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和L在青春性启蒙时期都遭遇了令他们无比困惑的事,就是他们的性取向发生了问题。
其实,性取向发生问题并不是什么大事,关键在于他们的另类性取向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同。大家都不支持这事,这事就比较憋屈了,没法儿直说,也没法儿明做。于是少年体内蠢蠢欲动的性能量得不到有效释放,堵在那里辗转反侧,也为日后他们的令人发指行径埋下隐患。
很多人表达对动物喜欢的方式,是用力揉捏它们的身体直至变形。在它们“娇羞”的“呻吟”声和略显痛苦的表情中,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同时释放自己的心理能量。
“2012年5月末,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Luka Rocco Magnotta(以下简称为L)将中国籍留学生林俊杀害后分尸,并将部分尸块装进邮包,寄给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两大政党总部。5月26日,据信记录受害者被害场面的一段视频被犯罪嫌疑人放到了网上,视频显示凶手杀害、肢解、奸尸后吃掉部分尸身的过程……”
当时这条新闻一出,真是给很多人平淡的生活注入了一支“强心剂”,茶余饭后多了多少谈资。说来也巧,那时正值我的第一本《重口味心理学》面市,算是“重”到一起去了,很多朋友都跑来问我,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我想大家这样问我,无非就是想知道两件事:
1.什么使他变成这样?
2.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希望看完这篇文章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同时,我也想在这里解决第三件事,就是:
3.学会怎样对此类案件进行心理层面的分析。
这样,以后自己感兴趣的案件便可以自己做分析了。
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和大部分“围观群众”一样,对这个案件的了解程度仅限于网络上的只言片语,还有那个记录受害人被害场面的视频。怎么办?
但是我知道一个道理:要想了解食人魔的心理,只有去问另一个食人魔。于是我翻出了世界十大连环杀手之一,分尸、恋尸癖和食人魔的代言人——Jeffery Dahmer(以下简称为J)的“卷宗”。
因为这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所以读J这位“前辈”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明”L的“鉴”。
J在13年间一共杀害了17名年轻男性。为满足其特别的性癖要求,他将受害者分尸,对部分尸块加以保存,并最终吃掉他们。但是接触过J的人曾回忆道:
“他所犯下的罪行非常可怕,你会想这只有一个疯子或者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才能做得出来,但当你跟他谈话时,你会发现,他聪明,机灵,会开玩笑。他可以用这些糊弄住很多人,所以你不会相信那些可怕的事情是他作出来的,打死我也猜不到他会是一个杀人狂。”
认识L的人也曾说:“他看来有点儿女人气,话不多,有点儿冷漠,但有时会笑。”
这样两个看起来无辜的人,是如何成为令人毛骨悚然的杀手的呢?
我们需要从他们过往的一点一滴中找寻答案:
“汉尼拔”们的来时路
J的童年
J来自一个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吃穿不愁,还受过教育。
没有证据显示J在童年时期遭受过虐待或者伤害,但是他的母亲患有抑郁症(上一章我们正好讲到“抑郁症”,大家可以想象一下J的母亲的状况),她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不参加家庭活动。J的父亲是化学博士,非常聪明,但是也非常忙碌,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父母关系的不和,使幼小的J备感孤独、被忽略,于是他将兴趣转向了动物,但J对待动物的方式和其他孩子完全不同。
当他七八岁大的时候,有一次,他发现了一只腐烂透了的松鼠,尸体连着骨头,他就把骨肉分开。他发现被车碾死的浣熊或者狗,会想把它们的肚子用刀剖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他在附近的村子里游荡,寻找死去动物的尸体,增加他的尸体收藏。
J对尸骨的幻想和渴望持续到了成年阶段,并最终把这种欲望从动物转向了人类。
L的童年
很少有人了解L的幼年生活(我都说了材料不足嘛),加拿大警方曾经分别找到他的母亲和妹妹,想了解一些情况,但她们都拒绝对L作出评论。有媒体曾描述他的童年“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可具体遭受过怎样的虐待却无从知晓。
分析1:
如果你看过我的第一本书,或者你读过一些专业的关于变态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你会发现一个现象:很多心理疾病,比如恋童癖、精神分裂、物质成瘾等,它们的起因几乎都包含了一条——患者在童年时期受过“蹂躏”:或者被毒打,或者被性侵,或者受过一些成人行为的不良影响……而且,由于死亡、离婚或者被遗弃而造成的家庭状况的变化,也确实已经被公认为是形成犯罪的重要原因。
为了提供更多证明,这里我们可以再举一个例子——“绿河杀手”的童年经历:
Gary Leon Ridgway(以下简称为G)因为曾在20多年里,将杀害的近50名妇女(大部分是妓女)的尸体抛入位于美国西雅图南郊的Green River内,因而得名“绿河杀手”。他也是美国历史上杀害无辜生命最多的连环杀手之一。
G的母亲在百货公司做兼职,打扮妖艳,穿着暴露。G的父亲是乡镇的司机。G的整个童年和青少年时期都在尿床,每次他尿床后,母亲都会带他到浴缸里清洗,这中间包括清洗他的生殖器。有时在洗澡的过程中,母亲的裹身浴巾会掉下来,里面什么都没穿,G看到后就会勃起。对于他这个年龄的男孩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感觉。
大部分青少年时期的男孩在处理自己的性冲动时,都会经历一段比较“危险”的时期。如果这个时期母亲的行为举止过于性感和挑逗,会使一个不成熟的男孩感到心绪不宁,可能会把自己的母亲视为性幻想对象。这种情况对他们日后的人格发展是很不利的,人格会变得很不稳定。
G有时会跟父亲一起工作,父亲会突然说:“你看见那个女人了吗,她是个妓女,她是这个社会的垃圾!”父亲会严厉地斥责妓女,谈论她们是多么肮脏丑恶,然后他就把G留在车里,自己找妓女上床去了……
G的父母的做法对他造成了很不良的影响,令他对性、对人生都感到困惑无比。
再看J和L这两位的童年:一位是被忽略或冷漠对待,一位据说是“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恰好符合了变态罪犯童年经历的特点。
除此之外,曾有研究指出变态连环杀手的三个特征:
(1)小时候虐待动物;
(2)进行破坏性的放火;
(3)尿床。
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收集更多变态连环杀手案例,会发现更多的他们童年的相似遭遇和共同点。
J的少年
当J十三四岁有了性意识的时候,他跟一个邻居的男孩接吻了,他意识到自己被男孩子所吸引,同性性取向开始萌芽。当时J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是被骚扰和虐待的不二人选,经常被揍得不轻。
进入高中后,J突然变得非常古怪,渴望被人关注,有时有人给他点儿钱,他就可以在商场里表演一系列叛逆、怪诞、离奇的举动,来吸引人的眼球。同时,他发现喝酒能减轻自己的痛苦、对性的迷惑以及对罪恶的幻想。他的朋友还记得他对动物所做的恐怖实验:钓鱼的时候J把鱼从湖里拉出来,然后拿出折刀把鱼切得粉碎。朋友问:“你这是在干吗呢?”J回答:“我只是想知道它被碎尸后的样子。”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将他在童年时期对死亡动物的幻想,慢慢地延伸到了和死去或者昏过去的男人做爱的性幻想上。
一次,当地报纸上报道了一篇新闻,一个年轻男子因为摩托车事故丧生。J看到报纸上该男子的照片就爱上了他,并且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只为一睹遗体的“芳容”。就在看到遗体的那一瞬间,他有了性冲动,于是借故去厕所里手淫。还有一次,他幻想杀死树林里的一位慢跑者:自己躲在灌木里,手里拿着棒球棒,慢跑者路过时,他就击打他的头部,这样就可以得到这个男人。他说他真的带着棒球棒去等这个慢跑者,但幸亏那天慢跑者没有出现。
后来,J的父母婚姻破裂,母亲因为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父亲离开了家,整个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终日与幻想为伴。那时,他对身边的人、对这个世界完全失望了。
L的少年
有关L少年时期的信息在这里非常有限,只知道他的旧友曾说过:“L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16岁那年便因父母反对双性恋取向而离家出走,其后当应召男妓时又惨遭轮奸。”还有人提到过:“L有虐待动物的癖好,并在网上上传过虐猫视频。”
分析2:
弗洛伊德曾经说过一个观点——“人格发展的心理性欲阶段”,他根据“力比多”在人们不同发展时期中集中的部位不同,将人的发展划分为几个时期:口唇期、肛门期、前生殖器期、潜伏期和青春期。
如果人的一生中,这几个时期的心理能量能够得到合理发泄,平稳过渡,那以后的日子基本就相安无事。但是如果在某个时期心理能量的输送被卡住,想要发泄的东西没有得到发泄,那么,尽管表面上的生理生长还在继续,但心理发展却只能从此停滞不前。
大禹说过,治水靠疏不靠堵。一旦心理能量被堵住,得不到疏导,越积越多,日后就势必变成一种强大的扭曲的力量,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喷薄而出。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并不代表“少年不遭愁滋味”,没准儿都给你攒着放到以后折腾呢。
回看J和L的少年时期,有两个共同点:性取向问题和虐待动物。
J和L在青春性启蒙时期都遭遇了令他们无比困惑的事,就是他们的性取向发生了问题。
其实,性取向发生问题并不是什么大事,关键在于他们的另类性取向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同。大家都不支持这事,这事就比较憋屈了,没法儿直说,也没法儿明做。于是少年体内蠢蠢欲动的性能量得不到有效释放,堵在那里辗转反侧,也为日后他们的发指行径埋下隐患。
很多人表达对动物喜欢的方式,是用力揉捏它们的身体直至变形。在它们“娇羞”的“呻吟”声和略显痛苦的表情中,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同时释放自己的心理能量。
对J和L而言,他们在性途径上的能量得不到发泄,没法达到内心的满足,就要转而另寻其他的渠道——跟动物接触。但是他们被压抑的性能量,已经到了异常扭曲而强大的地步,远不是爱抚动物这种“小口径”的正常发泄方式可以满足的,他们不得不升级到更激烈的方式:虐待!看到动物在痛苦尖叫与鲜血四溅中,身体变得支离破碎,内心方才得到充分满足,就像我们常说的“爱死(虐杀)你了”。
J和L的性冲动和切割动物尸体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联系,少年时对动物的所作所为,最终在人类身上付诸实践。
恶魔的养成
J曾跟身边人说过他的一个幻想:他遇到一个搭车的人,这个人有着典型的美男子身材,窄腰,宽肩,挺拔的胸,没穿上衣,体毛很少。他会让这个人上车,然后他们一起找乐子,还有各种性冒险。
最终他在18岁时实现了这个幻想,一位名叫Steven Hicks(以下简称S)的16岁少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S是一个向往自由的年轻人,想搭顺风车去夏季狂欢节。S搭上了J的顺风车,但J把S带回了家。他们喝了很多酒,还吸了点儿毒,当S想离开的时候,却遭到了阻拦。J希望S留下来,因为他很孤独,还因为吸毒变得有点儿兴奋。J后来解释说,当他试图阻止S离开的时候,没承想却遭到反抗,他们开始扭打到一起。这时,J随手抓起了一个哑铃,朝S头上砸去……他本没想杀S,只是希望他留下,却还是失手将他打死了。
J把S的尸体拖到地下室,将他的肉从骨头上剥下来,用大锤将骨头敲碎,然后把碎骨和肉散落在树丛四处。接下来的几个礼拜里,J一直在关注报纸上是否有关于S失踪的新闻,但是没有任何人发现。然后他想“没事了”“我杀了人但是没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但是没人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些秘密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折磨着他。
这就是J第一次杀人时的情形,他下一次举起屠刀已经是9年后的事情了。而且一旦开始,他就无法停止。
J进入大学后就开始酗酒,他曾尝试过正常的生活,但是没有成功,后来J因为酗酒被学校开除,参军后又被军队开除,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同时为了抑制杀戮的欲望,J搬去同他的祖母一起住,并试图从宗教中找到慰藉。这期间,他每个星期天都跟祖母一起去教堂,尝试着看《圣经》,没有做过任何与同性恋有关的事情,努力使自己远离同性恋的圈子。他觉得事情发展得不错:“宗教会成为我的救世主。”在这段时间里,J的欲望得到了暂时的控制……
然而,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偶然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他的平静。一天,在图书馆里,他正在看书,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过来,把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扔在他面前,然后走开了。纸条上写着:“如果你想口交,到男厕所来。”
就像费力吹起的理想气球被一针扎破,这种被“识破”的绝望和沮丧充斥了J的内心。后来法庭审讯时的一段录音也证实了这个问题:
法官:你觉得那张纸条是个催化剂吗?是一个开始吗?
J:看起来是这样的,因为就是那个时候所有努力都化为泡影。
法官:那对你意味着什么?
J:它就在那里,有点儿像是随便一个人扔来的挑战,事情的确开始变得越来越糟。
法官:你没有去找那个人,你们并没有见面是吗?
J:是的,没有见面。
尽管J当时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但这张纸条仿佛就是开启潘多拉魔盒的钥匙,让他重新回到罪恶之中。
一开始,J混迹于当地的同性恋浴池里,他把他的伴侣带到小房间,然后给他们下药。他是一个自私的“爱人”,在同性性爱中,他只想做“攻”,拒绝做“受”。对于J来说,性行为的意义是索取和掌控。但是他给年轻同性恋男子下药的事情传了出去,很快他就被当地的同性恋场所驱逐了。
于是他便把勾引“猎物”的场所改在了酒吧。J跟第二个受害人便是在某个酒吧相遇,随后J将他带到酒店,给他喝了被下了药的酒,那人昏了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J发现身边的这个人已经死了,脸上、胸口都有被殴打过的痕迹。J知道是自己杀了他,却不记得怎么发生的,因为他昨晚也喝多了。
这个人的死只是这场长达5年的杀戮的开始。在接连杀死4个人之后,意外的状况发生了:第五个受害人逃跑了。受害人报了警,于是警察以猥亵一个13岁男孩的罪名将J逮捕。在法庭上,警察对他手上的其他几桩命案毫不知情,J只被判了12个月的监禁。刑满释放后,他从祖母家搬了出来,因为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作案场所——一间公寓。在这里,他充分满足了自己曾经的幻想,对别人实施了恐怖的性行为,这是一个死亡和毁灭的地方。
每一次,J给受害人喝事先下了药的饮料,在他们昏迷的时候蹂躏他们的身体。然后他会俯下身来听他们的心跳,当受害人的呼吸从深长变为短促的时候,他知道受害人快醒了,是时候杀死他们了。在受害人被肢解以后,J会将他喜欢的尸块保存在公寓里好几天。他会和尸体睡觉,躺在尸体旁边,膜拜尸体,为尸体照相。他平时上班的时候,会把一些尸体放在浴缸里,用冰保存起来,放到周末。在周末,他可以有更多时间享受与这些尸体在一起的时光。他同尸体一起躺在浴缸里,他说这样他就不用独自洗冷水澡,也不会觉得寒冷……
J后来回忆道:“我真正喜欢的是死人,因为那样我不需要与他们有交谈,也不需要面对他们的拒绝,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布他们。”
在与尸体的相处中,J最喜欢做的是跟尸体做爱。他对尸体的兴趣变得越来越狂热,一直想要找到理想中完美的性高潮,所以不得不做更多的事来达到完美的高潮体验:和受害人做爱,然后杀了他们,然后和他们的尸体做爱,然后和他们的内脏做爱,然后吃掉和他做过爱的人。
审讯录音:
J:在肢解的过程中,我保留了心脏、大腿、胳膊、肱二头肌和肝脏的肉,把它们切成小块儿洗干净,放到一些干净的塑料冷冻袋里,然后把它们放到冷藏室里,只是把这些作为尝试一些新东西来获得更多满足感。而且我会烹饪它们,然后看着照下来的照片,进行手淫。
在J被捕前的一个月,他吃的唯一肉食就是人肉。
L杀害被害人时的现场视频在网上有流传,善意提醒,心理承受能力超强的人才可以看一下。
分析3:
既然文章一开头就提到J是恋尸癖代言人,后面又反复提到一个“关键性画面”——奸尸,不如这里我们就先从“恋尸癖”谈起。
困惑的浪漫——恋尸癖
在我的第一本书中曾介绍过恋物癖这种心理疾病,是人们对“非人类”甚至“非生命”物体产生性冲动并发生性行为。恋物癖一旦形成,所恋物品本身对患者来说才是真正的性对象!常见的对象有柔软、皮毛质地、带花边的物品,例如蕾丝的女式内裤、长袜和吊带袜;或者平坦、坚实的物品,比如高跟鞋、黑色手套。还有恋枕头、恋铅笔、恋足,甚至是恋汽车的排气管。其意味就像歌德的《浮士德》中所说的:
把那天使的珍品弄点过来!
引我到她安息的所在!
从她胸脯上解下一条围巾,
或是打动我爱情的一根袜带!
可以说有多少种物体就有多少种恋物癖,而恋尸癖则称得上是其中的大Boss了!和其他恋物癖一样,恋尸癖需要具备两个条件才能叫恋尸癖:
A.能够对尸体产生性冲动。
B.能够跟尸体发生性行为。
这会儿再来看看J和L的所作所为,与上面的条件非常吻合。
但是恋尸癖并不是变态杀人狂的专利,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身上也会发生。
因为恋尸癖隶属于恋物癖,以前我也介绍过恋物癖的成因,在这里就针对恋尸癖的具体情况做几点补充。同时,这样我们也可以通过恋尸癖的起因来了解更多J与L的犯罪原因。
恋尸癖成因:
类似我们曾在恋物癖中说过的,恋尸癖是对不恰当的性目标建立起了条件反射形成的。
-->J和L没办法很好地跟人建立正常关系,但渴望跟尸体有性接触。
恋尸癖者内在道德观缺失,无力承担长期性关系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而去追寻短期的性满足。
-->J频繁地更换性伴,即受害者。
恋尸癖者有关性欲的思想扭曲,缺少令人满足的正常的性宣泄途径,缺少对受害者痛苦的同情。
-->J和L的性取向(同性恋或双性恋)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同。
恋尸癖者喜欢一切机械的、不能成长的东西,他们渴望把有机物改造成无机物,把一切生命过程、感觉和思维都变成物体。
-->实际上,J真正想要的是一个他可以完全掌控的同伴,无论活的还是死的,但是显然尸体比活人更容易控制。
恋尸癖者的视线只停留在过去,从未展望过将来。他们基本上都是些感伤的人,换言之,他们只回味着昨日的感受或者曾经历过的事。这些恋尸癖者的感情是冷漠的、疏远的,他们的价值观恰恰与正常人的价值观相反,令他们激动和满足的不是生存而是死亡!
-->J与L真正迷恋的是死亡的美学,以及受害者在他们眼中的美,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要把尸体摆放成各种扭曲的姿势,并乐意向镜头展示的原因。
相较于他们犯下的罪行,恋尸癖本身并不是无药可救。我们既然提到了“恋尸癖是对不恰当的性目标建立起了条件反射形成的”,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摧毁这个错误的条件反射,建立正确的呢?答案是肯定的。
“强撸灰飞烟灭”法:
当患者产生异常的性幻想(如对尸体、尸骨之类的)时,用药物对他们施加刺激,使他们能持续手淫45分钟到两个小时不间断,如此导致“审美疲劳”,形成厌恶反射。
当患者对一个适当的性幻想对象进行手淫(不是尸体、尸骨之类的)时,可以让他们骄傲地大声说出来,使他们通过这种合适的行为得到满足感和认同感,形成正确的性条件反射。
“意淫”法:
患者先是被允许在错误的性幻想下进行手淫,到了紧要关头,立即转变性幻想对象。这样他们即使想“刹车”也来不及了。经过反复练习,患者可以更早地开始正确的性幻想,并仍保持兴奋的状态。
心理癌症——反社会人格障碍
在电影《沉默的羔羊》中,安东尼·霍普金斯大叔成功地饰演了一位典型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而主演了“现实版”《沉默的羔羊》的J和L又何尝不是现实中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呢?
如果把抑郁症和强迫症等认为是心理疾病中的“伤风感冒”,那么人格障碍就当仁不让地称得上是心理疾病中的“癌症”了!像身体的癌症一样,人格障碍这种心理癌症也有着漫长的潜伏和演变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时,当它病发时,也和身体癌症一样难以治愈和令人绝望。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患者在儿童时期就会出现各种行为问题:残忍地对待动物、破坏公物、撒谎、违反规定等(就像J和L在童年所为)。但是这些早期的行为问题往往会被学校的老师最先发现,逐渐引起警察或监护人的注意,从而得到遏制和改善。如若不然,一旦儿童期的行为问题形成了稳定的模式,就极有可能在成年后发展成反社会人格障碍。随着这些“熊孩子”体力、认知能力的发展和性成熟,情况往往会恶化,撒谎、打架、偷窃等小问题会演变为诸如入室抢劫、故意破坏、强奸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有些儿童甚至会很快养成一种极其危险的、施虐成性的人格。例如,我们有时会听到不满14周岁的儿童非常残忍地杀害其他儿童,而且毫无悔意的新闻报道。
下面我们就来说几个体现在J身上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典型表现:
“缺乏对他人的关爱”
反社会人格者无视法律,反复表现出骚扰他人、打架、破坏公物、盗窃等违法行为。“冷血”是对他们与他人互动的最好描述。为了获得奖赏和快乐(如金钱、权力、社会资源、性等),反社会者会操控或欺骗他人。
这一点在J的“恐怖秀”中再明显不过了,他反复寻找受害者,操控他们,“把他的伴侣带到小房间,然后给他们下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性。
“易冲动”
这是反社会人格的另一个普遍特征,通常表现为缺乏计划,更不会考虑后果。例如,有的反社会人格者进入加油站后,一时兴起抢劫服务人员,即使他们并未想好如何撤退。就像J杀死他第一个受害者S,事先也没有详细的计划。
除此之外,他们常常不假思索地作出一些日常决定,完全不计后果。例如,一位反社会人格者不向妻儿做任何交代便离家出走好几天。这样做通常会导致关系危机,并给工作带来麻烦,因此他们常常需要更换工作、更换伴侣、变更住所。
“能言善辩、风度翩翩”
有些反社会人格者在社交中表现得非常出色,他们很圆滑,充满自信。通常,他们在初次见面的时候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以便日后能利用新“朋友”。很多人因反社会人格者表现出的魅力而上当,甚至警察、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也曾被蒙骗。事实上,这类反社会人格者通常也是行骗的高手。试想,若不是因为J外表英俊,举止得当,善于忽悠,又怎能一次次成功将受害人哄骗得手呢?
“对社会态度冷漠”
反社会人格者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总为自己的罪行开脱,认为被害人“罪有应得”。例如,他们有时把责任强加在被害人身上,认为他们是“咎由自取”。反社会人格者的报复心强,极具攻击性,所以他们也比常人更容易死于杀人、意外事故等暴力方式。
J在受审时说的一句话说明了这一点:
法庭:你就一点儿不受良心的谴责吗?
J:是的,如果愧疚我就不会做了……
如果你还想更深入了解自己身边的反社会人格者,不妨试一下下面这个小练习:
接下来的一周,请你每天通过各种渠道浏览新闻信息,寻找关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人物的报道,如谋杀者、白领罪犯或骗人高手。把这些报道集中在一起,然后和其他人讨论,从该人物的生活和实际行动中,寻找与我下面列举的反社会人格特征相符的证据。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特征:
对他人缺乏关爱
易冲动
脾气急躁,具有攻击性
鲁莽,缺乏责任感
能言善辩,风度翩翩
冷漠的社会态度
无愧疚感
不关心他人疾苦
反社会人格的典型想法:
“记住,自己小心一点儿。”
“世道一片混乱,只有强者才能生存。”
“为达目的,我不惜一切代价。”
“我不在乎他人怎么看。”
“生活对我来说太残酷了,我该得到一些机会了。”
“我没必要守信用,那些人活该。”
反社会人格障碍导致了J和L等人的犯罪,那么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患上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呢?这个问题就像搞清楚恋尸癖的成因就搞清楚一部分他们犯罪的原因一样,有必要深究一下。
这里有两种说法:生物和心理。
先来看生物的。有研究表明,人的大脑中有负责抑制行为的系统,这种系统扮演的角色就是“心理刹车手”!当惩罚信号出现时,该系统会控制住人们正在发生的行为,以逃避惩罚。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心理刹车手,你有我有反社会人格者也有。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人的心理刹车手反应敏感程度不同。有的人的心理刹车手反应很灵敏,轻微的惩罚信号便会让他们终止行为,比如意识到踩踏草坪会被指责,便立刻掉头往回走。但有的人的心理刹车手反应非常迟钝,像反社会人格者,即使遭受天大的惩罚如“杀人偿命”,也无所畏惧,依旧大摇大摆,我行我素。
在讲反社会人格障碍心理方面的成因之前,我要先向大家介绍一个词——“脱敏”,那何为“脱敏”呢?就是摆脱敏感,摆脱能让你情绪起伏的人或事,再说得直白一点儿,就是变得麻木。所用的方法,就是让你不停地面对这些刺激。
介绍完这个词之后,我要向大家再介绍一个人——班杜拉。
阿尔伯特·班杜拉是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对心理学的最大贡献就是提出了社会学习理论。这里我们就需要简单说说他的社会学习理论中的部分内容:
还记得抑郁症部分我们提到的“认知——行为”疗法吗?它是两个学派——认知主义和行为主义观点融合的产物。原本这两个学派是“井水不犯河水”,而班老头的观点就是在这两个学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交互决定观认为,个人、环境和行为三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假定有一个你不喜欢的人请你一起打网球。你能想象得出和这个人待一下午会有多沉闷无趣,因此你个人期望可能会使你拒绝邀请。但是,如果这个人许诺,你和他一起打网球,他就给你买一副你心仪已久的、昂贵的新球拍,情况又会怎样?转眼间,环境诱因的强大力量又改变了你的决定,于是你说:“好吧,我们一起玩吧。”现在继续往下想,假设你最后得到了有史以来最让你欣喜的一副球拍,你和这个人配合得还挺好的,他甚至还会开一些玩笑,使这个下午过得挺有趣的,你也许真的就期望下一次再和他一起去打网球。
在这个例子中,是行为改变了你的期望,这一期望又影响你以后的行为,如此反复。
除此之外,班老头还将学习分为“参与性学习”和“替代性学习”。所谓参与性学习,就是亲身参与,通过体验而进行的学习,实际上就是边做边学,在做中学。而替代性学习,则是通过观察别人而进行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本身没有参与的行为。
人类的大部分学习都是替代性学习,它通常是通过观察或聆听下列信息来源进行的:现实生活中的(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象征性的或者非人类的(广播中说话的卡通人物或动物),电子产品(电视、电脑等)或印刷品(图书或杂志)中的。
替代性学习大大提高了学习的速度,同时还可以避免人们去经历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听他人讲述、看书以及看电影来了解火灾、地震等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危险性,而不必亲身去体验那恐怖的过程。
一些研究认为,在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身上观察到的“无所畏惧”,可能是系统脱敏和替代性学习的结果。如果一个人长期面对暴力或其他反社会行为(如儿童期的虐待或帮派活动),那么他(她)对这些行为就会变得麻木(脱敏)。作为虐待和暴力的受害者的同时,他们也“学习”到了(替代学习)虐待和暴力是掌握权力、控制他人、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一种方式和途径。一些恶霸极有可能小时候是受虐者,由于感觉脱敏,原本被虐待的人变得对施虐没有负罪感,因此反社会行为才会在他们身上反复出现。
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至此,分析1、2、3全部结束,我想文章一开始提出的第三个问题——让大家“学会怎样对此类案件进行心理层面的分析”,已经解决。
下面,回到第一个问题:“什么使他变成这样?”
回顾这一路来的分析,我觉得我们已经能够得到很多答案:
L的童年可能遭受过虐待或者忽视;
L因为性取向的问题,在少年时受到过家人的排挤和周围人的暴力对待;
成年以后的L不得志,人际关系高度匮乏;
L患有恋尸癖和反社会人格障碍。
……
到这儿,很多人甚至包括我自己不禁要产生一个疑问:“这世上太多的人曾有过和L及J相似的遭遇,甚至更糟,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去犯罪?”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对答案做最后的补充——遗传因素。
我们讨论很多心理疾病原因的时候,都没有忘记对先天遗传因素的关注,那么这里针对犯罪原因也一样。
我们都知道正常男性的染色体是由XY构成,而正常女性的则是由XX构成。研究者在对男性犯罪者的研究中发现,一些罪犯具有一个多余的X染色体,即XXY。这类男性往往是瘦高个,乳房组织相对发达,面部缺乏绒毛,比具有XY染色体的男性更有可能是同性恋、异装癖和恋童癖。
还有一种男性染色体是XYY,即具有一个多余的Y染色体。研究者发现,XYY男性在国家监狱中的比例要高于一般人口比例,这样的男性往往容易实施暴力犯罪。
现在再来看J的案例,相信大家不会忽略一个细节:J的母亲患有抑郁症。这不仅会对J的抚养造成影响,在基因遗传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作用。虽然我们对L的家族中是否有精神病或者犯罪基因不得而知,但在这里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世上没有巧合的事,只有巧合的假象。”细数以上所有推论出的犯罪原因,它们就像组成“罪恶魔方”的零件,缺失了哪一块,或拼不到正确的位置,魔方都不会被完成。每一块魔方的完成,都说明在罪恶形成的道路上,有太多人不作为,或者做了错误的事。
下面是美国FBI列出的十大杀人狂魔的行为特征,你可以数数自己直接或者间接符合了几项?
1.他们大多是单身。
2.绝大部分犯罪者都有高于常人的智商。
3.无法维持稳定的工作。
4.来自破碎或者不健康的家庭。
5.有遗传性的精神疾病、暴力倾向、毒品、酗酒的问题。
6.被虐待长大。
7.对于权威人士,特别是男性的权威人士有着某种心灵上的障碍。
8.年幼时就显现出许多精神上的疾病,有些则是有明显的暴力倾向或犯罪倾向。
9.抱着反社会、反人类、反全世界的理念生活着。
10.对于特定的暴力性行为或变态性幻想格外着迷,特别是恋物癖和窥阴癖。
至于文章开头的第二个问题:“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一点你不用怀疑,J和L在犯罪过程中,不是能够得到心理的满足,就是能够减轻内心的痛苦,更多时候是两者兼得,又或者,不过是他们试图得到满足或者解脱的一种努力与尝试。而所有这些更像是他们对问题1答案的复仇:索回那些早年缺失的爱和遗失的渴望。
看一段J法庭审讯的录音:
法官:你就从来没有过正常的男朋友吗?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杀这些人了。
J:人们总是会离开的,我永远不会找到可以一直陪伴我的人,所以,我认为把他们留在身边的唯一方法就是杀了他们,通过吃掉这些人,这些人就可以真正变成我的一部分。
少年时曾遭到遗弃,所以J害怕孤独,成年后他便需要很多很多的(尸体)陪伴;早年经历坎坷,所以L渴望关注,他把受害人部分尸块装进邮包寄给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两大政党总部。这样说来,无论是在电影《女魔头》《香水》里,还是现实中的“绿河杀手”身上,都能找到这种“悲情恶魔”的影子……
单从犯下的罪行来说,他们是十恶不赦的,可是,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施暴者本身却也是命运的殉道者。一句话,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