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名》几处提到葡萄酒,首先是开头部分摩斯坦小姐出现的那个下午,华生“在午饭时喝了葡萄酒”,书中译作“葡萄酒”,原文是Beaune(博恩),在公元14世纪之前一直是勃艮第公国的首都,也是勃艮第葡萄酒的中心,至今依然是著名酒商荟萃之地,以出产优美可口的黑皮诺红葡萄酒闻名,而其霞多丽干白葡萄酒也是世界上顶尖的。就其历史上的名声和饮者的身份、喝的场景判断,此处华生喝的Beaune当指博恩出产的黑皮诺红葡萄酒。
然后第四节秃头人讲述案件的起因之前,问摩斯坦小姐可不可以敬她一杯酒,他的少校父亲“在印度很发了些财,带来一大笔钱和一批贵重的古玩,还有几个印度仆人。有了这些好的条件,他就买了一所房子,过着非常优裕的生活”,也因此“我这里没有别的酒”。那么,Chianti,书中说了:一种意大利产红葡萄酒,也许是意大利历史上最著名的葡萄酒,产区在佛罗伦萨附近;Tokay,就是匈牙利托卡伊酒的英文名称,商标上的名字是Tokaji,产区的原文名称是Tokaj,该地区生产的酒是世界顶级甜酒之一。紧接的下一句:“我开一瓶好不好?”此处瓶子的英文用的是flask,细颈瓶的意思,以现代的眼光看正是匈牙利托卡伊酒的独特瓶型。
而在凶手的末日一节,福尔摩斯留人晚饭。“我准备了生蚝和一对松鸡,还有些特选的白酒。华生,你从未承认,我还是个好的管家呢。”
“我承认啊,生蚝、松鸡和白葡萄酒一向被认为是绝配。”而福尔摩斯在白酒之前用了Choice这个词,那么他的选择可是勃艮第北部产区Chablis莎比干白葡萄酒了?
“饭后,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福尔摩斯此处斟的是Port,波特酒,乃葡萄牙的特产,17世纪英法交恶,早已被殖民地贸易培养成酒鬼了的英国人喝不到法国酒了怎么办,只好向别处寻求,并不出名的葡萄牙酒便勉为其难地也成为搜购对象,由于路途遥远,加上海陆颠簸,本来就质量不佳的葡萄牙酒很多时候还没等送到英伦翘首以待的酒杯中就变成了不值钱的醋!酒商们于是在葡萄酒中加入经过蒸馏而酒质相对稳定的白兰地,没想到却造就出了口味独特、风格崭新的加烈红葡萄酒。波特酒后来一直作为饭后甜酒被人们所喜爱。
译者不懂酒,福尔摩斯却是真懂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