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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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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威路的黄昏金碧辉煌。
    山岭叼住一轮红日,整片天空都镀了金,山腰里那幢瑰丽的白色巨宅,洋洋洒洒站在夕阳下,有如金雕玉砌。
    李弃是搭了计程车来的。车开进以宅邸主人的祖父为名的林荫道路,司机相当好奇。「你是部长家的亲戚?」
    李弃眺望巨宅那排十分巍峨的希腊式白石圆柱,闲闲答道:「我有亲戚在部长家。」
    李弃之所以进得了部长的家,是因为宅邸里有个老侍卫官认识他,这老侍卫官是部长夫人当时陪嫁过来的。
    老侍卫官穿著泥灰色的制服,发已经斑白了,脸上有种认命似的平静之色,把李弃领到西厢的草坪,指了指开在草坪上几朵鲜丽的遮阳伞。李弃不要他通报,自行走过去。
    他慢慢穿过几何图形的花坛,好整以暇的校阅园圃里的花种;蓝星花、美女樱、马齿牡丹……多少认出几品。
    遮阳伞下正在举行下午茶,花枝招展的几个女人,有两个脸上的粉擦得死白,像政客的太太;有一个嘴涂得血红,像奸商的太太,另一个断定是恨男人的老小姐,相貌生得刻薄,但一双眼睛带著饥渴。
    不过还有一个,有著芭比娃娃似的,极其稚气可爱的一张脸,满头的发发,其下却是一副特别丰满娇娆的体态,唯其因这丰满娇娆,更加显得那张娃娃脸天真得可以。她头一抬,看见李弃,惊声喊道:
    「哦,我的天。」却毕竟是高兴、不假思索的奔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胳臂。
    李弃低头对她微笑。「嗨,妹妹,好久不见。」
    「你回来了。」女孩喜孜孜看他,却又忧虑的回头往遮阳伞那边瞧。
    李弃跟著她的眼光望去,这次看准了端坐在一柄红白大阳伞下的女人,她穿一身葱绿,一双手交叠在腿上,直视李弃,脸孔严而美艳。美艳得全无人情味。
    李弃本来就不指望她对他会有热情的欢迎。
    他和妹妹一起走到伞下,一派绅士风度的向众女颔首笑道:「午安,各位女士。」便往旁边的空位子坐下来,惬意地把一双穿著黑色紧身裤的长腿伸出去。
    几个女人瞄著他那双漂亮的腿,嗫嗫嚅嚅回应,唯有那美艳的女人一言不发,把两片朱红薄唇抿成一线,像在强自镇定。
    粉白的一个太太开腔道:「这一位可是部长的公子?我还没见过,说是正在舰上见习是吧?」
    血盆大口的那妇人紧张地向她摇个头,做著暗示,显然是知道一点内幕的,却徒然弄得另一个满头松水,形成一张O型嘴,左右张望著他们。
    李弃笑了,拣起桌上一块焦糖派扔进嘴里嚼,觉得该负起解释的责任。「部长的公子是在舰上见习没错,部长却和我扯不上关系,」他斜眼睨著美艳的女人,微微撇唇笑了笑。「和我有那麽一点关系的,是部长夫人。」
    这一句「部长夫人」,满蕴著鄙夷和亵渎。
    那美艳的女人霍地起身,向他的客人说道:「抱歉,失陪一下——妹妹,你替我招待太太们,」然後从李弃身边走过去,抛下一句话,「你跟我来。」
    李弃向女士们做一个优雅的欠身,随部长夫人去了。她的脚步走得细碎而急促,像狭长的窄裙绊脚似的。她跺跺登上线阔的走廊,穿过玻璃门,进了一间布置得一尘不染的雪白客室,旋即转身愤怒地看他。
    「你当著人在胡说些什么?我告诉过你,先打电话给我的秘书,不要一头就到这里来。」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上门来找她,几至於畏惧而严禁的地步,即使他们已有足足两年不曾见面,也几乎不通音讯,这条禁令似乎也没有动摇分寸。
    他偏喜欢向禁令挑战的那点趣味性。
    「我本来也不想到这里,但是——」李弃耸耸肩。「我有时候管不住自己。」
    部长夫人的胸部一耸一耸的,气得喘息似的,她瞪他半晌,恼怒而没有治他的办法,不得不作罢的时候,还留下一缕积怨,态度也就更显得苛刻了。
    「什麽时候回来的?」寒著声问。
    「前两个星期——噢,就是院会通过预算,部长大开庆功宴的那天。」他非常讥诮的说。
    她不理会,迳自打量他。「你晒黑了,也瘦了点。」像是做体检的护士,用著精确而不带私人感情的口气说。
    「我跑了一趟南美洲。」
    她眉一挑。「寇蒂斯学院呢?」
    李弃又一耸肩。「玩完了。」二年前进美国寇蒂斯音乐学院,本来就是玩票心理,没有认真。何况他的指导教授,像鼓号乐队的指挥,不像音乐家,才一年李弃就决定,跳楼和走人,两者只能挑一样。
    「这已经是第三所学校了……」
    他头一侧,搔著下颔回想,「柏克莱、爱荷华、寇蒂斯……的确是第三所学校了。」开心的证实。三所学校,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全都半途而废,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你要混到什麽时候?」
    他咧嘴一笑。「这重要吗?你在乎吗?」
    她没作声,但两人都知道答案。这不重要,她也不在乎。噢,她自然有她重视的那一些,比如说家运门风、部长的声望、那个在舰上见习的儿子的前程,一切她的风光,她的荣华。她是很懂得分辨,懂得选择,懂得去芜存菁的,她的生命里绝不留下渣滓,像李弃这样的渣滓。
    李弃反过来打量她。这些年了,依旧是他当年挨在门脚上看她走时的风华绝代,可见她替自己做的决定没有错。她出身富贵,也只有富贵才是归宿。世家小姐特别有一种脆弱的娇贵,是禁不起错的,一错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这样翻身的机会。
    「你有什麽需要?」李兰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炉的前面,壁炉上方的白色义大利钟计著拍子的走著,好像随时会喊一声「时间到」,然後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弃笑道,绕著一尊水晶雕成的圣母像走。「我没什麽需要?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趁部长不在家的时间。」老天,他对她从来不说实话,但这一句却是真心的。
    她却彷佛要尖叫起来。「不要再来!我告诉过你上里人多嘴杂,你想给我惹麻烦吗?」
    他背对她,赏析著那尊剔透晶莹、没心没肠的圣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麽以後我们在电脑网路上联络好了。」
    她让他去说笑话,交握著一双丰白的手,向前走几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顶好避一避,到别地方去。」
    李弃回过身,看她。「这是怕我丢人现眼,还是担心你自己出丑,或是部长受窘?如果部长担心受窘,当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担心出丑,当初何必——」
    李兰沁陡然变色,不待他说完,上前便给了他一巴掌。「不许你侮辱我——你只不过是个私生子!」
    他从容的、冷冷的笑,颊上的红印子一条一条浮上来。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总能如此无畏地说出来。她不怕伤害自己,当然也就更不怕伤害别人。
    「你知道吗?我几乎能够了解我父亲当年为什麽抛弃你一走了之你是个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杀人。」李弃对他母亲这麽说,转身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样长,和他的一辈子一样幽暗。
    夜幕已经垂下来了,对李弃来说没什麽差别,他还是走得漫不经心,走得慢,一点也不怕浪费生命。他在乎什麽?自从八岁那年,他母亲选择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选择无所谓。
    无所谓人生,无所谓走路,自然,一辆车来到他身边时,也无所谓上车。
    驾车的是妹妹,她仍穿著茶会的衣服,一件樱桃红的洋装,充满许多花边和皱褶,让她蓬松得像个樱桃小蛋糕。
    「表哥,怎麽走得这麽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长的一条山路,也该派辆车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时那份忧虑的神色不见了,此刻净洋溢著一股娇憨,是个生活被照顾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亲离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弃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兰沁婚後,也许为求个伴,回来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随表姨过著官家生活,显然是也过得不错。
    「你这不是来救火了吗?」李弃舒适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刚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著方向盘说道,然後问:「你这趟是回来度假?」
    「不算是。」李弃回答。他只是回来,其他什麽也不是。
    「表姨说你在美国念哲学和音乐。」
    「现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难念吗?」妹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所以谈起实际人生,显得生疏、隔阂、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然而妹妹是没有角度、没有观点的,她只是活著,幸福的活著,於是李弃改口道:「别谈我了,说就你的事吧,这两年都在忙什麽?」
    她偏头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我学法文和插花,加入『给流浪狗一个家』的活动,不过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喽,陪表姨忙东忙西——她一直把重点放在帮助孤儿的工作上,募款啦、盖孤儿院啦、成立基金会,做得有声有色,公益社团还颁奖给她哩。」
    「照顾孤儿是吗?」李弃觉得胸膛在抖动,简直要失声狂笑。「我母亲这人做事,可真会绕远路,而且总是遗漏了什麽。」
    妹妹听不出李弃的讽刺,尽管天真诚恳地说:「如果你觉得我们做的有什麽不足,请多多批评指教,我们会研究改进的。」
    李弃只是微笑,让妹妹面有得色的讲述她们娘儿俩的公益活动,也不答腔。一路下山,进了大学城,妹妹才想到似的问他:
    「你还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弃外公死後,几房亲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个老佣人,李弃住那儿也乐得清静。
    这时车过一栋灰白色调的西班牙房子,李弃望著它。是苗家,屋里是暗的。他起了个顽皮而冷酷的念头,如果此刻屋里有人,他或许会跳下车,敲开苗家大门对他们说:
    「我来带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说的,像个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抢得走蔺宛若。
    因为她不是那种会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种会轻易罢手的男人——
    他认识蔺宛若有十二年了,虽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蔺氏夫妇意外死後,李弃回来过,远远见到苗家长辈把她接走,十二岁的小女孩,异常清秀的小脸带著一股镇定和坚强。他自己十六岁,就算蔺氏夫妇嘱托过他,他也不能做什麽。况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烦。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头,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蔺宛若,她上了中学,亭亭玉立,眉目已显出了她母亲的那分美色。她和苗家的两个孩子在打网球,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好。他飞到美国上大学,没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甚至把她忘了。
    没有,他没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还常常梦到她——梦到她母亲最後对他的嘱咐。
    「告诉我女儿,爸爸妈妈爱她。」
    这些事永远让他感到不耐烦,一对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个显然够坚强,根本不需要他费心思的孤女,却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国外漂泊。终於他受不了,这次回来,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订婚酒会上见到她。
    她穿一身瑰丽的礼服,秀发盘梳起来,露出皓洁的一张脸。
    李弃没有想到她会长成那麽美。
    她母亲的美是一种锋芒毕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让人喝采——而蔺宛若却美得淡雅,美得出尘,像朵淡淡几笔的白描栀子花,非凡的清丽。
    然而那副极其秀致的眉眼,却总是蕴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个晚上,李弃看她始终用一种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对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纳闷。最後竟至生气而厌烦——
    她是怎么一回事?她没办法开开心心的和人说话谈笑吗?她非得那麽矜持、那麽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绪都隐藏起来了,让人看到的并不是真实的她似的。
    等到李弃目睹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样子,更是觉得荒唐怪异。这两个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们显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却见不到一丝男女闲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个老奶奶邻居都要来得比这对未婚夫妻亲热!
    然而李弃竭力告诉自己——这不关他的事。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综合这几年来打听到的消息,那又怎样?苗家是个规规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蔺宛若已跟著他们过了这些年,她的下半辈子再如此这般过下去,也未尝不可,他只消去向她道声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开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随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见她靠在墙上,定著一双大眼睛,怔怔望著对墙,她脸上有种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对的那片墙,空洞,茫然,一片虚白。
    李弃那种天生的敏锐聪明立刻发挥出来,他明白——蔺宛若做了错误的选择。
    但是不关我的事,随她去,他对自己这麽说,完全没有一点良心不安。
    李弃走向前,打算好了,只消说句「恭喜」,然後就拜拜,无事一身轻。
    他看到她在灯下的脸,他伸出了手,他触及她的粉颊,他唤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弃在车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张柔软饱满的樱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绝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颈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阵收缩,差点要呻吟出来。
    「……你说好不好,表哥?」
    李弃听见妹妹在问。不好,怎麽会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这个弯也未免转得太大,这就是李弃有时候搞不过自己的地方。但是妹妹显然不是在问这个,而他幸亏不是波士尼亚的士兵,战场上像这样分心,有十条命也别想保住。
    「妹妹,真是抱歉,如果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我保证一定专心听。」他虔诚地说。
    「我说晚上你要是没别的事,我索性取消和别人的约,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这附近有家酒吧,气氛很好,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好,妹妹。」李弃笑答。
    当然好。把时间消磨在酒吧,总比消磨在绮思幻想里来得自然健康,李弃自嘲地想。至於蔺宛若的问题,势必要等到他略微镇静一点的时候再做定夺。
    二十分钟後,他随妹妹推开街口一家酒吧的彩绘玻璃门。酒吧名做「早晨的呵欠」,是有由来的,原来酒吧的气氛太美,教人舍不得走,泡了一夜,隔天早晨自然不像人,像河马,张著大嘴猛打呵欠。
    荔枝红的灯光下,爵士乐在流动,几对跳舞的男女影影绰绰,李弃却一眼望见他思想里的人物——蔺宛若,她正挤在那个再过八百年也不适合她的男人怀里,简直就像一只穿错了鞋子的脚。
    蔺宛若也同样一眼望见他,她不相信整座酒吧没一个人听见她在大喊救命。
    没别的解释了,一定是她倒楣撞了邪,否则怎会三天两头碰上这个神经病?
    音乐会上有多少熟人,她说得舌头都掉下来了,才让大家好歹表面上相信,她和此人绝无瓜葛。立凡的眼睛从「放大」现象恢复过来之後,就开始开她的玩笑:「我就知道我早晚会碰上情敌的。」一直到今天在礼服公司,见她国色天香穿起新娘装时,他还在糗她。
    这两天,他们一头忙著结婚的准备工作,虽然议好要行个素简的婚礼,但是各种琐事拉拉杂杂像地上的蚂蚁那么多,也够人昏头转向的。
    结婚比决定结婚要麻烦太多了。
    他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试礼服,立凡守旧,宛若则尽量依他的意见,排除一切新款的色泽和式样,好不容易有了定案。立凡一白一黑两套礼服,宛若除了一袭法国来的白锻蕾丝新娘礼服,就是一套蔻丹红的花纱宴客装了。
    出了礼服公司,站在欧洲式的雕花柱下,立凡问她:「晚上爸妈去探病,立芝带幼稚园的小朋友登台公演,我们上哪儿吃饭?」
    「前两天我们才在祥云居吃过饭。」不是回答,是提醒。这几年他们都在祥云居吃饭。
    她和立凡有著最保守、最定型的约会模式,固定周六出游,固定在三条街外看一场电影,固定在两个转角外吃一顿饭,最多移到隔壁的咖啡小铺喝杯卡布奇诺,最多踅到公园买一支霜淇淋。仅限於此。晚上十点前一定回家。
    宛若曾经试过打破惯例,她会说:「这一次我们换家餐厅试试。」她跃跃欲试。
    「好呀,」立凡答应,踌躇了一下又道:「哪一家好呢——我们知道的不多。」
    「我们到兰屯去吃碳烤。」宛若兴致勃勃提议。
    「好呀,」都先应好,顿了顿,又迟疑地说:「可是兰屯那儿我们又不熟,而且碳烤油烟弥漫,对身体不好。」
    「那麽我们到金象苑,他们卖巴西菜——我听同事说,他们吃过炖蜥蜴。」她非常好奇兴趣。
    立凡吓了一跳,「嗄,那种东西能吃吗?」
    见他害怕,宛若改口建议上印度馆子。立凡非常为难的抓著头。说真的,宛若也不清楚印度菜是不是真用手抓来吃,而且立凡说他们店门上头是盘了一条大眼镜蛇的招牌,也许他们是吃蛇肉的。
    所以最後他们总是回到祥云居。他们从来没有新的尝试。宛若知道她的父母见识过世界上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他们有过各种稀奇古怪的经历,如果他们还在……如果他们还在……
    不,宛若坚定地摇头,一切免谈,他们不在了,而她现在拥有的是一种平凡的生活,这些年她总深信,平凡本身就是幸福。
    然而,小小的变化,无损於幸福,所以令晚她硬把立凡拉到酒吧。她和学校的同事来过「早晨的呵欠」,入夜後,这酒吧有种旖旎的情调,连木头都有可能陶醉。她和立凡虽然不讲究浓烈的感情,但也许她可以开始努力,给两人之间调上几分旖旎感,相信立凡应该比木头通灵吧。
    宛若对今晚多少抱著希望,岂知他们在玻璃窗下,刚用完义式的奶油蛤蜊面,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展开,便有人往立凡肩上一拍——是他电脑室的同仁,立凡和他一谈起研发小组的案子,就好像他是趴在实验台上,而不是在这人夜迷人的酒吧里,身边还有他楚楚动人的未婚妻。
    立凡过去有过一回的情场挫败,或许是伤得过度严重,从此以後行为越发谨慎,不堪多情之馀,使得本来就木的性格就越木了。
    立凡是好人,勤恳笃实,一个女人不能太贪心,盘子里每一种甜头都想要,宛若叹著气想,认分地坐她的冷板凳。
    半个小时过去了,冷板凳成了铁板烧,宛若必须起来走走,做壁花已经够惨了,她可不想变成乾燥花。两个男人仍在热烈的讨论,宛若踅到吧台去点杯酒,才回过身,就看见在音乐会上差点害她名节败坏的家伙,挽了个玲珑可爱的女郎跨进酒吧。
    她像看到炸弹滚进来一样。
    她用的是弹跳的姿势,瞬间掠回座位,一把拉起立凡,拆开他的两臂,挤进他的臂弯。
    「宛若——」他惊喊。
    「我们跳支舞,」宛若喘著气道:「这首曲子很美,我不想——我不想——」
    我不想让那男人形成我的威胁。
    我不想让那男人破坏我的兴致。
    我不想让那男人把我的心作弄得像无主的游魂。
    「——我不想错过这一曲。」急急把话作了结,头埋入他的胸膛,露出一双眼睛骨碌碌地在他肩线上观看李弃的行动。
    他把女伴安顿在吧台边一盏小水晶灯下的座位,点了东西,然後靠在椅背上,十指交叉,好整以暇「欣赏」他们跳舞。
    立凡不会跳舞,僵硬地跟著宛若移动脚步。宛若转过身去,背对李弃,背後像爬了一百只毛虫啃著她;转过身来面对他,又觉得眼冒金星,招架不住他直勾勾的凝睇。
    不要那样子盯我,我又不是美国舞娘!她想尖叫。
    「宛若?宛若!」最後才听见立凡在哀呜。
    「呀,什麽?」她茫然问。
    「你把我的手臂掐得好痛。」
    「噢,对不起,」双手是放松了些,仍然像抓著救命恩人似的死揪住他。「跳舞真好,是不是?我觉得意犹未尽,下一曲我们再跳……再跳……」
    李弃坐在那儿,厌恶地摇头。这两人的舞技蹩脚得让人看不下去,他们以为他们在做什麽?晨操是吗?分明是一双筷子在跳舞嘛!苗立凡是一脸含辛茹苦的表情,在舞池里扭得生不如死,而蔺宛若……
    蔺宛若今晚穿一件高领削肩的纯黑洋装,背後挖空,露出一小部分光洁的肌肤,腰际一条环型细金链子,随她的动作,在挺秀的臀上轻情地荡著,她攀著苗立凡像攀著一块人肉盾牌……
    李弃的眼神在灯下闪烁起来,她想用那块盾牌挡驾什麽呢?他不知道,他根本没有趟浑水的意思,可是一见到蔺宛若,他就不晓得哪里钻出来的一股坏劲儿,尽想去逗她,惹她,得罪她,酒会上如此,音乐会如此,不亦乐乎地看这表面上冷静的漂亮女孩世界大乱。
    一股笑意漾了上来,远远的,他对她咧嘴笑了。
    他笑了!天老爷,这个坏胚子笑了後面准有坏事要来!她知道!宛若像被一阵西伯利亚吹来的寒风击中,整个人冻成冰,心惊肉跳瞪住李弃。
    果然,他歪过身子对他的女伴说了几句话,那女郎点点头,他即慢吞吞站起来,然後,像一个会走路的厄运朝她走过来。
    她的脑子变模糊了,视线变模糊了,四周一片混乱,只有这个男人的形影是清晰有线条的。等她想到要逃,已经来不及了,他已来到他们身边。
    「好音乐,好地方,不是吗?」他低沉道。
    立凡扭过头,看见李弃,怔了一下,眼睛又放大了,他结巴道:「你是……你是……」
    「我是李弃,」他把身子一挪,宛若这才发现他把女伴也带过来了,那女郎正俏生生立在他身後。「这位是魏妹妹小姐。」
    魏小姐千娇百媚地向宛若颔首,向立凡伸出玉手,询问贵姓,邀他共舞,交际手段纯熟非凡,可怜的立凡哪禁得起这些?三两下就被带走了。
    宛若瞠大眼睛望著他去,心里狂叫,别去呀,别丢下我呀,这是卑鄙的离间——
    她的腰身被一只有力的胳臂搂过去。「有幸和你跳一支舞吗?」温热的口吻凑在她耳边。
    救命呀!她还看著她远去的未婚夫,整个人已落人李弃的怀里。她挣扎著,咬牙回这:「不要,我不要和你跳舞——」
    温热的口吻这时近在她颊边了。「安静,否则我当场吻你。」
    「你敢?放开我,放开——」
    他的嘴压下来,像个吃人的黑洞,宛若一惊,倏地把嘴咬住。他来真的,在这大庭广众,他来真的!然後,那黑洞移开,只剩一对幽幽的眸子注视她。
    「乖,听话——否则下一次会是真的。」他哄道。
    乖,听话?他把她当成什麽?宛若怒道:「不要用这种对宠物的口气对我说话,我又不是你的马尔济斯狗!」
    他的唇角往上牵,形成一个性感的角度。「我没有马尔济斯狗——你知道,我不把狗当宠物,我把女人当宠物。」
    可恨,可恨的男人!有谁比他更值得丢入碎纸机去碎尸万段?
    他却用手——弹拉赫曼尼诺夫的那手——挑起她的下巴,小心珍重的,只顾端详她。「怎麽?想到什麽不愉快的事吗?你的脸色难看得像过期的土司。」
    宛若气结。「我想到要杀人!」她把下巴扭开,忿忿回道。
    他在她鼻尖前西摇动一根手指,「女人最好不要动杀人念头,她们会像开车一样,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最後还白白折断一双玉手上的长指甲。」
    「我没有长指甲!」
    「但是你有一双玉手。」李弃说著,爱惜地把她的双手执起,抬到唇边一吻。他的嘴吻著她的手,像吻著她的唇,亲密得让人惊悚。
    她像撞见猎人的小兔子,一心想逃,才逃了半寸,便又被拘捕到他怀中。李弃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轻抚她的背,他的手心不时触及她衣服挖空处的皮肤,温度在那里升高,渐次蔓延,让她热,又让她晕……
    「嗳,轻松点,」李弃说,带著她随音乐款摆。「四肢别这麽僵硬——我们是在跳舞,不是在做复健。」
    宛若长长吸口气,决定用文明的方式解决这个疯子的问题。也许这个疯子受过教育,能够和他讲点道理。「听好,先生,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是李弃。」
    「——也不知道你是做什麽的……」
    「我是个浪子。」笑嘻嘻回答她。
    「——你对我胡说八道、对我无礼,我们就当你在开玩笑好了,我的未婚夫人在那边,」宛若向那幽暗见不著什麽的一端努努头。「再过三个星期我们就要结婚了,我请你不要再骚扰我——」
    「宛若,宛若,」他一迳对她摇头。「你还是没搞清楚,从一开始我就对你说了,你不能嫁给别人,你是我的。」
    「我不是你的,我和你没有关系,我就要结婚了——你没听过名花有主这句话吗?」她心里有气,措词也就傲慢了点。
    李弃咧开嘴,那笑盈盈的眼神不知有多坏。「有主的名花我都敢抢,更何况你还不算有主呢。」
    宛若气得浑身乱颤。她到底在想什麽?和一个野蛮人沟通?她咬牙道:「你是古代的匈奴吗?野蛮成性,不讲道理——」
    「我讲道理,就是讲道理,我才来找你,」他那张俊脸蓦然严肃起来,他郑重对宛若说:「十二年前我在西非救过你父亲一命,他为了感谢我,把你许给了我,」他凑向前来,逼临宛若的面孔。「也就是说,你从十二岁那年开始,就算是我的人了。」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她岂不做了他十二年的老婆?宛若整张脸羞红起来,啐道:「你无中生有,鬼话连篇,编派毫无根据的故事。」
    「要是我有证据,你又如何?心甘情愿履行婚约?」他越发笑意盎然。
    她红著脸哼道:「拿出证据来再说。」他有才怪。
    李弃忽然站定,手插入外套内侧,像个杀手亮出夺命金牌,用两根手指夹出一张发黄起皱的旧照片,横到宛若的鼻子前面。
    宛若的两只黑眼珠立刻自动集合,并成一线往前看。照片上是个一丝不挂的……嗄,他居然现这种宝!这家伙不止是个疯子,还是个变态,恶心透顶!宛若想把头扭开——
    不对,怎么照片上的人物有点眼熟?她定睛又瞄一眼,简直不敢相信——裸照上的女主角,竟然就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