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候为了学英文,狠狠地看了很多英文原版小说,名著实在读不下去,读得最多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和禾林的浪漫爱情小说,那时候的浪漫爱情小说封面都有统一套路,大多是广告招贴画似的画着一对白人男女,女人当然是健康美丽,男人都六块腹肌有人鱼线,面貌英俊硬朗,所以当年我第一次看到新晋的奥斯卡影帝马修·麦康纳(Matthew McConaughey)的时候,真有种被穿越回过去的感觉,因为他简直是那种从浪漫小说封面上走下来的男主角,我后来还特地去查过他的资料,果然找他演浪漫爱情喜剧的是最多的。
说起马修的英俊,可能并不是很多中国女性的菜,但他的那款长相,真是当年美国女人心中好丈夫、好男友的经典款。马修在德克萨斯念高中的时候,是学校尽人皆知的校草,曾被学生票选为“最英俊的人”,被记入学校年册。没有人会惊讶这个英俊的男生后来会走上演艺之路,2005年,他被《人物》称为还活着的最帅的男人。但可惜的是,大家都知道他帅,也都承认他帅,他的演艺事业却遭遇瓶颈,一直难有发挥,他一部部地拍戏,除了浪漫爱情喜剧以外,也在灾难片、惊悚动作片里扮演硬汉角色,但都反响平平,他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成为社会名流,知名演员,一再被人称赞长得帅,但是没有人来找他演更有挑战性的角色。大家倒也不是觉得他不会演戏,他的演技没问题,工作也很拼命很敬业,但也就是这样了,如果他想接到好本子,证明自己是个伟大的演员,对于他这么一个英俊的人儿来说,那可能是有些难的。
我们大多数人不过是中人之姿,不大会理解“长得好看”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不大能理解美貌这件事,和这世界上所有事一样,可以是上天的礼物,也可以是一个人的牢狱。对于马修·麦康纳来说,他的英俊在最开始对他一定是帮助很大,但若继续往前走,却反过来成了他的束缚,因为他的英俊太抢眼,太无可挑剔了,健康阳光、正直迷人的完美男人形象一旦在人们心中形成固见,便很难突破。大家也就根本不在乎他的演技了,这个“不在乎”有两个层面:如果他演砸了,大家不在乎,他那么帅,演得一般有什么关系,可是如果他演得很好呢?其实也同样没人在乎,他一出场便把所有人都电晕了,随便一笑下面女人都尖叫了,随便落两滴眼泪女人们就跟着心疼,因为他太帅了。也许很多美丽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困境吧,难怪大美女查尔斯·塞隆自毁形象去出演变态女魔头,大家为裘德·洛秃头和发胖而惋惜不已,他自己却说,太好了,这下总算可以演自己想演的角色了。我想起一个朋友给我讲过一件事,说她认识一位美女编剧,有一次把一头秀发剪短了,大家问她为什么,她说想要尽量以丑的面貌示人,因为她希望大家能注意到她的才华。朋友表示当时听到这话深受刺激,这不是赤裸裸的炫耀嘛,但是看到现在的马修·麦康纳,我倒是理解了这姑娘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天生就是个美人,人人都夸赞他的美貌,对于他来说这也许也会成为一件很无聊的事吧。我们普通人之所以不断地追求美,是因为我们长得实在是不够好看。可是那些天生美貌的人,特别是那些对自己的才华也同样自信的人,一定是讨厌死了别人只看到他们的美貌,他们像嘴里咬着玉打娘胎里蹦出来的一样,动不动把玉摔在地上,总是拿自己的美貌不当回事,反倒是变着法地作死,拼命地把自己往丑里倒腾。在《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马修把自己摧残成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的模样,形销骨立到了大家都认不出的地步,最后拿到了一个奥斯卡的小金人儿,这部电影只有550万美元的投资,如果投资再少点甚至连奥斯卡提名的资格都没有了。据说剧组拍摄时常常穷得连盒饭都发不出,马修为了拍摄顺利进行还得倒贴钱,他随便拍拍其他片也比这赚得多。很多人觉得他是为了得奥斯卡才这么拼命的,可是要我说,他其实是真开窍了,想通了,他不把自己这肉身的监狱给彻底砸了,他就冲不出来,会永远被困在这副美丽的皮囊里。所以他必须为了自由而战,作为大帅哥的马修,他早觉得厌倦了,无聊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再也待不下去了,于是他选择毁掉这皮囊,就是要让人们看看,当他撕掉了他的皮囊,他马修·麦康恩到底是谁,没人能笃定自己一定会拿奥斯卡,但是如果你想要的是突破,你能舍得自己,你就会让别人看到真正的自己。
想要自由,就要为自由付出代价,要对自己下得了手,狠得下心。马修成功了,他从此可以演他想演的戏,成了他自己的英雄,他是一个真正的狠角色。奥斯卡没办法不爱他,观众也是,因为我们自身都太懦弱,所以人人都爱狠角色,于是他赢了,也获得了自由。当我看到他站在奥斯卡的领奖台的时候,就好像《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拿着小锤子挖呀挖,最后爬过臭水沟,逃出监狱,在暴雨下撕掉衣服的那一幕,马修·麦康恩撕掉的是他的皮囊,而他的这座小金人,正是他成功越狱的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