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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毛姆读书随笔》读《战争与和平》,兼谈托尔斯泰的为人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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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但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本小说描写的场面如此恢宏,描述的历史时期如此重要,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又如此众多,简直前无古人,我想,大概也后无来者。这本小说被称为史诗显得理所当然,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有哪部小说更配得上这个称谓。托尔斯泰有位才华出众的批评家朋友——斯特拉霍夫,曾用这样有力的语言评价过《战争与和平》:“一幅人类生活的完美图画,一幅该时代俄罗斯的完美图画,一幅供所有人感悟的有关欢乐与悲哀、伟大与耻辱的完美图画,这就是《战争与和平》。”

托尔斯泰在36岁那年开始创作《战争与和平》,一般情况,这个年龄的作家正处于创作鼎盛时期,可他仍旧花了六年之久来完成这部小说。小说以拿破仑战争时期为时代背景,以拿破仑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和法军的溃败与撤退作为高潮。最初,托尔斯泰只是想讲述一个以历史事件作为背景的贵族家庭的故事,按刚开始的这种设想,男女主人公将历经各种变故与不幸,饱受精神上的影响,最后得到灵魂净化,过上宁静的生活。然而,写到后来,托尔斯泰逐渐将小说叙事的重点转移到两个大国间的军事冲突上,并依托自己广泛涉猎的资料从而构想出一种历史哲学,关于这一点我将在后面简单讲述。

据说,整部小说中大约有五百个人物。每个人物都被作者赋予鲜明的个性,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与阅读其他小说不同,读者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能仅仅注意两三个主要人物,而要把注意力分给四个贵族家庭,即:罗斯托夫家族、保尔康斯基家族、库拉金家族和别素号夫家族。由于小说主题上的要求,作者需要描写的就不止一组人物了,如何使一组人物到另一组人物的过渡描写显得自然,以便顺利地引导读者跟随他的叙述,便是他必须克服的一大困难。此外,作者在向人们介绍某组人物的同时,还得提前使他们做好准备,以便接受另一组人物的信息。托尔斯泰在这些方面有着十分巧妙的安排,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几乎察觉不到过渡,始终感觉在一条故事线索上。

和大多数小说家一样,托尔斯泰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也是以自己认识或熟悉的人为原型。当然,这些生活中的人只是他塑造人物的模特儿,在他丰富想象力的作用下,他们一个个成为他独创的艺术形象。据说,小说中挥霍铺张的老罗斯托夫伯爵便是托尔斯泰以自己的祖父为原型塑造的,尼古拉·罗斯托夫的原型是他的父亲,而他的母亲到了小说中便化身为那位哀婉动人的玛丽公爵小姐。人们通常认为,《战争与和平》中的两个男主人公(彼埃尔·别素号夫和安德烈公爵)身上同时有着托尔斯泰本人的影子。这种猜测并不离奇,我想可能是托尔斯泰有意识地塑造出相互对照的两个人物,表现自己性格中矛盾的两面,以此来呈现和探索自己的内心世界。这两个主人公有一个相同之处,他们都像托尔斯泰一样,想追求精神上的平静,找寻生死之谜的答案;也像托尔斯泰一样,他们最终都没有找到答案。除这点外,他们之间就大相径庭了。安德烈公爵是一个颇有骑士风度和浪漫色彩的形象,以自身的血统和门第为荣,气质高贵,但难免有些骄纵傲慢,甚至有一点狭隘和不近人情。然而,这些缺陷也正好构成他吸引读者的魅力。彼埃尔不像他,他善良,温和,宽宏,谦虚,文雅,且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但他有着优柔软弱的性格缺陷,易轻信别人且易受欺骗,简直令人难以接受。彼埃尔一心向善,这固然令人感动,然而有必要为此把他写成一个傻瓜吗?他一直深陷谜一样的疑团中,为找寻答案,他加入了共济会,之后书中光对他在共济会里的所见所闻便着墨了大量篇幅,实在沉闷至极。

两位男主人公共同爱上了罗斯托夫伯爵的小女儿娜塔莎,娜塔莎可以称得上是小说中最可爱的少女形象。要塑造一个迷人而又有趣的少女形象本就不易。许多小说中,作者塑造的少女形象不是太苍白(如《名利场》中的爱米莉),就是太古板(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芬妮),不是太伶俐(如《利己主义者》中的康丝坦迪亚·杜兰姆),就是太蠢笨(如《大卫·科波菲尔》中的朵拉),这些少女要么卖弄风情、不知羞耻,要么就天真无知得让人难以置信。少女形象的拿捏是最让小说家头痛的。这不难理解,她们过于年轻幼稚,尚未形成自己的个性。画家可以在画纸上为一个饱经俗世风霜、脸上写满人间世事的人赋予深意,却不能为一名少女画出除一张美丽脸庞和一点青春活力之外的任何东西。然而,托尔斯泰对娜塔莎的塑造却极为自然。她温柔,敏感,富于同情心且满怀希望;她稚气未脱,却已微露出女性的气息;她满怀理想,又性情急躁;她乐于助人,既任性又富有主见,方方面面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托尔斯泰塑造过许多真实、生动的女性形象,但没有谁能比娜塔莎更令人倾心如此。

由于篇幅浩大,托尔斯泰花费了多年的时间完成小说,小说创作过程中,他的热情难免会有所减弱。我之前说小说中关于彼埃尔在共济会的所见所闻的描写显得冗长乏味,一直到小说将近结尾时,我似乎感到托尔斯泰对他自己塑造的人物失去了兴趣。他开始转移笔锋,阐述一种历史哲学。他有一种不同于一般人的看法,他相信影响历史进程的是一种神秘的无可名状的力量,而非常人所认为的那些伟大的人物,这种神秘力量在各个民族之间游走,不知不觉中引导它们走向胜利或失败。不管是亚历山大、恺撒或者拿破仑,他们全都是这一力量的傀儡,这和傀儡一词的本义相同,他们被一股不可抗拒又无法驾驭的力量所驱使。致使拿破仑打胜仗的,不是他的计谋智慧,也不是他麾下的百万雄兵,事实上,很多他发号的施令并未及时传达,有些命令甚至在送达后也未被执行。他取胜的关键在于敌人的作茧自缚,敌人总是莫名其妙地认为自己已经战败了,便主动放弃阵地。托尔斯泰认为俄军总司令库图佐夫才是这场战争中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静静等候着法军自己毁灭了自己。托尔斯泰的历史哲学有正有误,这很像他在《什么是艺术》一书中阐述的艺术哲学,既有真知灼见,也有偏见谬误。虽然我的学识还不足以详细探讨他的历史哲学,但我从不怀疑,他之所以花费大量篇幅描述莫斯科大撤退,目的在于阐明他自己的历史哲学观点。这也许能算是优秀的历史文献,却不能说是出色的小说。

我们在这部巨著的最后部分看出托尔斯泰的创作激情开始减退,但在小说结尾处,他充沛的创作力被再次激活。《战争与和平》的结尾称得上极富新意、精彩绝伦。之前的小说家习惯在讲述完故事之余,为读者交代主人公的最终结局,最常见的便是男女主人公从此在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并生养一群可爱的孩子;对于小说中那些反派,若惩罚还未降临,就简明交代他们终会恶有恶报,一贫如洗,甚至娶一个终日唠叨的丑陋老婆,等等。很多时候,这种交代显得十分草率,只有三言两语,简直像小说家随便扔下一点残羹剩饭就打发了读者,草草收场。显然,托尔斯泰赋予小说的结尾一种真正重要的意义。小说结尾,他重新把读者引进尼古拉·罗斯托夫(老伯爵的儿子)的庄园,七年后的尼古拉娶了一个有钱的妻子,并有了孩子;此时,彼埃尔和娜塔莎也住在尼古拉斯家里,同样结婚,生子,但却再也没有了过去的激情和理想,曾经对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一去不返。尽管他们依然相爱,但他们变成了庸人。经历过生活的艰难困苦,他们开始变得平静,也陷入一种中年人的自足。过去漂亮、活泼、招人喜爱的娜塔莎,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的家庭主妇。过去英俊潇洒、神采飞扬的尼古拉·罗斯托夫则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地主。彼埃尔变得更胖,还是那副好脾气,一点都没更聪明。这个结局虽稀松平常,却有着深刻的悲剧意味。我想,托尔斯泰没有故意设置一个更加激烈昂扬的结尾,只是因为他明白,人生的结局不过如此。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托尔斯泰生于一个极少产生伟大作家的乡村贵族家庭。作为尼古拉·托尔斯泰伯爵和玛丽亚·伏尔康斯基伯爵夫人的五个孩子之一,他最小。他出生在母亲的祖宅——雅斯纳雅·波良纳,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母便离世了。他最初随一个家庭教师接受教育,后来进入喀山大学读书,随后又转入圣彼得堡大学。他成绩很差,以至于没有拿到任何文凭。是他那些贵族亲友带他进入社交界,起初在喀山,后来是圣彼得堡和莫斯科。他也去舞厅跳舞,去剧院看戏,还经常参加一些在贵族家庭举办的宴会。他在高加索山区服的兵役,并参加了克里米亚战争。

这段时期,他沉迷于狂饮滥赌,甚至卖掉雅斯纳雅·波良纳庄园里的房子,只为偿还赌债,那还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部分家产。他性欲旺盛,曾在高加索时染上过梅毒。根据他自己日记里的记录,在一个狂欢之夜,他赌博,玩弄女人,和吉普赛人一起狂饮烂醉——从很多俄国小说里可以看出,这种狂饮普遍上呈现的是(或过去是)俄国人寻欢作乐的一种传统方式。对自己这种行为,他怀有强烈的悔意,但一有机会还是会重蹈覆辙。托尔斯泰身体健壮,可以整天走路,连续骑马十到十二小时也不会觉得疲劳,但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貌也很普通。“我知道,我长得并不好看,”他曾经这样写道,“我也因此感到绝望,世界不会施舍幸福给一个宽鼻梁、厚嘴唇且长着一对灰色的小眼睛的人的,我只求能有奇迹降临,让我变得英俊一些。我可以为了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而放弃我现在拥有的以及将来可能得到的一切。”他那张朴实的脸其实很有活力与精神,也很吸引人,他对此并不自知;再加上眼神和谈吐,他甚至颇有魅力。那时候,他对穿着很讲究(他和可怜的司汤达一样,寄希望于用时髦的穿着来弥补相貌上的丑陋),还经常炫耀自己高贵的门第。他在喀山大学读书时的一个同学曾经这样描述他:“我刻意回避这位伯爵。第一次见他时,他的冷漠和傲慢,那短而硬的头发,和那眯着眼睛的神情,以及眼中露出的犀利目光,很不讨人喜欢。我从未见过摆出这样一副傲慢而奇怪的样子的年轻人,这真令人难以理解……他对于我的问候几乎从不理睬,似乎在表明我和他出于某种原因是完全不平等的……”托尔斯泰在军队时,对待那些军官同僚也是这样一种轻蔑态度。“开始,”他写道,“我对这里的很多事情感到惊奇,想慢慢适应这里的环境,我必须和那些先生保持距离。我选择一种恰到好处的中间姿态,对他们既不太亲近,也不太疏远。”

托尔斯泰在高加索和塞瓦斯托波尔先后写下一些随笔和短篇小说,还有一篇充满浪漫气息的关于自己童年生活的中篇小说。这些作品在一本杂志发表后,受到广泛的好评,也因此,在他离开战场回到圣彼得堡时,受到了当地文人的热烈欢迎。然而,他却不怎么喜欢他们,直到后来他们也不喜欢他了。他自认为是一个坦诚的人,却从不相信他人的坦诚。他与当时的流行观念格格不入。他动辄就要发火,粗暴地驳斥他人,全然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屠格涅夫曾说,托尔斯泰习惯用审判官似的目光打量他人,这让人不胜困窘。这种审判官似的目光,再加之刻薄辛辣的挖苦,足够叫人恼羞成怒。他总是对他人近乎苛刻地非难,可一旦读到一封提到他时不太尊重的信,他就会立刻向写信者提出挑战。他的朋友曾费了很大的劲才阻止他进行一场荒谬的决斗。

那段时间,俄国刮起了自由主义的大风,解放农奴在当时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托尔斯泰在首都过了几个月放荡的生活后,回到雅斯纳雅·波良纳。他向庄园里的农奴提出一项计划,要给他们自由,却遭到拒绝,因为农奴们不相信他。后来,他为农奴们的孩子开办了一所学校。他的教育观念很新颖:学生可以不上学,在学校里也可以不听教师讲课,没有人会因为不遵守纪律而受到惩罚。他整天和学生们待在一起,亲自教他们读书,晚上陪他们一起玩,给他们讲故事、唱歌,一直到深夜。

正是在这期间,托尔斯泰与一个农奴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多年以后,这个名叫提摩西的私生子成了他的几个孩子的马车夫。托尔斯泰的传记作者们对此兴趣颇浓,因为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曾有过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在后来也成了家里的马车夫。以我之见,托尔斯泰在道德上是有过失的。我本以为托尔斯泰想解救农奴,让他们脱离贫穷、困苦和接受教育是出于真诚之心,但既然他抱着一种自我谴责的道德良心,至少也该为他的私生子做些什么吧。屠格涅夫也有一个私生女,可他很照顾她,让她接受教育,始终关心她的幸福。我时常怀疑,托尔斯泰在看到自己的私生子(他至少和他有血缘关系)在为小儿子们(他们不过是合法婚姻的产物)驱赶马车时,心里会不会感到丝毫的羞愧?

托尔斯泰的性格有个很大的特点:对新鲜事物总是满怀热情,却又很快归于厌倦。他缺乏一种坚韧持久的沉稳品质。因为对自己的努力结果感到失望,他的学校在开办两年后就关闭了,因为常常疲倦和不满,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他后来回忆说,要不是结婚这件他尚未尝试的事情吸引着他,他的人生只怕早已陷入绝望。

他决定试着结婚了。那一年,34岁的托尔斯泰娶了18岁的索尼娅为妻,索尼娅是贝尔斯博士的小女儿。贝尔斯博士作为一名内科医生,在莫斯科的上流社会中颇有声望,也很受欢迎,他也是托尔斯泰家的老朋友。婚后,他们在雅斯纳雅·波良纳定居。最初的十一年间,索尼娅生了八个孩子,后来十五年她又生了五个。托尔斯泰热爱骑马和打猎,骑术也很不错。结婚后他的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于是他买下位于伏尔加河东面的一座新庄园,算起来,他拥有的土地大约有一万六千英亩。他开始过上了如大多俄国乡村贵族一样的按部就班的生活。那时的俄国,大多数贵族的经历无非是这样:年轻时赌博,酗酒,玩弄女人,结婚后便定居在庄园里,生儿育女,骑马打猎,经营自己的产业。和托尔斯泰一样,这些贵族中间的不少人有自由主义倾向,他们为农奴的无知、贫穷以及恶劣的生活状况感到忧虑,一心想改变农奴的命运。然而,托尔斯泰有一点与他们不同,在过着相同生活的同时,他写下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两部小说——《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对于这种事情的发生,我们无法解释,这就好比苏塞克斯郡的一个老派绅士的儿子[12] 竟然能写出《西风颂》一样。

据说,年轻的索尼娅极富魅力,她有着姣好的身材、漂亮的眼睛、性感的鼻子,还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她活力四射,精神饱满,嗓音悦耳动人。婚前,托尔斯泰写过一段时间日记,日记中有他自己的希望和思考、祈求和自责,也记录了他的一些过错,例如酗酒、嫖妓和其他事情。与索尼娅订婚后,本着不向未来的妻子有所隐瞒的精神,他向她公开了自己的日记。索尼娅大感震惊,流着泪看完,彻夜未眠。第二天,她把日记还给他的同时宽恕了他。然而,宽恕并不等于忘记。两人都属于容易激动的人,而且个性都很强,一般来说,这样的人总会有一些脾气令人难以承受。索尼娅苛刻,占有欲强,嫉妒心重;托尔斯泰则是既严厉又固执。在孩子出生后,托尔斯泰坚持要索尼娅亲自给孩子喂奶。她本来也愿意这么做,只是有一次,由于刚生完孩子,她的乳房疼得厉害,就把婴儿交给奶妈喂养,谁知托尔斯泰竟为此大发脾气。他们时常吵架,但最终又会和解。他们始终深爱着对方,总体而言,他们拥有着美满的婚姻。托尔斯泰的工作很辛苦,既要管理庄园,又要从事写作。由于他的笔迹很潦草,在完成每张手稿后,索尼娅都要誊写一遍。因此,她越来越善于辨认他的笔迹,甚至仅凭自己的猜测,就能整理好他那些仓促记下的简短笔记和不完整的句子。据说,她整整誊抄过七遍《战争与和平》的手稿。

西蒙教授曾经这样描述过托尔斯泰的一天:“早饭时,全家人聚在一起,男主人的妙语连珠使得用餐气氛既轻松又活泼。饭吃完,他起身说一句‘该工作了’,便倒杯浓茶,钻进书房。一直到下午,他再次出来锻炼身体,通常是散步和骑马。到五点钟,回家吃晚饭,经常是狼吞虎咽。吃饱以后,他会讲述自己散步时的所见所闻,讲得生动有趣,令所有人开怀大笑。饭后,他回到书房读书,到了晚上八点,他和家人及来访者一起喝茶、听音乐、朗读,或者和孩子们玩游戏。”

之后的许多年里,托尔斯泰一直持续过着这样的生活,这是一种忙碌而有益的、令人心满意足的生活:妻子养育孩子,料理家务,帮助丈夫誊抄手稿;丈夫则骑马打猎,管理庄园,搞自己的小说创作。然而,托尔斯泰正一天天逼近50岁,对任何男人而言,这都是一个危机时期。青春已逝,回首过往他不禁自我询问,这一生究竟得到了什么;展望前路,暮年将至,他又不免对暗淡的前景心生沮丧。他这一生,总有一种恐惧如影随形——那正是对死亡的恐惧。人固有一死,除非遇险或者身患重病,绝大多数理智的人平时是不会想到死亡的。然而,在托尔斯泰眼里,死亡却是一种近在眼前的凶兆。他在《忏悔录》一书中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境:

五年以前,我感觉到某种非常奇怪的事情开始在我身上发生了。最初,我有时候会感到困惑,感觉到生活压抑,简直像不知道该怎么生活,自己该做些什么似的。那种空虚而不知所措的感觉令我变得气馁起来。但好在这种情况总算过去了,我又回归到以前那样的生活。然后,那种困惑的时刻,越来越经常地,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它们总是表现为这样:我常常会有一些疑问,比如,活着是为了什么?它意味着什么?我觉得我一直赖以立足的地基坍塌了,在我脚下什么都没有了。我赖以生存的东西不再存在了,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立身。

我的生命也停止了。我虽然还能够呼吸、吃喝、睡觉,当然我不能不做这些事情;但是我没有生命,因为我失去了希望,不再有那种我认为有理由去实现的希望。

这一切开始落到我头上,正是我被那种所谓十全十美的好运气包围的时候。我还不到50岁,我有一个爱我的好妻子,而我也爱她;我有可爱的孩子们,有一个很大的庄园,我没费多少力气就使它得到了改善和扩展……人们称赞我,而如果说我很出名,那也不是太大的自欺……我的精神和肉体一样强壮,这在我的同类中还很少见到:就体力而言,我能够如农民一般同步刈割;在脑力方面,我能够一口气工作八到十个小时而不会生病。

我的精神状态开始以这样一种方式向我显现:我的生命是别人对我开的一个愚蠢、残忍和恶毒的玩笑。

托尔斯泰从少年时代起便不再相信上帝。由于缺乏信仰,他常常感到空虚与烦闷,他需要一种观念帮助他解开生命的谜题。他为此自我追问:“我为什么活着?我应该怎样活着?”却无法找到答案。于是,他再次恢复了对上帝的信仰。他通过一种推理找回这种信仰,对于他这种性格亢奋的人来说,显得有些奇怪。“既然我存在,”他写道,“那就一定有其原因。人们叫作上帝的那个东西,便是所有这一切的最终原因。”这是有关上帝的最为原始的一种论断。在那个时候,他仍然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也不相信死亡降临后生命还会继续存在。然而到了后来,当他开始认为自我意识也属于上帝的一部分时,他才觉得生命随着肉体的死亡而停止这个观念便变得有点不可理解了。托尔斯泰有一阵子曾坚信俄国东正教会,但不久后他发现那些神职人员的生活和他们所宣扬的教义并不相符时,他对教会开始产生反感。他觉得没必要相信神职人员灌输的那些东西,他只愿意接受能够用简单实际的道理证实的东西。他开始接近那些贫苦、卑微和没有文化的信徒,随着对他们的生活的深入观察,他越来越相信,尽管他们的信仰带有迷信色彩,却是一种纯粹的信仰。对他们而言,产生这样的信仰是必然的,因为它赋予他们的生活唯一的意义,他们只有依靠这种信仰才能生活下去。

在经过几年的痛苦、反省与沉思后,托尔斯泰终于确立了自己的观念。我在这里勉强尝试简明扼要地概括一下他的观念,当然这并非易事。他否定教会的那一套宗教仪式,这种仪式在基督的教诲中找不到根据,施行仪式只不过是给真理抹黑。他还否定教会解释基督原则所形成的教义,认为它们是荒谬的,是对人类理性的侮辱。他只愿相信那些只能在耶稣的言论中找到的真理。他认为耶稣教诲的精髓就包含在“勿抗恶”的箴言中,具体体现为这一命令:“不要发誓”——他坚信,不仅适用于一般的赌咒,“不要发誓”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誓言,包括证人席上的宣誓和士兵们入伍时的宣誓。另外它还体现在这一训诫中:“爱你的敌人,祝福那些诅咒你的人吧。”根据这种说法,人们不可以向自己的敌人宣战,即使遭受攻击也不能以武力反击。在他看来,坚信一种主张就意味着采取行动,他既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认为基督教的宗旨是爱、谦卑、自我否定和以善报恶,那他就得义不容辞地放弃生命的享乐,投身劳作,经受贫苦,贬低自己,宽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