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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 食物 爱情》Part 3 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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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糖枫树液流淌的三月就种上了洋葱,现在有了上万棵小小的、绿绿的、刀锋一般的嫩芽在努力生长。”

这是一个奇怪的婚约。很浪漫,但是又不同于这个词在我以前的生活中的意义。以前“浪漫”与“诡计”基本是同义词。马克压根儿就不知道怎么才能有这样的关系。他在三年级的时候,给班上几个女孩接连写过又长又纠结的情书。男孩们在操场截住他,从他的口袋里摸出情书,在单杠上大声朗读。而这并没有阻挡他继续写情书。他那年最喜欢的女孩叫作克罗蒂亚,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给她买了一张闪亮的海报:白色独角兽在最显著的位置,背景是城堡和彩虹。当她腼腆地告诉他自己不能接受的时候,他又把它送给另外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也拒绝了,所以他耸了耸肩,把它带回家,挂在了自己的床上。他那时无所畏惧,现在也是如此。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胆怯,也从不遮遮掩掩,一旦出发就不走回头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让我看到他是什么样的人,也从来没有隐藏他的意图。

因此,我们之间的浪漫有着崭新的、与众不同的起源,我们因为一个共同的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亲密的双人小团体。我觉得这就是在新兵训练营或者共同被流放的过程中锤炼出来的感情,尽管我们是被流放到了一片沃土上。我们早晨醒来,晚上睡觉,都在谈论家畜、种子、排水、工具,或者如何简化杂务,省略步骤,节省时间。我们是如此疲惫。有时候,在上床和入睡前的短暂时光中,我们的手指触在一起,我们把这个戏称为农夫的爱情。我当时想,如果我们一定要有孩子,那一定要在冬末,夜晚最长的时候怀上。

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这么脏过。农场的活儿总是脏的,而且超出了我以前对于脏的定义。我每天不仅要与脏的泥土打交道,还有血、粪便、牛奶、脓汁、我自己的汗水和其他动物的汗水、引擎油、动物油、内脏,以及各种不同程度的腐烂变质物。我对于恶心的承受底线在逐渐降低。在一个寒冷的春日结束的时候,洗澡的想法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盥洗室没有供暖,离壁炉很远,而明天早晨还要挤奶。有几个晚上我跳上床钻进厚厚的被窝之前,只是把外套脱掉,扔在床下,这样第二天早晨在黑暗中可以很容易找到。我从城里带来的衣服已经缩减成一小抽屉,还没有损坏,留着在农场以外的场合使用,也就意味着我永远不会穿它们了。其余的一件件被放进日常穿着的箱子。我发现了丝质衣服保暖性能不错,这使我的那一堆贴身内衣有了新的用途。有些时候我穿着黑色V领羊绒衫务农,我曾经将这件衣服称为第一次约会专用衫。以前我十分宠爱它,每次必定干洗,用带衬垫的衣架悬挂。而现在它上面沾上了干草,肘部磨出了两个洞。

我任由头发长长,这并不是我的选择,而是因为无论是预约理发还是赴约理发,从来不是优先要做的事。我也忘了拔眉毛。我几乎不怎么照镜子,有一次照镜子我发现户外的劳作在我的眼周刻上了皱纹,侵蚀了我的面庞,让我脸色发红,并长了雀斑。我开始察觉到皮肤在眉毛上面的重量,脸蛋也在嘴边打了褶子。一切都发生得如此迅速。中间我有过几次抵抗,我会拔眉毛、保湿、去角质,会有一段时间感伤原来的自己,那个人已经消失在天际了。然后我又松懈下来,不去理会了。

三月是一个紧张而又略带危险性的时节,就好像两个冲突的国家的边境一样。让你烦恼的并不是冬季的荒芜,也不是春天的潮湿,而是中间青黄不接的时候。天气变化多端,有时夜里降到冰点,有时却有四十摄氏度,风把谷仓的铁皮屋顶吹得松动,而让马在牧场中变得狂野。在田地里,雪慢慢消退,每天将更多的领土让给泥泞。在车道旁边,尖尖的金属碎片堆从解冻的地面上露出了本来面目。在暖和的天气里,谷仓前面的泥很深,甚至能够淹没并陷住我们的靴子。坑坑洼洼的泥地变成一种威胁。融化的积雪让我们看到了两座小的建筑,它们已经被冬天的重量压垮了,坍在地上。我们来回走动,在湿漉漉的靴子中,脚冻得瑟瑟发抖。

在牧场上,山地牛长了虱子,他们用自己的角或者蹭在树上抓痒,一绺一绺往下掉毛,一块一块的粉红色皮肤显露出来。然后他们开始拉痢疾。从最庞大的那头阉牛开始,白色皮毛,长长的角。每隔几分钟他就要抬起尾巴,一股令人惶恐的棕色液体向后喷涌而出。两天之后,棕色的液体变成了深红色,其中带有条状的黏液和脱落的肠内碎片。阉牛的身体每况愈下,毛皮失去光泽,形销骨立。我们咨询了欧文斯一家,他们说没什么办法可以用,只能看看有没有转机,结果五天之后转机真的发生了。阉牛恢复得相当快,就像他病倒的时候一样,一开始是眼睛里恢复了一些神采,然后可以稍稍吃一些粗糙的干草,排泄物从激流缓解为细流。另外一头高地牛也得了痢疾,我们觉得牛群待在屋子里可能更好些,于是把他们挪进了东边仓库的开放式畜栏。第一天我们看到他们为了抢食干草而互相推挤。第二天早晨,一头一岁的阉牛独自站立着,拱起背来,瑟瑟发抖,看起来就像一把大口径手枪击中了他的肋骨。他是被牛角抵伤了。

我们打电话给欧文斯一家,尼尔和他的哥哥唐纳德一起,也过来看看。他们说,这头小牛的命运取决于角有没有刺穿他的肠子。如果没有,他很可能痊愈;如果伤到了,就没什么希望了。唐纳德和马克把他扛到了墙边,即使是一头小牛,他的重量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仍然是个很大的挑战。唐纳德用针管从伤口处吸取了一些液体,闻了闻。里面有粪便的气味,说明肠子已经破裂了。我们没有办法,只能马上杀了他。他被剥皮悬挂以后,我们可以看到伤口附近感染的那块肉,如此鲜活,简直就像霓虹灯一样。我们把伤口处的肉切下来,也切下了周围的肉,扔到地上。妮可猛扑过去,叼起肉走开了,好几天都看起来很欢喜。其余的肉我们切成了块,放在冰箱里冷冻。

寒冷潮湿的天气对其他动物来说也不好过。马蹄深陷在泥里,只能待在干草旁边,不能走远。猪的境遇最为糟糕,我们已经把他们从谷仓里移到了牧场上。马克把一个圆形的玻璃纤维灌溉槽切成两半,用一半给他们搭建了一个棚子,马克称其为小猪之家。我们在里面填上几捆干草,小猪在里面挤在一起的时候非常舒适,蒸汽从小棚子上面像烟囱一样的洞里升起来。但是在小猪棚外面,牧场非常潮湿,小猪把草搅进了深深的泥地,很快他们就像乌龟一样蜷缩着,尖尖的蹄子几乎陷入泥淖。我们在牧场与其临近的一块地势较高的地方围起了篱笆,他们暂时来到坚硬的地面上,就好像远航归来的水手刚刚下船的样子。一头棕色黑点的小母猪退缩了。她在原来的牧场上训练得太好,对以前的边界太过熟悉,电篱笆已经被移除,但她仍然不想越界。她紧张地来回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而其他的猪已经在翻拱去年的草了。我们挤奶要迟到了,所以只能扔下她自己。两天之后,孤单战胜了恐惧,她穿越了界线。

有意思的是,在这个贫瘠艰苦的季节,竟然流淌着北郡一年的甜蜜。我们遇见了另一场暴风雪,厚厚的雪有一英尺,而后云层消散,夜晚结了厚厚的冰。第二天太阳出来,活力十足。马克和我正在吃午饭的时候,听到一层厚厚的冰从农舍的屋顶上脱落,接着是积雪融化,从屋檐上滴下来的声音。从此,我们的整个世界气氛随之改变。我们穿过边界,到环境更好的地方去。糖枫树中的树液正在滋长。

树液桶已经刷好了,插管也已经就位。我们计划把托马斯的树液槽装在一辆小马车上,由马拉着穿过树林。一切都准备就绪,只是树林里的雪太厚,轮子很难运行。我们需要一个雪橇——用欧文斯的话说,叫作蹦橇——而且越快越好。尼尔和唐纳德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家庭农场全部依靠马力,每个人都会制糖。如果说谁知道如何做蹦橇,那就是欧文斯先生了。

欧文斯先生与尼尔一起来的,年逾古稀,身材瘦削。他看起来就是尼尔的身量饱经风霜以后的样子,具有同样的精髓:坚毅,身形像蝗虫一样,球形的鼻子,斯波德陶瓷般的蓝眼睛目光犀利。我们见到的其他老农喜欢穿戴饲料公司的帽子和T恤,而欧文斯先生则与他们不同,他穿着很时髦,穿着斜跟箭头靴子,还有一件潇洒的西部风格衬衣。他牛仔裤后面口袋的钱包,用链子和皮带连在一起,这是卡车司机的风格。马克、尼尔和我带着他穿过机械车间和东边谷仓,让他参观一下,而他仔细看着,一言不发。他从小在离我们三英里的一个农场长大,在他过去的人生中一定无数次地看过这个农场,比我们更熟悉它的每一个角落。然后我们走进了西边谷仓,山姆和希尔弗正在马厩里,低着头吃干草。我看到欧文斯先生精神一振,从我们的队伍中走开,而这时马克和尼尔正在争论阁楼里能够装下多少捆干草。欧文斯先生触摸着挂在钩子上的挽具,然后向两匹马走去。他迈进马厩,低声吆喝着,用手抚摸着希尔弗的肩膀和前腿,然后退后,仔细看看这两匹马是怎么组合到一起的。他微微点了点头。

“他就是这么套上的?”他指着山姆问道。山姆较为高大,在马厩的左侧,希尔弗较为矮小,但很粗壮,在马厩的右侧。我点了点头。“为什么要这样呢?那是加拿大人的做法!”他不禁喊道,“我们都是把更为粗壮的马套在左侧。”他把一只手放在希尔弗的侧腹上,告诉我,他在十岁还是十一岁的时候就有了自己的第一组马。他父亲的马是身材高大的成年役马,而他的第一组马是一对佩尔什马-摩根马,一匹阉马和一匹母马,都是小马,但是脚力好,性情好,脑力也好。“摩根马就是这样,你知道的。”他说。他们可以在整个炎炎夏日都在他父亲的大马旁边干活儿,从不懈怠。他少年时期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用自己的一组役马将松散的干草从马车上利用抓钩运到草堆上。抓钩放在滑轮上,滑轮装在滑道上,可以返回草堆。他的小马十分伶俐,他把绳子绕在栏杆上,就可以让他们自己行动了。他们知道应该在哪儿停下,欧文斯先生那时候还被叫作小唐纳德,把抓钩上的干草卸下来,放在干草堆合适的位置,然后小马就会转身回到他们开始的地方,准备再来一次。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脸生气勃勃,就好像在谈论初恋一样。之后他陷入了沉寂,面孔平静下来。

我们走向谷仓西面的树林,尼尔在前面开路,马克随后,拖着链锯。欧文斯先生在后面,身姿矫健,沉默不语,他头上戴的牛仔帽现在换成了针织帽子。我们在寻找美洲铁杉,当地俗称尖顶铁木,是一种沉重密实的硬木,结实耐用。欧文斯先生说,这是做蹦橇最好的材料了。在去往糖枫林的半山腰处,欧文斯先生抬起了先知一般的手,指向两棵十二英尺的小树,较细的一端微微弯曲,好像一直以来就立志成为滑橇,在地上尽情奔跑。

我回到谷仓把希尔弗带来,而马克用链锯锯树。我回到山上的时候,他已经锯下了三棵树,刚才的两棵小树,外加一棵笔直的白蜡树,这棵树注定会成为我们的辕杆。三棵树已经锯倒,并且被砍去了树枝。我们用伐木链把木材捆起来,系在希尔弗身上。他拖着三棵树回家,在雪地上行走,轻松得就好像把三根牙签运回家一样。

在机械车间里,我们把铁木滑橇绑在木支架上,在上面铺上了松木板,做成了一个坚固的平台,有八英尺长、六英尺宽。我们附近很多年都没有人做蹦橇了,所以当消息传开以后,邻居都过来看,有的带来了木工的工具,有的只是站在旁边看。蹦橇已经成形,橇身很低,接近地面,看起来很粗糙,却非常优雅,线条就像它们取材的树木一样自然。欧文斯先生指挥,指出哪里应该有更多的支撑,如何固定滑橇才能不偏不斜。我们准备安上辕杆的时候,在细节上却起了分歧。欧文斯先生坚持自己的意见,而其他人,包括他的儿子们、马克,还有在机械车间参观的一群年轻人,都认为欧文斯先生的方法有些不合逻辑。欧文斯先生很气恼,一声不响地走开了,之后一直坐在卡车上,所以很遗憾地错过了蹦橇的揭幕式。我赶着山姆跨过新的白蜡木辕杆,马克将四条拖曳绳索挂在平衡器上,我坐在带有自然气息的木板上,手里握着缰绳,马伸长脖子套上颈圈。在车道上,最初的几码(1)路走得很艰难,树皮从滑橇底部剥落下来,之后我们到达雪地,便开始自由奔驰。

那个时候,我已经与马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有些其实并不容易,给马套上挽具仍然让我吃不消。我日复一日挣扎着将七十磅重的皮革和颈轭的一团乱麻举起来,放在马背上,而每天我都会打败仗。我可以将我的手绕过尻带和马鞍,每只手抓住一个颈轭往下拉,我曾经看到吉姆·库珀这样做。我还可以把颈轭搬到马的旁边,将它高举过头顶,沿着马肩隆一寸一寸地往前推。但是挽具其他的部分别扭地压住我的脖子,切断我向头部输送的血液,我会晕头转向,不得不从头再来,每一次胳膊都会疲惫不堪。我不喜欢让马克来帮我,以他的身高和力量,可以轻易举起挽具,放在马背上,就好像挽具是用细绳做的一样。我会用半个小时损伤我的脑细胞,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之后才会去找马克,而他坚持说这只是技术问题。

挽具戴上之后,麻烦并没有结束。我再一次因为自己的傲慢受到了打击。我这一辈子都在骑马,青春期的大部分时光都在谈论马,或者阅读与马相关的文章,或者思考与马相关的问题。我认定所有骑马的技能和知识都可以天衣无缝地转移到役马上来,我只是从骑马者转变为役马者,从骑在马上转变为在后面驾驭。我是这么看的,马克有种植的经验,我有与马相关的经验,所以我们是一个精诚合作的小团队,没有理由不全心投入放手一搏,在第一个季度实现从无到有、积少成多的飞跃。我们在第一个冬天筹划蔬菜田的时候,计划垄条之间的距离是四十英寸。这个细节并不算重要,但是一旦付诸实践,就要强迫自己在整个季节仅仅依靠马力,因为拖拉机轮子无法适用于这样的间距。

当马克问我,我们能不能这样做的时候,我说可以,但也感到隐隐担忧——我已经出了几次小小的事故了。有一次我忘了把绳子系在山姆的嚼子上,就那样一直走到谷仓院子里,直到我无法让他跨过马车的辕杆时,才发现这一问题。还有一次,我让戴上挽具的马后退,走出马厩,正当我戴上手套准备驱赶他们走出谷仓的时候,我只能无助地看着希尔弗转过他的大屁股,与山姆面对面,山姆吓坏了,冲着我这边后退。在这种情况下,我手中的缰绳已经没有用了,只能凭运气了。幸好我运气不错,及时赶到马头处,趁他们还没有把嘴撕裂或者被绳子缠绕吓到自己的时候,让他们回到原来的位置。在那之后,我们加上了一根链条,挂在两匹马的后面,宽松地将他们的屁股连在一起。我们从一开始就应该采取这一安全措施的。

一旦他们被套上,我就发现他们比我在盖瑞家驱赶他们的时候更急躁。在寒冷的早晨,山姆总是使劲扯着嚼子,我的胳膊疲惫不堪。当我们停下来,把东西搬上马车的时候,我很难让他们平静下来,老老实实地站着。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他们还没适应新家,但现在我知道,是我自己缺乏经验,而且犯了一系列错误——有一些是愚蠢的大错,但大多数都是判断失误——使得两匹马对我失去了信任,我们每出去一次,他们对我的信任就流失一些。他们开始怀疑我是否能够胜任,老实说,我也怀疑自己。那时候其实我应该停止跟他们一起干活儿,让自己在一个经验丰富的役马者手下做一两年的学徒,但是在那个时候,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我们没有钱了,而且我们需要种植当季作物,这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我只能假装可以胜任,并且尽量往好处想。

自从马来到我们的农场,我便每天套上马,去拉木头、拉干草或者拉粪,去做我能想到的任何事情,以此在种植季节到来之前积累经验。我认真研习马的行动方式,喜好憎恶,还有工作习性。山姆是一匹追求卓越的马,咬住嚼子,挺胸抬头,总是赶在希尔弗前面几英寸。我把山姆套在一辆马车上,把我们的垃圾运往垃圾堆,而我们刚刚上路,他就迈开大步,扬起脖子,就好像参加游行一样。我觉得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是轻快、敏捷、骄傲的,是一匹阿拉伯马,或者一匹纯种马,绝对不是窄胸老迈的役马。但是他无论从事多么卑微的工作,都会尽职尽责,心甘情愿。希尔弗与山姆相反。他非常强壮,肌肉结实,脖颈就像打了类固醇的后卫球员,但是有些落后。如果我不小心谨慎地拉住山姆让他走慢一点,不驱赶希尔弗加快速度,希尔弗就会越来越落后,直到平衡器靠在马车上,他的拖曳绳索变得松弛,而山姆不得不拖动所有的重量。希尔弗最喜欢的步伐是缓慢沉稳的,但是如果他愿意,便可以拖动整个世界的重量。我第一次目睹他的能量,是在我们把他套上一辆旧马车,把劈的木柴运出树林的时候。那天树林里湿乎乎的,载重的马车陷进了一片半冻结的泥淖,几乎陷到了轮轴部位。我只有几个星期的役马经验,还不知道他们可以拖动多大的重量。而这次,我将了解希尔弗的专长所在,他天生就擅长做这样的事。他的耳朵向后翻,仔细倾听,而我让他们开始拖曳马车的时候,我看到希尔弗收紧了优美的肌肉,伸出强壮的肩膀套进颈圈,集中精神,站稳脚跟,努力往前拖,直到马车摇晃着摆脱了泥淖。只要希尔弗在,我们就根本不需要卸下马车上装载的东西。

蹦橇完工后的第二天,天气过于寒冷,不宜提取枫糖。地上还有新近的雪,天气晴朗,阳光灿烂,马也觉得活力十足。我们从杂草中找出来一辆破旧的马车,经过修缮,将马套在了车上,但是他们有些不安。我们走到农场小路上时,他们加快脚步,甩起头来。我们要到农场的中央去运些护根干草来,干草被放在一个铁皮大谷仓的房顶下,已经在那里堆了好几年了。我坐在车上,马车沿着小路嗖嗖地飞驰,绕过西边谷仓,来到了一块平坦的高地上,在这里可以俯瞰我们称为绵长牧场的那片土地。小路在小山上蜿蜒而下,沿着一片带有鹿脚印的低洼冻结的沼泽,进入了那片五十公顷的田地。

贮藏干草的谷仓两边都有入口,有铁皮的地方已经松动了,在呼啸的狂风中摇摇晃晃。我在谷仓里看管役马,坐在马车上,手里握着缰绳,而马克将干草捆搬到马车上,堆放起来。铁皮晃动的声音使得马儿颇不耐烦,而我没怎么注意马克堆放的干草,等看到的时候已经有五层楼那么高了。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能够拖动这样的重量,尤其是还要翻过回家路上的一座山。“我们只有一种方法才能知道!”马克说着,又开始垒上另外一层楼。在我的感情生活中,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更爱冒险的那一个,想要做得更多一些,待得更晚一些,酒再多点一巡。我现在明白,我要嫁的这个男人才是。他习惯于通过跌落下去来寻找事情的边界,用一个指头抓住,然后爬上来。

返回谷仓需要走一英里路,而马克坐在草堆的上面,离地面有十二英尺。我在马车前面赶车,他在干草捆里给我弄出来一个可以坐的角落,高高的草堆就在我后面。在平坦冰冻的地面上,山姆和希尔弗拉起车来轻而易举,但是我们开始上山的时候,他们就加快了步伐。他们想要小步快跑,积蓄动力,拉起车来可以更容易些。地面很滑,我其实应该让他们继续慢步走,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所以任由他们小步快跑,而他们又加快了速度。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我们碰到了一个坑,我感觉到草堆在我后面向侧面晃了一下,之后我听到马克大叫了一声,就在我头顶上方。我向后看去,看到草堆在左右摇晃。这样一来,我的注意力从马身上转移到后面,而他们则抓住了这个机会,加速快跑起来,山姆在以紧凑的步子小跑,而希尔弗就像疯了一般快步前行。我们在路上又颠了一下,整个干草堆都翻倒在地,马克也随之摔了下去。我吆喝马儿停下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拖动的重量突然减轻了。希尔弗转过头来看,而山姆站立着,侧耳倾听,看起来很焦虑。一时间非常安静。我不确定马克是在干草底下还是掉到了沟里,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重伤。然后我听到笑声从草堆的另一侧传来,他突然冒出来,身上都是雪,而希尔弗频频点头,仿佛领会了这个笑话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