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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生活简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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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向上拓展改变了一切。随着富裕的户主发现自己拥有独立的空间有着众多的乐趣,房间的数量开始不断增加。一般说来,第一步是在楼上盖一间新的大屋子,名叫“大房间”(great chamber)。主人和他的家人在这里做以前在门厅里做的所有事情——吃饭、睡觉、休息和玩耍——而周围又没有许多别人干扰,只是在举办宴席和别的特别活动时才回到楼下的大门厅里。仆人不再是家庭的组成部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仆人。

个人空间的概念现在对我们来说似乎是很自然的,但在当时是一种新发现。空间再大,人们也觉得不够。很快,人们发现,仅仅跟下人分开生活是根本不够的,还必须要有不跟同等人在一起的时间。随着房子加出侧翼,不断扩展,内部设施越来越复杂,创造或借用了很多词语来描述各种新的房间形式:书房、卧室、专用房间、私室、(供祷告用的)小礼拜堂、客厅、起居室和(家庭概念上的而不是机构意义上的)图书室,这些都可以追溯到14世纪或更早一些。很快接着而来的还有走廊、长廊、接见厅、(供穿衣服用的)化妆室、会客室、公寓、寄宿舍和套房。“这跟古代全家日夜生活在一间大厅里的习俗有着天壤之别啊!”戈奇写道,一时间流露出少有的激动。还有一种新的形式戈奇没有提到,那就是“闺房”,字面意思是“供生闷气的房间”。从很早的时候起,它就跟私通有关联。

相对说来,隐私程度有了改善,但与今天相比,生活还是要集体和公开得多。厕所里往往有多个位子,便于聊天;画上经常显示,夫妻躺在床上或浴缸里随意嬉笑,而仆人们就在一旁侍候着他们,他们的朋友和蔼地坐在附近打牌或说话,完全在看得见和听得见的距离之内。

在很长时间里,新增加的那些房间的用途并不像现在那样有严格的分工,所有的房间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起居室。从文艺复兴时期以及更早以来,意大利的建筑蓝图上根本不标明房间的类型,因为它们没有固定的用途。人们在家里走来走去,寻找阴凉或阳光,还常常带着家具。因此,即使标明的话,一般也只给房间标上“mattina”(供上午使用)或“sera”(供下午使用),这种不拘形式的格局在英格兰也是大同小异。卧室不仅用来睡觉,也可以作为私人进餐和招待特别受喜爱的客人的地方。实际上,卧室成了一个派普通用场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在卧室以外设置更加隐蔽的场所。(莎士比亚在他1590年左右完成的《仲夏夜之梦》中最早使用“卧室”一词,虽然他只是指“床里的空间”[1]。要到下一个世纪才普遍用bedroom这个词来专门指卧室。)

卧室附近的小房间派各种各样的隐蔽用场,从拉大便到幽会。因此,传到我们这一代人的这类房间的用词很不一致。马克·吉罗尔德在《英国乡村小屋生活》一书中告诉我们,closet这个词“有一段很长的光荣历史,最后才落到了这个不光彩的意思:大的碗橱或女仆放洗涤槽和拖把的屋子”。原先,它更像一间“书房”,而不是“贮藏室”。cabinet起初指小型的茅舍,到16世纪最初10年的中期,它已经用来指保管贵重物品的盒子。此后不久——仅仅大约10年之后——它已经用来指房间本身。法国人也经常把原先的概念细化为多种房间类型,所以到18世纪,法国的大型城堡里可能有会客室、聚会室、收藏室和盥洗室,再加上普通的房间。

在英语中,cabinet开始指所有房间中最专用、最隐蔽的一间——最幽深处的密室,最秘密的会议就可以在里面召开。接着,它迈出了异乎寻常的跳跃性一步。词语有时候会是那个样子的。到1605年,它开始不仅指国王跟他的大臣们开会的地方,而且作为集体名词指大臣们本身[2]。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个词现在既可以指政府里那个最亲密、最显要的顾问团,又可以指卫生间里那个放洗发剂等物品的带架子的壁龛。

这种密室常常在附近有个小间或凹室,通常称之为privy,但也可以叫别的名字,其中有jakes、latrine、draughts、place of easement、necessarium、garderobe、house of office或gong[3],里面有一张带孔的凳子,很有策略地搁在一个长长的入口上方,通到护城河或深井里。常常有人推测,有时候也有人这样写道,privy成了英格兰一些政府附属物的名字,尤其是王玺和枢密院[4]。事实上,这些词语是由诺曼人带到英格兰来的,两个世纪以后才有厕所的含义。不过,没有错,皇家厕所的负责人叫做“马桶间侍从官”;随着时间的过去,厕所清洁工被提升为君主信赖的顾问。

同样的过程也发生在许多别的词语身上。Wardrobe原先指放衣服的房间。后来,它相继变成了起居室、卧室、厕所,最后成了一件家具。在此过程中,它还获得了“某人一整套衣服”的意思。

为了给各种新的房间形式提供空间,房屋就向外、向上拓展。一种名叫“奇房”(prodigy house)的崭新形式的房屋开始在整个乡村出现并急剧增加。这类房子几乎从来不低于3层高,有时候不低于4层高,而且往往特别宏大。其中最大的要算是肯特郡的诺尔府。它不断扩展,最后占地将近4英亩,包括7个天井(意思是一个星期有7天),52座楼梯(意思是一年有52个星期),365个房间(意思是一年有365天),反正长期以来人们是这么说来着。

现在望着那种房子,有时候你会吃惊地觉得,那些建筑师是怎样边干边学的。德比郡的哈德威克府是个鲜明的例子,它是1591年为什鲁斯伯里女伯爵——人们总是称她为哈德威克的贝丝——建造的。哈德威克府是那个时代的奇迹,很快以宽大的窗户闻名遐迩,有人因此作了一首经常被引用的短诗:“哈德威克宅第,墙壁少于玻璃。”在现代人眼里,窗子的大小和分布似乎都完全接近正常,但在1591年,那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奇事物,实际上连建筑师(据认为是罗伯特·史密斯森)都不知道怎样把这么多窗户安装起来。有的窗户其实是没有用的,用来遮盖烟囱;有的供不同楼层的房间共同使用。有的大房间里窗户根本不够用;有的小房间里窗户又太多。偶尔窗户和它们所要照明的空间才是真正相称的。

贝丝把家里塞得满满当当,都是各种各样精美而昂贵的银器、挂毯、画卷等等,可与英格兰的任何私人住宅媲美。然而,在现代人眼里,最突出的一点是,总体效果却是如此空阔,如此朴实无华。地板上铺着简陋的灯芯草席子,宏大的长屋有166英尺长,却只放着3张桌子、几张直靠背椅和凳子,以及两面镜子(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那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比任何画卷还要值钱)。

人们不仅盖大房子,而且盖好多大房子。哈德威克府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已经有一栋非常好的哈德威克宅第(现在就被叫做哈德威克老宅),就在庭院对面。今天它已经是个废墟,但在贝丝的时代依然在使用,又使用了150多年时间。

在传统上,伟大的房屋建造者(和房屋收藏者)是一些君主。亨利八世到死的时候拥有不少于42个王宫。但是他的女儿伊丽莎白机敏地发现,出去走访别人,让他们来承担她的旅费,这样做要省钱得多。于是,她就急忙恢复了王室每年巡行的古老习俗。实际上,那位女王不是个喜欢旅行的人,她从没有离开过英格兰,即使在英格兰也从不敢走得很远,但是她走访了很多人。她每年巡行8—12个星期,参观大约二十来户人家。

受君主拜访的人对王室的巡行几乎总是怀着很复杂的心情,又激动又害怕。一方面,君主巡行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可以升官,提高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这类事要花费很多钱。王室成员多达1500人左右,其中相当多的人——就伊丽莎白一世而言,大约是150人——每年陪伴君主出巡。主人们不仅要承担浩大的开支来为一大群娇生惯养的特权人士提供吃住和娱乐,而且许多东西会失窃,大量财物受损,还可能发生一些不大有利的意外。大约在1660年,查理二世和宫廷人员离开牛津以后,有一位留在后面的人员以惊骇的口气说,王室访客们留下的“粪便遍布每个角落:烟囱里,书房里,煤屋里,地窖里”。

由于一次成功的王室巡访可能带来很大好处,因此许多主人挖空心思,不辞劳苦,拼命要讨好来访的君主。主人们懂得,最起码要精心策划几次化装舞会和盛装游行,而许多人还建造了划船用的湖泊,拓展了房子,重新美化了环境,希望能让君主轻轻地发出一阵惊喜声。纪念品是滥给的,有一位名叫约翰·帕克林爵士的马屁精很是倒霉,他给了伊丽莎白一把饰有钻石的丝扇、几块零碎的宝石、一件漂亮无比的女裙服和一对特别精美的维金纳琴,然后在第一次晚宴上望见女王陛下对银餐具和一个盐瓶爱不释手,不声不响地把它们放进了自己的手袋里。

连她最老的大臣们也高度敏感,学会了讨好女王。当伊丽莎白抱怨伯利爵士在林肯郡的乡村住宅太远时,他就在伦敦附近的沃尔萨姆克罗斯(位于现在伦敦东北郊)又买了一栋,因为这个地方近一些,并加以扩展。为了接待女王,伊丽莎白的大法官克里斯托弗·哈顿马上盖了一栋宏伟的宅第,名叫霍顿比府。最后她根本没有去,而他死的时候却欠了1.8万英镑的债——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相当于今天的900万英镑。

有时候,盖房子的人也没有多大选择。詹姆斯一世命令忠心耿耿而又无足轻重的弗朗西斯·费恩爵士大规模重建他在北安普敦郡的阿普索普府,以便他和他的挚友白金汉公爵在去卧室的途中能漫步经过几个比较豪华的房间。

最糟糕的是被指派为国王承担耗时很久而又开支很大的义务,这就是哈德威克的贝丝的丈夫——第六代施鲁斯伯里爵士——的命运。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他被要求担任苏格兰女王玛丽的看守人。实际上,这意味着要把一个极不忠诚的小国的王室养在自己家里。我们只能想象,当他看到一溜儿80辆马车——简直可以排成一支1/3英里长的队伍——载着那位苏格兰女王、50名仆人和秘书,以及他们的物品出现在他的车道上时,他的心情会是多么沮丧。除了要为这一大队人马提供吃住,施鲁斯伯里还不得不养一支私人军队来确保他们的安全。庞大的开支和精神压力势必使他和贝丝的婚姻不幸福,虽然这桩婚姻本来也是不可能幸福的。贝丝很需要男人,施鲁斯伯里是她的第四任丈夫。她和他的结合与其说是两颗心贴在一起,不如说是商业上的合并。最后,她甚至指责他和那位苏格兰女王私通——不管是真还是假,这种指控是很危险的,他们分居了。就是在那个时候,贝丝盖了那个时代最宏大的宅第之一。

随着生活越来越退缩到越来越大的房子里,“门厅”不再派原先的用场,仅仅成为一个建有楼梯的过道—— 一间迎接客人、走向更重要的空间的屋子。哈德威克府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虽然在它的名字里还保留着hall这个词。所有重要的房间都在楼上。从此,这个词不再被用来指任何真正重要的房间。早在1663年,这个词被用来指任何不太大的空间,尤其是入口处及相连的走廊。与此同时,它的原意却得以保留,实际上还扩大了,用来指一些重要的大空间,尤其是公共场所,其中包括卡内基大楼、皇家艾伯特纪念堂、市政厅、名人纪念堂,还有许多别的。

然而,在住宅里,它在语义学上成为——现在仍然是——家里地位最低的房间。在原教区长寓所,就像如今的大多数家里一样,它是个面积不大的门厅,一间实用的小方块,有小橱和钩子,可以在里面脱鞋子、挂外套——这显然是踏进房子本身的第一步。我们大多数人不知不觉地承认这个事实,因为我们让访客进屋时要请两次:第一次在门口,把他们带进室内;然后,在他们脱掉外套和帽子以后,再请他们踏进房子本身,并以亲切而有力的口气连喊两声:“请进!请进!”

听到那个声音,我们就可以把外套留在这里,终于踏进家里真正的第一个房间。

[1] 卧室的英语名字是bedroom,字面意思可以是“床里的空间”。——译注

[2] 在英语里,cabinet有“内阁”的意思。——译注

[3] 这些词的基本意思都是“厕所”。——译注

[4] 王玺和枢密院在英语里分别叫做PrivySeal和PrivyCouncil,都含privy一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