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们在关注菜篮子是否丰富健康的同时,有关食物相克问题也成了左邻右舍热议的话题。而有些人素喜甜食,其实糖也存在着食物相克原理,若不小心把一些不适宜与糖同吃的食物一起吃了,有可能会引起中毒。
那么,什么是食物相克?食物相克的原理对糖是否也适用?
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一种食物拮抗作用。食物的拮抗作用在食物消化吸收与人体代谢过程中,会降低食物中营养物质的吸收利用率,久而久之导致体内某些营养素的缺乏,产生相应的营养缺乏症,继而影响到机体的正常功能及其新陈代谢。而食用相克的食物则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拮抗作用互相排斥: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这些营养物质都不应该同时出现,因为物质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同属一个转移系统的矿物元素,由于彼此争夺配位体,以及它们与配位体的亲和力不同,就会发生拮抗作用。简单来说也就是进入体内的某一种元素特多时,会将另一种元素从同种配位体的结合点排斥出去,同时阻碍了被排斥元素的吸收利用。比如高浓度无机硫酸盐能阻止钼透过肾小管膜,限制了钼的再吸收,因而增加了尿钼的排出。
产生有害物质: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植酸与磷、锌、铜、铁等形成金属缔合物;脂肪与钙作用产生不溶性钙皂等,从而影响人体对营养素的吸收利用,有的还会导致疾病,不利于人体健康;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食物品性矛盾: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糖是人体所必需的一种营养素,经人体吸收之后马上转化为碳水化合物,以供人体能量。我国有着悠久的制糖、食糖历史,其实,我们常吃的糖中也存在与其他食物相克的特点,有些食物不宜与糖同食,会破坏其营养素,有的还会产生有毒物质。
哪些食物不宜与糖同食
★ 糖与含铜食物相克
铜是人体必需的重要微量元素之一,它参与体内多种金属酶的组成。人体缺铜可引起铁代谢紊乱、贫血、缺氧、骨骼病变、发育迟缓等。而食糖过多会降低含铜食物的营养价值,近来美国科学家就提出果糖和砂糖会阻碍人体对铜的吸收。本来日摄取铜量已经不足,加之糖对铜摄取和吸收的影响,就更使人们严重缺铜。日常食物中,含铜较多的有胡桃、贝类、动物肝与骨头、豆荚、葡萄干等。因此,在人体缺铜,需以含铜食物进行弥补时,最好少吃糖。
★ 糖与酒相克
糖味皆甘,甘可生酸,酸则生火,饴糖、红糖尤甚。而酒类甘辛大热,故酒与糖不宜相配,久则生热动火,有损身体。另外,现代营养学认为,乙醇能影响糖的代谢,因为乙醇氧化形成过剩的还原辅酶|?从而使三羧酸循环受到抑制,导致血糖上升,因此吃糖时饮酒,影响糖的吸收,容易产生糖尿。
★ 牛奶不宜加糖
牛奶中含有的赖氨酸在加热条件下能与糖反应,生成有毒的果糖基赖氨酸,有害于人体。鲜牛奶在煮沸时不要加糖,煮好牛奶等稍凉些后再加糖不迟。
另外牛奶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而糖类含有草酸,两者同食会结合成不溶性草酸钙,极大影响钙的吸收,甚至会出现头发干枯、腹泻、生长缓慢等现象。
★ 糖不能与鸡蛋同煮
鸡蛋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很多人在煮鸡蛋时还加入糖,认为糖的营养也很丰富,并具有和中益脾、补血化瘀、生津止渴的作用,两者合用,可以“好上加好”,其实这是错的。因为在长期加热的条件下,鸡蛋中的氨基酸与糖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叫糖基赖氨酸的化合物,破坏了鸡蛋中对人体十分有益的氨基酸成分。所产生的化合物不仅不容易被人体所吸收,而且有毒性。因此,水煮鸡蛋加糖共煮的做法不可取,会使鸡蛋的营养价值大大下降,甚至给人体带来损害。
如果先将鸡蛋液用沸水煮熟,然后盛入碗内,再加入糖搅拌均匀食用,则无妨,而且有益,真正的“好上加好”。
★ 红糖不能与豆浆同食
白糖的主要成分为蔗糖,而红糖含钙、铁皆为白糖的3倍,还含锌、铬、锰等微量元素及胡萝卜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等维生素类,具有补血益气、缓中止痛、健脾暖胃、化食散寒、和血化瘀之功效。红糖中的有机酸和豆浆中的蛋白质结合,产生变性沉淀物,不利于人体吸收,而白糖无此现象,可与豆浆同用。另外,红糖与松花蛋相克,同食会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引起中毒。
★ 蜂蜜韭菜不能同吃
韭菜含维生素C丰富,容易被蜂蜜中的矿物质铜、铁等离子氧化而失去作用。另外,蜂蜜可通便,韭菜富含纤维素可导泻,容易引起腹泻。
另外,蜂蜜不能和葱一起吃。蜂蜜中的有机酸、酶类遇上葱中的含硫氨基酸等,会发生有害的生化反应,或产生有毒物质,刺激肠胃道而导致腹泻。
吃,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各种美食之间,常常相冲相撞。如果将这些相冲撞的食物同食,不但不会得到美的享受,反而会损害身体,真是不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