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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什么是爱》从《傲骨贤妻》看邓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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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文艺作品大多都是虚构的故事,但却常常成为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凯特·米丽特曾经在她的《性政治》中提到文艺作品总是在强调女性之间的敌对情绪,指出“妇女遭受的鄙视一旦在她们身上被深层意识化,她们便会鄙视自己并相互鄙视”。本书写于1969年。1998年,随着美剧《欲望都市》的热播,女性之间的友谊第一次成为影视作品中的情节主线,和男性之间的友谊一样在影视作品中被正面描述并被肯定,剧中的女人们互相帮助,互相陪伴,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社会舆论,改变了人们以往心目中对女性友谊的固化理解。我们可以从这个肥皂剧中看到女人们的变化,特别是像《欲望都市》的作者坎迪斯·布什奈尔这样走在时代前端的女作家在文化上所表现出来的自信,也影响了一代人。

在出版了《欲望都市》之后,坎迪斯·布什奈尔还出版过一部《口红丛林》,这部作品中的女性结盟主义可以说是《欲望都市》的更进一步延伸。在书中,作者将女性结盟主义从《欲望都市》的生活中进一步发展到了事业上,讲述了三个身家千万级的女富豪之间的友谊,其中一个单身富姐的男友是曼哈顿的钻石王老五,有一次王老五和富姐恩爱之后相拥闲聊,富姐此时正在为自己的生意遇到瓶颈而苦恼,她问自己的男朋友是怎么赚到他的第一个亿的,她的亿万富翁男朋友很轻松地说,这很简单,我的财富积累到你这么多的时候,也曾遇到过瓶颈,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进入了一个俱乐部,这个俱乐部里都是亿万富翁,然后第一笔大生意来了,后面自然而然做的都是这样级别的生意,其实根本不需要你做更多的努力,这只是个机遇的问题。不过我是不可能把你介绍到这个俱乐部里来的,想都别想。富姐问为什么,男友说,因为这是男人的俱乐部,在这个俱乐部里不欢迎女人,女人是用来做妻子、女儿、情妇和秘书的,不是用来做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的,当然了,有时候女人也可以分到一点零碎生意,那也不少了,但是没有人会和你做更大的生意,在俱乐部里,你的身份只能是我的女朋友。然后我们的富姐给了个特霸气的回答:我不需要你介绍我进你的俱乐部,我会成立自己的亿万富翁俱乐部的。本书写于2005年,后来也曾被尝试改编成电视剧,但是只演了一季就被砍掉了。据说是因为当时看电视剧的都是美国的家庭主妇,还不能接受女人和男人一样在事业上如此富有野心。

一转眼又过了五年,到了2009年美剧《傲骨贤妻》开播时,美国人对女性在社会中的态度已经比《口红丛林》时期又往前走了一步,这部电视剧里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很多法律从业人员,律师、法官、检察官、调查员、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等等……经常会涉及各种团队作战,你会发现结盟主义已经打破了性别壁垒,既没有所谓的“男人俱乐部”,也没有什么“女人俱乐部”。所有人和人之间的结盟,只有一个标准,对方是最有能力的,我们的结盟是利益最大化的。女主角阿丽西亚经常被人挖墙脚,她后来又被力邀成为律所的合伙人,纵然这其中有她是州长的老婆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出色的律师,一个官司一个官司一路赢上来的出色表现有目共睹。剧中的律所大老板戴安是一位单身女性,论能力、风度和气势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她和律所另一位大老板威尔是十几年相濡以沫、并肩作战的黄金搭档。在这部电视剧中出现了很多非常优秀的女律师、女检察官、女政治家……她们性格各异,但是有一点共同之处,是她们都是靠自身能力从基层一点点努力干起来的,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她们已经不需要顾虑和谁去结盟的问题,只要能打赢官司,有足够的实力就会有机会和有同盟者,至于是男人俱乐部还是女人俱乐部,那并不重要。

除此之外,这部戏还让人感到在美国各种具体、规范、明确的法律法规下,权力所受到的严格制约,虽然它确实有美化的成分,但是基本的大方向还是可以看到的,作为州长夫人,州长给女主角确实能提供帮助,但是这帮助是十分有限的,也要受到严格的监控和监管。作为公司最大的股东,领导者的行为也是受到限制的,戴安为了一己私利在言论上有损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另一位合伙人可以当即召开股东会把她撵出董事会。虽然她后来又回到了公司,但是从前她与威尔的地位在伯仲之间,如今却只能居于人下了。

前面说了这么多,终于可以说一说邓文迪了,我个人总觉得从某种角度来讲,邓文迪其实是一位非常传统的中国女性。她所信奉的“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的信条,到现在还是很多中国人心中,女人想要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她的方式其实也是非常传统的女性进取方式,这正是在《口红丛林》里提到的很多女性所采取的方式,这方式并没有它看上去那么离经叛道,恰恰相反,这其实一直并不新鲜,几百年前就一直是很多想上位的女人采用的方式了。在她和默多克离婚之后的所有报道和描写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对她的个人品行的评价,而是来自《企业家杂志》的一篇外国记者对邓文迪作为企业家的看法:这是一个极其糟糕的商人,开办“大脚”电影公司,创办艺术网站Arsty,她说她是一个商人,一直试图证明自己的商业才华,但她的公司完全不成功,她从来没有成功案例,她的最大的职业成就是嫁给了默多克,“如果你看一下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的董事会顾问列表就会发现,其他顾问的成就要比邓文迪大得多,而她能够获得这个位置就是因为她是默多克的妻子”。

“有邓文迪在的地方就是一片战场,她苛刻对待员工,脾气暴躁异常。”这是前保姆对邓文迪的爆料,这位保姆2006年在邓的宅邸中被一辆儿童三轮车绊倒摔碎了膝盖——这在美国算工伤,邓文迪给了一笔可怜的遣散费将她打发了事。

看到这些报道,我恍然大悟,作为一个企业家,邓文迪其实正是我们在职场上时不时会遇到的那种慈禧太后型的女老板,这些女老板不是靠自己摸爬滚打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上来的,而是靠着婚姻关系爬上来的。她们是职场里最难伺候的一种老板,因为走的是捷径,所以她们特别缺少管理经验、谈判经验、对事务的判断能力,对员工不够体贴和了解,对团队的控制力差,业务知识也不行,却偏偏非常情绪化,十分自信又骄傲,同样是女老板,她们和《傲骨贤妻》中的阿丽西亚以及戴安这种全靠实战出来的女老板完全不同,和现实生活中诸如希拉里、桑德伯格这样的女性更不一样。她们的老公拿钱出来给她们开公司,或者帮她们得到领导的高位,如果她们不大管用,为人低调,反倒还好一些,一旦是个邓文迪这样的富有野心的强势型人格,通常反倒特别容易把员工搞得怨声载道,把公司搞得鸡飞狗跳。

做生意不容易,没有一步一个脚印地积累经验值,没有身经百战,懂得与人结盟,和人沟通,懂得何时进退,体察人心向背是不行的……这一点一滴都要从实战中学习,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看到邓文迪的事业历程,我觉得她应该一直是在孤身奋战,没有盟友,也没有人真的和她共进退,因为她不是从底层一路摸爬滚打上来,所以没有真正和她一起共患难的战友,不会有戴安和威尔那种用多年合作磨炼出来的默契,没有忠心耿耿的下属,没有建立自己靠得住的团队,因为这些一定是长期磨炼培养出来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当今任何一个商人想成功都不可或缺的。她其实应该属于《口红丛林》里所提到的那种生意圈外围的女人,半路靠婚姻上位,很难找到盟友,传统男人的生意圈子不见得接纳她,女性圈子对她有敌意,而像《傲骨贤妻》里这样的新生代权势又会嫌她不够好,没有才能就是没有才能,你没能赚钱,没有能成功,又是靠这样的关系上位的,就不会有人和你结盟,这层坚冰她显然没能力打破,或者根本没看到,最后在征服的道路上败下阵来。

据说默多克曾经一度认为邓文迪很有才能,对她寄予过厚望。老头儿不是没帮过她,也不是没有给过她机会,但是正如前文所述,作为默多克的妻子,她的影响力始终是有限的。看看《傲骨贤妻》里,州长想帮助妻子时的谨小慎微,大老板戴安不顾公司利益落到被赶出董事会的下场,就知道在那个社会的游戏规则里,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公司权力,都是被关在笼子里的,最大的股东也会受到法律制约不可能为所欲为,默多克当然能帮助邓文迪,然而这帮助不是无限制的。

默多克是商业奇才而不是封建君主。更何况人家即使85岁了,也并不是一个老糊涂。对这段婚姻结束的原因有很多猜测,我想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对于默多克来说,邓文迪用14年时间证明了她不是一个好的事业盟友和生活伴侣,而以她征服世界的强势野心和破坏程度来说,继续这段婚姻反而会在他死后对自己所建立的帝国潜在危害更大。所以要在死之前把她轰出家门,以绝后患。

一个人的时间花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征服男人的才能就是征服男人的才能,这和征服世界的才能不是一回事,纵观美国的历史,这个国家从没出现过仅仅通过这种路径就成功的吕雉或者慈禧,“女人靠征服男人征服世界”在这里是行不通的,没有点真本事,你征服了男人之后,一样征服不了世界,当然你也可以继续征服下一个男人,但那也还是征服一个男人而已。

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并不是大逆不道的做法,只是技术上可否实现有待商榷,另外这种思想太古老,有些out,听起来实在不那么酷。在《傲骨贤妻》后来的剧情中,阿丽西娅宣布参加竞选,曾经站在台上由她来做陪衬的州长大人,这次站在她的身后为她做陪衬,这是她依靠毫不退缩据理力争来的,在此之前,州长先生终于得空来参观妻子创业的新办公室,在妻子没有钱装修的毛坯房里,丈夫鼓励妻子说,“我仿佛能看到你将从这里开始征服世界”。我们不必把这样的话过分美化,但是却可以从这句话里看到从过去到现在,从1969年到1998年,到2005年,到2013年,美国人的观念一直在变化,在进步,而在中国,大家还停留在过去,在讨论着女人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征服男人,从而征服世界。不得不说,彼岸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并不是一个世界,也许默多克也对邓文迪有过如此期望吧,可惜她是太传统的中国女性,只会征服男人,征服世界这件事,她终究没本事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