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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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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五年清同治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初一日,庚戌。詣仁政殿,親上致詞、箋文、表裏于大王大妃殿。仍受賀,頒赦。

敎文若曰:惟時撫辰,邦籙迓大來之運,太歲在戊,慈齡回載夙之期。播告之修,擧欣然喜。恭惟孝裕獻聖宣敬正仁慈惠弘德純化文光元成大王大妃殿下,上元以,母萬物太極、爲宗三才。服襲於詩禮忠貞而慶衍襃紀,本原乎孝敬勤儉而治贊攝堯。資陰功而高出百王,自生民未有盛。發濬祥而永奠萬世,至今日式克休。其在予小子初元,實遵先太母故事,定大策於綿眇,岌岌安危,鞏神基於靈長,煌煌樹立。似續妣祖,勖志事於肯構、肯堂,飭勵官師,嚴黜陟於在位、在服。凡厥軍國機務、陰雨備禦,悉經稟裁,亦粤畎畝艱難、寒暑怨咨,盡入嫗煦。猗歟,殷憂之啓聖!大哉,燕謨之裕昆!釋宵旰之勤勞,欣頌漢長樂頤養;基夙夜之宥密,永享箕九疇康寧。純嘏,誕膺於三明,遐筭,始啓於七袟。介豳堂眉壽之祝,喜深知年,添魯聖耳順之齡,慶錫難老。璜聲彌遠,義理閱而春秋高,寶命方凝,心氣和而天地應。肆微悃,自切愛戴,伊顯號,亟議揄揚。以坤元六五之德兼乾元九五之尊,克登上壽,推正廟乙卯之誠,遵英廟丁卯之禮,追配前光。九冊、晉名,尙繪畫之未盡,一辭齊籲,若卜筮之是孚。第惟聖衷之謙撝,不欲彌文之豫大。報暉之寸忱斯寓,寔出天理人情,連年之鉅典將修,深軫民憂國計。承嘉庥於歲時之首,酌葬獻於物采之間。拚華箋而驩康,誠準東海;擎芝圅而蹈抃,拜獻南山。丹蓂之瑞旭初舒,自今六旬有一,翠萱之春色長駐,奚但萬歲者三?無待金書之焜煌,而駿烈昭著;未挹瓊觴之瀲灎,而鴻渥徧霑。奉溫音而肅將祗歡,溢協氣而丕冒率俾。壽考福祿之以廣,本諸身而徵諸,高明博厚之無疆,有是德則享是。此實祖宗之所默佑,詎無臣民之與共休?自天之景貺玆臻,如春之闓澤普洽。宥非私出刑非入寬,大十行,遷者追回,流者還,鼓舞八域。自本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於戲,惠政敷陽和潤物,群生涵慈化歸仁,同我太平,所助者順,所助者信,錫汝保極,無窮之聞,無窮之基。故玆敎示,想宜知悉。〈藝文提學申錫禧製〉下『勸農綸音』于八道四都。

賜老人歲饌。

敎曰:「今年卽我東朝周甲之歲也。小子之懽忭慶幸,曷以容喩?其在及老之義,宜有廣慶之擧。文臣侍從、武臣梱、帥、蔭官三品準職、醫、譯嘉善以上,年六十一歲人,各加一資。

陳賀時各差備,施賞有差。禮房承旨李寅命、對擧承旨李奎奭、宣敎官金永奭、左通禮朴齊淵、右通禮具鍾祿,加資。

敎曰:「今番,慶科與法宮重建庭試,合設。

敎曰:「年前江都之變,不須更提,而第以其時事勢言之,兵精,而不能禦乎,糧足,而不能守乎?孤懸海島,倉卒受敵,內無周旋,外絶應援而然耳。論之者以守臣之不死封疆爲罪案,而陪奉御眞,義分攸急,則此,與隱忍苟免,煞有間焉。向來處分,雖出於存事面,今當大慶之會,合施曠蕩之典。薪智島荐棘罪人李寅夔,特爲放送。至於李龍會、李公濂事,別無異同之可言,一體放送。」

院議啓〈右副承旨趙光淳、同副承旨李容佐〉,請寢李寅夔等放送之命。賜批不許。

玉堂聯箚〈副提學鄭健朝、典翰李昌鎬、應敎趙定燮、副應敎沈相穆、校理洪萬植、趙㙌[1]、副校理兪益煥、金裕行、修襈撰李晩耆、副修撰李容萬、洪萬燮〉,請寢李寅夔等放送之命。賜批不許。

1月2日

初二日。以徐衡淳爲開城府留守,曺錫雨爲禮曹判書,趙徽林爲判義禁府事,金在顯爲漢城府判尹。

敎曰:「聞松營之內,私鑄狼藉云。此時曠營,切悶。新除授松都留守,使之明日辭朝,到營後,私鑄禁斷,各別擧行事,招致啓板前分付。」

兩司聯箚〈大司諫尹致聖、司諫趙恒敎、掌令鄭漢朝、持平金復性、李章翊〉,請寢李寅夔等放送之命。賜批不許。

時原任大臣聯箚。〈領府事鄭元容、判府事趙斗淳、判敦寧李景在、領議政金炳學、判府事柳厚祚〉略:「臣等伏見三罪人放送之命,喉院論啓繳還,三司聯章爭難,而終靳反汗。嗚呼,年前江都之變,尙忍言哉?小酋猖獗,而身爲守土之臣,不能先事備禦,望風奔潰,全城蹂躪,此其罪實爲罔赦之斷案也。雖因大慶之會,遽議全釋,有國典憲,何等嚴重,而乃可以曲加容貸乎?王章不振,公憤莫遏,伏惟聖明亟寢成命焉。」批曰:「原其情而定其罪,則諸罪人已施之典,豈非過重乎?況値廣慶覃惠之會,尤不可無此擧。老成之地,庶諒予意也。」

1月4日

初四日。敎曰:「盜鑄禁斷之前後朝令,果何如,而近聞松都、關西,日復熾盛,物價從以高騰,民情去益慌急云?爲其官長則任他冒犯而然乎?所謂鎭營則慢不譏詗而然乎?以之道臣、守臣看作應行而然乎?事在境內,必有耳目之所及,而袖手傍觀,寂無動靜,苟有一分爲國之心,寧容乃爾?象魏在彼,予言不再。禁與不禁,自諒爲之事,自廟堂行會於各道帥、臣及四都,使之留心明察,隨所捉以法從事。」

以李參鉉爲藝文館提學。

1月5日

初五日。詣仁政殿,親傳宗廟、永寧殿春享大祭香、祝。

以林永洙爲司憲府大司憲,洪載順爲司諫院大司諫,朴永輔爲工曹判書,吳取善爲慶尙道觀察使。

1月6日

初六日。詣宗廟、景慕宮,展謁。春謁也。

1月7日

初七日。詣永禧殿,展謁。仍詣儲慶宮,展拜。

敎曰:「永禧殿御眞捲帳時,宗正卿擧行事,著爲定式。」

敎曰:「慶尙一道沿海諸邑砲糧名色,古雖有意設施,今則便作利竇,許多生弊,以至難保云。自今年爲始,永爲革罷,以安沿海之民事,自廟堂行會。」

議政府啓:「卽見全羅監司徐相鼎所報,則以爲:『濟州賑資穀五千石,當爲區劃發運,而沿邑擧皆災荒,民力無以充排,特軫事勢,某檥通變』爲辭矣。該島民情,雖極可悶,本道民力,亦所當念。前此行會五千石中,以道內某樣穀,限三千石區劃,以爲趁時裝發何如?」允之。

1月8日

初八日。注,薦李纘夏、吳長善、崔鳳九、趙漢益、李源逸、朴定陽、李晩奎、李元用。

議政府啓:「卽見鎭撫使李章濂狀啓,則『本府農形失稔,頷顑之狀,極爲可悶。還上三分二,依昨年例,姑爲停退,待豐完捧事,請令廟堂稟處』矣。農形旣如此,民情又如此,還穀停退,姑依狀辭許施,而待豐卽捧,俾充糴簿分付何如?」允之。

1月9日

初九日。以姜蘭馨爲吏曹參判,閔升鎬爲奎章閣直提學。

1月10日

初十日。以李裕奭爲吏曹參議。

慶尙前監司李參鉉狀啓:「金山君守柳致潤、幼學李炳龍等,捐廩出義,納米儲積,名曰『義倉』,晉州前僉使鄭煥升等,同心原納,俾補餉穀。俱爲嘉尙,襃賞之典,令廟堂稟處」事。敎曰:「金山郡守柳致潤之躬先捐廩,義倉設施;鄭煥升,叔姪之出義,辦納餉穀,數爲千包;邑士李炳龍出義助納,竝萬萬嘉尙。該郡守柳致潤,待優窠府使,隨先擬入;前僉使鄭煥升,特許防禦履歷;幼學李炳龍、鄭喆基,竝初仕調用。至於餉穀典守之道,惟在監、兵營措處之如何。此穀,與他有異,枚報廟堂,糶糴捧留之道,定式施行。」

1月11日

十一日。議政府啓:「嶺南砲糧永爲革罷事,命下矣。沿邑民事,階前萬里,德念之懇惻,恩施之曠絶,實不勝欽仰攢頌之至。而第念砲糧自是軍需攸重,則不可無措劃給代之方。以惠廳句管還耗條中,依原數本色上下,儲置條則切勿擧論之意,行會何如?」允之。又啓:「諸道春操稟啓,今已齊到矣。詰戎有國先務,而此時,備豫之方,尤不容不修擧後已。況待春稟旨擧行,旣有昨秋行會,則又復停擱,甚涉姑息之歎。而第念軍器船隻尙有力役之未竣者,徵發赴操,實有行不得之慮,各道、諸都水、陸操及巡歷、巡點,竝姑停止。官、鎭門聚點,苟能著意操鍊,此與行操無異。堤堰處移役,亦兵、農相寓之義也。竝使之毋循例套,期有實效。各樣都試與停退條,按例合設之意,分付。至於鎭撫營及統營兵甲舸艦,次第完備,依秋操例,各其前洋設行。舟司所在新造戰船,趁期下送于沁都,以爲操習之地何如?」允之。

1月12日

十二日。詣景祐宮展拜,歷拜南延君祠宇。仍覲雲峴宮。

1月13日

十三日。以趙啓昇爲司憲府大司憲,林喜鎭爲司諫院大司諫,趙徽林爲漢城府判尹。

1月17日

十七日。進講。

1月18日

十八日。進講。

1月19日

十九日。進講。

1月20日

二十日。進講。

1月21日

二十一日。進講。

1月22日

二十二日。進講。

召見江原監司趙龜夏。辭陛也。

1月23日

二十三日。進講。

以朴永輔爲刑曹判書,任泰瑛爲工曹判書。

1月24日

二十四日。進議。

1月25日

二十五日。進講。

次對。領議政金炳學曰:「三陽泰回,萬祿鼎新,我慈聖殿下寶齡,光躋周甲,我殿下,以知年之誠、愛日之情,元朝昕庭,縟儀誕擧,協氣歡聲,洋溢區宇。此誠我東方千一之會,而殿下備物之孝,益不勝欣頌萬萬。第念帝王之孝不惟在於三朝之禮、千乘之養與夫儀文、物采之間而已,亦惟曰承親志、順親心是焉,則殿下之承我慈聖志、順我慈聖心,恐無過於勤學也、勤政也。夫學屬知,求其明理也;政屬行,擧而措諸事也。理、事、知、行,同條共貫,相爲本末,互兼體用。臣請以進講《論語》中一二句語,略陳之。《學而篇》曰:『學而時習之』,學而又時時習之,則所學者熟而其進不能自已。若或學矣而不習,則表裏扞格,無以致其學之之道,習矣而不時,則工夫間斷,無以成其習之之功。故旣學矣而又必以時習之,心與理相涵,所知者益精,身與事相安,所能者益固。苟於此勉勉不已,殿下之學,日臻高明廣大之域矣。《爲政篇》曰:『爲政以德』,政之爲言,正也,德之爲言,得也。爲政以德,則天下歸之,不動而化、不言而信、無爲而成,所守者至簡,而能御煩,所處者至靜,而能制動,所務者至寡,而能服衆。苟慥慥於此,殿下之政,日臻熙洽淳厖之治矣。惟學日進而政日修,繼續光明之效自發於施措、號令之間,以至於丕應徯志,從欲而治。則此所以仰副慈聖勉學之志、克體慈聖施政之心也。伏願懋哉懋哉。」敎曰:「所陳切實,當服膺矣。」炳學曰:「《春官通考》校正堂郞,臨時差出之意,筵稟蒙允矣。兼戶曹判書金炳國、行上護軍金學性、趙然昌、知事金炳㴤、行上護軍南秉吉、禮曹判晝曺錫雨、行大護軍金世均、宗正卿李載冕,竝堂上差下。處所則移定于政府朝房,廳號則稱以《春官通考》校正廳,俾爲分掌印出何如?」允之。又曰:「蔭官之陞資者,寺正通望,則直擬佐、貳、承宣,卽銓格爲然。而曾經牧使與曾經一命之竝擬敦府之衝,亦邇來定典也。選部官人踐歷,居先蔭官之牧使,係是三品準職也。其踐歷之優,不當與一命之官無所區別。臣意則曾經牧使而陞資者,無礙調用於佐貳之任,未始不爲綜核之政。而事係官方,下詢登筵銓臣後,著式施行,恐好矣。」敎曰:「吏判之意何如?」吏曹判書金炳德曰:「大僚所奏,允合於循級振淹之政。臣無容他見矣。」敎曰:「然則以此爲之,可也。」炳學曰:「前兵使白樂莘、申桓,以折衝之階,屢擬亞將之望矣。履歷旣優者之先爲收用,亦係振淹之政,特爲加資,似好。」允之。又曰:「各道戊辰條,身役代錢,特蕩之命,所以廣慶覃施軫念窮蔀之至仁渥澤。而第玆納布之民,未蒙一視之惠,其在『不患寡,患不均』之義,殊涉缺望。故向以區別報來後,分數施行事啓稟,行會於八道四都,卽者湖西、關東,先有報府矣。就戶曹新鑄中,湖西四萬六千兩,關東一萬五千兩,折計下送,使之通共錢木參酌蠲除,期有下究之效。他道則隨其報來,一體劃給後,另具別單,都數啓下何如?」允之。又曰:「卽見京畿監司李宜翼所報,則以爲『豐德府,元還竝丁卯耗,折米爲四千十石零。而去春自松營移來者及逋還徵充條,合爲六百二十九石零,其餘三千三百八十石零,徒擁虛簿,指徵無處。特爲別般措處,俾保民邑』爲辭矣。糶糴,民邑之所不可已者也。今當新設之初,移來舊逋之無所歸屬,誠甚悶然。而旣無從他措處之道,則亦不容不格外變通,流逋三千三百八十石零,特施蠲蕩。以該府、戶、惠、均三衙門丁卯所納條,特爲劃付,使之作穀充還之地,而若於立本之際,或有一包一粒奸弄乾沒之弊,該守令從重勘律之意,嚴加申飭何如?」允之。又曰:「四處史庫所奉《實錄》,三年一次曝曬,卽典式攸在,日前,因史官所奏,已有成命矣。曾以沿路傳廚之弊,多有筵稟退行之例,而每每煩請還涉惶悚,自今爲始,曝曬之節,五年一次定式,似好矣。」允之。總戎使李圭徹曰:「卽接本廳屬前營將南陽府使朴有鵬所報,則以爲:『本府將校之久勤一窠遷轉,爲幾百年,而粤在二去庚戌,本府久勤一窠,移屬於竹山府。而以此,本府每都目遷轉者,與竹山府間次報仕,諸校恒所齎鬱。』中間還屬本府,又於乙丑,援其中變之例,與竹山府間次之意,定式。則竹山府之昔無今有,雖曰幸矣,在本府,豈不冤抑乎?請使之復舊施行。」允之。

敎曰:「《春官通考》校正時總裁官,領議政爲之。」

以李顯稷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1月26日

二十六日。進講。

以朴承輝爲工曹判書。

1月27日

二十七日。進講。

1月28日

二十八日。進講。

1月29日

二十九日。進講。

以兪鎭五爲刑曹判書。

京各司、各營,進丁卯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御廳、總廳,時在黃金九十八兩五錢二分、銀子八萬三千五百五十九兩八錢八分六釐、錢丈七百八十萬四千九百八十六兩六錢六分、綿紬九十二同四十疋二十一尺、木二千七十七同一尺四寸五分、苧三十六同一疋二十六尺、布四百七十同三十七疋四尺零、米十二萬九千九百一石九升零、太一萬四千七百五十四石九斗八升零、田米一千五百十一石六斗一升零、皮雜穀三萬一千二百六十五石十四斗、黃密一千四十七斤。〉

二月

2月2日

初二日。以成彝鎬爲吏曹參議。

2月3日

初三日。進講。

詣仁政殿,行社稷春享大祭誓戒。

敎曰:「今日府大夫人晬辰。令都承旨問候以來。」

以金炳德爲吏曹判書,嚴錫鼎爲參判,李僖魯爲參議。

2月4日

初四日。進講。

以尹泰經爲吏曹參議。

2月5日

初五日。進講。

以徐承輔爲吏曹參判。

2月6日

初六日。進講。

2月7日

初七日。召見前江原監司曺錫輿。

2月8日

初八日。命社稷春享大祭,遣大臣攝行。因時原任大臣聯箚,請寢親行也。

2月9日

初九日。公忠監司閔致庠以「私鑄罪人金九奉、崔宗來,梟警」啓。

咸鏡監司李興敏以「私鑄罪人金今福、金致俊、張大云、張之憲、朱太平、崔萬祿、朴培俊等,梟警」啓。

2月14日

十四日。進講。

2月15日

十五日。進講。

2月16日

十六日。進講。

以任應準爲吏曹參議。

2月17日

十七日。進講。

慶尙監司李參鉉狀啓:「順興流來之弊,莫可收拾,故自營、邑各自捐俸,相議矯捄之際,本邑居進士金震洙,錢三千兩出義,以助釐弊之資。衆瘼如洗,誠爲萬幸。宜有激勸之擧,令該曹稟處。」事。敎曰:「金震洙出義助納,萬萬嘉尙。令該曹相當職待窠擬入。」

2月18日

十八日。進講。

以李容熙爲舟師大將。

敎曰:「舟師大將,聚軍日,不待信箭,出往信地,仍留於還宮時事,定式。」

給瑞山郡渰死人恤典。

2月19日

十九日。進講。

以李豐翼爲工曹判書。

2月20日

二十日。進講。

以李鎬俊爲吏曹參判。

議政府啓:「犯逋罪人之施以編配,寔出特貸一縷之意。而徒年照律限滿輒放,則罪旣不輕,法無可施,甚非所以重公穀而嚴國綱也。自今爲始,此等所犯,一竝置之不限年秩,而雖値慶會,勿入放秩。今若有限滿者,亦以不限年施行事,分付該曹及各道道臣處,俾爲著式何如?」允之。

2月21日

二十一日。進講。

召見慶尙監司吳取善。辭陛也。

以沈敬澤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琦鉉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22日

二十二日。進講。

召見黃海監司曺錫輿。辭陛也。

2月23日

二十三日。以任承準爲吏曹參議。

2月24日

二十四日。以徐憲淳爲吏曹判書。

2月25日

二十五日。以徐璟淳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27日

二十七日。以金元性爲吏曹參議。

全羅右水使元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