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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内篇校释》抱朴子內篇卷之十八   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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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曰:「余聞之師云,人能知一,萬事畢〔一〕。知一者,無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無一之能知也。道起於一〔二〕,其貴無偶,各居一處,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靈〔三〕。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存之則在,忽之則亡,向之則吉,背之則凶,保之則遐祚罔極,失之則命彫氣窮。老君曰: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一之謂也。故仙經曰:子欲長生,守一當明;思一至飢,一與之糧;思一至渴,一與之漿。一有姓字服色,男長九分,女長六分,或在臍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絳宮金闕中丹田也,或在人兩眉閒,卻行一寸為明堂,二寸為洞房,三寸為上丹田也。此乃是道家所重,世世歃血口傳其姓名耳。一能成陰生陽,推步寒暑。春得一以發,夏得一以長,秋得一以收,冬得一以藏。其大不可以六合階,其小不可以毫芒比也。昔黃帝東到青丘,過風山,見紫府先生,受三皇內文,以劾召萬神〔四〕,南到圓隴陰建木〔五〕,觀百靈之所登〔六〕,採若乾之華〔七〕,飲丹巒之水〔八〕;西見中黃子,受九加之方〔九〕,過崆峒,從廣成子受自然之經〔一十〕;北到洪隄,上具茨,見大隗君黃蓋童子,受神芝圖〔一一〕,還陟王屋,得神丹金訣記〔一二〕。到峨眉山,見天真皇人於玉堂,請問真一之道。皇人曰:子既君四海,欲復求長生,不亦貪乎?其相覆不可具說,粗舉一隅耳。夫長生仙方,則唯有金丹;守形卻惡〔一三〕,則獨有真一,故古人尤重也。仙經曰:九轉丹,金液經,守一訣,皆在崑崙五城之內,藏以玉函,刻以金札,封以紫泥,印以中章焉。吾聞之於先師曰:一在北極大淵之中,前有明堂,後有絳宮;巍巍華蓋,金樓穹隆;左罡右魁,激波揚空;玄芝被崖,朱草蒙瓏;白玉嵯峨,日月垂光;歷火過水,經玄涉黃;城闕交錯,帷帳琳琅;龍虎列衛,神人在傍;不施不與,一安其所;不遲不疾,一安其室;能暇能豫,一乃不去;守一存真,乃能通神;少欲約食,一乃留息;白刃臨頸,思一得生;知一不難,難在於終;守之不失,可以無窮;陸辟惡獸,水卻蛟龍;不畏魍魎,挾毒之蟲;鬼不敢近,刃不敢中。此真一之大略也。」

抱朴子曰:「吾聞之於師云,道術諸經,所思存念作,可以卻惡防身者,乃有數千法。如含影藏形,及守形無生,九變十二化二十四生等〔一四〕,思見身中諸神,而內視令見之法,不可勝計,亦各有效也。然或乃思作數千物以自衛,率多煩難,足以大勞人意。若知守一之道,則一切除棄此輩,故曰能知一則萬事畢者也。受真一口訣,皆有明文,歃白牲之血,以王相之日受之,以白絹白銀為約,剋金契而分之,輕說妄傳,其神不行也。人能守一,一亦守人。所以白刃無所措其銳,百害無所容其凶,居敗能成,在危獨安也。若在鬼廟之中,山林之下,大疫之地,塚墓之閒,虎狼之藪,蛇蝮之處,守一不怠,眾惡遠迸。若忽偶忘守一,而為百鬼所害。或臥而魘者,即出中庭視輔星〔一五〕,握固守一〔一六〕,鬼即去矣。若夫陰雨者,但止室中,向北思見輔星而已。若為兵寇所圍,無復生地,急入六甲陰中,伏而守一,則五兵不能犯之也。能守一者,行萬里,入軍旅,涉大川,不須卜日擇時,起工移徙,入新屋舍,皆不復按堪輿星歷,而不避太歲太陰將軍、月建煞耗之神,年命之忌,終不復值殃咎也。先賢歷試有驗之道也。」

抱朴子曰:「玄一之道,亦要法也。無所不辟,與真一同功。吾內篇第一名之為暢玄者,正以此也。守玄一復易於守真一。真一有姓字長短服色目〔一七〕,玄一但此見之。初求之於日中,所謂知白守黑,欲死不得者也。然先當百日潔齋,乃可候求得之耳,亦不過三四日得之,得之守之,則不復去矣。守玄一,并思其身,分為三人,三人已見,又轉益之,可至數十人,皆如己身,隱之顯之,皆自有口訣,此所謂分形之道。左君及薊子訓葛仙公〔一八〕所以能一日至數十處,及有客座上,有一主人與客語,門中又有一主人迎客,而水側又有一主人投釣,賓不能別何者為真主人也。師言守一兼修明鏡〔一九〕,其鏡道成〔二十〕則能分形為數十人,衣服面貌,皆如一也。」

抱朴子曰:「師言欲長生〔二一〕,當勤服大藥〔二二〕,欲得通神,當金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中之三魂七魄,而天靈地祇,皆可接見,山川之神,皆可使役也。」

抱朴子曰:「生可惜也,死可畏也。然長生養性辟死者,亦未有不始於勤〔二三〕,而終成於久視也。道成之後,略無所為也。未成之閒,無不為也。採掘草木之藥,劬勞山澤之中,煎餌治作,皆用筋力,登危涉險,夙夜不怠,非有至志,不能久也。及欲金丹成而昇天,然其大藥物,皆用錢直,不可卒辦。當復由於耕牧商販以索資,累年積勤,然後可合。及於合作之日,當復齋潔清淨,斷絕人事。有諸不易,而當復加之以思神守一,卻惡衛身,常如人君之治國〔二四〕,戎將之待敵,乃可為得長生之功也。以聰明大智,任經世濟俗之器,而修此事,乃可必得耳。淺近庸人,雖有志好,不能克終矣。故一人之身,一國之象也。胸腹之位,猶宮室也。四肢之列,猶郊境也。骨節之分,猶百官也。神猶君也,血猶臣也,氣猶民也。故知治身,則能治國也。夫愛其民所以安其國,養其氣所以全其身。民散則國亡,氣竭即身死,死者不可生也,亡者不可存也。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之於無事之前,不追之於既逝之後。民難養而易危也,氣難清而易濁也。故審威德所以保社稷,割嗜慾所以固血氣。然後真一存焉,三七守焉〔二五〕,百害卻焉,年命延矣。」

抱朴子曰:「師言服金丹大藥,雖未去世,百邪不近也。若但服草木及小小餌八石〔二六〕,適可令疾除命益耳,不足以禳外來之禍也。或為鬼所冒犯,或為大山神之所輕淩,或為精魅所侵犯,唯有守真一,可以一切不畏此輩也。次則有帶神符。若了不知此二事以求長生,危矣哉。四門而閉其三,盜猶得入,況盡開者邪?」

校 釋

〔一〕 人能知一萬事畢 莊子天地篇:「記曰,通於一而萬事畢」。太平經聖君秘旨云:「子知一,萬事畢矣」。此皆道家知一之論也。

〔二〕 道起於一 老子云:「道生一」。淮南子原道篇:「道者,一立而萬物生矣」。此皆道、一關係之說也。

〔三〕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靈 天地神三句,語見老子。今本老子,無「人得一以生」句。太平經聖君秘旨云:「天不守一失其清,地不守一失其寧,神不守一不生成,人不守一不活生」。

〔四〕 昔黃帝東到青丘過風山至以劾召萬神 雲笈七籤卷一百軒轅本紀所載無「過風山」,「三皇內文」作「三皇內文大字」。

〔五〕 南到圓隴陰建木 案御覽七十九「圓隴」作「負隴」,「陰」作「蔭」。校勘記云:「陰」亦得讀為「蔭」。明案雲笈七籤一百作「南至五芝玄澗登圓壟蔭建木」。

〔六〕 觀百靈之所登 「靈」原作「令」。校勘記云:御覽七十九「百令」作「百靈」。明案軒轅本紀「令」亦作「靈」,當作「靈」,今據訂正。

〔七〕 採若乾之華 案御覽引「乾」作「戟」,誤。軒轅本紀「華」作「芝」。小注云:一云花。

〔八〕 飲丹巒之水 「巒」原作「轡」。校勘記云:書鈔十六、御覽七十九「丹轡」作「丹巒」。明案軒轅本紀亦作「丹巒」,蓋「轡」為「巒」之形訛,今據改。

〔九〕 西見中黃子受九加之方 案軒轅本紀「九加」作「九茄」。小注:一云至崆峒山,見中黃真人。

〔一十〕過崆峒從廣成子受自然之經 「崆峒」原作「洞庭」,「自然」原作「自成」。校勘記云:御覽七十九作「過崆峒」,檢莊子等書載廣成子事,無作洞庭者也。明案軒轅本紀作登崆峒山見廣成子問至道,廣成子授以自然經一卷。作「崆峒」是。自成經當作自然經,後遐覽篇著錄自然經一卷,御覽七十九引正作「自然之經」,並據訂正。

〔一一〕北到洪隄至受神芝圖 案軒轅本紀云受神芝圖七十二卷。

〔一二〕還陟王屋得神丹金訣記 「屋」原作「室」。校補:「王室」當作「王屋」,極言篇云,黃帝陟王屋而受丹經,即此事也。明案軒轅本紀作陟王屋山得九鼎神丹注訣,「室」字誤,今據改。

〔一三〕守形卻惡 「惡」原作「遠」。孫校「遠」刻本作「惡」。明案「卻遠」當作「卻惡」,蓋下文云,「道術諸經,所思存念作,可以卻惡防身」,又云,「思神守一,卻惡衛身」,「卻惡」言「眾惡遠迸」,慎校本、寶顏堂本正作「卻惡」,並可為證。「遠」字誤,今據正。

〔一四〕含影藏形及守形無生九變十二化二十四生等 案以上所云之道術,皆有成書。後遐覽篇著錄含景圖、守形圖、九變經、十二化經、二十四生經各一卷。

〔一五〕即出中庭視輔星 輔星,星名。晉書天文志中宮,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

〔一六〕握固守一 老子云:骨弱筋柔而握固。

〔一七〕真一有姓字長短服色目 孫校:「目」刻本作「日」。

〔一八〕左君及薊子訓葛仙公 案左君,後漢書方術傳:左慈,字元放,廬江人。魏文帝典論:廬江左慈知補導之術。薊子訓,建安中,客在濟陰,有神異之道,見後漢書本傳。葛玄,字孝先,從左慈受九丹金液經,為鄭思遠師,崇道者呼為仙公。參前金丹篇及葛洪神仙傳。

〔一九〕兼修明鏡 案明鏡為方術之一。後遐覽篇著錄明鏡經一卷。

〔二十〕其鏡道成 孫校:刻本無「成」字。校勘記:藏本無「成」字。

〔二一〕師言欲長生 校勘記:御覽八百八十六「欲」下有「求」字。

〔二二〕當勤服大藥 「勤」上原無「當」字。校勘記云:藝文類聚七十九、御覽八百八十六「勤」上有「當」字。案下文有「當」,明此亦有「當」。明案校勘記之說是,今據補。

〔二三〕亦未有不始於勤 孫校:「勤」藏本作「弱」。明案作「弱」,誤。

〔二四〕常如人君之治國 案「常」崇文本作「當」。

〔二五〕三七守焉 三七,三魂七魄。

〔二六〕若但服草木及小小餌八石 案慎校本、寶顏堂本僅一「小」字,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