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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77》正文卷 097.诛仙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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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牌村。

    光天化日的,一间红砖小平房里,明明有人住,却窗门紧闭。

    里面还时不时传出一些噼里啪啦的声响,也不知道在干嘛。

    所幸村里没剩几户人家,暂时还没人留意到。

    “我说坤哥,到底能不能行啊,早知道这样在家里做完再驮过来多好,还非要跑这边来研究,这味道甜得我齁得慌……”

    屋里密不透风,甚至连门缝都塞了布头,李有光一个劲儿抱怨。

    “你懂个屁!”

    中国巧克力首席研究员郭永坤先生,正在灶台前忙活着,左手一只量杯,右手一副模具,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搞得像只大花猫样。

    这个牛奶的比例他总调不好,加少了吧,感觉很亏,因为巧克力肯定比牛奶贵。

    加多了吧,口感不行,吃到嘴里不脆,软不拉几,像那啥一样……

    而之所以不在河东做好再弄过来,主要考虑到两重因素:运输和储存。

    要按他的想法做成小块状巧克力,长途运输难免造成破损,到时还得重新回炉。

    再就是加入牛奶之后,成品的保质期将大大缩短,本来这些巧克力的口感就稍有逊色,要再弄出什么问题,那就真不用卖了。

    所以他存的是一边做一边卖的想法。

    新鲜出炉的难道不香?

    难道不更良心?

    研究还在继续,每次只用一块模具的量,所以也不存在太多浪费,郭永坤倒也不急。

    人家绝命毒师制那玩意儿都那么敬业,他弄个正经营生,岂能不投入一些?

    不能被邪恶比下去。

    老百姓的口条也是能辨忠奸的,不是好东西谁愿意多掏钱?

    就这样,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与此同时,在河东,《侠客林》最新的半月刊终于发行……

    蔡爱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侠迷,只说一件事就能证明他的赤血丹心。

    记得上初中时,某次期末考试,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其他同学都按部就班……或许不是那么想的,但初中生已经能够揣摩一些老师的心理。

    于是各种我的梦想是科学家、我的梦想是飞行员、我的梦想是航海家、我的梦想是白衣天使……相继诞生。

    阅卷老师甚感欣慰,但批阅到蔡爱军的试卷时,却勃然大怒,差点没把办公桌掀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魔头。

    有一段原文是这样的:

    江湖险恶,人心不古,所谓的名门正派多是道貌岸然之辈,与其同他们蛇鼠一窝,我愿做一个大魔头,不受世俗的条条框框所限,率性而为,杀戮随心,逍遥人间。

    讲真,这篇作文写得极好,行云流水,措辞严谨,但是……初中老师看不懂。

    蔡爱军以架空的手法抒写了一段江湖故事,其用意是映射现实中的某些不平,奈何老师无法体会他的良苦用心。

    可叹,可悲。

    最后不仅被骂个狗血淋头,还喊了家长。

    他之所以有这样超出初中生的写作水平,正是得益于长年累月地博览各种侠义小说。

    只是,市面上能看的、不能看的,他基本全看过,没人能体会一名书荒的痛苦。

    如今的他已是一名酱油厂工人,礼拜天休息,能打发时间的事情不多,逛报亭总是有意而随意之举。

    “老高,最近有什么新货?”

    离家最近的这个报亭,已然熟得不能再熟。

    “《河东晚报》啊,最近热载的那个《仗剑三人行》已经到160回了,你好像有一阵儿没买。”

    老高是一个酒糟鼻小老头,市宣传体系里的老人,其实早就到了退休年纪,硬是不肯回家养老,每天窝在这个小报亭里,免费阅览群书,兴酣时再怼上二两小酒,生活倒是乐无边。

    “《仗剑三人行》啊……”

    蔡爱军撇撇嘴道:“看到60回我就没兴趣了,不就是变相的桃园三结义嘛,还没《三国演义》写得畅快,没劲。”

    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小说,忽悠一下新书迷还行,像他这种老书虫,只觉平淡乏味得紧。

    老高也深知他口味刁钻,想了想后,说,“要不你试试最新版的《侠客林》,早上有个小伙子蹲在这里看了半小时,里面应该有点好货,我还没时间瞅。”

    “《侠客林》?”

    蔡爱军眼里闪过一丝追忆和痛苦,曾经的《侠客林》是他最喜爱的杂志,每一期都没落下。

    可惜啊,停刊数年后再发行,已不是当年那个味道了。

    他不是没追过一段时间,希望他们可以重回正轨,但有的只是失望。

    “算了吧。”

    “你看看呗,你想找点对胃口的也难,要感觉还行你再买。”

    老高对待这位老主顾也算照顾,换旁人可没这待遇,早上那个小伙子他都拎扫把撵人了,还好最后掏了钱。

    蔡爱军兴致缺缺,但老高已经一本书扔过来,索性也就随手翻翻。

    “咦?”蓦然,他眼前一亮,“《诛仙》?”

    内容先不谈,这个书名就非常新奇而震撼,感觉一股浩瀚的缥缈之气迎面扑来。

    赶紧定眼往下看……

    ‘这世间本没神仙,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

    “神仙?《西游记》?”

    蔡爱军眼神愈发明亮,他阅尽奇书,单纯的武侠已不足以局限他的视野,仙人类小说他同样非常喜欢,其中尤为钟爱的正是《西游记》。

    但此类经典,敢仿写的并不多。

    因此来了兴致。

    诛仙诛仙嘛,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异曲同工之妙么?

    再往下看,他突然迷糊了,事情如他所想南辕北辙,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干,这竟是一个全新的神仙故事。

    当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时。

    他猛然一个激灵,感觉一股叛逆的气息陡然而生,有种预感,这将是一个不安于现状、誓要逆天改命的故事。

    太好了!

    这正是他的精神渴望。

    想想就知道,他满腹才情,饮冰十年,热血未凉,岂会甘愿当一名酱油厂的铲糟工?

    他也想改命啊!

    但……他不敢逆天,他希望有人可以,书中的主人翁可以,用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斗志,竖立我辈楷模!

    注意力更加集中,舍不得遗漏掉一个字。

    这本书想象之瑰丽,实乃他凭生仅见,一开篇就是仙魔齐聚,恣意厮杀,畅快淋漓,而且居然很容易看懂。

    “妙啊,太妙了,毫不咬文嚼字,言简意赅,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了最精彩的打斗!”

    蔡爱军双眼血红,精神异常亢奋,甚至没想到小说还能这样写。

    “这么说你看中了?”

    老高笑着搓搓手,关系再好,那你也得给钱啊。

    “等等!”蔡爱军却完全没空搭理他。

    老高耸耸肩,所幸他清楚对方脾性,只要看对眼了,就是直接翻完,他也会买回去。

    “筑基期。想要筑基,难于登天,百人中难有其一,大多数人穷极一生,只停留在练气阶段,若能侥幸功成,修为暴涨,寿增五十载……”

    我天!

    蔡爱军整个人都惊呆了,此等境界,放一般侠义小说中已臻至化境,纵横江湖,莫有敌手,但在此书之中,居然……只是初等境界?

    那后面……简直无法想象!

    莫不是挥手间,翻天地覆、斗转星移?!

    这简直比《西游记》还神哪!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此书竟有如此精细且完整的等级划分,他阅尽奇书,都未有一闻。

    譬如《西游记》里面,观音菩萨到底是什么境界,如来佛祖是什么境界,玉皇大帝又是什么境界?

    天知道,只知道很猛很猛就是。

    那玉皇大帝身为仙界至尊,是否能敌如来佛祖呢?

    更是不得而知。

    甚至就连孙悟空是个什么境界都模糊不清。

    还有猪八戒,他本是天蓬元帅,既然被贬下凡,尚余法力,又岂会时常被小妖怪虐得死去活来?

    这在道理上说不通。

    用他这种老书虫的话讲……不够严谨。

    “老高,这篇《诛仙》,实乃旷世奇书啊!”

    “有这么神?”

    老高惊讶,也被勾起了书瘾,赶紧又拿出一本,翻阅起来。

    于是,接下来的一刻钟里,这个位于河东西北角的小报亭中,不停传出惊乍之声。

    俩人虽然一字未漏,但毕竟只有两万字……

    “靠!没了?”

    “是啊,怎么就没了!”

    “妈的,这也太郁闷了,看到正爽……”

    俩人手捧着书,唉声叹气,至于这本《侠客林》之中其他的内容,丝毫没有兴趣。

    “搞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嘛,要是有稿子,就多发点呗!”

    蔡爱军此刻真恨不得冲到侠客林杂志社,将主编臭骂一顿。

    “肯定有的!他们收稿不可能就收两万字。”老高倒是个内行人。

    “哦?那我得给他们写信,让他们改版,或者增刊!”

    “阔以阔以,我也写一封,只要群众的呼声大,他们不敢不从!”

    “那行,有信纸么,咱们就这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