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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第六章势不两立的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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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势不两立的科学(1)

1787年,新泽西州有个人--到底是谁,如今似乎已被忘却--在伍德伯里溪发现一根巨大的大腿骨戳出一处岸边。那根骨头显然不属于尚存的任何物种,也肯定不是新泽西州的。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情况,人们认为它属于一只鸭嘴龙,那是一种长着鸭嘴的大恐龙。当时,人们 还 没有听说过恐龙。

骨头被送交给当时美国最杰出的解剖学家卡斯帕·威斯塔博士。同年秋天,他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哲学学会的一次会议上作了描述。威斯塔没有完全认识到这根骨头的重要意义,只是小心翼翼地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它真是个庞然大物。他就这样错过了先于别人半个世纪发现恐龙的机会。实际上,这根骨头没有引起多大兴趣,后来被放在贮藏室里,最后彻底不见了。因此,历史上第一根被发现的恐龙骨头,也是第一根被丢失的恐龙骨头。

骨头没有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有点儿令人费解,因为发现这根骨头恰好是在美国人对古代大动物的遗骸着迷的时候。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就是前一章里提到的做加热球体试验的人--对这种着迷的原因作出了奇怪的断言:新大陆的生物几乎在哪一方面都要比旧大陆的生物低一等。布丰在那部评价很高的巨著《自然史》里写道,在美洲这块土地上,水源发臭,土地不长五谷,动物个儿很小,缺乏活力,肌体被从腐烂的沼泽和晒不着太阳的森林里逸出的"毒气"弄得十分虚弱。在这样的环境里,连土著印第安人也缺乏生殖力。

"他们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布丰煞有介事地在私下说,"女人没有激情。"她们的生殖器"又小又没有劲儿"。

布丰的观察结果在别的作家中间--尤其在那些其实对这个国家不大熟悉,因而自己的结论也是缺乏根据的人中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热烈支持。有个名叫科梅耶·波夫的荷兰人在一本名叫《关于美洲人的哲学研究》的通俗作品中宣称,美洲的土著男人不但在繁殖方面给人印象不深,而且"如此缺乏生殖能力,他们的乳房都流着奶汁"。这种观点奇怪地流行了很长时间,在欧洲的文献中反复出现或得到反响,直到19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

这类诽谤在美国受到了愤怒的谴责,这是不足为怪的。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笔记》中气愤地(而又令人费解地,除非你知道来龙去脉)进行反驳, 还 劝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朋友约翰·沙利文派20名士兵去北部丛林,找一头麋鹿送给布丰,以证明美洲四足动物的高大和威武。士兵们花了两个星期才找到合适的目标。不幸的是,麋鹿被击毙以后,他们发现它没有杰斐逊专门提到的一对威风凛凛的角,但沙利文周到地加上了一对驼鹿角或是赤鹿角,意思是,这是另外附上的。毕竟,在法国,谁会知道呢?

与此同时,在威斯塔的家乡费城,博物学家着手装配一头大象似的大动物的骨头。起初它被称做"不知名的美洲大动物",后来又不大正确地被确定为一头哺乳动物。第一批这种骨头是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大骨地的地方发现的,但很快在各地都发现了。看来美洲一度生活着某种大动物--那种动物肯定能证明法国人布丰的可笑论点不能成立。

在热心展示那头不知名动物如何庞大和如何凶猛的过程中,博物学家们似乎有点儿得意忘形。他们把它的个儿拔高了6倍, 还 给它加上了可怕的爪子。实际上,那不过是在附近发现的一只大树懒的爪子。很有意思的是,他们认为那种动物"灵活和凶猛得像老虎",在插图里把它描绘成躲在巨砾后面,以猫科动物的优美姿态准备扑向猎物。长牙发现以后,他们又挖空心思地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安在它的头上。有一位用螺丝把长牙倒着拧在上面,就像剑齿虎的犬牙那样,使其看上去特别气势逼人。另一位把长牙向后弯曲,其动听的道理是,那个家伙原本是水生动物,打盹时用牙齿将自己泊在树上。然而,最贴近事实的看法是,这种不知名的动物已经灭绝--布丰连忙抓住了这一点,把它作为那种动物已经无可争议地退化的证据。

布丰死于1788年,但争论没有停止。1795年,一批精心挑选的骨头运到了巴黎,接受古生物学界的新秀、年少气盛的贵族乔治·居维叶的审查。居维叶不费多少工夫就能把一堆堆支离破碎的骨头安放成形,人们已经对他的才华赞叹不已。据说,只要看一颗牙齿或一块下巴骨,他就可以描述出那个动物的样子和性情,而且往往 还 说得出它是哪个种,哪个属。居维叶发现美国 还 没有人想到要写一本正式描述那类大动物的书,便自己动手写了,于是成了发现那种动物的第一人。他把它叫做"乳齿象"(意思是"长有乳头般隆起的牙齿的象"。出人意料的是,这 还 真有点儿像)。

在那场争论的启发之下,居维叶于1796年写了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关于活着的象和变成化石的象的说明》。在这篇论文里,他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绝种的理论。他认为,地球不时经历全球性的灾难;在此过程中,一批批的生物彻底死亡。对于宗教人士来说,包括居维叶本人,这种看法具有令人不快的含义,因为这意味着上帝是捉摸不定的,莫名其妙的。上帝创造了物种,然后又消灭这些物种,他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看法跟"大生物链"的信念绝对相反。那种信念认为,世界是精心安排的,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有一定位置,都有一个目的,过去从来就有,将来也总是会有。杰斐逊无法接受这种看法:整个物种有朝一日会消亡(或者会到那种地步,会演变)。因此,当有人问他,派个考察队去密西西比河以里的美国内地进行考察有没有科学和政治价值的时候,他马上肯定了这个建议,希望勇敢的探险家们会发现一群群健康的乳齿象和别的超大动物在富饶的平原上吃草。杰斐逊的私人秘书和知心朋友梅里韦瑟·刘易斯被选定和威廉·克拉克一起担任领队,而且 还 是这次远征的首席博物学家。被选定来指点他该找什么活的动物和死的动物的不是别人,正是卡斯帕·威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