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问自己:“我为什么会去?”我能讲出一百条理由来,但主要的答案在这首诗里,不过我已不记得是谁写的了:
世上有两件东西,好像同一个:
第一是女人,第二是美酒。
比酒更甘美、比女人更香甜的,
对男人来说,是战争。
我曾经羡慕那些到过阿富汗的同事,认为他们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在和平的年代怎能学到?我在一座市立大医院里当外科医生,已经十年了。送来的第一批伤员,我一看,差点儿被吓疯了。一堆肉,没有胳膊,没有腿,还在喘气,就连病态虐待狂影片里也看不到这种惨状!
我在那边做的种种手术,在苏联无法想象。年纪轻轻的女护士们受不了。有的哭,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有的哈哈大笑,笑个没完。有位女护士站在那儿,一直傻笑。这些护士都被送回国了。
人死的时候,完全不像电影里表现的那样——一颗子弹击中头部,双手一扬,倒下去了。实际情况是:子弹击中头颅,脑浆四溅,中枪的人带着脑浆奔跑,能跑上半公里,一边跑一边抓脑浆。这是想象不出来的,他会一直跑到断气为止。与其看到他那种样子,听他抽泣、哀求速死,想早些摆脱痛苦,真不如让他开枪打死自己轻松些,如果他身上还剩下一点儿气力的话。另一个躺着,恐惧悄悄地攫住了他的心,他的心开始打鼓,他大喊大叫……检验一下他的脉搏,跳得正常,于是你放心了。可是脑子在等待那个人体弱力竭……不等你离开病床,这个娃娃兵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类往事一年半载是忘不掉的。等到这些娃娃兵长大以后,他们会再次经历这一切,他们的看法也会改变,不过我的观点已经改变不了。我父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一名飞行员,他什么也没有讲过。他觉得一切都像日常的事,可我却弄不懂。现在只要提个醒,暗示一下就够了。昨天我看报上说:某人自卫到最后一颗子弹,他最后一个开枪把自己打死了。把自己打死了,这是什么意思?战场上的问题明摆着,或是你把他打死,或是他把你打死。很明显,你应该留下来。大家都撤走了,只有你在掩护他们,不管你是接受命令,还是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你一定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死路。我深信,在那一瞬间,心理上不难承担这种行为。在那种情况下,自杀被看成是正常的事,很多人都能那么做,以后人们会把他们称为英雄。在日常生活中,自杀者被视为不正常的人。当年公墓里甚至不允许把自杀的人和大家安葬在一起……报纸上的两行字,弄得你一夜不能合眼,把你心里的一切都翻腾起来了。
凡是到过那边的人,都不愿意再去打仗了。硬说树上长着能吃的肉,这话骗不了我们。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天真无邪,残酷无情,爱妻子爱孩子,或者不爱妻子不爱孩子,反正我们都杀过人。我在国外部队里了解到了自己的地位,但我一点也不后悔。现在大家都在谈论负罪感,我没有负罪感,有罪的是那些派我们到那边去的人。我高高兴兴地穿着阿富汗的作战军装,觉得自己穿上这种军装就是个男子汉。妇女们赞叹不已!有一天,我穿着阿富汗作战军装进了一家餐馆。服务员盯着我,我等着她说话。
“怎么,看我穿的军装不妥?喂,给心灵烧焦了的人让出一条路来……”
看谁敢说不喜欢我的野战军装,看谁敢吭一声。不知为什么,我在寻找这么一个人……
——一位军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