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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从牛A到牛C》第十七章 神仙般的日子——胡一刀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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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没有给胡夫人起名字,胡一刀叫她“妹子”,意思是“宝贝儿”!

TVB有一版《雪山飞狐》里,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郎剑秋”。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虽然不像“曲非烟”“木婉清”之类那么惊艳隽永,但是这三个字的意思都很配胡夫人——“郎”大概是指胡夫人是女中丈夫,“剑”很有江湖味道,又跟丈夫名字中的刀是一对儿,“秋”多少带了点女性气息,跟胡夫人最后殉情的凄惨结局也很搭调。

当然,可能TVB的编剧其实也就是扔骰子扔出这三个字来的,什么意义都木有,是贫尼在这里牵强附会。——没办法,谁让贫尼学过中学语文呢?

这一版的胡一刀又是黄日华演的!黄日华又演乔峰又演胡一刀!好!等您老了再演一下张三丰,贫尼死也瞑目鸟!

1.神仙眷侣

论相貌,胡一刀夫妇是标准的美人爱英雄。

胡一刀出场的时候,穿一身上世纪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流浪乞丐装,面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长一脸络腮胡,头发乱蓬蓬散着,“双目如电,让人不能逼视”——巴蒂斯图塔!我每次看见他心都不会跳了……

而胡夫人出场时,好像好莱坞的超级巨星一样,裹在一身裘皮大衣里面,只露出一张异常娇美的脸。

正如宝树和尚那个SB所说:“这一男一女啊,打个比方,就是貂蝉嫁给了张飞。”

因此,很多“俊男美女控”们都觉得这两人没有夫妻相。

贫尼万不赞同!

靠,还有比美人配壮士更正点的夫妻相吗?——不然美人要配什么?难道配小白脸?难道配二椅子?难道配田归农……

当然了,有没有夫妻相并不是最重要的。——最令人羡慕的地方就在于,胡一刀和胡夫人之间那种心心相印的理解和默契,这是最最最难得的!

说到爱人间理解和默契的重要性,我不得不举个反面教材,就是乔峰和阿朱。

胡一刀和乔峰在气质上很相像,都是顶天立地、义薄云天的大侠,也都不幸英年早逝。但是我觉得胡一刀还是比乔峰幸运多了:

a.乔峰处于国仇家恨之中,活得身心疲惫,无可奈何,突出一个“苦”字;而胡一刀更加洒脱自由,突出一个“豪”字

b. 乔峰众叛亲离,GF又死翘翘,带着个刁钻的小姨子也没心情收了,四处漂泊,没有过过一天正常的夫妻生活;而胡一刀老婆孩子热炕头,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真是幸福到内伤

我记得有一段说胡一刀抱着儿子喝酒,拿筷子沾一点酒给儿子舔一舔,然后自己一仰脖子干了一碗——如此豪迈英雄,如此亲爱老爸,集于一身,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恰如猛虎轻嗅蔷薇”,好动人啊!

c.胡夫人远远比阿朱了解自己的爱人

阿朱可以为了乔峰壮烈一死,却不愿意陪着乔峰好好活着。——她并不是真正懂得乔峰,所以才会做出那种伤人伤己的脑残事情来,这是最令人痛苦和遗憾的。

一些施主说:“贼尼你丫就是嫉妒阿朱!”

——靠!我嫉妒个香蕉个芭辣!我是心疼乔峰只遇到阿朱这样的琼瑶女,却没有遇到胡夫人这样的真知己!

胡一刀夫妇和苗人凤三人对饮,胡夫人对胡一刀着:“亲爱哒,天下除了苗大侠以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会是你的对手。但是苗大侠对你推心置腹,毫不防备!这等豪迈气概,全球就只有你们两个TOP1和TOP2并列!”

胡一刀哈哈大笑,说:“宝贝儿,你也是女中丈夫,算得上TOP3并列!”

胡夫人又对苗人凤说:“苗TOP,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死在你手里,也算值了。你杀了我丈夫,也不毁你一世英名!”

然后自己先干为敬……

——妈的,我太喜欢这一段了,居然木有看原著自己就背出来了,太佩服自己了。

胡夫人这是什么境界?!她什么都明白,但是她什么都不干涉,因为她相信自己的丈夫——不是相信他一定会赢,而是相信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有足够的力量去面对自己的选择和命运,不必替他去左右结局。

再说,男人们自然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死磕也好,CS也罢,喝翻也行……唉,亲爱的,来,狠狠亲一个,由你去吧……

——如果这时候胡夫人去cosplay成苗人凤的样子,来挨胡一刀一刀,然后倒在胡一刀怀里说:阿刀啊,我是为你好,我是为你死,忘记仇恨吧,放弃报复吧,世界和平吧……然后毅然死翘翘!真是这样,那风尘三侠的故事就太《读者》了,太见小了,太无聊了。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故事(咦,好像就是在《读者》上看到的,崩溃),说一个著名的登山手从山上掉下来死翘翘了!噩耗传来,他妻子第一句话是:“他是往上登的时候还是往下撤的时候摔下来的?”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他妻子太冷血了,但是我觉得这就是知己!知道他向往什么,知道他在乎什么。也许他会失败,但是永远尊重他的选择。默默相守,不去强求。

善解人意和快意恩仇能这么完美地结合在胡夫人身上,既红颜,且知己,还老婆——靠,胡一刀今生何求啊??!

“你用柔情刻骨换我豪情天纵……”

PS:以上一切言论皆是大写意,如果哪位红颜的丈夫要去杀人、吸毒、加入黑社会的话,还是赶紧报警并且转移财产吧!

如果说阿朱对乔峰还有揣摩和迎合的成分的话,胡夫人和胡一刀两人就完全是心意相通,自然流露。

胡一刀和苗人凤决战前夜,即使像胡一刀这样无所畏惧的豪客,也不禁抱着孩子泪流满面。但是胡夫人却表现得很神奇,她面色平静地说:“亲爱哒,你不要伤心啦!如果你真的死了,我答应你绝不死,好好将我们的孩子带大。”

——结果,胡一刀果然就是在担心自己万一有什么意外的话胡夫人要殉情,而且他还知道,殉情反而是解脱,孤独地活下去才更需要勇气和毅力。他说:“其实我死就是一下子的事情,以后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你一个人活着才更艰难,要日日夜夜伤心难过……”

——夫妻间情深至此,默契至此,一切再无需多言。

后来胡夫人说:“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一定叫他向你学,什么苍蝇臭虫、香蕉芭辣,见了就是一刀!”

胡一刀说:“难道我生平一切所作所为,你都觉得没有错吗?都要孩子学我吗?”

胡夫人说:“都没有错!要孩子都学你!”

我不知道男人看了这段对话会有什么感想,反正贫尼一个女的都感动到内伤。一个男人一辈子能有一个女人对自己有这么大的认可和理解,真是好福气!难怪苗人凤那么羡慕胡一刀,说:“胡兄弟得此佳偶,活一天赛过别人十年!”

我建议每一个习惯在家里教育小孩儿的时候说“别学你爸那个窝囊样子”的老婆都好好反省一下。——当然啦,至于福康安、公孙止、岳不群、林平之们,就不要怪老婆了,也都一起反省一下吧。

贫尼前面些文章,遇到引用全文的时候都要翻原著,今天这几段对话居然完全记得——

可能不一定字字句句吻合,但是应该不会有大错。可见这两口子模范家庭生活的感染力有多大!

祝愿每一位施主都能爱情美满,家庭幸福!

2.风尘三侠

“风尘三侠”这个拉风组合存活时间很短,不过五天;而且三个成员都不知道自己是风尘三侠,是后人把他们比作唐传奇里的虬髯客、李靖和红拂,颇有三人神韵。

胡一刀和苗人凤两个人真是举世无双的真汉子TOP1和TOP2并列。起因虽是寻仇,但是大战几天中,两个人光明磊落,豪气冲天,到后来已经没有杀机了,两个对手已经不约而同被对方的人格魅力和盖世武功所折服,变成两个知己在切磋武艺了——真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啊!

贫尼当年还小,躲在被子里看《雪山飞狐》,这一段真看得我热血沸腾,浑身冒汗,双拳紧攥,心肝脏肺砰砰直跳……现在,十年时间弹指而过,那种感觉只有前几天看见男朋友的时候又重现了一次……

后来看到田归农和阎基那两个SB的所作所为造成的惨剧,我特别记忆犹新的是,胡一刀死前非常诧异和震惊地问了苗人凤一句:“我不是跟你说明白了吗?你不相信?”——这句话真是让我心如刀绞!想想两个肝胆相照的知己,一世英雄,居然连向自己好兄弟解释清楚一句话的时间都不再有!——一人蒙冤,一人抱恨,从此阴阳两隔……

我当时哽咽难忍,从被子里跳出来骂了平生第一句脏话——“田归农我操你妈血B!”然后趴在枕头上大哭……然后我妈妈一脚把门踢开进来……然后不准我睡觉做了500道物理题……然后更加恨田归农到了切齿的地步!

唉,胡一刀一辈子经过了多少生死之坎,从来都英勇盖世,无人可挡。像田归农这样的小爬虫,别说当他的对手,连给他提鞋都他妈不配!结果偏偏死在这种人手里!大象拍得死虎狼,却敌不过耗子!难怪人都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啊!

苗人凤跟胡一刀一样,都是响当当的一流人物,此生却也蒙了田归农这个垃圾的奇耻大辱,真是@#¥%……&*!不过,由此可见,小人永远都有,也无法避免,但是选一个好老婆却可以免去很多烦恼羞辱——胡夫人就不会爱上田归农这种货色。

《飞狐》系列中,虽然以胡斐为主角,但是恕贫尼直言,此人境界还是欠点儿火候。

首先,跟他自己爸爸妈妈比,他就不够明白事理。贫尼一向觉得,选择什么人相爱,虽说是私人事宜,并木有对错,但是一个人挑选配偶的眼光,还是多少可以反映出这个人的某些弱点——胡斐不选程灵素,虽然令读者们深感遗憾,但是也无可厚非,毕竟爱情不能强求;但是,居然跟袁紫衣那种矫揉造作、逻辑混乱的女人纠缠不休,真是不得他父母半点慧根!

插叙:我真是很烦袁紫衣这种类型的女人,叫做“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型。

话说,做人要彻底——你要么,良心全在,图个今生无愧;要么,良心全被狗吃了,图个活得痛快。像袁紫衣这种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的,既忍不住要做坏事,做完又要自责痛苦(或者假装自责痛苦),真是他妈烦死了!

你看袁紫衣吧,她要不就做个真性情的人,尼姑又不是不能还俗,该爱就爱,像人家赵敏一样,管你什么天王老子,民族大义,就是要爱张无忌;要不就收敛性情,替对方着想,像人家仪琳一样,做个新时期的好尼姑,既对得起佛祖,又不折磨所爱之人。

袁紫衣就是两头不着调,六根不净,又要跟胡斐玩不是冤家不聚头,还紧紧尾随人家搞神秘主义,逗得人家深陷爱河了,又回过头惦记佛祖了,说:“千万别说这样亵渎我佛的话……”——我靠,你丫千里追踪人家一个大小伙子就不亵渎我佛?人家来跟你讲清楚倒是亵渎我佛?

此女又说:“我是出家人,现下身份已显,岂能再长时跟你在一起?”——我又靠,意思是你身份未显的时候你们两个就能长久在一起啦?逻辑混乱,不知道这个女人脑袋里面除了金鱼还有什么!

本次插叙完!

其次,胡斐差苗人凤也差远了。我记得有一段,程灵素给苗人凤做眼科手术,先要做全身麻醉。苗人凤一方面够明白,知道应该相信什么人;另一方面更是够胆色,就敢把自己一条命交给程灵素。真是英雄虎胆,处处见大气。

倒是胡斐,忍不住流露出来戒备和怀疑,引得程灵素这个暗恋他的人都多少有些不满,嘲笑他说:“人家苗大侠都相信我,你丫有什么不相信的?”

苗人凤不愧是风尘三侠中的成员,对朋友的信任可以到生死之托的境界,跟胡一刀和胡夫人别无二致。这种胸襟和胆略,胡斐还差一截子。

唉,我看吧,程灵素脑袋也是秀逗了,要是我,干脆去喜欢苗人凤好了!跟胡斐较什么劲啊!

风尘三侠中,胡夫人最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她抛下儿子,殉情而死,有逃避责任之嫌。有的施主说:胡夫人是男权依附品,丈夫死了就要去同死……

贫尼万不赞同!

如果胡夫人真是男权依附品的话,她反而不会去死了——她肩负着为男权传宗接代的重任,反而越发应该活下去了。

我觉得,胡夫人自杀,并不是为了丈夫,而是为了自己。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己只愿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妻子,做不了宁愿不活,别的什么都不在乎。——胡夫人在胡一刀生前最明白丈夫想要什么,在胡一刀死后更明白自己最想要什么。是身心极为自由和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是什么依附品呢?!

胡夫人殉情托孤时,跟苗人凤说:“你既然答应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受这二十年的苦了。”——我靠,其间的看透、看淡也就不说了,居然临死还有心情搞点小幽默,要“偷一下懒”!——贫尼这辈子就服气胡夫人!

胡夫人死时,紧紧握着胡一刀的手,慢慢身子倒了下去,靠在胡一刀身上……爱一个人,就不要先他而去,要他走完最后一程——迟走半日,只悲伤半日。

胡夫人真是上上品的人物。

风尘三侠因仇恨相聚,大战几日之后成为肝胆相照的知己,胡一刀更是夜奔三百里为苗人凤取仇家项上人头……后半日之内,胡一刀惊变而死,胡夫人生死相随,苗人凤独自养大遗子,一生相报!三个人就此撒手,生死两隔。——短短几天,浓缩一世。

——生命不需要长度,只需要密度。

贫尼热泪盈眶!又浮一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