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曰:神仙經黃白之方二十五卷,千有餘首。黃者,金也。白者,銀也。古人祕重其道,不欲指斥,故隱之云爾。或題篇云庚辛,庚辛亦金也。然率多深微難知,其可解分明者少許爾。世人多疑此事為虛誕,與不信神仙者正同也。余昔從鄭公受九丹及金銀液經〔一〕,因復求受黃白中經五卷。鄭君言,曾與左君於廬江銅山中試作,皆成也。然而齋潔禁忌之勤苦,與金丹神仙藥無異也。俗人多譏余好攻異端,謂予為趣欲強通天下之不可通者。余亦何為然哉!余若欲以此輩事,騁辭章於來世,則余所著外篇及雜文二百餘卷,足以寄意於後代,不復須此。且此內篇,皆直語耳,無藻飾也。余又知論此曹事,世人莫不呼為迂闊不急,未若論俗間切近之理,可以合眾心也。然余所以不能已於斯事,知其不入世人之聽,而猶論著之者,誠見其效驗,又所承授之師非妄言者。而余貧苦無財力,又遭多難之運,有不已之無賴,兼以道路梗塞〔二〕,藥物不可得,竟不遑合作之。余今告人言,我曉作金銀,而躬自飢寒,何異自不能行,而賣治躄之藥,求人信之,誠不可得。然理有不如意,亦不可以一概斷也。所以勤勤綴之於翰墨者,欲令將來好奇賞真之士,見余書而具論道之意耳。夫變化之術,何所不為。蓋人身本見,而有隱之之法。鬼神本隱,而有見之之方。能為之者往往多焉。水火在天,而取之以諸燧。鉛性白也,而赤之以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而為鉛。雲雨霜雪,皆天地之氣也,而以藥作之,與真無異也〔三〕。至於飛走之屬,蠕動之類,禀形造化,既有定矣。及其倏忽而易舊體,改更而為異物者,千端萬品,不可勝論。人之為物,貴性最靈,而男女易形,為鶴為石,為虎為猿,為沙為黿,又不少焉。至於高山為淵,深谷為陵,此亦大物之變化。變化者,乃天地之自然,何為嫌金銀之不可以異物作乎?譬諸陽燧所得之火,方諸所得之水,與常水火,豈有別哉?蛇之成龍,茅糝為膏,亦與自生者無異也。然其根源之所緣由〔四〕,皆自然之感致,非窮理盡性者,不能知其指歸,非原始見終者,不能得其情狀也。狹觀近識〔五〕,桎梏巢穴,揣淵妙於不測,推神化於虛誕,以周孔不說,墳籍不載,一切謂為不然,不亦陋哉?又俗人以劉向作金不成,便云天下果無此道,是見田家或遭水旱不收,便謂五穀不可播殖得也。成都內史吳大文,博達多知,亦自說昔事道士李根〔六〕,見根煎鉛錫,以少許藥如大豆者投鼎中,以鐵匙攪之,冷即成銀。大文得其秘方,但欲自作,百日齋便為之,而留連在官,竟不能得,恒歎息言人閒不足處也。又桓君山言漢黃門郎程偉,好黃白術,娶妻得知方家女〔七〕。偉常從駕出而無時衣,甚憂。妻曰,請致兩端縑。縑即無故而至前。偉按枕中鴻寶,作金不成。妻乃往視偉,偉方扇炭燒筩,筩中有水銀。妻曰,吾欲試相視一事。乃出其囊中藥,少少投之,食頃發之,已成銀。偉大驚曰,道近在汝處,而不早告我,何也?妻曰,得之須有命者。於是偉日夜說誘之,賣田宅以供美食衣服,猶不肯告偉。偉乃與伴謀撾笞伏之。妻輒知之,告偉言,道必當傳其人,得其人,道路相遇輒教之;如非其人,口是而心非者,雖寸斷支解,而道猶不出也。偉逼之不止,妻乃發狂,裸而走,以泥自塗,遂卒。近者前廬江太守華令思〔八〕,高才達學,洽聞之士也,而事之不經者,多所不信。後有道士說黃白之方,乃試令作之,云以鐵器銷鉛,以散藥投中,即成銀。又銷此銀,以他藥投之,乃作黃金。又從此道士學徹視之方,行之未百日,夜臥即便見天文及四鄰了了,不覺復有屋舍籬障。又妾名瑤華者已死,乃見形〔九〕,與之言語如平生。又祭廟,聞廟神答其拜,床似動有聲。令思乃歎曰,世閒乃定無所不有,五經雖不載,不可便以意斷也。然不聞方伎者,卒聞此,亦焉能不驚怪邪?又黃白術亦如合神丹,皆須齋潔百日已上,又當得閑解方書〔一十〕,意合者乃可為之,非濁穢之人,及不聰明人,希涉術數者所辨作也〔一一〕。其中或有須口訣者,皆宜師授。又宜入於深山之中,清潔之地,不欲令凡俗愚人知之。而劉向止宮中作之,使宮人供給其事,必非齋潔者,又不能斷絕人事,使不來往也,如此安可得成哉?桓譚新論曰〔一二〕:史子心見署為丞相史,官架屋,發吏卒及官奴婢以給之,作金不成。丞相自以力不足,又白傅太后。太后不復利於金也,聞金成可以作延年藥,又甘心焉,乃除之為郎,舍之北宮中,使者待遇。寧有作此神方可於宮中,而令凡人雜錯共為之者哉?俗閒染繒練,尚不欲使雜人見之,見之即壞,況黃白之變化乎〔一三〕?凡事無巨細,皆宜得要。若不得其法,妄作酒醬醋羹臛猶不成,況大事乎?余曾諮於鄭君曰:「老君云,不貴難得之貨。而至治之世,皆投金於山,捐玉於谷,不審古人何用金銀為貴而遺其方也?」鄭君答余曰:「老君所云,謂夫披沙剖石,傾山漉淵,不遠萬里,不慮壓溺,以求珍玩,以妨民時,不知止足,以飾無用。及欲為道,志求長生者,復兼商賈,不敦信讓,浮深越險,乾沒逐利,不吝軀命,不修寡欲者耳〔一四〕。至於真人作金,自欲餌服之致神仙,不以致富也。故經曰,金可作也,世可度也,銀亦可餌服,但不及金耳。」余難曰:「何不餌世閒金銀而化作之,作之則非真,非真則詐偽也。」鄭君答余曰:「世閒金銀皆善,然道士率皆貧。故諺云,無有肥仙人富道士也。師徒或十人或五人,亦安得金銀以供之乎?又不能遠行採取,故宜作也。又化作之金,乃是諸藥之精,勝於自然者也。仙經云,丹精生金。此是以丹作金之說也。故山中有丹砂,其下多有金。且夫作金成則為真物,中表如一,百煉不減。故其方曰,可以為釘〔一五〕。明其堅勁也。此則得夫自然之道也。故其能之,何謂詐乎〔一六〕?詐者謂以曾青塗鐵,鐵赤色如銅;以雞子白化銀,銀黃如金,而皆外變而內不化也。夫芝菌者,自然而生,而仙經有以五石五木種芝,芝生,取而服之,亦與自然芝無異〔一七〕,俱令人長生,此亦作金之類也。雉化為蜃,雀化為蛤,與自然者正同。故仙經曰,流珠九轉,父不語子,化為黃白,自然相使。又曰,朱砂為金,服之昇仙者,上士也;茹芝導引,咽氣長生者,中士也;餐食草木,千歲以還者,下士也。又曰,金銀可自作,自然之性也,長生可學得者也。玉牒記云:天下悠悠,皆可長生也,患於猶豫,故不成耳。凝水銀為金〔一八〕,可中釘也。銅柱經曰:丹沙可為金,河車可作銀,立則可成,成則為真,子得其道,可以仙身。黃山子曰:天地有金,我能作之,二黃一赤,立成不疑。龜甲文曰:我命在我不在天〔一九〕,還丹成金億萬年。古人豈欺我哉?但患知此道者多貧,而藥或至賤而生遠方,非亂世所得也。若戎鹽鹵鹹皆賤物,清平時了不直錢,今時不限價直而買之無也。羌里石膽,千萬求一斤〔二十〕,亦不可得。徒知其方,而與不知者正同,可為長歎者也。有其法者,則或飢寒無以合之,而富貴者復不知其法也。就令知之,亦無一信者。假令頗信之,亦已自多金銀,豈肯費見財以市其藥物,恐有棄繫逐飛之悔,故莫肯為也。又計買藥之價,以成所得之物,尤有大利,而更當齋戒辛苦,故莫克為也。且夫不得明師口訣,誠不可輕作也。」夫醫家之藥,淺露之甚,而其常用效方,便復秘之。故方有用後宮遊女,僻側之膠〔二一〕,封君泥丸,木鬼子,金商芝,飛君根,伏龍肝〔二二〕,白馬汗,浮雲滓〔二三〕,龍子丹衣〔二四〕,夜光骨,百花醴〔二五〕,冬鄒齋之屬,皆近物耳,而不得口訣,猶不可知,況於黃白之術乎?今能為之者,非徒以其價貴而秘之矣,此道一成,則可以長生。長生之道,道之至也,故古人重之也。凡方書所名藥物,又或與常藥物同而實非者,如河上奼女〔二六〕,非婦人也;陵陽子明〔二七〕,非男子也;禹餘糧〔二八〕,非米也;堯漿,非水也。而俗人見方用龍膽虎掌〔二九〕、雞頭鴨蹠〔三十〕、馬蹄犬血〔三一〕、鼠尾牛膝〔三二〕,皆謂之血氣之物也;見用缺盆覆盆〔三三〕、釜〈金歷〉大戟〔三四〕、鬼箭天鉤〔三五〕,則謂之鐵瓦之器也;見用胡王使者〔三六〕、倚姑新婦、野丈人〔三七〕、守田公〔三八〕、戴文浴〔三九〕、徐長卿〔四0〕,則謂人之姓名也。近易之草〔四一〕,或有不知,玄秘之方,孰能悉解?劉向作金不成,無可怪之也。及得其要,則復不煩聖賢大才而後作也,凡人可為耳。劉向豈頑人哉〔四二〕,直坐不得口訣耳。今將載其約而效之者,以貽將來之同志焉。當先取武都雄黃,丹色如雞冠,而光明無夾石者,多少任意〔四三〕,不可令減五斤也。擣之如粉,以牛膽和之,煮之令燥。以赤土釜容一斗者,先以戎鹽石膽末薦釜中,令厚三分,乃內雄黃末,令厚五分,復加戎鹽於上。如此,相似至盡。又加碎炭火如棗核者,令厚二寸。以蚓螻土及戎鹽為泥,泥釜外,以一釜覆之,皆泥令厚三寸,勿泄。陰乾一月,乃以馬糞火熅之,三日三夜,寒,發出,鼓下其銅,銅流如冶銅鐵也。乃令鑄此銅以為筩,筩成以盛丹砂水。又以馬屎火熅之,三十日發爐,鼓之得其金,即以為筩,又以盛丹砂水〔四四〕。又以馬通火熅三十日,發取擣治之。取其二分生丹砂,一分并汞〔四五〕,汞者,水銀也〔四六〕,立凝成黃金矣。光明美色,可中釘也。
作丹砂水法
治丹砂一斤,內生竹筩中,加石膽消石各二兩,覆薦上下,閉塞筩口,以漆骨丸封之〔四七〕,須乾,以內醇苦酒中,埋之地中,深三尺,三十日成水,色赤味苦也。
金樓先生所從青林子受作黃金法
先鍛錫,方廣六寸,厚一寸二分,以赤鹽和灰汁,令如泥,以塗錫上,令通厚一分,累置於赤土釜中。率錫十斤,用赤鹽四斤,合封固其際,以馬通火熅之,三十日,發火視之,錫中悉如灰狀,中有累累如豆者,即黃金也。合治內土甌中〔四八〕,以炭鼓之,十煉之並成也。率十斤錫,得金二十兩。唯長沙桂陽豫章南海土釜可用耳。彼鄉土之人,作土釜以炊食,自多也〔四九〕。
治作赤鹽法
用寒鹽一斤〔五十〕,又作寒水石一斤,又作寒羽涅一斤,又作白礬一斤〔五一〕,合內鐵器中,以炭火火之,皆消而色赤,乃出之可用也。
角里先生從稷丘子所授化黃金法〔五二〕
先以礬水石二分,內鐵器中,加炭火令沸,乃內汞多少自在,攪令相得,六七沸,注地上成白銀。乃取丹砂水曾青水各一分,雄黃水二分,於〈金歷〉中加微火上令沸〔五三〕,數攪之,令相得,復加炭火上令沸,以此白銀內其中,多少自在,可六七沸,注地上凝,則成上色紫磨金也〔五四〕。
治作雄黃水法
治雄黃內生竹筩中一斤,輒加消石二兩,覆薦上下,封以漆骨丸,內醇大醋中〔五五〕,埋之深三尺,二十日即化為水也。作曾青水方,及礬石水同法,但各異筩中耳。
小兒作黃金法
作大鐵筩成,中一尺二寸,高一尺二寸。作小鐵筩成,中六寸,瑩磨之。赤石脂一斤,消石一斤,雲母一斤,代赭一斤,流黃半斤,空青四兩,凝水石一斤,皆合搗細篩,以醯和,塗之小筩中,厚二分。汞一斤,丹砂半斤,良非半斤。
取良非法
用鉛十斤內鐵釜中,居爐上露灼之,鉛銷,內汞三兩,早出者以鐵匙抄取之,名曰良非也。攪令相得,以汞不見為候,置小筩中,雲母覆其上,鐵蓋鎮之。取大筩居爐上,銷鉛注大筩中,沒小筩中,去上半寸,取銷鉛為候,猛火炊之,三日三夜成,名曰紫粉。取鉛十斤於鐵器中銷之,二十日上下,更內銅器中,須鉛銷,內紫粉七方寸匕,攪之,即成黃金也。欲作白銀者,取汞置鐵器中,內紫粉三寸已上〔五六〕,火令相得,注水中,即成銀也。
務成子法
作鐵筩長九寸,徑五寸,擣雄黃三斤,蚓螻壤等分,作合以為泥,塗裹〔五七〕使徑三寸,匱口四寸,加丹砂水二合,覆馬通火上,令極乾,內銅筩中,塞以銅合蓋堅,以黃沙築上,覆以蚓壤重泥,上無令泄,置爐炭中,令有三寸炭,筩口赤,可寒發之,雄黃皆入著銅筩,復出入如前法。三斤雄黃精,皆下入著筩中,下提取與黃沙等分,合作以為爐,爐大小自在也。欲用之,置爐於炭火中,爐赤,內水銀,銀動則內鉛其中,黃從傍起交中央,注之於地,即成金。凡作一千五百斤,爐力即盡矣。此金取牡荊赤黍酒漬之,百日,即柔可和也。如小豆,服一丸,日三服,盡一斤,三蟲伏尸,百病皆去,盲者視,聾者聞,老者即還年如三十時,入火不灼,百邪眾毒、冷風暑濕、不能侵入;盡三斤,則步行水上,山川百神,皆來侍衛,壽與天地相畢。以杼血朱草煮一丸〔五八〕,以拭目眥,即見鬼及地中物,能夜書;以白羊血塗一丸,投水中,魚龍立出,可以取也;以青羊血丹雞血塗一丸〔五九〕,懸都門上,一里不疫;以塗牛羊六畜額上,皆不疫病,虎豹不犯也;以虎膽蛇肪塗一丸,從月建上以擲敵人之軍,軍即便無故自亂,相傷殺而走矣;以牛血塗一丸以投井中,井中即沸,以投流水,流水則逆流百步;以白犬血塗一丸〔六十〕,投社廟舍中,其鬼神即見,可以役使;以兔血塗一丸,置六陰之地,行廚玉女立至,可俟六七十人也〔六一〕;以鯉魚膽塗一丸,持入水,水為之開一丈,可得氣息水中以行,冒雨衣不霑也;以紫莧煮一丸,含咽其汁,可百日不飢;以慈石煮一丸,內髻中,以擊賊,白刃流矢不中之,有射之者,矢皆自向也;以六丁六壬上土并一丸,以蔽人中則隱形,含一丸,北向以噴火,火則滅;以庚辛日申酉時,向西地以一丸擲樹,樹木即日便枯;又以一丸,禹步擲虎狼蛇蝮,皆即死;研一丸以書石即入石,書金即入金,書木入木,所書皆徹其肌理,削治不可去也。卒死未經宿,以月建上水下一丸,令入咽喉,并含水噴死人面,即活。以狐血鶴血塗一丸,內爪中,以指萬物,隨口變化,即山行木徙,人皆見之,然而實不動也。凡作黃白,皆立太乙、玄女、老子坐醮祭,如作九丹法,常燒五香,香不絕。又金成,先以三斤投深水中,一斤投市中,然後方得恣其意用之耳〔六二〕。
校 釋
〔一〕 余昔從鄭公受九丹及金銀液經 鄭公、鄭君,皆指鄭隱。隱字思遠,葛玄弟子,葛洪師。參金丹篇及遐覽篇。遐覽篇述抱朴子師事鄭隱之經過尤詳。洞仙傳有鄭思遠傳,唯事蹟太略耳。
〔二〕 兼以道路梗塞 孫校:「梗」刻本作「逼」。
〔三〕 雲雨霜雪皆天地之氣也而以藥作之與真無異也 曲園曰:列子周穆王篇,老成子學幻於尹文先生,用尹文先生之言,深思三月,遂能存亡自在,憣校四時,冬起雷,夏造冰。然則起雷造冰,皆幻術也。且亦列子之寓言,未必實有其事。後漢書張楷傳,性好道術,能作五里霧,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里霧。魏書西域悅般傳,其國有大術者,能作霖雨、狂風、大雪。是霧雨風雲有能為之者,要亦術士之為,人間固不恒有也。而抱朴乃言雲雨霜雪,以藥作之,與真無異。且抱朴此言,因人不信黃金之可作,故以此曉之。然則以藥作雲雨霜雪,在當時固人所共見而共信者歟!今西人飲饌喜用雪,能以藥作雪,供飲饌,不知古固有之,西法之出於中法,此亦其一端也。明案偽書關尹子七釜篇云:人之力有可以奪天地造化者,如冬起雷,夏造冰,皆純氣所為,故能化萬物。是亦道家之說也,可與抱朴子相印證。
〔四〕 然其根源之所緣由 孫校:藏本「緣由」作「由緣」。
〔五〕 狹觀近識 魯藩本「觀」作「睹」。
〔六〕 成都內史吳大文至昔事道士李根 吳大文從李根學作金銀,並見神仙傳李根。
〔七〕 程偉好黃白術娶妻得知方家女 「知」寶顏堂本、崇文本作「之」。本篇所載程偉好黃白事,其妻知冶黃白,見桓譚新論。
〔八〕 廬江太守華令思 御覽七百三十六「令」作「念」。案華令思名譚,廣陵人,著新論,晉書有傳。
〔九〕 妾名瑤華者已死乃見形 校勘記:「已死乃見形」御覽七百三十六作「死已久亦見其形」。
〔一十〕又當得閑解方書 孫校:「閑」即「嫻」字。
〔一一〕所辨作也 孫校:「辨」即「辦」字。
〔一二〕桓譚新論 孫校:藏本「論」作「詮」,非。案史子心作金事,見新論辨惑篇。
〔一三〕況黃白之變化乎 孫校:藏本無「況」字「乎」字。
〔一四〕不修寡欲者耳 孫校:藏本無「者耳」二字。
〔一五〕故其方曰可以為釘 或疑「釘」當作「針」。
〔一六〕故其能之何謂詐乎 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其」作「苟」,「謂」下有「之」字。
〔一七〕亦與自然芝無異 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自然」下有「之」字。
〔一八〕凝水銀為金 孫校云:藏本無「水」字。
〔一九〕我命在我不在天 西昇經五云:「我命在我,不屬天地。」前塞難篇謂「命之修短,實由所值,受氣結胎,各有星宿」。
〔二十〕千萬求一斤 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千萬」下有「錢」字,案當有。
〔二一〕後宮遊女僻側之膠 後宮遊女是螢火蟲,見石藥爾雅。僻側膠,見前雜應篇注。
〔二二〕金商芝至伏龍肝 金商芝已見雜應篇注。伏龍肝一名釜臍下墨。陶弘景云:此灶中對釜月下黃土也。見重修政和證類本草五。
〔二三〕白馬汗浮雲滓 明案「汗」疑當作「汁」,覆盆子一名白馬汁。浮雲滓,雲母別名。並見石藥爾雅。
〔二四〕龍子丹衣 龍子丹衣,丹一作單,參前雜應篇注。
〔二五〕夜光骨百花醴 燭燼一名夜光骨,蜜一名百花醴,並見石藥爾雅。
〔二六〕河上奼女 河上奼女是水銀,一名汞。周易參同契云:河上奼女,見火則飛。
〔二七〕陵陽子明 陵陽子明,水銀別稱。石藥爾雅云:水銀一名子明,一名陽明子。
〔二八〕禹餘糧 禹餘糧,一名白餘糧,屬礦物藥,本草云,生東海池澤及山島中。又草藥麥門冬,一名禹餘糧。然皆非米。
〔二九〕龍膽虎掌 龍膽,屬草藥,葉似龍葵,味苦如膽,因以為名。虎掌,草藥,味苦溫,主治心痛寒熱。
〔三十〕雞頭鴨蹠 雞頭,一名芡,生水中,葉似荷而大,皺而有刺,花似雞冠,結實如雞頭,其實可食,亦可為藥。鴨蹠,草藥,味苦,主治寒熱瘴瘧等病。
〔三一〕馬蹄犬血 孫校:「蹄」藏本作「肺」。明案馬蹄,香草名。爾雅釋草杜,郭璞注:杜衡也,似葵而香。杜衡葉似葵,形如馬蹄,故俗云馬蹄香。
〔三二〕鼠尾牛膝 爾雅釋草鼠尾 郭璞注:可以染皁。鼠尾又是草藥,可治赤白痢。牛膝,草藥,主治寒濕痿痹,四肢拘攣。
〔三三〕缺盆覆盆 上「盆」原作「盃」,「盃」疑作「盆」。案爾雅釋草蒛葐,郭注:覆盆也,實似莓而小,可食。清郝懿行爾雅義疏云:蒛葐當作缺盆。廣雅釋草:蒛盆,陸英,苺也。御覽九百九十八引甄氏本草云,覆盆子,一名馬瘻,一名陸荊。陸荊,猶陸英也。參王念孫廣雅疏證。唐梅彪石藥爾雅云:覆盆子一名缺盆。是缺盆覆盆,名異實同,皆是草藥。御覽九百九十八引正作「蒛葐覆葐」。今據改「盃」為「盆」。
〔三四〕釜〈金歷〉大戟 大戟,屬草藥,味苦寒,主治蠱毒十二水等病。淮南子繆稱篇云:大戟去水。
〔三五〕鬼箭天鉤 鬼箭,一名衛矛,屬草藥,生山谷,主治女子崩中下血。原校:「鉤」一作「釣」。
〔三六〕胡王使者 胡王使者,即草藥白頭翁,主治癥瘕積聚癭氣。又草藥獨活,一名胡王使者,主治風寒所擊,金瘡止痛。參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六。
〔三七〕野丈人 草藥白頭翁,一名野丈人。見神農本草經。
〔三八〕守田公 守田,稂莠之草。爾雅釋草:稂,童粱。郭璞注:稂,莠類也。孔穎達正義引陸璣疏云,禾秀為穗而不成,崱嶷然謂之童粱。今人謂之宿田翁,或謂之守田也。守田公即狼尾草。
〔三九〕戴文浴 戴文浴即戴文玉,草藥名,如金釵草,療血疾。見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四。
〔四十〕徐長卿 徐長卿,草藥名,一名鬼督郵,一名石下長卿。
〔四一〕近易之草 「近」原作「延」。孫校:「延」刻本作「近」。校勘記:御覽九百九十八作「近」。明案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皆作「近」,「延易」無義,「延」為「近」之形訛。「近易之草」與下文「玄秘之方」對語。今據訂正。
〔四二〕劉向豈頑人哉 孫校:「頑」刻本作「凡」。明案頑人謂愚鈍之人。「凡」字蓋涉上文而訛。
〔四三〕多少任意 孫校:藏本「任」作「在」。
〔四四〕又以馬屎火熅之至又以盛丹砂水 孫校:以上二十七字當是小注。一本如此作,誤入正文耳。
〔四五〕生丹砂一分并汞 孫校:藏本「汞」作「綠」,非。
〔四六〕汞者水銀也 孫校:以上五字,當是小注,誤入正文。
〔四七〕以漆骨丸封之 孫校:「漆」藏本作「染」。
〔四八〕合治內土甌中 孫校:「治」藏本作「冶」。明案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並無「合治」二字。
〔四九〕自多也 孫校:自金樓先生以下,當另起一條而誤連。
〔五十〕用寒鹽一斤 孫校:藏本無「一斤」二字。校勘記:書鈔一百四十六、御覽八百六十五有此二字。
〔五一〕又作白礬一斤 孫校:藏本無「一斤」二字。
〔五二〕角里先生從稷丘子所授化黃金法 角里先生,漢商山四皓之一。此角音祿,有改「角」為「甪」者。魯藩本作「甪里」。前金丹篇有稷丘子丹法。
〔五三〕於〈金歷〉中加微火上 〈金歷〉同鎘,鼎屬。
〔五四〕角里先生至則成上色紫磨金也 孫校:自角里先生以下當另起一條而誤連。明案孫校是,今將「角里先生從稷丘子所授化黃金法」移為文前小標題。
〔五五〕內醇大醋中 原校:「醇大醋」或作「醇苦酒」。
〔五六〕內紫粉三寸已上 孫校:「寸已上」當作「方寸匕」。
〔五七〕合以為泥塗裹 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塗裹」作「塗筩中」。
〔五八〕以杼血朱草煮一丸 原校:「杼」一作「樗」。
〔五九〕以青羊血丹雞血塗一丸 慎校本、寶顏堂本、崇文本「青羊血」下有「塗一丸」。
〔六十〕以白犬血塗一丸 孫校:「丸」下刻本有「置六陰之地」五字,藏本無。
〔六一〕可俟六七十人也 孫校:「俟」當作「供」。
〔六二〕然後方得恣其意用之耳 孫校:自務成子法以下當另起一條而誤連。明案孫校是,今將「務成子法」移為文前小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