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安先生曾经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还有一个绿巨人,还有一个断背山,还有一个“回形针”……
贫尼也要说,每个武侠爱好者心中,都有一个神秘人——根据我的不完全统计,票数最多的是天龙扫地僧——贫尼心中也有一个神秘人,那就是《鹿鼎记》中的胡逸之!
贫尼以为,胡逸之同学最神秘的地方,一个是他谜团重重的身世,很金庸;另一个就是他深情款款的气质,很琼瑶。——我怀疑这两人必有交情!
1.疑似琼瑶手笔
我前面八卦顺治的时候已经讲过了,琼瑶阿姨笔下的Mr.Right,无非就是3个特点,巧了,胡逸之居然全中。
(1)帅到极致
——胡逸之在江湖上人称“美刀王”!
初看这个名字,我还以为胡逸之是街头倒卖美元的骗子,无非是后来逐渐扩大实力,形成垄断经营,成为外汇倒卖的街道“托拉斯”,所以人称“美刀-王”。后来发现,原来人家是长得潮,人有型,风度翩翩仪表堂堂,是武林第一美男子,所以成为“美-刀王”。
可惜到了出场之时,他已经是一个乡下菜农的形象,不复当年之“美”。可能是得罪了导演,把年轻时艳压群雄的戏份删掉了……
(2)成功到无敌
——胡逸之在江湖上还号称“百胜刀王”!
《鹿鼎记》中对胡逸之的功夫有两处描写:
一次是和韦小宝他们那帮天地会的兄弟们在赌场里。众人都被冯锡范封住了穴道,都没什么办法,只有胡逸之一个人用内功把穴道冲开了,扬长而去,非常拉风。
第二次是和吴六奇等人大战冯锡范(又是冯锡范)。冯锡范在江湖上号称“一剑无血”,在韦小宝语录中号称“半剑有血”,可见剑法之狠毒、精到。但是胡逸之还略占上风,砍了冯锡范九刀,刀刀都是正面进攻,刀法凌厉凶狠。最后一刀虽然被冯锡范躲过,但是一刀劈开一段大木头,力道惊人,当场被群雄认出:原来是隐迹江湖多年的百胜刀王!
——也许你会觉得,上面这些打斗也就普普,称不上什么大制作、大场面,要是搁在《天龙八部》里,搞不好只能跟包不同、风波恶之类的打成平手。但是,施主你要知道,金大师写到《鹿鼎记》的时候心已经老了,开始回归现实主义了,里面的武功都很普普,就算九难、归辛树和洪安通也远远没有郭靖、杨过、乔峰、张无忌他们那么科幻。所以,像胡逸之这样的就算“百胜”了,闹个“鹿鼎十大杰出青年”是一点问题都木有!
(3)深情到BT
——胡逸之最最闻名天下的,其实还不是前两点,主要还是他对陈圆圆的那种既令人佩服又令人无语的一片BT深情天地可鉴……
想当年贫尼看《鹿鼎记》,看到“胡逸之”这个名字,心中先是一惊,暗想此人必定要受老金诅咒!——正如大家所知,查史中的人物,凡是名字叫做“X之”的,大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林平之不“平”,游坦之也不“坦”,都是少年富贵一笔带过,一经登场立刻家破人亡,受尽磨难,最后身负重伤,不得好死。
胡逸之想必也不会有得“逸”。
——还好还好,胡逸之内心强大,自得其“逸”。
胡帅前半生风风光光耍大刀,后来在成都看了一眼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从此拜倒,又美又百胜的刀王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也不做了,宁肯乔装打扮成一个菜农。没有城市户口,也没有医保,还要上农业税也在所不惜,隐姓埋名,长居在陈圆圆的菜园,从平西王府追随到三圣庵……
——唉,古代人就是实诚,看个美女也要这么大成本。你看看现在的人多清醒,在各大图片网站上遛遛看一遍,该骂就骂,该捧就捧,该忘就忘,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不要太潇洒啊……
本来呢,胡帅这么选择也无可厚非——话说,像郭靖、乔峰这样,呼啸江湖只是一心为国为民的大侠,毕竟是少数;其他的大侠,例如神雕杨大侠、张无忌大侠、令狐大侠等人,混江湖还不都是为了拍婆子?所以,胡逸之不爱江湖爱美人也是江湖惯例。
问题是,他不泡妞,他熬妞!
——这就厉害了,人家对妞“一片衣角也不碰”,XXOO更是想都木有想过,人家玩的是感觉,而且是单恋的感觉——我站在菜地中“向天空大声地呼喊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爱你”,但我就是不告诉你本人——屌不屌?我靠,不要太有范儿啊……像贫尼这样一爱上谁就想立刻扑到人家怀里去的,真是太没有格调了。妈的,鄙视自己!
胡逸之慷慨陈词:“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佩服佩服,合计起来平均每个季度就指着一句话过活。我很怀疑陈圆圆那种娇里娇气又小资情趣的大美女会和一个土得掉渣的老菜农说些什么话,了不起也就是很矜持地说:“那位老伯啊,我要弹琴了,你能不能把你浇菜的粪瓢拿远一点啊……”
胡逸之后来还发表了一段爱情宣言:“追妞嘛,那是要让妞心里高兴,不是为了爷自己高兴。如果妞要红杏出墙,爷就千方百计地助她红杏出墙;如果有人要害那个奸夫,为了妞高兴,就该全力保护那奸夫,纵然送了爷的命,也无伤大雅啊……”
只叹,这段逻辑严密、内容下贱、激情洋溢的爱情宣言,被务实派精英韦小宝一句话就终结了——“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真是掷地有声,铮铮铁骨啊……
恕贫尼直言,胡逸之这些话,一看就是女人自己编出来自欺欺人的,而且是琼瑶阿姨那样的女人。老金这样的男权主义老狐狸怎么可能创作出这么磨叽、抒情、抽象、无用的魔幻文艺腔台词来?
话说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男人,就算在骗妞跟自己XXOO时迫于形势不得不在床上说出这样的魔幻文艺腔来,下床之后也绝对不会承认的——怎么可能还在酒桌上主动说出去给兄弟们听?还不被兄弟们笑死啊?……贫尼真是万万不信!
综上所述,胡逸之这个角色,就像顺治一样,也是琼瑶阿姨掐着金庸脖子逼着他写的。话说老金和小琼,这对“金”童“玉”女,总是暗暗在自己作品里创作一些对方喜欢的调调,互相致敬,眉目传情——靠,以为我们读者都是柯镇恶啊?
老金会学琼瑶写杨过和小龙女,小琼也会学金大师搞武侠的,比如小琼的封笔之作《小蝌蚪找皇阿玛1、2、3》里,就饱含深情地塑造了一批武林高手:尔康、五阿哥、萧剑、小燕子……虽然武功招数写得疑似《曲苑杂坛》传统节目“古彩戏法”,但是好歹有了“凌空一脚”这么武侠的词汇……
——我相信老金和小琼他们其实是两口子!
2.胡帅身世大揭秘
(1)胡逸之对陈圆圆是爱情吗
这一点我真是很怀疑。
因为爱情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其独占性。但我们的胡帅倒是很慷慨,他长期目睹自己的心上人在两个男人之间兜兜转转,左拥右抱,好像一点都不难过的样子。
有查史为证:陈圆圆为了救阿珂,去跟吴三桂说阿珂是他的亲闺女,吴三桂一点不怀疑;她又去跟李自成说阿珂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李自成也一点不怀疑。——介说明什么?介说明什么……
阿珂到底是谁的女儿恐怕连陈圆圆自己都不甚了了!——此心此景,和韦春花也不知道韦小宝是什么民族成分,有得一拼……
还有,胡帅你爱一个人,总是希望自己能带给她快乐吧?你不是说为了你的妞的快乐,你不惜成人之美吗?那你倒是干点有用的啊?
——从《鹿鼎记》中陈圆圆若干内心独白来看,我觉得此女貌似还是更爱李自成一点,对吴三桂更多的还是感念之恩吧!
——那胡帅你赶紧把人家救出去和李自成夫妻团圆啊?可你倒是淡定啊,你成天种菜,你和吴三桂、李自成、陈圆圆还真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吉祥四宝啊?——我早说过,三男一女是中国小团体的传统搭配,例如……
总之我真是不明白胡逸之在搞什么飞机……
所以,我推测胡逸之对陈圆圆根本就不是什么爱情,没见过这号爱情。他充其量也就是极度欣赏+疯狂崇拜,被陈圆圆的美雷住了!就仿佛书法家看到《兰亭序》,画家看到《蒙娜丽莎》,众施主看到饭岛爱生前遗作一样。(下面插播悼文:饭饭虽然走了,但她永远活在大家的D盘、E盘、F盘和移动硬盘中!各位施主请节哀……)正所谓爱不释手,心向往之——但是这是爱情吗?
那么,胡逸之为什么要把这种粉丝之情渲染成惊世爱情呢?这其间必定另有隐情,待贫尼慢慢推敲,“真相,只有一个!”,后面再细说……
(2)胡逸之和飞天狐狸、胡一刀、胡斐到底是什么关系
想必,大部分金庸读者,都会觉得他们必有关系——一来,都姓胡;二来,都使刀,而且刀法精湛;三来,都跟李自成及其宝藏多少有些渊源。
作为一个搞气象出身的尼姑,贫尼一直致力于发掘天地万物之间的关系,例如海洋和大气的关系,热带系统和中国东部降水的关系,杨逍和杨过的关系,杨逍和灭绝师太的关系,风清扬和独孤求败的关系,金庸和琼瑶的关系……所以,我坚信,这帮姓胡的一定有关系!
下面是严肃的科学探讨——
a.胡逸之跟胡家一定有关系
为什么呢?贫尼以为,当从武功传承上着手。
大家知道,江湖规则和我们现实社会是不一样的。
武林中人,首先不在乎钱。因为大侠们奔走江湖,随身都带着“白银袖珍合成器”( 我也想要),从来不会为钱的事情发愁,反正千金散尽还复来——穷大侠和富大侠的区别只在于扮相,穷大侠穿粗布,富大侠穿丝锦,但是花起钱来都是一样的排场。
哪儿像我们现在,有钱人就住四季酒店,没钱人就住青年旅馆;有钱人就吃海参鲍翅,没钱人就吃牛肉拉面,阶层分得清清楚楚——人家江湖中人就不会这么麻烦,进馆子以后,穷大侠也吃半斤酱牛肉,富大侠也吃半斤酱牛肉。而且不管是穷大侠、富大侠,正教侠、邪教侠,尼姑、道士、和尚、喇嘛……大家统统住在全国连锁的“悦来客栈”,这样打起来也方便,不用重新搭摄影棚。
除了,不在乎钱,武林中人也不大在乎妞。因为男主角的妞通常都很懂事,抵死纠缠,不离不弃,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她绝对不会红杏出墙,甚至不会打情骂俏,只会围着男主角一个人打转,跟别的妞争风吃醋,死磕到底。
——真是好妞!
——所以武林中人活得无忧无虑,攒足精神,只在乎两个东西:一是恩仇,二是武功。
恩仇的事情我们先不说,说起来也没个完。反正大家总是那么轴,哪怕只是两个不入流的小球,开场白也总是:“我们XX派和你们OO派世代深仇,我岂能容你?”——也不知道哪里来这么大的精气神儿……
武功就更重要了!
首先,武功秘籍是剧情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如果戏剧矛盾不足,剧情无法展开,天下英雄闲得发胖的话,江湖中就会适时地出现一本武林秘籍,于是各路好汉精神为之一振,群起而夺之,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拍个暑期档是一点问题都木有。
另外,武功是武林中人相互辨识身份的重要标志。
——通常杀出来一个陌生人,一言不发,真容不露,台词都还没有背熟,但是只要几招过后,一大帮围观者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是XX派OO代弟子人称JJ的WW啊!”——至于下面是接“失敬失敬”,还是接“速拿命来”,就看导演安排了。
正因为武功如此重要,所以,推断胡逸之的身世,要从他的武功入手。
我们先来看看胡家刀法:
胡家刀法运用最为精到的,当属胡一刀,真可以称为天下第一刀客。
胡家刀法本来就很精湛,在飞天狐狸时代就已经赫赫有名了;传到胡一刀这里,他不仅继承,更有创新,加了很多新的招式,使得胡家刀法发展得登峰造极。相比起来,胡斐就比较保守了,基本就是吃老本。虽然胡斐也是威震四方的大侠,但是我觉得他比胡一刀还是差点儿造化——这种感觉,有点类似乔峰和郭靖在降龙十八掌造诣上的高下之别。
插叙:说起来,刀虽然出现得远比剑要早,但是在查史中,刀客的地位多少还是有点不及剑客——大多数高手还是玩剑的。毕竟剑法的变化更多,易攻易守;而且持剑摆Pose比较帅,迎风一站,顿时玉树临风,剑胆琴心……
而刀相比起来似乎被动一些,大刀王五略显粗重,小李飞刀又稍嫌做作。但是,玩刀之人好像性格都比较坦荡磊落,胡一刀和胡斐自不必说,就算血刀老祖也是赤条条真小人一个,南海鳄神岳老三(剪刀也算刀吧),更是天真率性,堪称四大恶人之“最受欢迎小可爱”……
本次插叙完!
胡一刀虽然出刀之时动作很慢,有收敛之势,但是这是人家高手的范儿。真要棋逢对手,胡一刀才会露出庐山真面目,刀法大变,出手都是硬劈硬斩,只进不退,甚至会用刀柄对抗对方剑刃,勇不可当!一言以蔽之就是“老子要来硬的!”——好性感!
胡逸之的打法也很相似。他跟冯锡范那场恶斗,“招招险,刀刀狠,只攻不守,每一刀似乎都是要拼个同归于尽”,刀法之凶狠,就连冯锡范这么自负傲慢的人,都不禁心生怯意。老金也说,这种打法近乎于耍赖皮,不过好在他刀法精奇,所以虽险实安。
可见,胡逸之和胡一刀的打法很相似,其精髓就在于“攻”,以攻为守,占尽先机,凌厉狠辣,一脉相承。人说剑有剑气,我想刀也有刀的神韵。胡氏刀法之中有一种无所顾忌。敢为天下先的势头,为其他刀法所不可得。
综上所述,胡逸之一来姓胡,二来用刀,刀法还颇有胡家刀法的意味。这么明显的线索,贫尼要是不赖八卦一番还有天理吗?
b.胡逸之是胡家的什么人呢?
反正胡逸之肯定不是胡一刀和胡斐无疑……
那么,他是不是飞天狐狸呢?会不会是飞天狐狸当年诈死,其实隐居呢?
贫尼以为——不大可能。
因为飞天狐狸等四大侍卫曾经追随李自成征战多年,后来清兵入关、闯王兵败的时候,怎么也得三十了吧。
之后飞天狐狸消失过“七八年”,其实是在平西王府做卧底。他的三个兄弟苗、范、田找他又找了“几年”,就算是3-7年吧,加起来大概是10-15年。后来发生各种误会,飞天狐狸死在昆明的时候怎么也得是四五十的人了。
如果此时开始诈死的话,再在陈圆圆跟前待个二十三年,就是个六七十的老头了。
而胡逸之自出场的时候是五十多岁的老菜农——可见胡逸之不是飞天狐狸。
那么胡逸之会不会是飞天狐狸的儿子呢?
贫尼以为——有可能。
下面是激情Live版大辩论——
正方:
(a)飞天狐狸的儿子(以下简称“狐狸子”)曾经到昆明,想为父亲报仇未果,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追杀,然后就消失了,音信全无,大家找了二十几年都没找到。(大家看看江湖上的人就是这么无聊,赶尽杀绝,精力旺盛,几十年轴一件事情死不放手,就像得了甲亢。)
——如果狐狸子就躲在陈圆圆身边种菜的话,那真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绝对没有人想得到。
(b)胡逸之对陈圆圆爱得发狂,但是却不敢动她一片衣角,让人很费解,他的荷尔蒙到哪里去了?
——如果胡逸之是狐狸子的话,那就好理解了:陈圆圆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的老板的娘子,这是差着辈儿的,为社会伦理习惯所不容,自然不能逾理。所以,胡逸之爱归爱,动是不敢动的,只好把荷尔蒙浇到菜地里。
综上,狐狸子就是胡逸之。
反方:
(a)胡逸之的长相是美男子型,而且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必定仪表堂堂,英俊帅气,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人贱人爱的小淫虫——按照旧时审美,应该是汪精卫那种模样吧。
但是胡家好像不是这种基因吧!
虽然我们不知道飞天狐狸长什么样子,但是我们回忆一下,胡一刀和胡斐都是粗狂彪悍型,蓬散头发,络腮胡须,黑漆脸庞——啊,巴蒂斯图塔…… 不好意思,贫尼又失态了,那什么,接着说——所以,胡逸之和胡家肯定不是一条血脉!如果汪精卫看见自己儿子长得像巴蒂斯图塔,还不回去把他老婆打死啊!
(b)宝树和尚曾经透露过,苗、田、范三家的后代找狐狸子找了二十几年,最后还是找到了,他那时重病在身,这帮凶残的少壮派就把他逼死了。(唉,都是些什么人啊?)——可见狐狸子的档案在查史中是有始有终的,并不是胡逸之!
但是,还有一种可能,他们找狐狸子的这二十几年恰好就是胡逸之种菜的这二十三年!——后来胡逸之跟冯锡范一战成名,对陈圆圆的深情更是感动了万千少女,从此声名远播,大红大紫……暴露鸟,苗、范、田那三家甲亢不治的子孙又杀过来寻衅滋事!不巧,胡逸之重病不敌,死了——可见,狐狸子就是胡逸之!
但是,老金说过,狐狸子死了以后,四家后代辗转报复,一百多年不得善终——这说明,狐狸子是有后代的,不然谁去跟另外三家辗转报复啊?而胡逸之在陈圆圆身边种了二十三年菜,孤身一人,根本没有子孙——可见,狐狸子不是胡逸之!
但是,所谓胡家后代,不一定非要是狐狸子这一支的嫡亲啊,可以是飞天狐狸的旁系啊。反正武林中人一向不甘寂寞,随便找个由头就上蹿下跳惟恐天下不乱,三姑四婆的儿女们杀出来征战江湖也不一定啊。如果是这样的话,狐狸子也可以没有后代啊,和胡逸之一样啊!——可见,狐狸子还是胡逸之!
……
上述,就是贫尼练的左右脑互博术!——妈的,果然是高深武功,贫尼差点嗝儿屁着凉大海棠死翘翘,提前圆寂鸟……
综上,我来整理一下思路:
胡逸之,姓胡,而且使得一手胡家刀法,辈分应该是飞天狐狸的下一辈,由飞天狐狸亲传过正宗的胡家武功——至于到底是亲儿子还是某个弟子,贫尼的左右脑还没有搏完,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
事实的真相是——
飞天狐狸作为侍卫追随闯王多年,后来到吴三桂的平西王府做卧底。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不被苗、田、范三兄弟理解,不幸含冤而去。
他死前留下遗书,让胡逸之继承自己遗愿,继续留在闯王身边,终生保卫闯王安全。
胡逸之被苗、田、范三家不明真相的后代不断追杀,又跟这帮亢奋的死心眼儿讲不清楚,没办法,只好编了一段“天下第一美男子痴恋天下第一大美女”的言情故事做幌子,守在陈圆圆附近——明做菜农,暗装花痴,实为保镖,默默地保护着李自成。
——难怪,陈圆圆一辈子纠缠在两个男人之间你来我往,胡逸之也看得下去!唉,本来就是老板娘的事,老板都看得下去,做保镖的伤心个屁啊!倒是听闻老板千金阿珂姑娘有危险后,胡逸之挺身而出相救,在所不惜。
不错,真是个既本分又尽责的好保镖啊!
胡氏一家,对闯王忠心耿耿,尽忠职守,一生忍辱负重,毫无怨言!得此忠义侍卫,闯王在天之灵,当浮一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