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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眼界:用另一双眼睛看透这疯狂世界、奇妙生活和美丽人生》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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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看到了怎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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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的时候,我时常会溜进父亲的书房,翻看他摆在桌上的那些报告。我的父亲是一位数学家。他用铅笔在绘图纸上写东西:一长串一长串工整的数字和图形。我会坐在他座椅的边缘,带着疑惑和好奇一页页地翻看着。首先,这些东西当时在我眼里简直是无字天书,而父亲靠这些居然就有薪水可领,这真是不可思议。不过更重要的是,我如此挚爱的人,每天都在他自己的脑袋里,琢磨着我难以理解的事,这一点实在令我很受不了。

这正是我后来学到的,心理学家称之为他者心灵(other minds)的现象。一岁大的孩子认为,如果他喜欢金鱼小饼干,那爸爸妈妈也一定喜欢这种饼干;他还无法理解,自己头脑里想的,跟其他每个人头脑里想的都不一样。等到有一天,他能够进步到懂得爸爸妈妈不一定也喜欢金鱼饼干,这就是人类发育过程中认知能力成长的一大里程碑。为什么两岁幼儿会如此淘气?那是因为他们正在有条理地验证一些令他们好奇的全新想法——此事虽然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却并不一定能让别人也感到快乐。其实成年人也从未失去对人类心理的好奇心。当我们在社交场合上认识一位医生时,我们最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我们并不会问“你都做些什么事”。大家都大概知道医生是做什么的;我们反而想要知道:整天跟生病的人待在一起意味着什么?我们想要知道:当医生是什么感觉?因为我们相当清楚,当医生跟整天坐在计算机前工作,在学校教书,或是销售汽车,感觉完全不一样。这种问题不是明知故问,也不是蠢问题。对于别人日常工作的内情感到好奇,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原动力之一,而撰写各位手上拿的这本书,也出自同样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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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眼界》一书中收录的所有文章,之前均刊载于《纽约客》杂志(The New Yorker)。我自1996年起便担任《纽约客》的特约撰稿人。在这期间我写过无数的文章,而选入本书的都是我的最爱。我把这些文章归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一些锲而不舍的,以及我喜欢称之为“天才型小人物”的人,他们不是爱因斯坦、丘吉尔或曼德拉那样的人物,他们也不像那些打造我们这个世界的伟大建筑师,而是像销售万用剁碎机的罗恩·波佩尔(Ron Popeil),或是以一句广告语而名噪一时的雪莉·波利考夫(Shirley Polykoff)——“她染不染头发?只有她的美发师最清楚。”(Does she or doesn’t she?Only her hairdresser knows for sure.)第二部分是说理性的文章,主要是讨论整理个人经验的方式。我们对于街头游民现象、金融丑闻,或是像“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灾难这些事件,应该抱持什么样的态度?第三部分是针对我们对人的评断能力提出疑问。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好坏与否,聪明与否,或是能不能把某件事情做得十分妥帖?各位将会读到,我对于我们做这类判断有多准确是存疑的。

阅读这些文章的价值,不在于问题的本身,而在于我更感兴趣的部分,即那些会去思考游民问题、西红柿酱或金融丑闻的人,他们究竟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就我本身而言,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评断“挑战者号”的事故。那对我来说无疑是无字天书:那是一堆工整地记在绘图纸上无法解读的数字和图表。可是如果我们通过另一个人的眼睛,从另一个人的头脑里,去看去思考这个问题,那会得到什么答案?

比方说,书中有一篇文章是关于我试图去了解,惊慌失措(choking)和紧张失常(panicking)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的灵感,来自1999年7月小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 Jr.)驾机失事身亡事件。他是飞行新手,又遇到坏天气,因此“消失在地平线上”(lose the horizon)(这是飞行员惯用的说法),开始螺旋俯冲。我为了解他当时经历的过程,特别请了一位飞行员,带我搭上肯尼迪驾驶的那个型号的飞机,并且选择跟他当时一样的天气状况飞行。我要飞行员做出急速下坠的动作,这不是在耍花招,而是有其必要性。我想了解飞机失事是什么感觉,因为光是知道肯尼迪做了什么,不足以让我解读出那次意外的意义。

“图像问题”这一篇谈到如何解读卫星图像,就好比布什政府误以为自己已掌握的,萨达姆·侯赛因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照片一样。我之所以着手写这个题目,是因为我和一位放射医学家看了一下午的乳房X光片,看到一半时——在毫无提示的情况下——他提到他曾经想过,像他这种人看乳房X光片所遇到的问题,应该跟中央情报局(CIA)的人看卫星图片时会碰到的问题很相似。我当时正想知道他脑袋里是怎么想的,而他却想知道CIA官员的脑袋里是怎么想的。我还记得在那一刻,我整个人觉得头晕眼花的。

还有就是关于本书英文书名来源的那篇文章,那是对驯狗专家塞萨尔·米兰(Cesar Millan)的人物速写。米兰可以依靠手的触摸,把最凶悍、最顽劣的狗摆平。当初促使我执笔写那篇文章的原动力,源自我想知道米兰在做这种工作时他脑海里在想什么。可是这个报道写到一半时,我发现还有一个更棒的问题:当米兰施行他的“魔法”时,狗的头脑里在想些什么?这才是你我真正需要知道的:狗的眼中能看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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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就是:你写作的构想是从哪里来的?我每次回答这个问题都答得不好。通常我的答案都模棱两可,有时是说有人会讲些故事给我听,或是跟我合作的主编亨利拿一本书给我看,从而激发了我的思绪,要不就干脆说我记不得了。当我在挑选本书的文章时,我就想到要试着一劳永逸地整理出答案来。例如有一篇篇幅长且有点怪异的文章谈到,为什么市面上从未出现与亨氏牌分庭抗礼的西红柿酱品牌。这篇文章的构想是得自友人戴夫,他是做食品杂货生意的。我俩经常会一起吃午餐,而他是那种会思考这些问题的人。(戴夫还有一些关于香瓜的好玩的理论,但我将留到后面才揭秘。)另外一篇是“真实的发色”,是描写开创染发市场的女性。一开始是因为不知怎么的,我脑海里兴起一个念头,觉得写洗发精应该很好玩(我想我真是文思枯竭了)。做过很多访问以后,一位麦迪逊大道[1]类型的人物愤怒地对我说:“你干吗要写洗发精?写染发剂有趣得多了。”于是我就改了题目。

寻找写作灵感的秘诀,就是要说服自己:每个人、每件事都有故事可说。我虽然用秘诀两个字,其实我真正的意思是挑战,因为这是很难办到的一件事,毕竟人类的直觉是假设大部分事情都不会有趣。我们总是在电视频道间转来转去,先要跳过十个,才能选定一个。我们到书店,总要先翻过二十本小说,才能选定一本自己想看的。我们会过滤,区分高下,再做判断,这都是情非得已,因为各式各样的东西实在太多。可是要从事写作,每天都必须对抗这种筛选的本能。洗发精感觉上好像没什么意思?管他的,一定要从这里面找到故事,即使一时找不到,我也要抱持信心,相信继续挖掘下去,最终会发现可以写的东西。(对于这一点,我要请读者来判断我是对是错。)另一个寻找灵感的秘诀是,对于权力与知识的不同之处要有所认识。出现在本书中的人物,很少人是大权在握的,他们甚至也没有什么名气。当我说自己对天才型小人物最感兴趣,那是真心话。要发掘有趣的故事,切忌从最上层人物找起,而要从中层人物着手,因为全世界在做实事的大都是中层阶级的人。我的朋友戴夫,就是教导我西红柿酱知识的那一位,他便是中产阶级人士。他做过西红柿酱生意,所以他懂这里面的故事。高高在上的人,因为要保护自己的地位和特权,所以说话时自我意识很强(这也是应该的),

在“王牌推销员”一文里,我们会结识阿诺德·莫里斯(Arnold Morris)。他曾在某年夏天,在泽西海岸的自家厨房里,向我演示如何推销万用切果菜机。他的开场白是:“各位乡亲父老,请过来这边,我要向大家示范一台史上最强的切果菜机。”接着他拿起一包烤肉调味料来做道具。“请看这个!”他高举那台机器,活像是在展示一个蒂芙尼花瓶。这就是我发掘灵感的地方,在泽西海岸,某人家的厨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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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想过要当作家。我曾经想当律师,后来到大四那年,我决定要进军广告界。于是我向多伦多市的18家广告公司申请工作,结果收到18封拒绝信,我把这些信一字排开,用胶带贴在墙上(它们到现在应该还存放在某个角落)。我考虑过念研究生,可是成绩不够好。我申请过奖学金,想到有异国情调的地方游学一年,但也遭到拒绝。到最后写作成了我无心插柳而走上的路,这只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我怎么也没想到写作可以是一种工作。工作都是很严肃、很可怕的,可是写作却充满趣味。

大学毕业后,我在印第安纳州一家小杂志《美国观察家》(American Spectator)干了半年,再搬到华盛顿特区,做了几年自由撰稿人,后来进入《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再从那里跳到《纽约客》。一路走来,写作的乐趣丝毫不曾减少,但愿读者在翻阅本书的时候,那振奋的精神跃然纸上。最令我感到挫折的事,莫过于有人看了我写的或别人写的东西,却生气地说:“我不赞成这种看法!”他们为什么要生气?文章的优劣并不取决于其说服力有多强,反正读者在本书中读到的文章不会是这一类。写作的成败关键在于,能不能让读者手不释卷,能不能刺激读者思考,给读者一窥别人内心世界的机会,即便读到最后的结论是——此人的内心世界并不值得羡慕。我把选入本书的文章称为探索之旅,理由在于我写作的初衷便是如此。现在就请各位细细品味吧。

[1]麦迪逊大道,美国纽约市广告业大本营。——译者注而自我意识正是“趣味”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