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不公平或残酷之事——有人折磨小孩、虐待动物、侮辱他人,或是没有按照天赋人权的原则对待别人。有一个问题总是一次次地困扰着你:你是否有权、有义务干预陌生人的争吵,多管闲事,扮演吃力不讨好的角色?或者只是走开,不受一丝良心的谴责?
要知道,只能在没有他人或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你才有权插手陌生人的事情,并且只能对你亲身经历的不公平、不正确或不仁慈的境遇出手相助。因为一个合理的愤怒者会将帮助转手他人,以“引起”当局或他人对其所见的关注,那么他已经在人类的痛苦上做了“文章”,在悲痛和帮助的过程中扮演了某种角色,欺骗了自己和全世界。你要与人类的痛苦独处,尽己所能地帮助别人。若你能擦掉一个孩子脸上的泪水,减轻一匹病马的痛苦,施舍穷人,把衣服捐给无家可归者,以具体的建议和实际行动提供帮助——那么,只有这时,你才有权干涉。但每个在这种情况下报警,或是写信给报社,或是征集肇事现场目击者的人,都很可疑,总之,他是为了自己才扮演这样的角色。你的痛苦和悲伤是属于个人的,帮助只能独自进行。其他一切行为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