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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77》正文卷 101.混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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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友谊商店周边混了一天,虽然带过去试水的两百根巧克力卖完了,但滋味并不好受,差点没累成狗。

    主要每批顾客都要浪费一番口舌。

    这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方式,太费劲了。

    于是翌日,他又和王子强来到预定的另一个目的地——庐山。

    再次登临庐山,周遭的景象完全不同,指的不是景色,而是人……

    那叫一个多呀!

    记得他上次来的时候,遇到的游客伸伸手就能数过来,但这次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乌央央一片。

    这当然是《庐山恋》的功劳,彻底带火了庐山的旅游经济。

    不过这是好事,人多才好,郭永坤就怕没人。

    俩人背着双肩包,闲庭阔步在绿荫环绕的山间小路上,看起来如同其他游客无异,但只要遇到那种成双成对的情侣,就会立马凑过去。

    “同志,给女朋友买根进口巧克力吧,人家国外处对象就流行送这个。”

    老实讲,这年头的国人挺崇洋媚外的,每每这句话讲出来时,他们必然眼前一亮。

    而正值热恋中的男人,在意中人面前总是很慷慨,成功率极高。

    虽说他们一般只会买一根,但胜在不用太多言语,一边爬爬山、欣赏欣赏风景,一边巧克力就能卖出去,这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状态。

    好赚,不累。

    于是接下来他们就在庐山驻点了。

    ……

    河东市。

    在市宣传部的强制要求下,侠客林杂志社被迫进行了改制,将原本的半月刊改为现在的周刊,减少了近一半的内容。

    但增加的内容也有,那就是《诛仙》的连载,现在改为每周三万字。

    最新的周刊已于昨日发行,全市的各处报刊亭,销售情况那叫一个火爆,形成了罕见的市民排队购买的现象。

    仅仅一日,销售量就高达一万三千本,撸掉了市里大大小小所有的故事类报纸和杂志,稳居日销量榜首,打破了原有的记录。

    河东文艺界沸腾了!

    一家苟延残喘的杂志社,突然起死回生了不说,何以销量暴涨到如此程度?

    有几家报社聪明,立马抓住机遇,将此事大肆报道,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之下,一股诛仙流几乎以无死角的强横姿态,暴力席卷整个河东市。

    诛仙彻底火了,有人欢喜有人忧。

    河东报社大院。

    候晨这几天有些哆嗦,做事畏手畏脚,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各种懊悔就不用提了,他当初其实已经看出那本书的潜质,但专业眼光仍让他看不起对方的文笔,认为他们全市、乃至全省第一大报社,除了好故事以外,同样要注重文学素养。

    但打死他都没想到,《诛仙》竟能火到这种程度!

    老百姓好像根本不在乎文笔一样,甚至直接忽略了这一点,津津议论地只是它的故事。

    如今街头巷尾,他都不敢正眼去看,更不敢去听,因为那些家伙每笑一下,他心里就咯噔一下。

    最要命的是,就在昨天,侠客林撸掉了他们报社一直保持的日销售纪录,致使他们偏故事向的晚报,销量暴跌,惨不忍睹。

    如今只希望王主编贵人多忘事,或是直接老年痴呆掉,忘记那一茬才好。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侯晨心头一紧,用那种防贼般的语气问,“谁?”

    “候编辑,是我,小陈。”

    侯晨长出口气,笑道:“哦,是小陈哪,请进吧。”

    从门外走近一个稚气未脱的姑娘,去年刚中专毕业,分配到他们河东报社,长相虽然十分普通,但背景很不一般。

    侯晨也就恨自己结婚早了,不然这个安排到他手下实习的将二代,几乎没有逃走的可能。

    “小陈,有什么事吗?”侯晨亲切道。

    “哦,我没什么,就是王主编,他让你过去一趟。”

    “……”

    候晨猛地一个哆嗦,娘的,躲都躲不过呀!

    “好,我知道了。”

    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在小陈看来,简直比哭还难看,也有点犯迷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两分钟后,报社分管故事内容的主编办公室里。

    “王……王主编,您找我?”

    红衫木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人,此刻愠怒在那里,如同一口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问你,上次我有个文化局的朋友,推荐了一名小伙子过来投稿,是你接待的吧?”

    我的天哪,为什么你日理万机,还能记得这茬啊?

    侯晨心中叫苦不迭,硬着头皮道:“是……”

    “我再问你,那小伙子投稿的小说,可叫《诛仙》?”

    侯晨腿都有些抖了,声音愈发微弱,含糊不清道:“死……”

    “啪!”

    岩浆喷涌。

    “你到底怎么审的稿?”

    王义辉绝对有生气的理由,他依稀记得对方当初跟他的汇报:故事尚可,文笔稚嫩,可用可不用。

    这就是所谓的“可用可不用”?

    人家现在都红透半边天了!

    他也很懊悔啊,既然是老朋友介绍的,当初为什么不亲自抽空看一看呢?

    这样一条大鱼,竟然直接漏网了。

    不然有这层关系在,这个天才后生以后就妥妥在他麾下了,别人想挖都挖不走。

    “王主编,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当初跟他讲过,可以发表,是他自己不干。”

    “哦?”

    王义辉蹙了蹙,道:“你把那天跟人家会面的经过,一五一十讲一遍。”

    一句话说完,还警告道:“别打老虎眼,我想找到那小伙子不难!”

    这茬侯晨又如何不知?

    胃水差点没苦出来,只能将当天事情如实道来。

    “啪!”

    王义辉听完越发火大,“老话说有眼无珠,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但凡天才,谁没点傲气,你给他放在晚报上发表,还一个礼拜连载一回,他怎么可能乐意?”

    “我……”

    “小候,我现在很怀疑你的专业素养有问题……”

    侯晨心头一凉,完犊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就你这种审稿眼光,会让社里与好的作家、好的人才失之交臂,我看你暂时就不用审稿了,去排版部帮忙吧!”

    侯晨一个踉跄,只觉头重脚轻,差点没有栽倒。

    后果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他原以为即便卸掉他的编辑头衔,至少降一级还是个助理编辑,不曾想直接被发配去排版……

    这也就意味着他将从脑力劳动,一下变成苦力劳动,工资福利也会大幅缩水,至于独立办公室什么的……自然也不复存在。

    “王主编,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侯晨直接飙了眼泪水,就差没有下跪。

    他二十一岁进报社,整整奋斗十年,才到如今的位置,不能一杆子将他打回解放前呀!

    “不是我不给你这个机会,作为一名编辑,最重要的是眼光,你既然没有这个眼光,再待在现在的位置上……我说得不客气点,那就是祸害!”

    “我……”

    “出去!”

    侯晨拖拉着沉重的身体,有气无力离开了办公室。

    从此以后他连小陈都不如了,人家起码还是个实习编辑。

    办公室里安静之后,王义辉平复了一下心情,拨通一个电话。

    “喂,哪位?”

    “老郝,是我,义辉呀!”

    电话那头沉默少许后,才说,“义辉,我知道你为什么打电话过来,但说真的,这事我帮不上忙。”

    王义辉心头一凛,忙道:“你那贤侄,莫不是跟侠客林那边签了完本协议?”

    “那倒没有,我听他说好像暂时就签了十万字。”

    “十万?”

    王义辉眼神明亮,因为最新的《侠客林》周刊上已经预告过,《诛仙》的总字数约为一百五十万,那简直就跟没签一个样嘛。

    太好了!

    他必须争取一下啊,因为这本书实在太神了,文笔稚嫩归稚嫩,但设定和想象力堪称神奇。

    再就是带给他的现实压力,太残忍了,仅此一本书,便让他们故事向的《河东晚报》,销量爆跌四成!

    老百姓似乎看过《诛仙》的神奇故事后,对他们连载的那些江湖轶事,已经没有兴趣了。

    就像尝过龙肝凤胆的人,世间再无美味一样。

    “老郝,你帮忙牵牵线呗,稿酬什么的都可以谈。”

    “义辉啊,那小子最近出差了,别说你见不到,就是他在家,你也谈不拢的。”

    “为啥呀?”

    “因为那小子我看着长大的,什么脾性一清二楚,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总知道吧,就是这个理儿。”

    “这么犟?多加稿费都不行么,我们能给的价码肯定比侠客林那边高。”

    “我看悬。老实讲,那小子小时候还挺财迷的,但长大后好像变了,不是特别爱钱,而且他家境也可以,写小说八成还是兴趣。”

    “……”

    王义辉苦笑一声,不由拍拍脑门,这种作家最难搞。

    不怕他们有文化呀,就怕他们有气节!

    你说愁不愁人?

    人家这一百五十万字的神书,目前只连载了五万字,一个零头都不到,就是这样一副局面。

    那让他们接下来还怎么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