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光这么想一想都觉得受不了了。
他凝视她,半晌,柔声道:“初蕾,我不会死!等解决了d病毒,我就永远陪着你,无论哪里都不去了。到时候,你愿意在这里也好,在金沙王城也罢,甚至九黎,无论哪里我都陪着你,永不分离。”
“你陪我回金沙王城好不好?”
他不假思索:“好。”
她咯咯大笑:“此话当真?”
“当真!”
她以轻吻回答他。
他就势便抱着她倒在了松软的细沙地上。
那是最上等细滑的丝绸也比不上的洁白细沙毯,贴着皮肤的时候就像是暖风从身体上穿行而过。
明明滴酒不沾,初蕾却醉了。
她醉倒在那缠绵无比的亲吻里,仿佛一切的痛苦,恐惧,烦恼甚至异变的恐惧都统统消失了。
全世界,只剩下一双宠爱的手。
他的拥抱充满了温情和力气。
这一次的缠绵,她分明感觉到和往常都不同。可是,究竟有哪里不同她又说不上来,但觉随着他缠绵的深入,自己整个人就好像焕发出了一种无限的生机活力,就连之前和青元夫人交手时留下的细微创伤也迅速消失不见了。
良久,极度的癫狂才平息下来。
小别胜新婚,更何况,他俩本来就是新婚。
她很惬意地窝在他的怀里,额上汗涔涔的,只轻轻拨弄自己无名指上的蓝色扳指。
扳指在月色下散发出淡淡的蓝色光芒,非常悦目。
“呵,百里大人,真是太奇妙了,我一旦戴上这扳指,就感觉你从未离开我……就好像你一直在我面前似的……尤其,当我遇到敌人的时候,这扳指就令我勇气倍增……”
她顿了顿,好像不知怎么准确地形容:“百里大人,我感觉自己有点狐假虎威啊,呵呵,可是,我又很喜欢这种感觉。你知道吗?就算我口口声声逞能,可是,那背后都是因为我知道你在,我知道无论何时你都会保护我……就算你不认识我,就算我还很丑的时候,你都一直保护我……你从来没有改变……百里大人,谢谢你……谢谢你……”
当她美艳如花时他倾心惊艳,当她形如骷髅时他也不离不弃;
当他是复制人时对她一见钟情,当他脑电波不全时也对她一见钟情。甚至九黎河边初次相遇,他对她尚无任何的记忆,也对她屡屡留情。
细细想来,他竟然从来没有变过!
从未!
无论他是百里行暮还是白衣天尊,他从未改变。
无论她是鱼凫王还是万王之王。
他甚至在她尚未恢复容貌时候,已经主动和青元夫人退婚。
初蕾的感激,由此而来。
我们随时可以为了敌人而搏命,可是,我们很少停下来细细回味一下曾经得到过的温情。
她现在才想起白衣天尊迅速赶回时的焦虑不安。
她现在才开始后怕:如果自己当时真的和青元夫人同归于尽了,那白衣天尊怎么受得了?
她低低的:“百里大人,我真是太冒失了……我向你保证,我下次再也不这样了……无论何时,我一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
月色下,他凝视蜷缩在自己怀里的小人儿,忽然很感动。
他本是想带她去周山之巅,因为他归位的脑电波里已经恢复了对她全部的记忆,尤其是周山之巅上,她如何以手为刀,亲自将“百里行暮”一点一点地埋葬。
也正因为记忆全部复原,他忽然又不想去周山之巅了,他不想让这样的悲剧继续上演。
那样的惨痛,有一次就足够了。
今后,再也不能第二次了。
“初蕾,以后我再不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了。”
她很认真地凝视他:“若不是你一次次救我,我早没了。”
他双臂将她环绕,她抬起头,看到辽远的天空上遍布明亮星辰。
她忽然雀跃起来。
就像当初在西北大漠,自己和他一起对抗无数的敌人,小狼王、大费的军队、东井星的妖孽以及各路巨人……尽管生死难料,尽管血染黄沙,可是,始终在一起。
“呵,百里大人,我真渴望能像当年在西北大漠那样,我真希望自己不是你的负累,而能和你并肩作战……”
想想看,能和他一起遨游星际,和那些高不可攀的大神作战,那该多好?
可是,她想了想还是满脸遗憾:“唉,只可惜我本领低微,别说跟你联手作战了,我连自由来去的本领都没有……我终究是个凡人……”
他忽然笑起来:“初蕾,你愿随我游走星际,四海为家?”
四海,并非地球上的四海,而是全宇宙流浪。尤其,他现在还是大联盟的通缉犯。
她却斩钉截铁:“当然。”
“万王之王也不做了?”
“我已经立了小狼王为储君。”
“金沙王城也不管了?”
“杜宇已经是现任鱼凫王!”
“一切牵挂都没有了?”
她也笑起来,她一直记得当初在秦岭边境上那个老农说的话:大禹王不存在的时候,这土地已经存在,我家世世代代耕种这片土地,我吃我自己亲手种植的一切,我自然安乐无忧,这一切,跟大禹王有什么关系呢?
土地千年万年永远存在,君王却三天两头随时更迭,有没有君王对于整个地球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简直微不足道。
他哈哈大笑,一把将她抱起来:“哈哈,小人儿,既然你要随我游走星际,那就去吧……”
说话间,已经随手将她高高抛了起来。
凫风初蕾惊呼一声,就在她以为自己要重重坠落之时,却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站在了风中——真的是站在风中,脚下是一片虚空。
没有任何的凭借,没有任何的遮拦,甚至没有传说中的任何法宝作为依托,没有任何飞行器的辅助,就这么直直地站在风中。
整个身体的重量发生了变化一般,她清晰地察觉自己轻飘飘的,就像一片羽毛,如果不是心理上一时的紧张,就再也察觉不到别的变故。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距离七八丈高的地面,忽然有点头晕,咚的一声便栽倒在地。
可是,身子尚未触及地面,又飞起来。
这一次,是站在一个人的掌心。
一只巨大的手掌,就像一间巨大的平坦的屋子,温暖,舒适。
他白色的身影已经如山岳一般,他蓝色的头发仿佛天空中飞舞的精灵。
她咯咯大笑,习惯性地在他掌心里奔跑,跳跃,每每跑到他的手指的边缘,他的掌心便膨胀,她跑来跑去,便怎么也跑不出他的掌心了。
她跑累了,倒头便在他掌心里呼呼大睡。
就在他以为她已经疲惫不堪时,她忽然跳起来,蹑手蹑脚地冲到他的眼皮边上,嘴唇紧紧贴在了他的眼皮上面。
他笑起来。
她也笑起来。
他的掌心收缩,身形也随之收缩,她但觉自己脚下一空,再次站在了虚空的风里,一转眼,她看到他已经和自己并排站在了风中。
“哈,百里大人,我也能驭风而行了?”
“现在,你只能简单地在风中行走,再学习一下,元气再加深一点,你就足以真正御风飞行了……”
“可是,我听传说里的故事,那些仙人不都坐着莲花或者别的什么法宝吗?可我们什么法宝也没有,就这么悬在风中?”
“只有低等的半神人才需要借助法宝。那些所谓的法宝只是类型不同的飞行器而已。资深半神人则已经无需任何飞行器,直接可以驭风而行,当然,他们有时候也呈现出各种飞行器的外型,但是,那只是他们的兴趣,可以在虚空中呈现各种想要的外观,这样看起来更直观而已。比如这样……”
凫风初蕾分明感觉自己足下多了一块很宽的踏板,紧接着,这踏板换成了马车的模样,然后,又变成了维马纳以及各种飞行器的样子……
她又惊又喜:“居然有这么多变化?”
“事实上,这些东西都是不存在的,只是因为大神和地球人的能量气场不同,所以每每现身时,需要一些实物形状好让地球人能够看到或者触摸……当然,大神和地球人最大的区别其实是身体密度的差距所带来的元气的差距,尤其是大资深的大神,身体的密度已经和地球人有了本质的差距,所以,本身就可以改变各种物质,驭风而行……”
每一个半神人到了一定的级别,已经不再需要特定的飞行器,可以随手选择,就地取材,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飞行器,这也就是凡人们向往的“腾云驾雾”,究其原因,只因为半神人的身体密度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所以能随意驾驭一切的原材料为我所用了。
“天啦,我以后也能做到这一点吗?”
“当然。”
“可是,我不也是地球人吗?为何可以做到这一点?”
“因为你嫁给我了,自然就可以了。”
初蕾并不明白为何嫁给他,自然就能做到这一点了,但是,她很清楚,既然他说行,那就是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