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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洛兹的虚荣》第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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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搬运工把所有家具装上卡车后,我母亲跟姐姐蒂宁乘轿车先出发了,搬运工把父亲的安乐椅放在卡车后门的边缘,我就那样坐在那里,开始一生中最有趣开心的搭乘卡车旅行。我往后斜靠着,抽着烟,唱着歌,看着大路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从我身后消失,弯弯曲曲的公路像蛇一样扭动着渐渐被康涅狄格州的树林吞噬,我们越接近马萨诸塞州东北部的古城洛厄尔,树林就越发不同,越来越有意思,黄昏时刻,我们正穿越韦斯特福德或者那一带附近,我熟悉的白桦树又出现了,群山侧影在哀鸣,我泪如泉涌,意识到我就要回到故乡老城洛厄尔了。时值十一月,天气凉了,四处冉冉升起木材烟雾,溪流湍急,银色的河水眨巴着眼睛,波光粼粼,渐渐向上,伸向遥远的地方,在那里,“夏娃星”(有人称它为“维纳斯 [1] ”,有人称它“早晨之子 [2] ”)克制了她的垂涎习性,试图满足于以此为界,偶尔搏动一下,发出耀眼的光亮。

啊,多么富有诗意!我不住地说:“啊,多么富有诗意!”因为我不打算把这本书写成诗一般的赞歌,一九六七年,当我在写此书时,我内心对美国可能残存的感觉已经变成一种为了糊口如此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充满着种种破碎的信念;街头暴乱殴斗,混乱嘈杂;暴徒恶棍,市府州府的管理无所顾忌,套装和领带是唯一行得通的主题,豪华的排场全都进入了电视的马赛克网孔(的确是马赛克,大写M的马赛克 [3] ),人们瞪着眼睛盯着那些小圆点,辨认他们自己扭曲的幻觉影像,看到的都是ACHTUNG!ATTENTION!ATENCIÓN! [4] 而不是,啊,老苹果树下,梦幻般真实的湿润的嘴唇?或者一年前《时代周刊》杂志里的那张照片,展现加州红杉树林里停泊的一千辆汽车,全都停靠在相似帐篷的边上,帐篷的门窗前都有雨棚,篷内装有普赖默斯便携式汽化煤油炉,每个人的穿着都雷同,环顾四周,每个人都带着本世纪下半叶新的好奇的目光看待别人,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大树,即便是在看树,也许心里想的是:“啊,那棵红杉树要是做成我家草坪上的家具该有多么好看!”好了,够了……暂时够了。

主要的事情:回家。十一月的欢乐将早先八月的“树林里传来甜蜜的离别之歌”的晦气一扫而光。

不过,我一生中总是这样:在一次大灾难来临之前,我总会感到莫名其妙的沮丧、懒惰、倦怠、不适、消沉、郁闷、四肢无力。回到洛厄尔的第一周,我们搬进了克劳福德街上一栋两家合租的楼房,我家住在一楼,漂亮干净,就是面积小了点。打开搬家的行李后,我就坐在靠窗靠暖气散热器边我儿时那张旧书桌跟前,长久地坐在那里,抽着我的烟斗,用墨水写一篇新日记,我所能做的只是闷闷不乐于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用词和思想,开始读他的书时,我碰巧读了他最悲观的作品之一《地下室手记》。半夜里,在明亮的月光下,我在穆迪街上徘徊,脚踩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感觉到洛厄尔以前没有的某种令人讨厌的东西。第一,我是“返回故乡的失败者”;第二,我失去了纽约城和哥伦比亚校园赋予的光环,失去了大学二年级学生身穿花呢衣服的光鲜外表,失去了闪闪发光的曼哈顿;我回来了,在工厂砖墙之间疲惫地行走。我爸就睡在我身边成对的一张单人床上,鼾声像呼啸的风。妈妈和蒂宁睡在一张双人床上。客厅摆着塞得满满的旧家具和一架背面四方形的旧钢琴,为了过冬,客厅锁了起来。我得找一份工作。

接着,一个星期天夜晚,我高高兴兴从皇家剧院里出来,因为我刚看完奥森·威尔斯 [5] 主演的《公民凯恩》,天哪,多棒的电影!我希望像威尔斯那样成为电影里的诗歌天才。我奔跑着回到家里,琢磨着写一部电影剧本。第二天,天上飘着白雪,天气寒冷,我听见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报纸一边急匆匆奔跑一边高声叫喊:“日本佬轰炸了珍珠港!”“对日对德宣战啦!”我好像预感到战争即将爆发,就像许多年后我父亲临死前的那天晚上一样,我试图,或者想试着围绕街区走一圈,结果只是低着头拖着脚走……本书接近结尾时,我会更详细地说说这件事。

我所要做的好像就是等待海军V2计划招我去检查身体,确定我是否能够加入海军空战部队。与此同时,为了得到那份工作,我去了洛厄尔《太阳报》,求见报纸的老板吉姆·梅奥,看看他是否能雇我当卡车运货司机的帮手,把一捆捆报纸运送至各个经销商。他说:“你不就是几年前洛厄尔高中的那个橄榄球明星杰克·杜洛兹吗?在纽约,念耶鲁,对不?”

“哥伦比亚。”

“你准备干新闻?你为什么要当搬运工呢?来,拿着这张便笺,去体育编辑部,跟他们说我要你星期一早晨开始当体育记者。真是见鬼了,孩子!”——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我们这里的人不都是乡巴佬。一周十五美元,好吗,作为起薪。”

他没有细问,在那些岁月里,雇主不寻根问底,不过,一想到可以脱去大学时代的运动衫裤,重拾当年戴着那条旧领带的魅力,在阳光明媚的早晨,坐在人们中间处理商业事件,我一时激动不已。

于是,整个一月和二月,我成了洛厄尔《太阳报》体育版的见习记者。我爸非常自豪。事实上,有好几次他整天在印刷车间里干活,用整行铸排机排版,我常常自豪地拿着我用打字机打好的报道(有关洛厄尔高中篮球队的报道)给他看,把文章放在他的架子上,我俩心领神会地笑笑。“坚持下去,孩子,decouragez ons nous pas,ça va venir,ça va venir。”(意思是:“我们别泄气,会好的,会好的。”)

正是这一刻,我想到了“杜洛兹的虚荣”这种说法,并将其用作一部小说的名字,每天中午前后,我在体育编辑部里开始写这部小说,因为从九点到中午做我一整天的工作已经够了。我能写得很快,打字很快,只要不停地给打字机添加纸张。中午时刻,当每个人都离开杂乱的办公室时,我独自一人,悄悄拿出我秘密小说的纸页,继续写作。这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写作”,因为我刚发现詹姆斯·乔伊斯,并在模仿《尤利西斯》,至少我这么认为(我后来发现其实在模仿“主人公斯蒂芬”,一个名副其实的青少年,但却真诚努力,就像后来我们当地的文化顾问阿奇·麦克杜格尔说的那样,怀着“力量”和“承诺”)。我发现了詹姆斯·乔伊斯,发现了意识流,此刻,这整部小说就在我的面前。它只不过是每日发生的种种事情,没啥特别的:“鲍勃”(我)、佩特(我爸)等等、等等,所有其他的体育记者、剧院里和晚上酒吧里我所有的好朋友、在洛厄尔(规模很大的)公共图书馆里我重新开始的所有各种学习、我在基督教青年会里锻炼身体的一个个下午、我约会的所有女孩、我看过的各种电影、我与沙巴斯的交谈、与母亲和姐姐的交谈,试图像乔伊斯刻画都柏林那样勾画洛厄尔。

举个例子吧,小说的第一页是这样写的:“鲍勃·杜洛兹一下子醒了过来,觉得自己很奇怪;他的双腿灵巧地伸出温暖的被窝。现在已经两个星期,每天都这样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是地球上最懒惰的人。在寒冷灰色的早晨起床竟没有打冷颤。

“在厨房里,佩特咕哝着

“‘快点,已经九点多了。’

“杜洛兹,这个古怪的孬种。他在床上坐下,只思考一会儿。我怎么做呢?睡眼惺忪。

“美国的早晨。

“‘邮差什么时候来?’佩特咕哝着问。

“杜洛兹这个讨厌的家伙说:‘大约九点钟。’嗬—嗬—嗬—吆。他取来了他的白袜子,实际上袜子不太白。他穿上袜子。皮鞋需要擦一擦。他发现带镜衣橱底下旧袜子在慢慢积灰尘;就用它们擦吧。他用那双旧袜子顺着皮鞋擦了起来。随后,迅速穿上裤子,丁零当啷,丁零当啷,丁零当啷。表链,一些硬币,还有两把钥匙,一把是家里的,一把是当地基督教青年会里商务人士衣物柜的。当地……那个狗娘养的报界。二十一美元会员费免了……淋浴、划船、篮球、泳道游泳池等等,还有收音机。应对我‘Y’s’记者生涯的成功。应对我的唯一。记者生涯的成功。鲍勃·杜洛兹,四处流浪的记者。索科就是这样称呼他的。

“美国的早晨。”

(诸如此类。)

明白了吗?

作家就是这样开始的,通过模仿大师(没像所提及的大师们那样受苦受难),直至他们形成自己的风格,当他们形成自己风格的时候,写作就不再有乐趣了,因为你无法再模仿任何其他大师的苦难,只能接受你自己的苦难。

那些严冬夜晚最美好的是,我常常让父亲独自在房间里打呼噜,我呢,溜进厨房,打开电灯,煮一壶茶,双脚伸进油炉烤箱,身体向后倚靠进摇椅,阅读《约伯记》,完整地阅读,阅读到它最细微之处;还有歌德的《浮士德》,以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直至天明。睡上两小时,然后去洛厄尔《太阳报》上班。中午完成报纸的工作,写一章“小说”。到白塔的卡尼广场吃两个汉堡。步行去基督教青年会,锻炼身体,甚至打沙袋,绕着楼上三百米跑道较快地奔跑。随后,带着笔记本进入图书馆,在那里阅读赫·乔·威尔斯 [6] ,记下许多精美的笔记,从中生代的两栖动物开始,计划在开春以前一直读到亚历山大大帝,而且我居然在第十一版《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查阅了所有威尔斯引用的使我困惑或感兴趣的参考资料,那本百科全书就放在我圆形的旧书架上。“当我读完这些资料时,”我发誓,“我会对地球上发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不仅干了那么多事情,而且黄昏时刻回到家里,吃晚饭,与老爸在餐桌上争论,小睡一会儿,再回图书馆,开始第二轮“了解地球上一切事情的学习”。九点,图书馆关门,完成这么恐怖的日程后我累坏了,伤心的老朋友沙巴斯总在图书馆门口等我,脸上带着那种忧郁的笑容,准备来一份热乳脂圣代或一杯啤酒,或者随便吃点东西,只要他带着讨好般的关心恭维我一番。

这不是一部有关沙比的专题小说,所以我得略过……

迄今为止,谁能责怪奥伦伯格教长所说的话:像马萨诸塞州那样称作“共和国 [7] ”的地方,通常是藏污纳垢的贼窝。

不过,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如果不考虑沙比和我的家人,当三月的春风开始融化去年冬天瓷器般的冰雪时,我脑海里冒出辞去报社工作的念头,想开始流浪,到南方去。杰布·斯图尔特没在一八六二年遇见我,这倒是件好事,我们会成为一大帮惹是生非的家伙。我喜欢南方,我不知道是何原因,它的人民?教养有素?在乎礼节?不注重时髦的外表,喜欢较真不喜欢欺骗,尤其是那里的语言:“Boy Ah’m a-gonna tell you n a o w,I’m going South. [8] ”一天下午,洛厄尔《太阳报》派我去采访洛厄尔纺织学院棒球队的亚德·帕内尔教练,当我回到就在几个街区以外的家里准备这次采访时,我只是坐在自己的房里,瞪眼望着墙壁,突然说:“咳,见鬼去吧,没啥了不起的,我哪儿也不去,不去采访任何人。”他们打电话,我不接。我就待在家里,呆呆望着墙壁。莫·科尔已经好几次上门,在大家都在工作的下午,坐在长沙发上。假如阿里阿德涅 [9] 被公羊干了,或者想干一只公羊,那么这对一个十九岁的男孩来说有什么不同呢?

我是让巴蒂斯特·勒布利·德·杜洛兹的后代,他是个领班的老木匠,来自魁北克特米斯夸塔县的圣于贝尔,在新泽西州纳舒厄建造了自己的房子,常常在雷暴雨中摇晃着他的煤油灯,对着上帝高声叫喊:“Varge!(打吧!)Frappe!(击吧!)Vas y!(来吧!)”还有,“别顶嘴!”当女人在街上挑逗他时,他厉声斥责她们,告诉她们别白费力气,别馋涎珠宝首饰,他真这样做了。杜洛兹家族总容易冲动生气。是遗传基因不好?杜洛兹父辈家系不是法国人,而是康沃尔人,是康沃尔凯尔特人(他们语言的名字是克努亚克),他们总是怒气冲天,总在争论什么事情,他们血液里有的,不是“愤怒的青年”,而是“大海里狂怒的老人”。那天晚上,我父亲说:“你去纺织学院采访棒球教练了吗?”

“没去。”

“为什么不去?”没有回答。“那个迈克·亨尼西从纽约来信没说什么?他没说陆·利贝尔希望你归队?”

“说了各色各样的事情。他在考虑加入海军预备队,他说有一门适合二年级学生的课程,所以我想我也许能够通过那门课。”但是,老爸的脸(佩特的脸)上露出了嘲弄的神色;我说:“你这种脸色是什么意思?你认为我永远不会回大学了,对不?你认为我永远干不成任何事情,对吧?!”

妈妈叹息了。“你看,又来了!”

“我没那样说!”老爸生气地大声嚷道,“但是去年秋季,你辜负了他们,他们不一定会接受你归队呢……”

“我离队是因为我想帮助家里,那是一个理由,还有很多理由……比如我不想费口舌对一个讨厌的老家伙解释,即便是你,哎呀,妈的该死的,我讨厌那个教练,他对我盛气凌人,我感到恶心,我知道战争即将爆发,我想马上离开,我想避开一段时间,研究研究美国。”

“研究杂种的美国?逐渐教化的纽约?你觉得你一生都能凭感觉做事?”

“对。”

他哈哈大笑:“可怜的孩子,哈哈哈,你甚至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我们杜洛兹的不幸就是,我们是布列塔尼人,是康沃尔人,是我们没法与人好好相处,也许,我们是海盗的后代,或者是懦夫的后代,谁知道呢,因为我们无法容忍卑鄙小人,那个教练是个卑鄙小人。你应该痛打他一顿,而不是像懦夫一样偷偷溜走。”

“嗯,对,我是应该狠狠揍他一顿……那我还回得去那里吗?”

“谁说你要回去那里啦?你 是永远不会再回哥伦比亚校园了,我认为不可能了。”

“他妈的,我会回去的,即便你不想让我回去,我也要回去!等着瞧吧!如果我一生中听了你那些明智的鼓励话,我早在洛厄尔烂掉了!”

“你是没听我的话,可你现在正在洛厄尔烂掉,是你意识不到罢了!”

“是吗,你喜欢那样,对吧?你希望我跟你一样慢慢在洛厄尔烂掉,对吧?!”

“嗬,你啥也不是,你只不过是个小废物,几年前,你还曾经是个最优秀的最可爱的最天真的孩子,现在你们看看他!”

“对,看看我吧,告诉我,老爸,这个世界天真可爱吗?”

妈妈插嘴说:“你们两个别整天吵架好不好?我一辈子没在家里看到过这样的吵闹,咳,该死的,埃米尔,你就不能随他去?他知道他想干什么,他长大了,知道他要什么。”

爸爸一下子从桌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房间:“好吧,好吧,”——晚饭还没有结束——“支持他吧,你脑子里只有他,好吧,相信他吧,不过,你记住我的话,如果你听之任之,你会经常饿肚子的,让他随心所欲吧,不过别哭着来找我,说你饿坏了。该死!”爸爸继续高声嚷道。

“该死!”我也高声叫喊,“妈妈不会挨饿的!现在我也许没钱养她,但是将来有一天我会报答她的,百万倍的回报……”

“好吧,”爸爸说,一边离开房间一边情绪激动地强调他的观点,“等你妈进了坟墓你再去报答她吧!”他走到冰冷的起居室里,气鼓鼓地跺脚,杜洛兹被激怒了!妈妈看着我,神情严肃地摇着头说: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我不知怎么会跟他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如果你不听我的,那么也不要听他的,如果你听他的,你会像他一样,一事无成……你想外出,想有所作为,他妒忌了,别听他的,别跟他说话,他只会让你发疯……”

“他总是那样,”妈妈补充说,“他全家都是疯子,他的兄弟们比他还糟糕,他们是一帮疯狂的蠢蛋,在加拿大,每个人都知道……”

是啊,我也是这样。

呜——呜——呜——我听见屋外火车的鸣叫声,好吧,我明天就打点行装,去南方,去流浪。

我给报社写了辞职报告,打好背包,买了张长途汽车票,乘车直奔华盛顿特区,那里有我洛厄尔童年时代的希腊裔朋友G. J. ,他为我准备了一个铺位,与他一起合睡,房间里还有另一张双人床,睡着一个南方的老建筑工人,名叫博恩,他早晨起床后,用一个中国的抓挠挠背,一边挠一边哀叹:“咳,他妈的,又要干活了!”在我看来,尽管华盛顿特区新罕布什尔大街周围装饰甚少,但呈现了一种令我感兴趣的新奥尔良式的浪漫。第一天晚上,我和G. J. 外出,去酒吧,有一个黑头发浅黑皮肤的高个女子与她的女朋友一起坐在一个隔间里,她对我说:“散散步?”

“好啊,”我说,“买些报纸,两份。”

在“美国士兵之家公园”一棵橡树底下的草地上,我们铺开报纸,物尽其用。

随后,那个挠背的建筑工人,一个南方人,第一天早晨骑车送我去五角大楼建筑工地。我睡眼惺忪,看见一个贫穷的黑人在第九大街上骑着自行车,他说:“嗨,伙计,要黑人吗?”一生中,我从来没有听人这么说话。我说:

“你是什么意思,别撞他!”他突然一转向,几乎撞到了这个工人的自行车。我不太喜欢老博恩。在五角大楼,我得付十美元加入工会,接着,几天后,当上了实习金属薄板工。嘿,第一天上班,我跟一个喝醉了酒的金属薄板工一起干活,这家伙甚至不知道金属薄板往哪里送,他独自外出吃午饭或者到某个地方去了,而且不回来了,于是我在木头和沙土堆里找了个洞,美美睡了个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第二天,看见我的金工“师傅”不在工地,我就又钻进我那个洞去睡觉,洞里有三个大个子黑人在打鼾,我设法爬了进去,与他们一起也呼呼大睡起来,直至五点。

这么说,那使我成了个缺乏乐感的法裔加拿大人?

第二天下午,一个黑人背着一把铁铲,嘴里唱着《圣詹姆斯医院》,歌声那么动听,我跟着他穿越了整个五英里工地,为的是能听清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噢,忘了提一下,一九四二年春天,在我去华盛顿的路上,我在纽约停留了一下,为了能听弗兰克·西纳特拉并亲眼目睹他在派拉蒙影院演唱,在那里与两千名尖声喊叫的布鲁克林犹太和意大利姑娘一起排队等待,我大概是,事实上是 队伍中唯一的男孩,当我们进入影院时,皮包骨头的老弗兰克登台亮相,抓住麦克风,手指上都戴着漂亮的戒指,身上穿着灰色的运动外套和灰色衬衫,系着黑色领带,引吭高歌《像玫瑰一样有力量》和《没有歌曲……路会永无止境》,啊唷!)而在这边工地上,我跟着圣詹姆斯老头穿越整个工地,第二天,我一路走下去,离开建筑工地,走进弗吉尼亚的一片树林,在那里,在我认为具有南北战争旷野名声的北端,坐了一整天,唱起了《把我带回古老的弗吉尼亚》。

比这糟糕的还有:有一天,我在屁股兜里放了一品脱杜松子酒,从五角大楼工地搭车回来,越过波托马克河 [10] 大桥,那家伙让我在国会山前面的宾夕法尼亚大街下车,白天在干某件工作的时候,我裤子的前裆被撕破了,我不得不把裤子弄在一起,否则我那个玩意就要迎风招展了。当我看见国会大厦、美国国旗、宾州大道时,我向后伸手到屁股兜里取杜松子酒,抿了一口,我那玩意蹦了出来,对着那面美国国旗和国会山舞动起来。此时此刻,如果杰斐逊、杰克逊 [11] 或者华盛顿看见了它,哇!

我的意思是,这是一个人在古老的华盛顿特区抿下的最奇怪的一口杜松子酒!

紧接着,我辞去了五角大楼建筑工地的工作,在华盛顿西北部的一家“午餐车”找了一份快餐厨师和冷饮柜售货员的工作。一天晚上,我和我西弗吉尼亚的好朋友被派到地窖去取一袋土豆,结果我们两人一起摔倒,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还好我们没有摔断脖子。“你怎么样,没事吧?”我问他。

“是的。我没事。只是,”他出神地望着西面说,“只是我想我一下楼梯就会摔倒,因为爱虫 [12] 咬了我。”

“谁?”

“爱虫咬了我,天哪,我热恋啦!”我扛着土豆回到楼上,在这里,我头戴一顶白色厨师大帽;柜台上有两个姑娘,其中一位就是那个漂亮的黑头发浅黑皮肤的女郎,她递给我一副色情扑克·

“我敢肯定你不懂这一手牌。你喜欢这些图片吗?”

“喜欢。”

“那好,听着,你辞了这份冷饮柜售货员的工作,跟我住在一起,我养你,我只要求你别再与那些黑人姑娘鬼混,否则我会用刀子插进你的后背!”于是,我就与佐治亚州哥伦布的安妮同居了。一天夜里,她呻吟着凑到我的脸上:“杰克,你就把我干死吧!”这时,我们听见门上“砰”的一声巨响,接着传来十分凄楚的嗓音:

“安妮,我是宾,老宾!”

“别开门,”她低声说,“只是老宾。”

“宾·克罗斯比?”

“不。不是宾·克罗斯比。”

“听起来像他。”

“嘘——他会离开的。”

“将来某一天,你也会把我挡在门外的,对吗,佐治亚州的安妮?”

与此同时,我和G. J. 在各个公园闲逛,寻找更多的女人。黄昏时刻,我们谈论栖息于我们头顶枝头的鸟儿,谈论洛厄尔;那天晚上晚些时候,他喝醉了,发疯了,拿出他的剪刀,说他要去剪掉一个妓女的乳房。我和博恩阻止了他。

安妮找到一个新男朋友,大家坐着她的车去一家“免下车”影院,我们在《人类动物》 [13] 中看到在橄榄球大赛期间亨利·方达在吊床里喝醉了酒,我极度兴奋和高兴,于是就将一个空杜松子酒瓶从弗吉尼亚的树丛顶上扔了过去,并且对着月光高声喊叫“哇——哈哈哈”,那天皓月当空。我就这样度过了我在弗吉尼亚的日子。

我乘长途汽车回到洛厄尔,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莫·科尔。

二十岁时人就是这种样子。不管有没有战争,春天还是来了。但是战争还是爆发了……

于是,我想起莫·科尔和他经历的一切,还有马莱尼等其他人。不过,此时我已经与蒂莫西·克兰西一起沿途搭便车去波士顿参加美国海军陆战队。我们检查了身体,参加了电讯考试。我们通过了,宣誓入伍。这就是为什么如今人们依然认为我是一个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士兵。正式地说,是的;但是非正式地说,与此同时,我忘记带我在波士顿以外的海岸警卫队通行证,我按过手印,拍过照片,通过了审查,在全国海员工会大楼附近等候船只。在我和克兰西被分到海军陆战队之后,他搭了二十四英里便车回洛厄尔去休息,阅读约翰·亚当斯 [14] ;我呢,去斯科雷广场喝了个酩酊大醉;我遇见了一些海员,早晨醒来,我们一起跌跌撞撞地前往海员大楼。让我感到吃惊的是,那个全国海员工会大楼的工作人员通过麦克风说:“有个在‘多尔切斯特’号轮船上当厨师下手的工作。”

“厨师下手是干啥的?”

“洗锅碗瓢勺。”

“船到哪里去?”

“摩尔曼斯克 [15] ,孩子。”

“好的,……我来当厨师下手。”我把服役证递了进去,他们雇用了我,还有一些其他青年,那天下午,我带着我的水手袋 [16] 即将登上“多尔切斯特”号轮船,那天晚上,我们都喝醉了,在南波士顿和查尔斯顿夜总会唱歌,四处闲逛,遭到警察的追赶。黎明时刻,军队登上轮船,接着大批乘客也上了船,我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这个大澡盆子——“多尔切斯特”号轮船就冒着蒸汽驶出波士顿港,前往北极,右舷有美国海军驱逐舰、左舷有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小型武装快艇护航。再见,波士顿!再见,美国!再见美国海军陆战队!

这不是故意的。海军陆战队从来没有追究过我这件事。因为“多尔切斯特”号后来成了代表商船勇气的国际典范,尽管当时我们几乎没法猜到,所有那些双把炖锅和常规双把炖锅都在它们的铺位上呻吟,还有双把炖锅将军。

事实是,当蒂米·克兰西在洛厄尔等候美国海军陆战队召唤他时,我正在“多尔切斯特”号轮船上驶向北极,和我在一起是一大帮酒鬼、印第安人、波兰人、几内亚人、犹太佬、爱尔兰人、跳水坑的(青蛙,我)、瑞典人、挪威人、德国佬,以及各种各样的笨蛋,包括蒙古白痴、摩罗剑客、菲律宾人,任何你想在极端古怪的人群里找到的人这艘船上都有。不过,船上也有海军士兵,他们穿着橘黄色救生衣,操纵反舰火炮,要想摆弄这些火炮,我必须得到上帝的恩赐,H字母要大写 [17] 。

哎哟。想回头听点事吗?沙比·塞亚基斯也好几次与我一起搭便车去波士顿,还与克兰西一起搭车,他想加入任何我加入的单位。他说:“我想与你一起上这条船远航。”

“去弄你的证件。”他去了海岸警卫队,但没有像我一样迅速地搞到证件。问题是他看上去不像个海员,而像个来自斯巴达的鬈发羊倌。我告诉你,海员来自康沃尔。

所以,来不及了,他哭着看我乘船远航,不过我说:“我在同船船员的眼睛中看到了死亡的花朵,你还是不上这条船的好。”

“可是,难道你没在我 的眼睛中看到死亡的花朵?”

“看到了,但是我不知是在哪里看到的……沙比,”我补充说,“我只是想长时间离开你、洛厄尔、纽约,还有哥伦比亚,想独自一人,想想大海……请让我独自一人远航一段时间吧!”(当然,我应该补充一句:你是我亲爱的朋友。)在我们出海远航前的最后一天早晨,正如我在《在路上》一书中叙说的,我真的喝得酩酊大醉,倒在斯科雷广场咖啡厅的便桶附近,整整一个晚上,身上被数千海员和水兵撒了尿,吐了污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身上到处都是块状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污秽之物。我就像一个波士顿的老好人,走到大西洋大街的码头上,跳进大海,清洗自己,抓住一个木筏,上了海岸,比较干净地登上我的船。

战时,你想当海员?那就背靠纪念碑吧,亲爱的。


[1] Venus,也译作金星。

[2] Lucifer,早期基督教教父著作中对堕落以前的撒旦的称呼,诗歌中称为金星,也译“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3] 英语为Mosaic。

[4] 德语、英语、西班牙语,注意。

[5] Orson Welles(1915—1985),美国电影演员、导演、制片人,导演并主演了《公民凯恩》、《奥赛罗》等影片。

[6] H. G. 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科幻小说《时间机器》、《星际战争》等。

[7] The Commonwealth,用于美国肯塔基、马萨诸塞、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四州,亦称“州”,本书译成“共和国”,以示区别。

[8] 英语,大概意思是伙计,我现在告诉你,我打算去南方。

[9] Ariadne,希腊神话中帕西维和克里特的国王弥诺斯之女,曾给情人一个线团,帮他走出迷宫。

[10] the Potomac,美国东部流经首都华盛顿的一条河流。

[11] Andrew Jackson(1767—1845),美国第七任总统,新奥尔良战役中他率领军队一举击败英军,成为美国广大地区的英雄。

[12] lovebug,原意是“黑色小毛蚊”,这里是戏说。

[13] 作者笔误,电影应为“The Male Animal”(《雄性动物》),而非“The Human Animal”,《雄性动物》是美国演员亨利·方达(Henry Fonda)1942年的作品。

[14] John Adams(1735—1826),美国第二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

[15] Murmansk,俄罗斯西北部港城。

[16] seabag,海员用来放衣物等的一种圆筒形大帆布袋。

[17] Heaven(上帝)的H是要大写的,意思是“真正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