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游辑注
卓茂传
二一三卓茂迁密令,其治民,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口不出恶言,劳心忧念,吏民知其有缓急,以恩信待吏,吏畏而爱之,不忍欺也。元始中,天下蝗。河南二十县蝗,独不入密界。督邮书言,太守大怒,自出案行密界中,实然乃惊。(姚。汪。铃木)
──类聚卷五○○书钞卷七八
二一四卓茂迁密令,道不拾遗。(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五宣德侯〔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诣河阳谒见。光武遂下诏封茂为侯。范书作「褒德侯」,袁纪亦然,而东观记与续书同。又杨树达曰:「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汉官仪亦均作『宣德侯』。」未知孰是。
鲁恭传弟 /FONT>
二一六鲁恭为中牟令,为陈父母恩德〔一〕。(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袁纪卷一四曰:「民李勉为母所言,恭召就责问,因为陈父母恩德,勉惭悔返。」续书所言,即指此事,然书钞所引,必有脱文。
二一七鲁恭为中牟令,以德化人,不任刑罚。(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八鲁恭为中牟令。有亭长息牛不还,主讼之。恭敕令还牛,亭长仍不还。恭叹曰:「化不行也。」解印绶而去。掾吏注留,亭长惭,还牛不敢欺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九鲁恭〔字仲康〕〔一〕,为中牟令,导民以孝,推诚而治。建初中,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疑其不实,遣仁恕掾肥亲往察验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止其傍,〔
榜〕有童儿〔二〕,亲曰:「何不击之?」儿曰:「雉方将鶵。」亲矍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治之善恶尔。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可)〔耳〕〔三〕。」还府,以状白安,〔安〕美其治〔四〕,以励属县。(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七书钞卷七八(二)
〔一〕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三〕据御览卷二六七改。
〔四〕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二○〔鲁恭为中牟令,嘉禾生于庭〕〔一〕,恭谦不矜功,封以言府,府即奏上。尹以檄劳曰:「君以名德,久屈中牟,物产之化流行,天降休瑞,应行而生,尹甚嘉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书钞卷七八
〔一〕据书钞卷七八补。「禾」原误「木」,据汪辑径改。
二二一鲁恭字仲廉〔一〕,迁光禄勋,选举清平,不失次序。(
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三
〔一〕前引书钞卷七八作「仲康」,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此作「仲廉」,误。
二二二坐族弟弘农都尉炳事免官〔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此乃永元十六年之事。
二二三时盛夏断狱,恭上疏曰:「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行者尚止之,况于逮召考掠夺其时邪?」〔一〕(
姚。汪)──汪辑
〔一〕此引不详所出,汪照录姚辑,复增首句及「恭」下之「上」字。
二二四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举鲁。〔一〕时对策者百余人。惟在高第,除为议郎。──职官分纪卷三六○纬略卷三
〔一〕「」,纬略卷三引作「平」。东观记亦然。书钞卷五六引作「」,而袁、范二书作「丕」。惠栋曰:「隶法,丕平字相类,未详孰是。李充传亦作『平』。」王先谦曰:「丕,亦作,就讹为平耳。」王说是。
二二五荐王龚等,皆备帷幄近臣〔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时值永元二年,任东郡太守,数荐幽达隐之士,龚者即其一。
二二六鲁字叔陵,迁中散大夫。贾逵荐道艺深明,时见用。复与(黄散大夫)〔尚书令黄香相问难〕数事〔一〕,上善,罢朝时赐冠帻履衣袜各一袭。(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六
〔一〕据职官分纪卷四八改补。
刘宽传
二二七刘宽字文饶,弘农人。为南阳太守,温仁多恕,遇民如子,口不出詈言,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汪。铃木)──御览卷二六○○书钞卷四五
二二八刘宽字太饶〔一〕,拜太中大夫,观讲华光之内〔二〕。(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太」系「文」之误。
〔二〕华光,殿名。
二二九刘宽简略,嗜酒,不好盥浴。(汪。铃木)──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刘宽性仁恕,不妄喜怒。尝朝服将朝,婢翻羹污其衣,宽曰:「得毋烂汝手乎?」更衣而入,曾不变色。(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伏湛传
二三一伏湛字惠公,更始元年,拜为平原太守。遭仓卒兵起,莫不惊扰,而湛独安然教授。谓妻子曰:「一谷不升,国君彻膳。今人皆饥,奈何独饱?且食麤粝。」尽分奉禄以赈活乡里,来客者百余家。(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二三二伏湛为平原太守。时兵起,湛移(出)〔书〕属县〔一〕,吏民信向,独不敢动。(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据袁纪卷四改。
侯霸传
二三三侯霸字君房,河南人。为人矜严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诗书,师事房元,常为都讲。(汪)──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四侯霸为临淮太守,〔吏民爱乐〕〔一〕。王莽之败,霸保守临淮。更始征霸,老弱相携号呼,遮使者车,乞留侯君期年。(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又卷七五
〔一〕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三五侯霸拜尚书令,条撰善政有便于民者,除其烦苛,时令乃立。每春下宽大诏书,由霸始也。(铃木)──书钞卷五九
赵熹传
二三六光武征赵喜〔一〕,引见赐鞍马,待诏公交车。(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五八
〔一〕东观记、袁纪均作「喜」,而范书作「」,故四库馆臣改东观记「喜」作「」。然书钞引续志作「熹」。惠栋曰:「喜与熹,古字通。小颜匡谬正俗曰:『熹,炽盛也,音与僖同。』故赵熹字伯阳,取此义耳。末世传写误为喜字。」天游按:徐灏说文段注笺曰:「、喜古今字。」又黄侃说文同文曰:「喜同台、僖、。」据此则喜、、熹三字皆可通,作「喜」非误。然其既以「伯阳」为字,当以「熹」为本字。下同。
二三七赵喜为太尉。中元二年,上崩,喜受遗诏,典录丧礼。新承王莽之乱,国无旧典,皇太子与诸王杂坐同席,尊卑无别。喜乃正色,横剑殿阶,扶下诸王,以明尊卑。(姚。汪。铃木)──御览卷一四八○书钞卷三七
二三八赵喜字伯阳,为卫尉,尽心事上,夙夜匪懈。母没,上疏乞守服,不许,遣使释服。(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牟融传
二三九牟融举茂才,为丰令。视事三年〔一〕,政化流行,县无狱讼,吏畏而爱之,治有异迹,为州郡最。(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七书钞卷七八
〔一〕范书本传亦作「三年」,汪辑据御览引作「二年」,非。
二四○牟融字子优,拜司隶校尉,典司京师,执宪持平,多所举正,百僚莫不敬惮。(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五○
二四一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时公卿无出之者。(铃木) ──书钞卷五四
宣秉传
二四二(傅)〔宣〕巨公拜御史中丞〔一〕,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迁司隶校尉。奉公遵典,督察奸邪,务举宏纲,正大体,阔略细微。其政严而不苟,百僚肃然,京师清静〔三〕。(姚。汪)──初学记卷一二○书钞卷六一
〔一〕据汪辑校改。
〔二〕据汪辑校补。
〔三〕据书钞卷六一补。
二四三宣秉字巨公〔一〕,拜御史中丞,布被瓦器,居不粟马,出无从车。车驾幸其府舍,叹曰:「虽楚国二龚,不如云阳宣巨公。」赐布帛帐帷什器。(汪)──御览卷八一八
〔一〕「宣」原误作「宋」,径改。
二四四宣秉字巨公,拜司徒司直,清白笃义,得禄俸,收养内外宗族。(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张湛传
二四五张〔湛字〕子孝〔一〕,平陵人。性矜严,非礼不动,遇妻子若严君,三辅以为仪表。人或谓之诈,子孝曰:「我诚诈也。人皆诈恶,我独诈善,不亦可乎?」为光禄〔勋〕〔二〕。〔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三〕。常乘白马,上每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姚。汪。铃木)──御览卷四五二○书钞卷五三
〔一〕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同右。
〔三〕同右。又范书本传曰:「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
二四六张湛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故时人号之为「中东门君」。上数存问赏赐。(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三
〔一〕据范书及下文文意补。
王丹传
二四七王丹字仲回,为〔太子〕少傅〔一〕,謇謇正直,名德重于当时。(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五○御览卷二四四
〔一〕据御览卷二四四补。
王良传
二四八王良拜沛郡太守,称病不就府,从官皆送文书就之。诏太医治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二四九王良字仲子,拜司徒司直,妻子不至官舍。在位布被瓦器,无兼膳,节俭过度。(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二五○王良字仲子,东海人。为大司徒〔一〕。鲍恢为司徒长史,以事至东海,过其家,见良妻布衣徒跣,曳柴从田中归。(铃木)──书钞卷五二
〔一〕东观记、范书、袁纪均作「大司徒司直」,续书误。
杜林传
二五一杜林字(仲子)〔伯山〕〔一〕。为光禄勋,内奉宿卫,外总三(着)〔署〕〔二〕,周密敬慎,选举称平,〔数荐名士〕。〔三〕郎有好学,辄见诱进,朝夕满堂,士以此高而慕仰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
○初学记卷一二(二)白帖卷七四
〔一〕据初学记卷一二、白帖卷七四改。
〔二〕同右。
〔三〕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承宫传子迭
二五二宫过徐子盛,好之,因弃其猪而留听经〔一〕。〔猪〕主怪其不还〔二〕,求索得宫,欲笞之。门下生共禁止,因留之。为诸生拾薪,执苦数年,勤学不倦。(姚。汪。铃木)──御览卷六一一○范书本传注
〔一〕宫少孤,为人牧豕。时乡里徐子盛以春秋经授诸生,宫悦而驻听之。
〔二〕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五三宫尝出行,得虎所杀鹿,持归。肉分门下,取皮上师,师不受。宫因弃之。人问其故,宫曰:「既已与人,义不可复取。」(
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二五四宫字少子,琅邪人。尝在蒙阴山中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便推与而去,由是发名,位至左中郎将、侍中。(姚。汪。铃木)──吴志锺离牧传注○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八三九
二五五承宫迁至左中郎将,数进忠谏,论议守正,不希世偶,朝臣惮其节,名称闻于匈奴。单于遣使来贡,求见宫。诏敕宫自整顿,宫曰:「夷狄眩名,非识实也。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形寝,见必轻贱,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也〕〔一〕。时以大鸿胪魏应示之。(姚。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一○又卷二七九范书本传注
〔一〕据御览卷二七九补。范书本传注亦然。
二五六宫子迭,官至济阴太守。(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赵典传
二五七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
二五八赵典笃学博闻,宜备国师〔一〕。(姚。汪。铃木)一四──初学记卷一○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六晏公类要卷
〔一〕此系表荐之文。引文下尚有「国师即太师也」六字,当系注文,故入注以说明之。又书钞卷五二注出续汉百官志,按百官志无此文,书钞注误也。
申屠刚传
二五九申屠刚字巨卿,拜侍御史,迁尚书令。在尚书,数犯颜正色,百僚惮之。常慕史、汲黯之为人〔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九
〔一〕李贤曰:「史记曰:史字子鱼,卫大夫也。论语孔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前书:汲黯字长孺。武帝时为主爵都尉,好直谏,时人谓之『汲直』。」按子曰出论语卫灵公。
二六○光武帝欲出游,尚书令申屠刚谏,以头轫乘舆车轮。(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一
鲍永传子昱
二六一鲍永为更始大将,将兵安集河东。赤眉害更始,三辅道绝。世祖即位,遣谏议大夫储大伯持节征永。永疑为不审,收系大伯,封节传舍壁中,遣人持至长安〔一〕。知更始审亡,即发丧出降。(
汪。铃木) ──御览卷六八一
〔一〕按东观记永封大伯节于晋阳传舍壁中,「持」作「驰」。御览作「持」,误。
二六二鲍永为鲁郡太守,孔子阙里无何荆棘自辟,郡人异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陈、俞本「何」作「故」,「郡人」作「永」,与范书同。
二六三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上叔父赵孝王良送来歙丧还,〔一〕入大夏城门,与右郎将相逢〔二〕,良怒,召门贱吏〔三〕。永走马往前,奏良大不敬,由是权戚挫折,百僚肃然。数举奏非法,朝廷善之。永辟右扶风平陵鲍恢以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强御,诏册曰:「贵戚且当敛手,以避二鲍。」其见重又如此。(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孝王」原误倒,径正。
〔二〕即右中郎将张邯也。
〔三〕指夏城门候岑尊。东观记下作「叩头马前」,又永劾奏良曰「召候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鸶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宜〕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而肆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大不敬」。
二六四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永性矜严公正,百僚忌难,每朝各加戒慎。(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二六五鲍昱为泚阳长〔一〕,盗贼省减。(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八
〔一〕「泚」系「沘」之误,亦可作「比」。
二六六鲍昱字守文〔一〕,拜司隶校尉。〔帝报曰〕〔二〕:「
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昱在职奉法守正,有父风。坐救火迟,免官。(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东观记作「文渊」,范书作「文泉」,乃刻本避唐高祖讳。续书恐误。
〔二〕据东观记补。
二六七昱为汝南太守,郡多陂池,水恒不足,作方梁石洫止之,〔一〕水方足也。(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李贤曰:「洫,渠也。以石为之,犹今之水门也。」
二六八明帝崩,司徒鲍昱典丧事。葬日,三公入安梓宫,还至羡道半,逢上欲下,昱前叩头言:「礼:天子鸿洞以赠,所以重郊庙也。陛下奈何冒危险,不以义割哀。」上即还。(姚。汪。铃木)──续汉礼仪志注
襄楷传
二六九延熹九年,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疏曰:「春秋注记,未有河清,而今有之。易干凿度曰:『上天将降嘉应,河水先清。』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天垂异,地吐妖、民厉疫,三者并作而有河清。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以为异。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征,岂独诸侯有窥京师也。」明年,宫车晏驾,征解渎侯为汉嗣,是为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又清也。(汪)──
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郭伋传
二七○郭伋字细侯,拜并州刺史。前在并州素有恩,及后入界,所到县邑,老少相携而逢迎于道路,如见父母。所过问民疾苦,下车聘请州中耆俊,以为师友,设几杖而敬礼焉,朝夕参政,分禄以养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二
二七一郭伋字细侯,拜并州牧。卢芳僭号北方,上患之。后拜伋焉。下车躬请州中推俊以为师友〔一〕,(鼓)〔设〕几杖而敬礼焉〔二〕。时人多举伋可大用,上以并州部边,匈奴未服,欲使镇抚,故久不迁也。──晏公类要卷二○
〔一〕疑「推」字有讹,按上引或系「耆」之误。
〔二〕据上引校改。
二七二郭伋拜并州牧,行部西河到美稷,数百小儿各骑竹马逢迎。伋问曰:「儿曹何自远来?」对曰:「闻使君到,喜,故来迎。」伋谢曰:「辛苦诸童。」小儿复送到郭门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谓别驾〔从事〕计日告之〔一〕。行部还,入美稷,先期一日。伋念负诸儿,即止野亭,须期乃往。伋重信得人心,皆此类也。(姚。汪。铃木)──文选卷五九沈约齐安陆昭王碑文注○类聚卷五○
〔一〕据类聚卷五○补。
二七三郭伋字细侯,〔以〕并州牧征为太中大夫〔一〕,赐宅一区,及帷帐钱谷,伋辄散与宗亲九族,无遗余。(汪)──御览卷四七六
〔一〕据汪辑补。
孔奋传
二七四孔奋守姑臧长,治有异道。时天下扰乱,河西独安,而姑臧市日四合,为河西富县。每前长居官数月,辄致赀产。奋在姑臧积四岁,财产不增。奋素孝,自来为长时,供养至谨。在姑臧,惟母极膳,妻子饮食但葱韭。(姚。汪。铃木)──类聚卷五○○书钞卷七八
二七五孔奋守姑臧。时天下未定,或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七六孔奋守姑臧,天下知其清廉。(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七七孔奋官姑臧(令)长〔一〕,以仁义为治,抑强扶弱。(
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八
〔一〕「令」系衍文,故删。
二七八守姑臧令〔一〕,太守梁统敬奋,每以事至府,不以官属礼之,常迎送,敬以师友。(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令」系「长」之误。
张堪传
二七九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为郡族姓。堪早孤,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与兄(弟)〔子〕〔一〕。(姚。汪。铃木)──御览卷五一五○ 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
〔一〕据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改鸫范书本传亦作「兄子」。
廉范传
二八○范为云中太守。匈奴大入塞,范自率士卒拒之。虏众盛,不敌。乃令军士卒各交缚两炬,三头爇火。虏遥见火多,谓汉兵救至。待旦将退,范令军中蓐(会)〔食〕〔一〕,晨往赴之,斩首数百级〔二〕。虏自此不敢复入云中。(姚。王。铃木)
──书钞卷一一六○御览卷四四九
〔一〕据御览卷四四九改。
〔二〕御览卷四四九作「数千级」鸫范书本传作「数百级」,御览误。
二八一肃宗崩,廉范奔赴敬陵〔一〕。时庐江郡掾严麟奉章〔吊国〕〔二〕,俱会于路。麟乘小车,涂深马死,不能自进。范见而愍然,命从骑下马与之,不告而去。麟事毕,不知马所归,乃沿路访之。或谓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周人穷〔急〕〔三〕。今奔国丧,独当是耳。」麟亦素闻范名,以为然,即牵马造门,谢而归之,世伏其义。(汪。铃木)
──御览卷四七六
〔一〕「赴」原误作「起」,径改。
〔二〕据汪辑补。
〔三〕同右。
苏章传
二八二苏章字孺文,博学能属文鸩帝举贤良,对策高第,为议郎。(铃木)──书钞卷五六○纬略卷三
二八三章字孺文,为冀州刺史。故人为(西)〔清〕河太守〔一〕,章行部,案其奸臧。乃请太守,设酒,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少顷,章曰:「今日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正其罪。(铃木)──书钞卷三七
〔一〕据陈本改。
羊续传
二八四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往郡舍,续闭门不纳,妻自将秘行。其资藏唯布衾、弊裯,盐、麦数斛。(汪。铃木)──御览卷八三八
贾琮传
二八五贾琮为交州刺史,岁间清平,百姓安土,为之歌曰:「贾父来晚,使我先反。今见清平,吏不敢饭〔一〕。」(汪。铃木)──御览卷四六五
〔一〕胡三省曰:「言吏不敢过民家而饭也。」
二八六贾琮为冀州刺史。旧传车骖驾迎于州界〔一〕。及琮之郡,升车乃言曰:「刺史当远视广听,纠察美恶,何反垂帷以自掩?」乃命御者褰之鹳城闻之,自然震悚。(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一〕范书「旧」下有「典」字,「驾」下「垂赤帷裳」四字,疑此引俱脱之。
樊宏传子儵
二八七仲山甫封于樊〔一〕,因氏国焉。爰自宅阳,徙居湖阳。〔二〕能治田殖〔三〕,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富拟封君。世祖之少,数归外氏。及之长安受业,赍送甚至。世祖即位,追爵敬侯,〔四〕诏湖阳为重立庙,置吏奉祠。巡祠章陵,常幸重墓。(汪)
──水经注卷二九比水注
〔一〕疑首脱「其先」二字。
〔二〕汉书地理志曰:「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故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御也。」天游按:宅阳本韩地,樊氏宗族当系秦时所徙之韩国豪强不轨之民。
〔三〕疑「能」上脱「宏父重」三字。
〔四〕敬侯者,寿张敬侯重也。
二八八樊儵字长亘〔一〕,为长水校尉,与公卿杂定郊祀礼仪,以谶记正五经异说。(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范书本传作「长鱼」,袁纪亦然鸫鱼、亘形近易讹,续书作「亘」,当系书钞引误。
阴识传弟兴
二八九阴识拜执金吾,位特进。入则极言正谏,至与宾客语不及国事。常慕仲山甫匪躬之节〔一〕,所用掾吏,皆得天下俊哲〔二〕。(姚。汪。铃木)──御览卷二三七○类聚卷二○书钞卷五四
〔一〕仲山甫,周宣王时之名臣。因食采于樊,故亦称樊仲山甫。谥穆,故亦作樊穆仲。樊重即其后,见上传。又易蹇卦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疏曰:「尽忠于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类聚卷二○引作「夙夜匪懈」。
〔二〕御览卷二三七末有小注曰:「虞诩、傅贤等是也。」天游按:虞诩于安帝永初五年始辟太尉李修府为掾吏,非阴识所用明矣。职官分纪卷三五引作「虞延」鸫虞延任执金吾于建武初,而识至明帝封为皇太子之后,即建武十九年之后,始任此职,则延亦必不为识掾吏明矣,职官分纪亦非。且东观诸史无傅贤事迹。御览注原本范书,其文曰:「虞廷、傅宽、薛愔等,多至公卿校尉。」御览则误「廷」为「诩」,「宽」为「贤」。汪辑不加考索,照录御览注,甚疏略。
二九○阴兴字君陵,为黄门侍郎。兴筋力过人,每从出入,常操小盖,障翳风雨,险隘躬自履涉,率先期门。凡上所幸止,先入清辟。(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八
二九一阴兴为卫尉,每将远征,躬行劳问,无所爱惜。(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
朱浮传
二九二朱浮字叔元,为执金吾。帝以二千石长吏不堪任,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交易纷扰,百姓不宁。六年,有日蚀之异。浮因上疏切谏。自是州郡奏长吏二千石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遣掾史案〔验〕〔一〕,然后黜退。(姚。汪。铃木)
──御览卷二三七○书钞卷五四
〔一〕据汪辑补。
冯鲂传
二九三世祖车驾西征,盗贼群起。郏令冯鲂为贼延裒所攻,力屈。上诣纪氏,群贼自降。(汪。铃木)──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
二九四(马防)〔冯鲂〕以郡太守高第为太仆〔一〕,在乎内行修洁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
〔一〕据陈、俞本改。铃木辑稿入马防传,甚失考。
虞延传
二九五虞延除细阳令。每至岁时伏腊,休遣徒系,各使还家。并感其恩,应期归。有一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城门而死。(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郑弘传
二九六太守常以春行县,所至县劝人农桑,振救乏绝。第五伦为太守,因春行,见郑弘奇之,署督邮〔一〕。(汪)──御览卷一九
〔一〕御览原注曰:「郑弘时为乡啬夫。」按谢承书其所在乃灵文乡也。
二九七郑弘为县令,政化大行。民王逢得路遗宝物,悬于衢道,求主还之。(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梁统传子松竦曾孙商玄孙冀
二九八梁统字仲宁,拜太中大夫,在朝廷数上便宜,言法令既轻,宜遵旧典〔一〕。〔下三公议,云隆行峻法,非明主急务,遂寝〕〔二〕。(姚。汪。铃木)──钞卷五六
〔一〕范书本传「法令既轻」下有「下奸不胜,宜重刑罚」八字,书钞节略过甚,意反不明。
〔二〕据职官分纪卷四八补。
二九九梁松为太仆。永平二年,为松请托郡县,事觉免。(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
三○○大将军梁商三月上巳日,会洛水。倡乐毕极,终以薤露之歌〔一〕,坐中流涕。其年八月,而商薨。(姚。汪。铃木)──御览卷五五二○书钞卷九二初学记卷一四
〔一〕古今注音乐曰:「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又载其歌辞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复滋,人死一去何时归?」又言薤露乃送王公贵人之丧曲,使挽柩者歌之,故世呼为挽歌。
三○一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性〔一〕。梁冀自以马乘具遗之,从贷钱五千万,奋以五百万与之〔二〕。冀大怒,乃告郡县,劾奋母为其守藏婢,云盗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奋兄弟,死于狱中,悉没资财亿七千余万。(姚。汪。铃木)─
─类聚卷八四○御览卷八三五又卷八○二又卷八○九
〔一〕「士」原误作「王」,据御览卷八○二、又卷八○九径改。
〔二〕范书本传作「以三千万与之」,御览卷八三五「五千」作「
二十」,「五百」作「十」,诸载各异,未详孰是。
三○二梁冀改易舆服之制,作平上车、庳帻、狭冠也。(姚。汪。铃木)──御览卷六八七○事类赋注卷一二御览卷六八四
三○三梁冀为拥身之扇。(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三四○事类赋注卷一四御览卷七○二
张纯传子奋
三○四张纯字伯仁,迁五官中郎将。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章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一日或数四引见。(汪。铃木)──御览卷二四一○书钞卷六三
三○五张纯字伯仁,兼虎贲中郎将,一日至数见。持重慎密,虽平行路,事出犹不道,时上封事,辄削去草,清廉(束修)自守〔一〕。(汪。铃木)── 书钞卷六三
〔一〕「束修」系衍文,故删。
三○六「十八年上幸长安,诏太常行禘礼于高庙,序昭穆。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天游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诏纯曰:「禘祫不行久矣,直详其制。」此引即系纯答诏之文。续汉祭祀志曰:「二十六年,有诏问张纯,禘祫之礼不施行几年。纯奏:『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殷祭。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元始五年,始行禘礼。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禘之为言谛。谛諟昭穆,尊卑之义。以夏四月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祫以冬十月,五谷成熟,故骨肉合饮食。祖宗庙未定,且合祭。今宜以时定。』语在纯传。」
三○七张纯子奋,少好学,节俭行义,常分损租奉,贻恤宗亲,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三○八永元六年,张奋代刘方为司空。时岁灾旱,祈雨无应,乃〔上〕表〔一〕,实时引见,口陈时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阳〔狱,录囚徒〕〔二〕,即大雨三日。(姚。汪。铃木)──御览卷一一○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
八
〔一〕据类聚卷四七引补。
〔二〕同右。
三○九张奋字雅通〔一〕,拜太常,言礼乐常当改作,上善之。后上书称痹病不任行,乃以太常礼职,愿与大司农换职,免。(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二)○初学记卷一二
〔一〕范书本传作「稚通」。稚、雅形近易讹,书钞引误。
曹褒传
三一○(鲁)〔曹〕充为博士〔一〕,受诏议立七部〔二〕、三雍、大射、养老。(姚。汪)──书钞卷六七
〔一〕据范书本传改。
〔二〕姚之骃按:「范书阙。『七部』不知何解?范书张纯传有『
七经谶』,注云:『七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及论语也。』疑即指此。」天游按:「七部」系「七郊」之误。七郊者,五帝及天地合为七郊。详见范书曹褒传。姚说甚失考。汪辑因之,亦误。
三一一明帝永平十三年,曹(褒)〔充〕奏尚书琁玑钤曰〔一〕:「有帝汉〔出〕〔二〕,德(合)〔洽〕作乐〔三〕,名〔予〕。〔四〕」天子下诏改太乐令丞〔五〕,以应图谶。(姚。汪)──御览卷二二九
〔一〕据汪辑改鸫曹充系曹褒之父,治庆氏礼,为博士。
〔二〕据范书本传补。
〔三〕据范书本传改。
〔四〕据范书本传补。
〔五〕时明帝诏改太乐官曰太予乐,御览引有脱文。
三一二曹褒字叔通,正身率下,举动遵礼,以德化俗〔一〕,五谷丰熟,盗贼咸感化之〔二〕。(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据汪辑径改「治」为「俗」。
〔二〕时曹褒任圉令。
三一三曹褒迁陈留圉令,爱民救死,为太守马严疾恶,免官,百姓涕泣。(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三一四曹褒字叔通,征拜博士。上疏陈「嘉瑞并臻,制作之符」。事下太常,上不可许。复上疏陈制礼仪。(铃木)──书钞卷六七
三一五曹褒字叔通,迁射声校尉,按行营舍,有〔停棺椁〕不葬者百余〔所〕〔一〕。〔褒亲自履行,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二〕,为之设祭,吏士咸称其仁。(汪。铃木)──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五五一又卷二四二
〔一〕据御览卷五五一补。
〔二〕同右。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皆作「悉为买官地葬之」。
三一六曹褒字叔通,迁将作大匠。时有病疫,褒巡行病徒,自省医药,糜粥,死者减少疠为河内太守。(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六
郑玄传
三一七郑玄少给县为吏,得休不归家,常诣校官读经。家贫无资,县中嘉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七
三一八大将军何进辟郑玄,玄以进(辟)权戚〔一〕,不敢违意,不得已而诣之。进为设几杖,待之甚优。玄不受朝服,而以幅巾见,一宿逃去。(姚。汪。铃木)──类聚卷六九
〔一〕「辟」系衍文。
三一九郑玄饮三百余杯不醉〔一〕。(汪。铃木)──御览卷七五九
〔一〕时袁绍总兵冀州,遣使邀玄,大会宾客以迎之。
三二○郑玄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
三二一郑玄梦孔子造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来年岁在巳。」既寤,以谶言合之,知命当终。有顷,寝疾而卒。(姚。汪。铃木)──类聚卷七九 ○御览卷四○○
郑兴传子众
三二二兴字少赣,谏议大夫。(姚。汪。铃木)──魏志郑浑传注
三二三郑兴为太中大夫,数上便宜,多见用。朝廷每有大议,辄访焉。其论说依经守正,众莫能屈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三二四众字子师,大司农。(姚。汪。铃木)──魏志郑浑传注
贾逵传
三二五贾逵字景伯,时有神雀入宫,章帝敕兰台给笔札,使逵作神雀颂。(汪。铃木)──御览卷六○六
张霸传
三二六张霸为会稽(郡)〔太守〕〔一〕,越贼〔束手〕归附,〔二〕童谣曰:「弃我戟,损我矛,盗贼尽,吏皆休。」(姚。汪。铃木)──类聚卷一九○御览卷四六五
〔一〕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二〕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桓荣传曾孙典
三二七荣本齐人,迁于龙亢,至荣六叶。(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三二八桓荣字子春〔一〕,师学欧阳尚书。上召见,令说尚书,上善其说疠为议郎,赐钱十万。入授太子,甚见尊重。每朝会,上辄令荣于公卿前说经,因问长安时旧事,上曰:「得卿几晚。」(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东观诸史均作「字春卿」,唯此引异,恐误。
三二九闳字作明〔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闳,桓荣之同门生彭闳也。时欧阳尚书博士缺,光武欲用荣,荣让此职于闳。帝遂拜闳为议郎。
三三○桓荣字春卿,为博士。荣之官,车驾亲幸,儒者高之。(
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七
三三一桓典字公雅,为侍御史。是时宦官乱政,典执政(心)无所回避〔一〕,常乘骢马,京都畏之,为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书钞卷六二晏公类要卷一六
〔一〕据书钞卷六二删。
丁鸿传
三三二「臣闻武王克殷,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二人无功,下车先封之,表善显仁,为国之砥砺也。伏见丁鸿经明行修,志节清妙。」〔一〕由是上贤之也。(汪)──范书本传注
〔一〕以上系丁鸿同门生鲍骏上明帝书之文。
三三三上叹嗟其才〔一〕,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汪)──范书本传注
〔一〕东观记与此同,唯范书本传作「时人叹曰」。
三三四丁夔〔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夔,丁鸿之曾孙,范书本传作「夏」,然东观记与续书同。
度尚传
三三五尚少丧父,事母至孝。通京氏易、古文尚书。为吏清洁,有文武才略〔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作「家贫,不修学行,不为乡里所推举。」
三三六度尚字博平,山阳人。除上党长〔一〕,治政严峻,明于疑理,县中谓之神明。(姚。汪。铃木)──御览卷二六七○书钞卷七八(二)又卷三六
〔一〕书钞三引,唯卷七八第二引作「上虞」,与袁、范二书同。此作「上党」,误。
杨旋传
三三七灵帝时,杨旋为零陵太守〔一〕。猾贼相聚〔二〕。旋乃制马车数十乘,以囊盛石灰于车中,系布索于马尾,又为兵车,专彀良弩,克日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因以火烧布,布然马惊,奔突贼阵;因使后军弓弩乱发,作鼓鸣震。群寇破散,郡境以清。(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一六
〔一〕「旋」,范书本传作「琁」。琁,美石也,亦作「璇」。姚、汪二辑即作「璇」鸫三字皆可通。
〔二〕指苍梧、桂阳两郡之义军。
刘平传
三三八刘平为全椒长。先是县多虎为害,平到,政术治民,虎皆南渡江去。(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淳于恭传
三三九淳于恭字益孙〔一〕。迁侍中,数侍清晏,所荐无不征用,进对陈善〔二〕,皆本道德,上未尝不称善。在朝为群臣表率,闻于四方。(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八
〔一〕范书本传作「孟孙」,东观记亦然。益、孟形近易讹,当以「孟」为是。
〔二〕疑「善」当作「政」,乃涉下文而致误。汪辑径改作「政」。
周盘传
三四○周盘字伯坚,年七十三岁。朝〔会〕集诸生〔一〕,讲论终日。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与我讲于阴堂之奥〔二〕。」〔既〕而长叹〔三〕:「岂吾齿之尽乎?命终之日,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形悬封〔四〕,濯衣幅巾。编四寸简〔五〕,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示不忘圣道。」其月望〔日〕〔六〕,无病忽终,学者以为知命。(汪。铃木)─御览卷五五一○又卷四○○
〔一〕据御览卷四○○补。
〔二〕李贤曰:「东南隅谓之奥,阴堂幽暗之室。又入其奥,死之象也。」
〔三〕据御览卷四○○补。
〔四〕「形」原误作「刑」,径正。
〔五〕范书本传作「二尺四寸」。
〔六〕据御览卷四○○补。
班固传
三四一固字孟坚,右扶风人。幼有俊才,学无常师,善属文,经传无不究览。(姚。汪。铃木)──世说新语文学注○史略卷三
三四二班固字孟坚,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览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一〕。(姚。汪。铃木)──御览卷六一二○书钞卷九七
〔一〕据书钞卷九七补。
三四三班固字孟坚,多议博文,著作东观。(铃木)──书钞卷五七
三四四班固除兰台令史,与陈宗、尹敏共作世祖本纪〔一〕。(
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二
〔一〕陈宗,前睢阳令;尹敏,长陵令。疑下脱「孟异」二字,异,司隶从事。又职官分纪卷一六曰:「班固、傅毅以兰台令史,陈宗以洛阳令,尹敏以长陵令,孟异以司隶校尉,并著作东观。」录此以备考。
第五伦传
三四五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伦修行清白,尝召见,上曰:「闻卿为吏,不过从弟兄饭,宁有之邪?」伦对曰:「臣生遭饥馑,米石万钱,不敢妄过人饭。」(汪。铃木)──御览卷四二五
三四六第五伦迁会稽太守,为政修理,清净不烦。(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七第五伦迁会稽太守,虽为二千石,常布被布襦,自斩草养马,妻子炊爨。(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八第五伦俸禄常取赤米。(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五
三四九第五伦为会稽太守,征还当发,百姓老小,攀车啼呼。(
姚。汪。铃木) ──书钞卷七六
锺离意传
三五○锺离意仕郡为督邮,县亭长受民鸡酒,府下记考之。意封还记,诣合白:「(见)〔意〕以春秋责重〔一〕,先内后外,政化之本,由近及远〔二〕。宜先清府内〔三〕,且阔细微。」太守贤之。(姚。汪。铃木)──御览卷二五三○书钞卷七七
〔一〕据书钞卷七七改。
〔二〕成公十五年公羊传曰:「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
〔三〕「清」原误作「请」,径正。
三五一锺离意迁堂邑令,慎刑轻罚,抚顺百姓,如视赤子〔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书钞此引之上一引曰:「锺离意为堂邑令,治有政化,百姓怀附。」孔本不详出处,陈本脱,而俞本作续汉书。姚、汪二辑均据以引,铃木辑稿亦然。今按二引之文虽异,其意略同,故不别出,入注以备考。
三五二锺离意字子阿,为堂邑令,有能,征拜尚书仆射。事有不便,辄封还上谏,举台惮之。(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九
三五三锺离意迁鲁相,治孔子堂及车,皆更漆修饰之。(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宋均传
三五四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冬以日中,夏以平旦。时多虎,均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泉,物性之所托,故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之鸡豚也。数为民害,咎在贪残。今退槛阱,进忠良。」虎遂东渡江。(汪。铃木)─
─御览卷二六○○又卷二六书钞卷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