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于所有其他的自然科学,在没有确切的实验规定、实验系列,以及合乎逻辑的事实支撑的情况下,医学心理学以分析最复杂的问题为特色。医学心理学自认与一大堆不断变化、非理性的事物打交道;心灵正是一个看不透,又难以亲近,在进行着科学思索的东西。我们可以这么揣测,所有心理的现象似乎都与某种最广义的原因序列有关,这虽然很合理,在此要考虑的正好是,前因后果终究只是一个统计学上的事实而已。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对可能的绝对非理性至少打开一个探究之门,并非不恰当。纵使这只是出自启迪学的原因,且在所有情况中仍提出因果关系的问题,也算合宜。如果在提出这个问题时,至少也能同时顾及古典的概念分野,意即作用因与目的因,那就更好了。凡与心理有关的东西,这个问题:为什么发生此事?与另一个问题:发生此事有何作用?一样重要。
医学心理学的诸多问题中最令人费心的,就是梦了。假使以医疗的观点来为梦诊治,也就是把它当成与诊断和预测有关的生病状态,想必是一桩既有趣又艰巨的任务。梦真的涉及健康和疾病,基于它潜意识的来源,创自大量的潜在知觉,所以有时能够制造出值得我们知晓的东西。在我碰到必须区分器质与心因性症状的麻烦案例时,这经常有很大的助益,有些梦对于预测也十分重要344。这个领域还缺了所有必要的前置工作,譬如仔细收集原因之类,这是一桩有远见的任务,受过心理学训练的心理治疗师要有系统地记下梦,因为他有机会获得一个梦的素材,而这些素材与后来危及生命的急性发作,甚或置人于死地,也就是说与一些在记录梦的时候还无法预见的事件有关。一般来说,研究梦其实是终身的事业,为了仔细加工就需要许多的工作,我因此宁可先对梦的心理学,以及梦之诠释的基本面相在这简短的预示下去处理,以致即使没有经验的人也能够得出关于提问与方法论的图像之一。如果我说基本面相知识比成堆的前因后果重要,因为前因后果无法取代经验的缺乏,熟稔这些素材的人应该会赞成。
梦是不由自主的心灵活动之一,所具有的意识不多不少,刚好够清醒状态时复制。在心灵的现象中,梦也许提供了最“非理性的”事实,似乎带来部分的逻辑联系与档案成阶序的价值,这些都显示出一些其他的意识内容,因此不仅不太容易看清,也不易理解。在合乎逻辑、道德与美学下被连接的梦是例外,通常梦的结构既特殊又罕见,拥有许多“不良的特征”,诸如缺乏逻辑、令人质疑的道德、丑陋的造型,以及明显的荒诞不经或毫无意义。我们因此喜欢贬低梦,说它愚蠢、没有价值。
每一个梦的解说,都是心理学上关于梦的特定心理内容之陈述,所以并非不无危险,因为做梦者往往与大部分的人一样,不只对错误的,而且对正确的注解展现出令人惊愕的敏感。因为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条件下,无须做梦的参与者也可以探讨梦,故如果我们无意伤害他人的自尊心,想要很得体的话,是很费功夫的。譬如一位当事人叙述了一系列有点儿伤风败俗的梦,而心理治疗师得回答这个应运而生问题:“为什么我会做这些恶心的梦呢?”这一类的问题不回答比较好,基于许多理由,这很难回答,尤其是新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轻易就会脱口而出不甚高明的话来,而且刚好在如果我们认为能够回答这问题的时候。了解梦是一件艰辛的工作,我早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有人告诉我他做的一个梦,然后问我的意见时候,我一定先对自己说:“我完全不知道这个梦是什么意思。”说完这话之后,我才能开始研究这个梦。
读者想必在此要提出一个问题:“针对个别的案例去研究一个梦的意义,假定梦都有某种意涵,而且一般可以证实得出来,到底值不值得?”
譬如某一种动物是脊椎动物,很容易就可求证出,所揭示的是脊柱;但是当这个梦的内在、深具意义的结构被“揭示出来时”,我们会如何因应呢?看起来梦除了大家熟知的“典型的”梦,譬如恶梦之外,既没有清楚的结构公式,也没有规律性的行为方式。恐怖的梦虽属平常,但无法自成一套规则。此外,还有典型的梦的主题,门外汉也都知道,譬如飞行、上楼梯或爬山、衣衫不整到处闲逛、掉牙齿、人群、饭店、火车站、火车、飞机、汽车、使人害怕的动物(蛇)等等。这些主题频繁出现,但要推导出梦的结构中的合法性则仍嫌不足。
有一种人,不断地做着相同的梦,尤其是青少年时期;偶尔会扩展成一种重复,也可能持续几十年。这样的梦有时令人印象深刻,我们不由得觉得,个中“一定有点儿什么”。这种感觉自有理由,因我们小心翼翼仍旧挥之不去一个理念,那就是某一个特定的心理状况反复出现,使得我们做这样的梦。一个“心理状况”表示,如果表达得出来的话,与某一个特定的意涵一致,这当然要我们不坚持那些完全未求证的假定,以为这些梦都与吃坏肚子、仰睡等等有关联。事实上这样的梦对某人来说,至少可以揣摩出一个前因后果的意义来。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反复再三出现在长期的梦系列之中的所谓典型的主题,我们也很难抛开“意有所指”的理念。
但是,我们如何能得到一个有说服力的意涵,又怎么样才能证实诠释的方向正确呢?第一个不科学的方法是,把所有梦中预示未来的事件都预言出来,透过日后事件的发生来验证解析属实,前提是这些梦的意涵的确在预测未来。
另一个直接证明梦的意涵,可行的办法也许是衔接过去,从一定的主题重建以前发生过的事件。虽然这在一定限制下是可行的,如果我们找出果真发生过,做梦者却没有知觉到,或者那些怎么样他都不想放弃的事情的话,意义就十分重大。若这两个方法都行不通,那么所涉及的就只是一幅记忆的图像,一来出现在梦中不会引起争议,二来鉴于重要的梦的功能,当做梦者对此同样有所知,并且可以给一个说法时,这幅图像完全无关紧要。可惜的是,直接证实梦的意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弗洛伊德把梦的研究导入正轨,厥功甚伟345,他尤其察觉到,如果没有做梦者,就不可能分析梦。梦中组合而成的字句,并非只有一个意思,而是多义的。譬如有人梦到一张桌子,我们无从知晓做梦者的“桌子”是什么意思,虽然桌子这个字并无多重意义。有一点我们也不知道,这就是他父亲拒绝给予做梦者财力援助,并以他是无用之人为由逐出家门时,所坐的那张桌子。桌子空白的表面附着着为他灾难性的一无是处的象征,存在于白天的潜意识之中,以及在夜晚的梦中。这是我们这位做梦者对于“桌子”的了解。所以我们需要做梦者的协助,以便把繁多字义限定在本质,以及有说服力的事情上。不在场的人,都会怀疑桌子是做梦者生活中一个难堪的重点;但做梦者对此不会起疑,我也不。很清楚的是,分析梦首先是一场经历,一开始只要两个人确认无误即可。
如果我们一旦有了一个断定,梦中的桌子就意味着那张要命的桌子,以及与它一切有关的,那么表示我们虽然没有分析出这个梦,但至少分析出主要事件中的单一主题,也就是说我们看出桌子这个字立于哪一个主观上的前后关系中。
借着有条理地问出做梦者突然兴起的理念,我们得到了这个结果。至于弗洛伊德赋予梦的内容的其他程序,我却必须拒绝,因为都是事先想好的意见,认为梦是“被压抑的愿望”之实现。尽管也有这类的梦,但这不足以证明所有的梦,以及有意识的心灵生活中的所有念头,都是愿望之实现。我们没有理由假设,作为梦基础的潜意识程序在形式与内容上都较意识程序更受到限制,或者更为清楚。我们或许更能够从后者去猜,以为它们意识程序在熟悉的典型上受到限制,大都因为它们塑造出的意识生活规律性或协调性。
为了确定梦的意涵,基于上述的看法,我发展出一个程序,称之为记录前后关系,它借着做梦者突然兴起的理念,在梦的每个突出的细节中,可以确认这些细节在哪些意涵细微处显现给做梦者,我处理的就是将难读的本文之解码。从这个方法得出的通常不是一看就懂的那种文本,而是许多似乎意味深长的暗示。有一次我为一位年轻男士看诊,从他的病历得知,他沉浸在订婚的喜悦之中,而且是与一位“好”人家的小姐互许终身。他的梦中经常有形体以不具优越性的、不可思议的方式出现,观其前后关系得知,在做梦者的潜意识中,所有这些形体的丑闻历史,来自不同来源,但他都与他未婚妻联想在一起,他觉得莫名其妙,我当然也一样大惑不解。从这些持续不断的联想,我必须推导出,虽然他的意识抵拒,但潜意识的倾向仍然存在,把他的未婚妻放在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灯光下。他告诉我,如果这些都是真的,对他而言无异于一场灾难,他急性的精神疾病就是订婚后不久开始发作的。虽然难以置信,我仍然怀疑他的未婚妻是如此重要之焦点,于是我建议他展开调查。调查结果证明怀疑合理,而他并未被这个不愉快的发现所造成的“震惊”给打倒,反而治好了他的精神疾病,也摆脱了未婚妻。记录这所谓“难以置信”的前后关系,以及梦中看似矛盾的解说,证明了后来被揭穿的事实是正确的。这个案例十分简单,只有极少数的梦找得出这么简单的解答,要强调这一点显然多余。
记录前后关系的确是简单得近乎机械式的工作,但这只具预备意义。接下来的可读文本的完成,也就是真正的梦的诠释,却经常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任务。它需要许多条件,诸如心理的同感能力、组合联结能力、直觉、世界与人性理解,尤其是一种来自于广泛知识与“心灵智慧”的特殊“知”的能力。所有这些前提,甚至包括最后一项,都属于心理治疗师诊断的艺术。要了解梦,并不需要第六感,但它需要比可以在通俗的解梦书所发现的没生命的解梦模式,或受到先入之见影响的解梦方式更多的东西。对梦动机的刻板解释模式是需要拒绝的,透过仔细的文本记录,所能厘清的特殊意义才具有合理性。即使在这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仍然要承认自己对每一个梦都一无所知,打消先入为主的念头,准备好接受绝对出乎意料的东西。
梦与一定类别的意识,以及一定的心灵状态有部分关联,它位于潜意识现象中模糊幽深的背景多深,我们称这个缺乏独特语言的背景为潜意识,本来我们不了解它的本质,只能观察它一定的作用,关于潜意识心理的本性,是我们大胆地从它的特性推断出来的。梦是潜意识心理频繁又常态的表达,所以传来许多研究潜意识的经验素材。
因为大部分的梦的意涵与意识的倾向并未重合,反而有奇特的歧异,所以我们必须猜测:潜意识,即梦的源头,具有自主性的功能。我把这个称为潜意识的自治。梦不仅不听我们的意志使唤,甚至经常与意识的意图鲜明对立;这种对立并非时时都显露出来,有时候梦只是稍微背离意识态度或倾向,提出修正;没错,梦偶尔会与意识的内容与倾向重合。要说清楚这种行为,我要向唯一的可能概念补偿求助,它是我认为唯一能够把所有梦的行为模式概括说明的概念。我们要严格区分补偿与补充的不同,补充是一个有限且压缩的概念,不足以贴切地解释梦的功能,因为它所描绘的是一个过于所谓必然的补充关系346。补偿则与此相反,如同这个专有名词所示,是不同的数据或观点的对立态度或者比较,因此产生一种均衡或者校正。
在这方面有三种可能性。如果意识的态度十分片面地成为生活状态,梦就会采取对立的态度;若意识的态度比较“中庸”,梦就以变体为满足;若意识的态度“正确”(适应),梦就会符合并强调其倾向,而且不会丧失自己对它奇特的自治。因为我们永远无法确切知道,如何去评定当事人的意识状态,因此分析梦而不问做梦者问题,从一开始就行不通。即使我们知晓意识状态,对潜意识的态度依旧不得其门而入;因潜意识并非仅仅是梦的源头,同时也是精神性的征兆,这就面临潜意识态度是否有特别实际的重要性的问题。我或其他的人是否能正确地感受到我的意识态度,根本无所谓,潜意识可以有所谓“不同的意见”。这个——尤其是精神疾病的案例——可不能等闲视之,当它全面支配潜意识,后果严重的不当治疗经常引发各种恼人的错乱,或产生精神疾病征兆。这类的错乱皆因“意识”与“潜意识”不一致而起,这种一致在“一般情形下”是存在的。事实却是它并不存在,而这就是造成无穷无尽的精神损害,从严重的不幸事件与疾病,乃至无伤大雅的失言的原因。弗洛伊德指出这一层关系,贡献良多347。
即使绝大多数的案例中,补偿以制造一种正常的心灵平衡为目标,所以要证实自己有若心理系统中的一种自我调节,但我们不应以拥有这个知识为满足,因为在某些案例的一定条件之下(譬如潜伏性的精神疾病),补偿会导向一个攸关性命的出口(压倒性的破坏倾向!),譬如自杀或诸如此类不正常的态度,这在某些负担沉重的人的人生计划中属于“预先登记”。
治疗精神官能症时有一项任务,要再度制造“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和谐,众所皆知这可以通过不少方法,从“自然的生活方式”开始,理性规劝增强意志,以迄“分析潜意识”。
因为比较简单的方法经常无效,心理治疗师不再知道要如何继续为当事人治疗,于是梦的补偿功能提供了受欢迎的协助。这并不表示现代人做的梦直接提供适宜的治疗方法,就像在阿斯克勒庇俄斯神殿做的孵梦所告知的一样348;但这些梦以绝对有益于健康的方式阐明了当事人的情况。梦带来回忆、看法、经历,唤醒睡着的人的性格,并揭露这些关系中的潜意识,所以很少有人乐意辅以适当的协助,因此,如果有人长期接受专业支持,去理解、消化他自己的梦,很少有人不会因而拓展且丰富他的视域。补偿行为为努力不懈的梦的分析开拓新的视角,辟建新的道路,有助于摆脱那个可怕的停滞状态。
补偿这个概念当然只能一般地刻画梦的功能,如果处理费时颇久且麻烦的案例时,我们会碰到上百个延伸出去的梦,那么慢慢的,一个躲在补偿背后的现象将浮现于观察者的眼前。这类似一种人格发展的过程,一开始看起来像均衡片面性,或者平衡受到干扰的宁静状态。深入理解又具有经验之后,这个类似奇特的平衡行为却像一个计划,彼此之间互有关联,而且在深沉的意义上遵循着共同的目标。所以,长时间的梦系列不再是不相干又独特的事件的空洞串联,比较像计划周全的发展或整顿程序。这种长时间梦系列中自发性表述的潜意识程序的象征,我称之为“个体化过程”。
在此很适合列举出一些既有的例子,说明梦心理学的治疗,却基于技术理由无法办到。所以要提一下我的著作《心理学与炼金术》(Psychologie und Alchemie)一书中,也收录有梦系列构造的研究,而且特别把个体化过程列入考量。
记下梦系列,不包括分析的过程,是否可以理解为个别化的发展过程,这个问题由于缺乏研究仍然无解。分析过程意味着,尤其包含了系统化的分析梦时,一个“太快成熟的过程”,如同霍尔[1](Stanley Hall)一语中的的评论。那些在个别化过程中被记录下来的梦的主题,即分析的产物,也出现在“分析以外”的梦的系列,只不过时间间隔较长,也是可能的。
我前面已经说过,分析梦也需要一种特殊的知识。在我完全信赖一个聪明、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一定的生活经验及训练的门外汉,可以正确诊断出梦的补偿的同时,却认为一个不具有神话和民俗学知识、对原始人的心理学一无所知,也不懂比较宗教学中个别化过程的本质的人,是不知道个别化过程之本质的。而这个过程正是心理学补偿之基础,根据我们所学,是绝对不可能以心理学上的补偿为依据的。
并非所有的梦都一样重要,连原始人也把梦分成“小”和“大”,我们大概会说“不重要”及“重要”的梦。进一步细看,“小”的梦是每天晚上幻觉的片段,源自主观和个人的领域,因为不重要而消融在日常生活之中。这种梦很容易就被忘掉,因为它们的有效期没有超过心灵宁静每天的起伏。意味深长的梦则相反,经常一辈子保存在记忆中,而且时常成为心灵经历宝库的中心。我遇见过的人当中,没有几个在第一次邂逅不脱口而出:“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偶尔那是人们所记得的第一个梦,3~5岁之间发生的。我研究过许多这样的梦,在其中找到一个有别于其他梦的特点。这些梦中存有我们在人类文明史上也碰得到的象征性产物。值得注意者,做梦者不需要知道有这种并行的存在。个别化过程被视为这种梦的特点,其中包含了所谓的神话学主题,即神话,而我称之为原型。我们要了解个中特殊的形式与比喻式的前后关系,这些不仅在所有的时代和地域,也在每个人的梦中、幻想、幻景,以及妄想中,都找得到这种一致的形式。独特的案例中最常出现的,像它们无所不在的伦理所证实的一样,人类的心灵只有一部分是唯一的与主观或个人的,另外的部分则集体且客观349。
因此,我们一方面谈个人的,另一方面谈集体的潜意识,他同时呈现出几近个人的潜意识的一种更深沉的层面。“大”,也就是深具意义的梦,源于这个较深沉的层面,主观的印象之外,它们的重要性已由清楚的形态透露出来,而且这些形态常常诗情画意又漂亮。这一类的梦大多发生在人生关键的阶段,像少年时期、青春期、中年(36~40岁),以及死神将届之际,要分析这些梦时常伴随着可观的高难度,因为梦中所提供的素材太贫乏。类型的构成物不再仅指涉个人的经验,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的一般理念,其主要含义由对这些理念而言很奇特的意涵所构成,而非任何一个人经历的前后关系。譬如一位年轻人梦到地窖里金碗中的一条大蛇,他虽然在动物园里看过一条巨大的蛇,但此外他没有什么与这个梦相关、可以援引的事情,就只有这段童话般的回忆。根据这个无法令人满意的前后关系,我们可以说这个梦,虽然它正因其极强的感受而显示其特色,但完全没有意义;如此一来,却很难解释其非常特别的易感性。碰到这种案例,我们必须溯及有蛇或龙、堡垒和洞穴、英雄在其中表现他的能力的神话。这才明白过来,这涉及一种集体的情感,即一种典型、情绪激越的情况,它并不属于个人的经历,而是属于次要的个人的经历之一。这点基本上与一般人类的问题有关,主观上这个问题被忽略,因而客观地渗入意识中350。
一位中年男士觉得自己仍然年轻,老年,以及死亡离他还远得很,大约在36岁之际他超越了人生的巅峰,但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以他所拥有的天赋与才华,假如他现在是一个无法忍受巨大潜意识的人,那么他对这个时刻的领悟,也许就是类型梦的形式硬塞给他的。有人从旁协助,努力钻研记载详实的前后关系,以便了解这个梦,都是白费功夫,因为这段前后关系以陌生的神话形式表达出来,做梦者并不熟悉。这个梦应用了集体角色,因为那是人类永远、持续重复的一个问题,并非在表达个人的心灵错乱。
所有个人生命的当下个别化,在这里,人类命运普遍通行的公式突破了个人意识的目标、期待,以及直觉,同时成为个别化的过程。这也是自发性全人实现的过程。自我意识的人只表示一部分有生命的整体,而他的人生尚未展现出整体的实现。他愈是只有自我,与集体人就益加分裂,而他也是集体人,甚至沦为他的对抗物。因为所有的生命体都追求他的完整性,于是,相对于意识生命不可避免的片面性,在我们身上进行着一种持续性的修正,以及一般人类本质的补偿,目的在于潜意识终究与意识合为一体,或者更好的是,自我与丰富的人格同化。
如果我们判察“大”的梦的意涵的话,就无法跳过这些思虑。这些思虑运用众多刻画英雄的生命,也就是那些半神的伟大人物的神话,其中有危险的历险,以及能力考验,与成年礼相仿;其中有龙,乐于助人的动物,以及恶魔。我们邂逅年长的智者、半人半兽、藏匿的宝藏、愿望树、喷泉、岩洞、封锁的花园、漫步的过程,以及炼金的材质等等,一大堆不曾触及日常琐事的东西。理由是这与一部分人格之实现有关,它尚未成真,况且才刚要开始去做。
梦中所出现的这类神话彼此浓缩且修正的方式,描绘着尼布甲尼撒的梦(参考下页图)351。虽然那幅画看起来没什么异样,只是呈现那个梦而已,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其细节的话,很快就会发觉,如此一来画图的艺术家又做了一次那个梦。这棵树是从国王的肚脐长出来的(非正史的传说),也是从基督祖先、亚当的肚脐长出来的谱系352。因此他戴着塘鹅的冠冕,以他的血喂养男孩,也就是那些著名的“寓言的基督”。除此之外,塘鹅还画了比喻的四个形体的排列,那四只鸟就站在象征四位传福音的人的位置。在下方可以找到相同的四个形体,也是四只满怀希望仰望着的动物,鹿是基督的象征353。这四个双重单位与炼金术的表象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上方是飞禽,下方是走兽,前者(习惯上)是鸟的形体,后者是四条腿的动物。这幅梦的图像并不仅是基督教对于谱系及四位传福音的人的想象,四个双重单位也加入了炼金术的思维(“最好的与最坏的无异”—上位与下位一样)。这个词组生动地描绘出个人的梦与类型一致行动。后者不仅在自身中发生(如此处),也与奇特的个人要素浓缩、交织,以及融合在一起。354
但是,如果这些梦产生出如此重要的补偿功能,为什么又这么难以理解呢?我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这样回答,梦是一个自然事件,而大自然并无倾向表明什么,它的果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免费的,按照人们所期待的供人采食。若不懂这个梦,我们就时常反对补偿功能不奏效的说法,但这又不十分肯定,因为很多东西未经理解也一样发挥作用。当然,若能了解,我们可以提高它的效果,其实这个有其必要,因为潜意识有可能被忽视。“大自然不成全的,艺术会使之完美!”一句炼金术名言如是说。
尼布甲尼撒之梦:人性骑士之镜Codes Palatinus Latinus 413(Vatikan,15Jh.)
梦所涉及的形体无所不包,从闪电般的印象到无尽的长梦,无论如何有非常多“普通”的梦,可以识出一定的结构,而且与戏剧有些相似。如梦以一个地点说明作为开端,例如:“我在一条街上,那是一条大道”(1),或“我在一栋很大的建筑物里,像一间饭店”(2)等等。同时还常说明主题人物,例如:“我和我的朋友X在一座市立公园里散步,一个交叉点的地方我们突然碰到了Y女士”(3),或“我与父母亲一起坐在一列火车的包厢内”(4),或“我穿着制服,许多仆人围绕着我”(5),等等。时间说明比较少见。这个梦的阶段我称为布局,它说明情节发生的地方,主题人物,以及常见的出口。
第二个阶段是错综复杂。譬如:“我靠近一条街上,那是一条大道。远处出现了一辆汽车,开得飞快,车子开得很不稳,我想司机喝得烂醉”(1),或者“Y女士似乎很激动,想迅速对我耳语,显然是我的朋友X不该听到的事情”(3)。情况无论如何都复杂,气氛紧张,不清楚现在会发生什么事。
第三个阶段是高潮或转捩点。这儿发生关键性的事情或骤变,例如:“我突然在一辆车子里,好像自己就是那位酒醉的驾驶。我当然没有醉,而是罕见地没把握,像失去了控制。我无法刹住快得不得了的车子,撞上一堵墙,发出巨响”(1)或“Y女士忽然面无血色,倒在地上”(3)。
第四,以及最后一个阶段是渐退,解决办法或者经由研究梦后得出的结局(有些梦缺了第四阶段,也许会形成一个很特别的问题,此处不拟讨论),譬如:“我看到车子前端都碎了,这是他人的车,我不认得。我自己没有受伤,惊惶地想着自己的责任”(1)。或者“我们以为Y女士死了,但很明显的她只是昏倒而已。朋友X喊着:‘我得找心理治疗师来’”。(3)。最后的阶段有一个结局似的实情,同时也是那个“被寻求的”结果。梦境(1)在无法掌控的一团乱之后显然有一个新的思虑出现,这个思虑理应出现,因为这个梦是补偿的。梦境(3)里思想的结果是,宣布有一位有权能的第三人予以协助。
梦境(1)的做梦者是一位男士,因遭遇棘手的家庭状况几乎失去理智,而且不打算豁出去。梦境(3)的做梦者很怀疑向心理治疗师寻求协助是否正确。虽然有这些说明,但这个梦仍不得其解,反而只勾勒出它的出路。这四个阶段的入门运用在许多梦境里,都没有特别大的困难,可以确定梦大多有一个“戏剧性”的结构。
梦行为的主要内容,一如我前面所说的,是对意识立足方面之一定的片面性、错谬、偏差或类似缺陷的和谐一致的补偿。我一位歇斯底里的女当事人是贵族,老是自以为卓越,在她的梦中梦到大量污秽的美人鱼和喝醉的妓女。极端的案例中的补偿会变得具威胁性,由于害怕而导致失眠。
梦会无比难堪地否认一个人,或者在道德上以看起来很愉快的方式支持一个人;前者喜欢发生在对自己很满意的人身上,犹如前述之女当事人,后者则发生在看轻自己的人身上。骄傲自大的人偶尔在梦中并不仅受到屈辱而已,而是提升至一个难以置信、到了可笑地步的阶级,然后他也同样不可思议地贬低那些严重受辱的人。(“唠叨地说起不愉快的事”,就像英国人说的一样。)
许多对于梦及其重要性所知不多的人,有着梦的补偿作用,这很狡猾,似乎是故意出现的,此外也容易造成偏见的印象,即以为梦果真有一个道德的目的,它警告、责备、安慰我们,预先说些什么等等。因为我们以为潜意识是比较聪明的,就任其引诱,把一定要做的决定、下的决心推给梦,如果梦总是什么都不说,失望自不在话下。经验告诉我,某些关于梦的心理学高估了潜意识,而这会影响到意识的决断力。如果意识差强人意地完成它的任务,而潜意识的运转尚且令人满意,至于仍然欠缺的,大概要在梦中补充了,或许梦可以继续协助那些大费周章仍然失败的地方。假使潜意识真的略胜意识一筹,就完全领会不到意识到底有何用处,说得确切一点,就是意识现象在种系发生史中成为必然的原因何在。如果它只是大自然的游戏,事实变成某一个人知道,世界,以及他自己的存在是一部分意义都没有。这个看法不知怎的很难消化,基于心理学的理由最好不要强调这个见解,即使这是正确的,而我们很幸运地永远无法求证(求反证也不太可能)。这个问题属于形而上学,那个没有真相公式的范围,所以,我们说什么都不要低估形而上学立足点对于人类心灵愉悦的重要性的事实。
在研究梦的心理学时,我们遭遇到其延伸哲学的,甚至宗教的问题,梦的现象对于理解这两个领域的学门有重大贡献。但我们不容自吹自擂,以为今天就已经掌握了关于这个非常难了解的现象,以及令人满意的理论或解释。潜意识心理的本质对我们而言依然很陌生,在这个领域里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要耗费许多耐性,且不容有偏见、退缩。研究的目的不在于自以为掌握了唯一正确的理论,而在于借着怀疑逐渐接近所有真相的理论。
【译注】
[1]霍尔(Stanley Hall,1846—1924),美国心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