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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第五十一卦 震 震为雷 震上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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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震”者,陽德之先,震陰而达陽者也,故“亨”。“震惊百里”,言其及远也;“不丧七鬯”,言其和也;若震而不和,则必有僵仆陨坠者矣。“七鬯”,祭器也;必取祭器者,以见震长子也。若威而不猛,则可以为祭主矣。“出”之为言,见也。

《象》曰:“氵存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二陽,震物者也;四陰,见震者也。“震”之为道,以威达德者也,故可试而不可遂。试则养而无穷,遂则玩而不终。初九,试而不遂者也,以虩虩之震,而继之以哑哑之笑,明其不常用也。惟其不常用,故二陰莫敢犯其锋,皆以逃避而后免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以其威之不常用,故知其所以震物者,非以害之,欲其恐而致福也。“有则”者,言其不遂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初九之威不可犯也,来则危,往则安。故虽“丧贝”而“勿逐”,“跻于九陵”以避之。以初九之不遂其震,而继之以笑言也。故七日可以得所丧也。“丧贝”以明初九之威,“七日得”以明初九之不以威穷物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六三不邻于震矣,而犹苏苏然,惧也。行而避之,然后无眚,以明初九之威能及远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震于已震之后,遂而不知止者也,故“泥”。“泥”者,以言其不能及远也,故二陰皆以处而不避为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九四以其“遂泥”之威加于六五,非六五之所当畏,其衰可坐而待也。夫九四虽未可乘,然往而避之则过矣,故曰:“往来,厉。”往来皆危,则以处为安矣。九四之威既已泥矣,岂复能如初九一震而丧六二之贞哉!以六五居中,处而待之,非独无丧,亿将有功。故曰:“亿无丧,有事。”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九四至此,其实不能为,徒袭其馀威以加上六。上六未得其已衰之情,故犹“索索”、“矍矍”而畏之。苟畏之不已,而征以避之,则四张而不可止矣,故凶。圣人知其不足避也,故告之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言九四之威仅可以及五,而不及上;可以戒而无咎,无庸征也。九四始欲以威加物,及其泥而物莫之畏也,则其及于上六者,有言而已,衰之甚也。六爻皆无应,故九四兼有二陰,得称“婚媾”也。六二“丧贝”而五无丧,六三“震行无眚”,而上六“征凶”,九四之不及初也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