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雅明菲明艳
“三姐姐,这就是父王赏给姐姐的金项圈吗?”一个穿着鹅黄衫的小女孩儿,粉雕玉琢,圆圆的脸上带着笑,视线在姐姐项中精巧雅致的赤金璎珞上一扫而过。
身为镇南王之女,虽非嫡出,好东西也见多了,自然不会眼红一个璎珞项圈儿,不过这个项圈儿是父亲考查功课后的赏赐,姐妹中只有明菲一个人得了,明雅羡慕的也只是被父亲另眼相待的宠爱罢了。
明菲大方的解下金项圈儿,递到明雅手中,亲热的说,“妹妹喜欢,就送给妹妹玩儿吧。这项圈儿是我亲自设计的,普天下独一份儿。看这上面是迎春花儿,正适合这个季节戴呢。”
“这怎么行。”年纪虽小,明雅却极认真的推却明菲手里的东西,客套道,“我也有项圈儿的,姐姐功课好,这是姐姐应得的。姐姐生的好看,戴着比我好。”
“小丫头,嘴还挺甜。”明菲莞尔,明眸雪腮映着身上大红绣百蝶穿花衫儿配同色的高腰石榴裙,竟有了一二倾城之色。她也只是一说罢了,这项圈儿父亲是认得的,就算给了明雅,自己也能赚个姐妹友爱的美名儿,并不亏本儿。
同是侧妃庶出,明菲格外得父亲的喜欢,她生而早慧,八个月开口,两岁就认识上千字了,《千字文》《百家姓》倒背如流,五岁上就“发明”了易携的铅笔给嫡出的哑巴兄长明湛方便写字,还有数不胜数的新鲜吃食点心,都是明菲想出来的。偶尔的童言稚语也往往寓意深刻,引人深思,有强势如明淇的嫡姐,明菲硬生生分去了一份镇南王的宠爱,本事可见一二。
一阵微风掠过,娇柔的花瓣随风而坠,细细碎碎的飘作三千红尘。
明雅和明菲转个弯便进了园子,隔着落花石径一汪翡翠湖水,明菲远远的看到托着下巴发愁的明湛,不由绽起唇角。明湛眼睛亮起来,对明雅摇了摇手。
明湛对明菲不冷不热,倒不是因为明菲明淇不睦,实在是他知晓明菲的底细,说起来还是老乡,同属穿越一族。不过在明湛看来,明菲实在是太高调了,她就像一只花孔雀,尽情的展示着超年代的优越,将后世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炫耀,引人注目,惹人惊叹。
其实凭心而论,明菲除了是穿来的,真没什么好炫耀的,她弹琴的技艺远远不如明雅,写的字不比大姐明艳,就是骑射也跟不上明淇,明菲除了穿越这一个优势,其他完全跟才女不搭边儿。
同为穿越老乡,明湛从未打算与明菲相认。明菲的母亲是最得宠的侧妃魏氏,魏妃是凤景南舅家表妹。
说话凤景南的母亲原本只是京郊种田的,当年年景不好,卖了女儿进宫为婢。此女容貌清秀,在锦绣处处的后宫算不得出众,却有一大优势,易生养。先帝统共就宠幸了她两次,她就给先帝生了两个儿子,这种本事,让人不佩服都难。
凤景南议亲时,当今皇帝尚未登基,当今太后还只是后宫一个小小的贵人。先镇南王太妃为凤景南聘了现在的卫王妃为嫡妻,卫王妃出身帝都名门——永宁侯府。卫王妃出身虽好,却不比魏妃与凤景南有姑舅之亲,再者魏妃生的袅娜风流,姿色也胜于卫王妃,更要命的是她完全继承了其太后姑姑超强的生育能力,一口气为凤景南育下三子一女。
除了卫王妃的哑巴嫡子明湛,其余庶子皆是魏妃所出,这样的形势下,魏妃就是想低调都难。真正低调的是卫王妃,明湛甚至觉着卫王妃对凤景南并没有爱慕之心,她只是将王妃做为一项工作对待,做好份内事,打理王府内闱,其余姬妾争宠并不过心。平日里弹琴赏花、侍花弄草、养育子女,平静淡泊,行事公允,虽不若魏妃得宠,也颇得凤景南敬重。
以明菲的智慧自然明白,镇南王世子必会落在自己同胞哥哥的头上。她有恃无恐,愈发骄纵,尽情的享受着王府的奢华与虚荣,甚至对卫王妃也缺乏足够尊重,这让明湛识时务的敬而远之,在明菲面前谨慎的不露出半分异样,做着平淡不受宠爱的镇南王府四公子。
明湛自袖子里摸出个小本子小铅笔,写字邀请两个妹妹去梧桐轩。不过据他所猜测,明菲应该不会去的。
果然,明菲脸上露出歉意为难,柔声道,“午间出来时,我母亲的身子有些不大爽俐,就不去母妃那里了。四哥代我跟母妃告罪吧。”
明湛自然是笑着点头,带着明雅回去,明淇只得恨恨的瞪了明湛几眼,忍下了她那暴脾气。
不一时,明艳也从闺房出来透气。
明艳十四岁,比起刚发育的男人婆明淇和仍圆圆嫩嫩的明湛,明艳身段儿亭亭,乌发似云,走路时纤腰如春柳,带着轻盈的风情,身上有淡淡的香。
赐婚的圣旨已经颁下,明艳运气不错,虽然庶出,不过生母早逝,幼时便养在王妃膝下,年长请封时,卫王妃为她筹划,得封郡主。
嫁妆自然不必明艳操劳,只是一些嫁妆还是要女孩儿自己动手。
这几日,明艳都在闺房里埋头刺绣,如今出关。
明艳送了明湛一个宝蓝色的荷包,上面绣着两只偎在一处的小野鸳鸯,小野鸳鸯头顶并蒂莲花,下踩绿色碧波。且不说针线如何,单这喻意,就不是该送给弟弟的吧。
明艳见明湛捏着荷包不说话,有些羞涩,“这是我做的第一个荷包,给四弟戴着玩儿吧,四弟,你可别嫌弃啊。”
明湛拉开姐姐的手,见指尖儿上几处浅红的针眼儿,顿时心疼起来,摩挲着摇摇头。
卫王妃从明湛手里接过,想夸几句,实在不知道从何夸起,遂笑道,“你们姐妹,除了明雅喜欢女红,都是平平。我看你也不必做了,叫房里的大丫环细细做上几个好的留用就是。”
明艳被指婚为福昌长公主第三子,姑妈家的表兄。给姑妈做媳妇,总好过外人。
明艳眼睛很亮,含着对未来的无限期待,整个人透着喜气,抿嘴笑道,“倒是想亲自做几个,总是做不好,我性子又急,一急就越发做不成了。母亲,我真是宁愿理事看帐,也不愿做这个了。”
“不做就不做吧。”卫王妃是个很豁达的人,要不也养不出明淇这样的性子,笑道,“田庄铺面都已经置办齐了,你房里的丫环们都想好没?要带哪几个嫁过去,心里要有数。”
“分花、拂柳、烹茶、煮酒四个,还有孟嬷嬷一家,朱贵一家,母亲觉着如何?”明艳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不过结婚陪嫁是第一遭碰,既紧张又羞涩,还是想要卫王妃帮着把把关。
卫王妃点头道,“她们四个都是自小跟在你身边服侍的,最可靠不过,孟嬷嬷是你的奶嬷嬷,朱贵家的以前也是你身边的大丫头,很妥当。”
像卫王妃这样厚道的主母真的不多,她对待庶出子女当然不会圣母到视如己出,不过却从不刻薄。像明艳自幼在卫王妃膝下长大,卫王妃自然更多几分看重,养她长大,教她事理,如今又为她请封郡主。卫王妃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一鸣惊人。
明艳的风光让杨妃明雅母女更加坚定的认为,跟着卫王妃是有肉吃的。
四个女儿,明淇嫡出自不必多提,将来一个郡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余下三人,明艳由王妃抚育,又是长女,破例封了郡主。一家子四个女儿,朝廷的郡主也不能跟街上大白菜似的,多了让人觉着廉价,所以明菲明雅再封郡主的机会非常小,一个郡君就到头儿了。
明菲的母亲魏妃是凤景南的心头肉,枕头风一吹,明菲的封号也不会太低。明雅却有些危险,杨妃久不承宠,明雅在凤景南跟前儿也不出挑儿,非嫡非长,别说郡君,就是封了县主也是寻常。
所以,明雅在卫王妃面前更加恭敬温驯,此时听着卫王妃和大姐姐交待婚嫁之事,虽心里羞怯,仍是悄悄的的记在了心里。她不比大姐姐在卫王妃跟前得宠,日后怕也比不得明艳,凡事必倍加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