳刚的。就像女孩找另一半会考虑要么跟自己的父亲非常像,要么就是正相反。男同性恋找另一半也是,要么是像自己阳刚的父亲一样纯正的爷们儿,要么就是跟自己懦弱的父亲完全不一样的纯正的爷们儿,总之是要纯正的爷们儿。不信可以看画男性肖像画得最漂亮的,准是同性恋男人,因为一个同性恋男人喜欢的是一个真正的异性恋男人,一个真正完美的男人。所以两个男同性恋者只会在有共同的利益时,才会长期在一起。由于在一起时都希望对方更像男人,所以不能长久。就像电影《蜘蛛女之吻》中那位同性恋者的自白:“我始终在等待一个真正的男人,但这不可能发生,因为真正的男人要的是真正的女人。”
人都有喜新厌旧的本性,异性恋如此,同性恋也是如此。但是异性恋关系所受到的社会鼓励和婚姻约束,却是同性恋没有的。相反,在大部分社会中,同性恋还是饱受非议的。谈一场同性之恋要面临外界各方面的压力和自己内心的冲突,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同性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有婚姻的维系,又有多少异性恋者仅是为了孩子或者物质,而貌合神离地被迫生活在一起呢?“没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许多异性恋者在婚后,由于对对方的神秘感消失,因为喜新厌旧又不能弃旧图新,外加家庭琐事的烦扰折磨,逐渐产生了“对爱情的幻灭”;而同性恋却是轰轰烈烈后随即分手,因为没有继续在一起的理由和束缚。
“纯爱”
网上曾贴出过“经济适用男”和“经济适用女”的择偶标准:
经济适用男:
身高172~190cm;
体重65~85kg;
发型传统,相貌过目即忘;
性格温和,工资无偿上缴给老婆或者AA制;
不吸烟,不喝酒,不关机,不赌钱,不泡吧,无红颜知己;
月薪2000~10000元,有支付住房首付的能力;
一般从事教育、IT、机械制造、技术类行业的男人。
经济适用女:
身高158~175cm;
体重45~55kg;
披肩长发,性格温和,不拜金,本科以上学历;
月薪在3000~6000元;
会洗衣,会做饭,有责任心,有同情心,谈吐得体,知书达理,对待爱情不离不弃。
如果现在告诉你,你所选择的交往对象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是为了快乐而在一起的,你还会坚持自己的“择偶清单”吗?恐怕很多人会删掉以往列出的大部分选项,然后加上自己真正想要的。
同性恋就是这样,一不能组织家庭,二不能生儿育女,所以他们在恋爱上的动机跟异性恋相比要“纯粹”得多了:我们只要快乐!
当他们选择另一半的时候,“切入点”就不同,会考虑更多对方先天的特质,比如:相貌、身材、年龄、气质、性格等;而对对方的身份地位、职业、家庭背景、经济条件等就不是很关心了。
就像下面两位同性恋者所说的:
“我也说不出爱他什么地方,他身上的一切我都爱。他身材健美,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两个男人的结合完全是追寻性的快乐,没有婚姻经济利益等干扰,因此是人生的又一种体验,有点儿像小时候两小无猜单纯地互相喜爱。”
结婚还是不结婚?这是个问题
相较国内,国外的同性恋环境要开放和轻松得多,并且没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宗接代等压力。国外的同性恋者或者独身,或者与同性同居,或者与同性结婚,很少进入异性婚姻,所以也就少了一个极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同妻。如果说同性恋相对异性恋是弱势群体,那么在男同性恋周围,有一个更弱势更隐秘的群体,就是同妻。
同志之“欺”
萧小姐新婚的甜蜜日子还没有开始,就面临结束。2007年6月,24岁的萧小姐结婚不过一个多月,婚前体贴的丈夫一下子变得冷漠起来。随后,她在丈夫的电脑和手机里发现了“小三”,令她惊讶的是,对方竟是个男人。萧小姐之前就接触过同性恋群体,但万万没有想到同性恋会离她的生活如此之近。而事实上,萧小姐才是“第三者”。
丈夫和他的家人在婚前均知道他是同性恋者,并都对萧小姐选择了隐瞒。3个月后,丈夫在种种证据面前仍然欺骗她,说自己是双性恋。在这个过程中,萧小姐非常愤怒,她认为丈夫一开始就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而不是骗她结婚。
尽管悲愤,萧小姐并有没打算就这样放弃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她希望努力对丈夫好,他就能有所改变。谁知丈夫非但没有回心转意,更当着他父母的面,把她痛打了一顿。那段日子萧小姐无比绝望:“我闭上眼睛,这个世界便在我身边死去。”
她曾扪心自问:“难道我这几十年,就这样在挨打、冷漠和痛苦中度过吗?”家庭暴力最终还是彻底击碎了萧小姐的幻想。“我想离婚,但他不愿意办手续,他觉得分居的方式挺好的,但我觉得这对我不公平。”尽管只能以感情破裂为由,也得不到任何补偿,但是急于从痛苦中重返自由的萧小姐还是毅然结束了这段仅一年的婚姻。
有研究表明,80%的中国男同性恋者会进入婚姻,或已经在“围墙”之内,人数约为1600万。那么去掉这其中的双性恋者,同妻的数量将会有1000多万!就像2005年,央视记者柴静曾做过的一期名为《以生命的名义》的节目,探讨“同性恋”“同妻”话题,一位来自大连的同妻说道:“在一辈子最好的时候,我却嫁给了一个同性恋。”这里面的无奈与心酸,恐怕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但是像萧小姐这样能够及时“止损”的还是不幸中的万幸,又有多少女人顾忌自己的名誉,担心影响孩子,害怕让家人蒙羞,不得不独自在“同妻”的阴影下继续艰难地支撑着……
和萧小姐的丈夫不同,有的同性恋者结婚后,会将对妻子的反感压抑下去,并抱着对妻子的负疚感,努力做一个好丈夫。除了不能在性和感情上对妻子全心投入以外,其他方面,他们都尽量尽到做丈夫的义务和责任。
来看一个位同性恋丈夫的讲述:
那一年,我27岁,在男大当婚的传统习俗中,我成家了。结婚的头几年,夫妻生活还可以维持下去。为了性爱的需要,我有时对自己的性器官采用自虐的手段,而这些自虐的手段其实很残酷(这是朋友们在谈论时传授的,这些同性朋友大多有类似的经历),迫使自己的生殖器保持持久勃起的状态,去完成夫妻性生活的全部过程。这样做主要也是为了尽丈夫的责任,实际上我对男女之间的性生活丝毫没有兴趣。
我有时候想,如果能出家去当和尚该有多好啊,和尚就能理所当然地不用结婚,就可以逃避家庭、社会、亲人对我婚姻状况的责难。我所接触的朋友大多都有跟我相同或者类似的想法,但是他们又都有“良心”,都在尽职尽责地当好子女的父亲,当好父母的儿子。
只是,敏感的女人都能察觉得出丈夫是否对自己投入了真心,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床下。他们这么做丝毫没有减轻双方的痛苦,只是在“深坑”之上铺了一层薄草,生活得如履薄冰,装作视而不见罢了。
双生花
萧小姐的前夫曾经谎称自己是双性恋,那么双性恋是怎么回事儿呢?
在绝对的异性恋者和绝对的同性恋者之间也是有过渡的,来看下面的“性取向渐变图谱”,我们把性取向的演化过程分为7个等级:
0级:绝对的异性性行为。
1级:偶尔有一两次同性性行为,而且绝对没有同异性发生性行为时的感受和心理反应。
2级:同性性行为稍多些,不能明确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3级:在肉体和心理上对同性和异性两种行为的反应基本相等,一般两者都能接受,没有明显的偏爱。
4级:在肉体和心理上,同性性行为多于异性性行为,但是仍有相当多的异性性行为存在,还能够模糊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5级:只有偶然有异性性行为和感受。
6级:绝对的同性性行为。
很明显,这个“性取向渐变图谱”中的第三级,就是性取向的双生花——双性恋!
双性恋没有异性恋和同性恋那么具有“排他性”,它能够做到男女皆可,真正的“博爱”。
强扭的瓜不甜
老外对中国男同性恋最终会和女人结婚这件事非常不理解,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情人去和女人结婚,那是对感情的不忠,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伤害。但是老外哪能感受得到在我们的悠久文化中,经过漫长的演变和沉淀所形成的强大力量。不仅是结婚的压力,也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这更像是种无形的规范,告诉你该做什么事的时候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否则就……“恐龙总是想把不是恐龙的动物一网打尽”,所以男同性恋者本身也背负了巨大的压力。
下面这位即将结婚的同性恋者的痛苦与焦虑就很具有代表性:
再过一些时候我就要结婚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个未来的她。我虽然同意跟她结婚,可我内心知道,我不喜欢她。可我却不得不结婚,我的年龄已容不得我再独身下去。父母和亲友也不会允许我这么大了还不结婚。我该怎么办?我不喜欢她,可我却要与她过一辈子,朝夕相处,同床共枕。我受不了,我不敢想象以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我只是觉得心里烦乱,可表面上还得装出结婚前的喜悦,自欺欺人。我不能想象洞房花烛夜将是怎样一番景象。
这到底是为什么?人是不是一定要结婚?人是不是一定要与异性结婚?作为一名同性恋者,我是断然不敢公开我的性取向的。为什么想独身、想一辈子不结婚会这么难?我承受不了世俗的压力。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就跟别人不一样?为什么同性恋这个魔咒会降临到我头上?我不知道我这辈子怎么过,不知道我的幸福在哪里,也不知道结婚后会不会离婚。做一个同性恋真难!有时候真想一死了之,可我对理想、事业还有一点儿希望,终归没有走那条路。真的,我心里堵得慌,满腹愁苦,却不能对任何人说。看着每个亲友都忙着给我张罗婚事,我心里真不是滋味,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心思!我到底该如何去面对这一切呢?我该如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呢?处在异性恋者中的同性恋者,他们的痛苦有谁能体会得到呢?
那么为什么同性恋者和异性结婚会这么痛苦呢?这个问题其实很白痴,试想一下,一个异性恋者找了个同性恋……
有些同性恋说痛苦,是因为结婚以后精力分散,对妻子和未婚的同性伴侣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有的说结婚后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同性恋活动的自由,还有的说,结婚在同性恋圈子里其实是件很“跌份儿”的事。但是这些都不是最根本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跟异性的恋爱和婚姻完全不能引起他们的“性趣”!
来看一位同性恋者和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感受就知道了:
接吻不舒服,没有刺激感,还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她摸我的生殖器会让我反感,并且一摸就什么兴趣都没有了。要是同性,越触摸生殖器越有兴趣,越吻感觉越好,同女人刚好相反。我也不愿接触女人的身体,一接触就反感。我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裸体没兴趣,女人看见我的裸体也没兴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体时都兴趣极大,有的人专门让我脱衣看几分钟,之后才干别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体时全无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觉得很失望。也不喜欢抚摸女性,摸着腻歪,皮肤没有弹性,触感不好,曲线也不好。虽然也能勃起射精,但没有发泄感,射精前的感受跟与同性发生关系时不一样,完事儿就完了,没有意思。
“同志”style
回到文章前面的问题:为什么同性恋违反了生物进化的规律,却还是幸存了下来,没有被自然淘汰?
其实这一路下来,“同志们”真是历尽艰辛,险象环生,惊心动魄……
当同性恋踏上漫漫长路,开始旅程的时候,第一个跳出来阻截的是宗教!何止是阻截,那应该称得上是摧枯拉朽的残酷迫害。
对于同性恋,没说的,就是“异教徒”!“异端”!
基督教更是拿出了《圣经》款款地念道:“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基督教认为同性恋制造了道德败坏的气氛,应当与谋杀同罪,处死;认为同性恋对现存的价值观有威胁,还会损害婚姻和家庭的繁衍功能,罪大恶极,处死;基督教在成为罗马国教之后,立即下令,凡是同性恋者,一律判处死刑!
还记得电影《异教徒》中凯奇的下场吗?当时的同性恋者的结局就跟他一样。
后来随着社会的演变,宗教对人们的约束力逐渐减弱了,这时,第二个阻截同性恋的东西跳出来了——法律。
在当时看来,同性恋是重罪,惩罚也相当严厉。在阿兹特克帝国,对于同性恋行为中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要先割下他的生殖器,再把他绑在一根圆木上,用灰将其埋起来,然后在上面放一大堆木柴,点上火,把他活活烧死。扮演男性角色的一方也被绑在圆木上,用灰将他埋起来,直到他窒息而死。在秘鲁,发现了同性恋行为后,当事人会被处以绞刑,在赴刑场前还要游街示众,最后将他所有的衣服一起烧掉,象征着“彻底毁灭这个人”。英国曾发生过活埋同性恋者的事件。法国直到18世纪中晚期还对同性恋者实行火刑。要说还是在罗马判得比较轻,同性恋判10年,发生肛交判7年,发生口交判3年……
社会在不断进步,法律对同性恋的制裁也慢慢变得无力起来,于是第三个跳出来阻拦的东西也出现了——医学。
“知道不,同性恋是种精神病。”医学是这么说的,所以在那个时候同性恋者常常被冠以“变态”的头衔。有的机构和个人甚至宣扬,应当把同性恋者全都抓起来关进精神病院!说这话的机构和个人其实低估了同性恋者的数量,根本就没有足够的精神病院容纳这么多的“病人”,而且也没有足够多的医生来给他们做“治疗”。后来一个人出现了!他的看法对人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身影——弗洛伊德。弗大爷直言不讳:“医院是治不了同性恋的,因为它根本不是病。”
在他的影响下,关于同性恋不是疾病的观点终于被多数精神病医生接受。随后,标志性的事件发生了,美国精神病协会在1973年将同性恋者从精神病患者的队伍里分离了出去。而在此之前,同性恋一直作为一种心理疾病,被列在《美国精神病诊疗手册》上。
宗教、法律和医学一路“追杀”,最后,也是我们现阶段的阻截者出现了——道德。
它打着“同性恋是违反人类天性的罪恶”这一“老生常谈”的标语。有趣的是,同性恋的调查数据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职业和各个年龄段,而在那些大声疾呼“同性恋可耻”的群体里,同性恋者并不比其他群体少。
也有人指出:“把同性恋从这一代人中消灭干净,你就能够保证它不会在下一代人中出现吗?”同性恋不会因为社会对它严厉就减少,也不会因为社会对它宽容就增多。“你灭或者不灭,我就在这里,不增不减。”同性恋的存在就是一个人类生物多样性的表现。
说到这里不知大家有没有意识到,在我国,自古以来好像都对同性恋抱有一个宽松和“视而不见”的态度,为什么呢?原因从上文中可见:中国80%的男同性恋者最终都会走入婚姻,繁育后代!这也是同性恋在我国能够免遭迫害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不碍事儿”。
一路走来,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变得更加宽容,甚至在有些国家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化。人们慢慢认为,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不仅是正常的,也是自然的,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同志”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