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我醒来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周遭的环境,就被许至君重重的一个耳光扇得眼冒金星,我脱口而出就是一句:「我操,你疯了啊!」
他站立在窗边,背对这窗户,逆光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我能感觉到他微微的颤抖,是那种震怒之下的颤抖,他的语气是罕见的残酷和冰冷:「那麽想死,没死成,是不是很遗憾?不过就算你死了,我也会把你的尸体捞起来送到你妈妈面前去,然後告诉她,你女儿殉情身亡了。
当我听见「殉情」这两个字的时候,身体里所有的力量都消失殆尽了,连反驳他的力气都没有,我死死的揪住床单,企图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
没有用,眼泪根本不能抑制。
谁说悲伤的时候没有眼泪,我只觉得全身的水分都会从泪腺分泌出来。
安静的房间里除了我们彼此的呼吸声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我默默的流泪,哽咽得说不出一句话。
漫长的沉默之後,许至君靠近我,捋顺我纠结的长发,语气稍微温和了一点,问我:「你这个样子,怎麽去参加葬礼?」
我听见一声尖叫,很快,我发现那声尖叫原来是来自我的喉咙,我仇恨地看着他,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你为什麽要刺激我!
他一动不动,刺激你?死都不怕,你还怕刺激?
说完之後他起身离开房间,关门之前,他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葬礼是後天,如果你还想去送他一程,这两天你最好还是吃点东西。
说完,白色的房门「卡擦」一声关紧。
我用包着厚厚的纱布的手狠狠的擦乾脸上的眼泪,没什麽好哭的,既然没死,我就好好活下去。我要吃东西,这样才有力气去,参加,葬礼。
林逸舟的,葬礼。
想到这六个字,眼泪又汹涌而出。
两天後,坐在许至君的车里的我僵硬得像一具行尸走肉,他一边开车一边从後视镜里观察我,我面无表情地说,有什麽好看的。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下,对我不友善的态度表示不屑。
我不知道举行葬礼的具体位置,也没有心思去寻根究底。许至君是君子,他既然让我去送林逸舟最後一程,就一定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当他提着一套黑色的小西装扔在我面前叫我换上时,我一点也没有觉得意外。
他从来都是个这麽稳妥的人,除了,打我那一耳光。
想到那重重的一耳光,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这个动作也落入他的眼里,他又哼笑一声,洞悉了我的想法:「你是不是想打回来?」
我依然是一副活死人的语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叹了口气,程落薰,我是你的男朋友,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从两天前被救回来开始就对我这个鬼样子,我都没有跟你计较,还亲自开车送你去……
说到这里,他很识趣的闭嘴了。
芙蓉路上永远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各路公车司机在这条宽敞平坦的马路上把巨大的公车开得像坦克,拥挤的公车里每个人都有一张被生活磨砺得麻木的面孔。
不时从公车旁边飞驰而过的名牌汽车里除了大腹便便,满脸油光的中年男子之外,也会有鼻梁上架着各色墨镜,妆容精致的年轻女性,在等红灯的空当,点一根女士烟,像模像样的抽两口。
对於她们的年纪和坐骑,总让人浮想联翩。
我从包里摸出一根烟,刚要点火,许至君就对我吼:「不要在我的车里抽烟!」
我白了他一眼,决定把他的话当放屁。
他气鼓鼓的从後视镜里瞪我,程落薰,你能不能不要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
我忍无可忍的打断他,文盲!你没有知识就多看看电视!如丧考妣是说死了爸妈,你才如丧考妣,你全家都如丧考妣!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脸色阴沉的他再也没有发生一点声音。
到了林逸舟的葬礼举办地的门口,我一路上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跟力气都完全丧失了,我紧紧地抓住许至君的手,他显然很大度地放下了我们之前的小恩怨,用眼神告诉我:没关系,有我在。
林逸舟的遗照挂在大厅的中央,我在看到那张脸的第一眼就崩溃了,前尘往事像飞快倒带的电影在我的脑袋里回放,我膝盖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
许至君稳稳的托住了我,然後用他的力量把我带到林逸舟的亲戚面前,鞠躬。
我没有见到林逸舟的父母,无论是从前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还是今时今日来送他最後一程,我都无缘见他双亲一眼。
也许某一天,在大街上,在商场里,与我擦肩而过的一对中年夫妻就是他的父母,可是双方都不会知道,这个女孩子,与他们的儿子,曾有过热烈的过去。
许至君扶着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我伤心之馀看到许多跟我一样伤心的女孩子,她们在这麽冷的天气里还是坚持下半身只穿一条黑色的丝袜,抗寒能力实在叫我甘拜下风。
那一瞬间,我想起曾经那些流连於林逸舟身边的莺莺燕燕,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就在我泪眼朦胧的时候,一个无比熟悉又无比陌生同时还让我无比恶心的声音落入了我的耳中,我抬起头来寻声望去,果然,这个让我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的声音只可能属於她——封妙琴。
像是感应一般,泪流满面的她也看到了我和许至君。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开口跟我说话,片刻之後,转身走了。
许至君轻声的问:「那件事就是她做的?」
我用力地咬紧嘴唇,点了点头。
从葬礼上回来之後,我瘫软在床上,像一棵脱水之後的蔬菜。
许至君立在窗前,背影无限落寞。
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他大力拉开窗帘,冬日的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照进房间,光线里细小的灰尘在飞舞,从21层楼的高度看过去,是辽阔浩瀚的湘江。
各种船只在江面上行驶而过,它们都有自己的方向和轨迹。
我走过去,从许至君的嘴边把烟拔过来,深深地吸了一口,那天,我真的带着必死的决心。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而是伸出手从我身後环抱住我,他的下巴磕在我的头上,轻轻的鼻息扑在我的耳尖。
我闻到他身上那种熟悉的,淡淡的香味。
他跟林逸舟两个挑剔的人在对香水的选择上却难得地一致,大概因为这个牌子原本是做烟草起家,而烟草又蕴含了男性的刚烈的缘故。
不同的是,林逸舟用的是冷水,而许至君用的是回声。
回声。许至君。他是我这浅短生命中所有美好事物综合而成的,经久不息的,回声。
我努力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至君,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温暖的环境中长大,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感情可以应用到每一个人,我只有一份爱,要麽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
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他沉默着,没有回应。
然後,他终於开口说了一句话,我努力抑制了很久的眼泪,轰然砸下。
他说:「那天我把你从冰冷的江水里抱回来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带你回来,让你快乐,给你幸福,虽然,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窗外是亘古不变的苍茫夜色,我看见林逸舟坐在我的面前,眼神里充满怨怼。
我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他的脸,那张我深爱过,又破碎的脸,我开始断断续续的说话,都是你的错,你为什麽不肯跟我好好一起,如果不是你那麽任性,我们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一直看着我,在我的手快要触摸到他的脸的时候,他的样子渐渐变了,渐渐的,变幻成了暮晨的脸。
暮晨的眼神永远是这麽淡漠残酷,冷冷的看着我,一语不发。
我静静的承接着他的端详。
周暮晨,你仔细的看看我,都是你令我,对爱,如此畏惧,如此,厌倦。
夜风吹起窗帘,我在漆黑的房间里与自己的臆想对峙,时光轰然倒退,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眼神清亮,神情倔强的女孩子,是谁?
她的皮肤还没有被泪水洗礼过,她的手指还没有被烟草熏染过。
一切伤害还没有登台。
那是四年前的我。
★[2]等到你们有什麽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时光倒退至四年以前。
长沙因为一场盛况空前的名为「超级女声」的选秀节目而名声大振。
那个节目的影响力竟然可以让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的李宇春登上了美国《时代》的封面,这对於那些从小就怀揣着明星梦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展现自己的才华的舞台,成就自己的梦想的捷径。
那个夏天,Beyond在长沙上演的绝版绝唱吸引了大量的歌迷前去捧场,一场告别演唱会选在长沙举行,这也是头一次。
那些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是这偌大的长沙城里微不足道的小事。
某天下午下午五点半,放学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之前,袁思思慌慌张张的拦住我,表情十分凝重。我不耐烦的催她,有什麽事快说,姐姐赶着打架去。
她朝四周看看,压低声音,神色焦躁:「今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要彻查『粉笔灰』事件」。
我呆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上个星期其中考试,监考的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中年女老师。
我远远看到她的背影的时候就有点恶心,她顶着一头我最反感的方便面卷发,穿着朱红色漆皮高跟鞋,整层楼都是「咯登」「咯登」的脚步声。
谭思瑶好心地安慰我,说不定正面挺好的。
等她站到讲台上拆封试卷的时候,我回头对思瑶翻了个白眼。思瑶天真地扔个小纸条过来,上面写着:说不定她人好呢,记得有答案传给我啊!
可惜这个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其实在别人眼里毫无美感的中年女老师丝毫不给乐观的谭思瑶同学面子。
当她瞪着一双圆眼睛像红外线一样扫视教室的时候,我心里不得不叹息:死了死了,这次死了。
如我所料,导致整堂考试下来我连一道选择题都没有抄到。收卷後,一贯好脾气的思瑶趴在桌子上怒气冲天的说,放点水她会死吗!
就是,会死吗,会死吗!旁边的冯妍一边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着思瑶的话一边整理书包。
忽然,她停下了动作,对我们露出一个简直可以用□来形容的笑容。我看着她手里那包白色的小药丸,捂着胸口说:春药!你想干什麽!
她对我极其鄙视,程落薰,你脑袋里能不能少装点□的东西啊!全世界的药都是春药啊!这是泻药,告诉你,前几天我买来好玩的,你们要不要……
我和思瑶彼此对视一眼,达成共识:好,你不让我们抄,拿个见不得人的分数回去被骂,我们也不让你好过,给你下泻药,拉死你。
当我把老巫婆的茶杯从办公室偷出来的时候,我认真的对思思和谭倩说,这事要是被发现了,一起承担,同生共死。
她们庄严的点点头,表情像小学时代加入少先队时那麽虔诚。
等到那个老巫婆打开杯子尖叫「谁在我被子里放粉笔灰」的时候,我简直有一种站起来告诉她「白痴,那是泻药」的冲动!
考试结束後,我早就把这事忘了。
这下思瑶突然提起,我真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
於是我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赶走她,好了好了,说好了同生共死,别怕了,我还有事。
说完不顾她一连声的叫唤,我背着包像逃命一样往德雅中学跑去。
等我赶到的时候,康婕,还有她一帮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听到有架打显得比我这个当事人还兴奋的朋友已经守在德雅中学门口半个多小时了。
这是长沙最好的中学之一,每年高考之後,很多名不见经传的学校都会摆出一副打擂台的姿态来争相在校门口贴红榜,宣传自己学校的升学率。
可是绝对不会有雅德和我所在的博郡。
一看到我出现,她就把手腕上的手表往我脸上贴:「乡霸,看看几点了,我还以为你拉屎掉厕所里去了!」
我推开她的名牌手表,十分鄙夷的说,您能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素质吗?
关於她那块名牌手表,也一度让我非常无语。
她是这样故弄玄虚的:知道米奇妙不?
我谦虚的表示自己孤陋寡闻,实在不知道这个牌子。
然後,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阳光下朝我晃了晃她手上那块印着米老鼠头像的腕表,这个就是米奇妙,名牌,你个乡霸!
我差点气绝,拜托,是米奇,米奇!没有那个妙字!
乡霸,是她为我而创造出来的词语,每当她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强烈的,被羞辱了的感觉。
当那个女孩子出现的时候,康婕用鞋底碾灭了烟蒂,一副大姐头的样子说:乡霸,我们一起去找她谈谈心吧。
据可靠消息,我们即将跟她展开「谈心活动」的女孩子名叫戴莹新。
康婕这个贼喊捉贼的乡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戴迎新?辞旧迎新?好风骚的名字啊!」
此刻,康婕看到戴着黑框眼镜,穿着TEENIE WEENIE的TEE的「戴迎新」时,她内心蹿起一股嫉妒的火焰啊:「啊!在老娘戴米奇妙的时候,她居然敢穿TEENIE WEENIE!
要不是我拉住她,她会比我还先冲过去。
为了不被康婕抢了我的风头,我气壮山河地拦住她:「喂,找你有点事,我们谈谈心。」
她狐疑的看着我,谈什麽心?
我生平最恨这种把自己当林黛玉看的女生,动辄就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没把她怎麽样呢,待会我动起手来,她不得泣血而亡啊。
康婕也过来帮腔,劈头盖脸的问,戴迎新是吧,不说话就表示是啦。过来,找你有点事。
她十分不情愿,可是迫於我们的淫威也不得不跟着我们走到校门後面那个僻静的角落里。
我们一群人围着她像看猴戏一样,康婕一直在嘟囔,怎麽这麽瘦啊,经不得几下打啊,喂,你家里是不是不给你饭吃啊?但是周暮晨不是还经常给你买蛋糕吗?
那个名字像一个火种在我的脑海里燃烧成灾,我最後一点残存的理智都化做灰烬了。
在戴迎新试图搞清楚我们这群野蛮的女人跟周暮晨有什麽关系的时候,我像疯了一样扑上去就是一阵厮打……
在我发泄完我的「兽欲」之後,康婕惊恐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姐姐,以後你是老大!」
而蹲在地下的戴迎新睁着无辜的双眼,怨恨的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们不是说找我谈心吗?
说找你谈心就真的谈心啊?那我叫你吃屎你是不是真的去吃屎啊?在身体上殴打过她之後,我又开始在心理上羞辱她。
我真的是第一次发现,其实我骨子里是个泼妇。
临走的时候,康婕很认真的蹲下去跟戴迎新说,以後不要再让周暮晨给你买蛋糕了,要不这个歇斯底里的女性她真的会一次又一次来找你谈心的。
最後上的士的时候,康婕还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方向。
我很好奇,她到底是关心戴迎新,还是关心人家身上那件TEENIE WEENIE是不是正品。
当天晚上的晚自习放学,我被我的男朋友周暮晨堵在博郡门口。
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我,你干嘛去打人啊!我跟她什麽关系都没有!
面退比我高一个头的他,我毫不退缩:「等到你们有什麽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我倔强的承接他的目光,心里其实怕得要死。这种害怕的情绪很快就从我的眼泪里泄露了出来。
我哭了。
我把别人打了,然後我自己哭了。
我一哭他就拿我没办法,叹了一口气之後,他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语气里是满满的宠溺:「怕了你了,买东西给你吃,别哭了,你又没挨打」。
校门旁边的有个专门卖油炸货的推车,那个婆婆从我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卖这些油炸食品,臭豆腐,花菜串,蘑菇串,香芋串,火腿肠……琳琅满目。
我站在摊子面前指点江山,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十分钟後,我舒畅地打了一个饱嗝,啊,饱暖思□。
暮晨的笑容那麽温柔,之前的怒气全消失了:「嗯,好诗,好诗!」
满天繁星下,我第一次爱的这个人,他完全没有原则的宠爱我,不计较我的过错,不理会我的任性。
吃饱了的我开始给他制定与女生交际规则,首先,不准给她们买蛋糕,她们给你买的你要丢掉以示贞洁……
他捏捏我的脸,好,全都答应你。
我忽然有点感动得想掉眼泪。
我拉拉他的衣角,朝他嘟起嘴巴:「喂。」
他挑起眉毛笑,左耳上那颗货真价实的钻石耳钉随着他头部的摆动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我们第一个吻,乾净的,纯洁的。
孔颜,如果,没有孔颜的话……
我是说,如果。
★[3]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後,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暮晨的时候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後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又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止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白色的背影之中,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节被隐去,一个清晰的丶凸显的,一个骄傲的丶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裤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们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们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逼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後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根针亮晶晶的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後来那个绣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个猪还是个猴子,老师直接没收,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来,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麽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麽会知道,那通电话之後,我的人生翻开一个新的篇章,从此之後,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跟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个据为己有的龌龊念头。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十一个数字烂熟於心。
暮晨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地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心里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3250震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暮晨在第一时间内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後,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紧跟着追了出去,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实,我只是想问一问,究竟什麽事情那麽重要,重要到,这麽晚你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我茫然地回到包厢,屏幕依然还是阿娇那张漂亮的脸。我张开嘴,想要跟着她一起唱,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像写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地消失——
我最初脸红现在双眼通红,再幼稚还是觉得恋爱如梦。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红……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晕沉沉地趴在课桌上,早自习下课,一个自称是我们博郡之草丶人送绰号「博郡绿化带」的男生跑来找我。
当初就是因为周暮晨来博郡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辈子霉认识这个祸害,义字当头的我,义薄云天义不容辞地去劝架,才会认识周暮晨,也才会有後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所以,当「绿化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地好半天才挤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是啊,难道你喜欢他?」
确定了我的身份之後,他的表情变得好奇怪,像是怜悯,又有怜惜,总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种目光看得浑身发毛,喂喂喂,有什麽事你就说,别这麽看着我,好像我没穿内衣似的。
他无语地把我之前对他翻的那个白眼又还给我,然後,真挚诚恳的对我说:「程落薰,你还记得我跟周暮晨为什麽打架吗?」
其实我真的不记得当初他们是怎麽打起来的,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郡门口,拚杀得像两个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本能告诉我再听下去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没有一点勇气去阻止他的口才从便秘变成了一泄千里。
「程落薰,那天他来找我打架,是为了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你知道吗?」
「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叫做孔颜的女孩子,知道吗?」
我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我很想告诉他,你有什麽话就快点说,有什麽屁就快点放,别在我面前用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还用问句来制造悬念。
可是我什麽都说不出,我的脑袋里被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塞满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颜,孔颜,孔颜。
她究竟是谁?她跟周暮晨是什麽关系?这跟我又有什麽联系?
也许是我当时的样子把他吓到了,他问完这两个在他看来是反问句,在我看来是疑问句的句子之後,就再也没敢多罗嗦什麽。
最後,他无限同情地丢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医院住院部四楼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地笑,我干嘛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还不相信吗。
他临走的时候再次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图挑拨我跟暮晨的关系,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山无棱,天敌合,我们都不会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坚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暮晨。
我这番言辞在中午放学後跑去中心医院四楼看见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着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着「旺角清粥」的标志。而且,他明显一夜没有睡,黑眼圈很严重,最重要的是,他还穿着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麽爱漂亮的一个人,每天不洗澡不换衣服比没吃饭还难受的一个人,一个长那麽大没做过一点家务事,连烟灰缸满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彻夜不眠地守在医院照顾一个叫孔颜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丢下他的女朋友来照顾这个女生!
他让我,怎麽想得通,他让我,怎麽能不无地自容。
我刚刚叫了一句,暮晨,眼泪就开始掉。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过去,我听见自己哽咽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情?」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蓝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经典款,还是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他穿着我陪他去买的鞋子在医院里照顾别人,我觉得我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无助地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确认一点什麽。
我那麽彷徨地说:「暮晨,你跟孔颜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说,我就信。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理智上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还要挣扎,它还要争取最後一线生机。
病房里那个女孩子背对着门,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到了我们所有的对话。
我开始精神失常般地对她叫:「孔颜,你是谁,你别躺在哪里装死,你出来,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情? 」 原本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暮晨在我开始叫孔颜的名字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後拚命地挡住想冲进病房的我,像赶瘟神一样把我从病房门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劳的反抗中,想起罗素然曾经在她的博客上写过:感情有时像博弈,高招无形。
那时我不懂,而现在,我完全懂了。
彼时,那个躺在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女孩子,无声地赢得了这场战争。
那才是我跟孔颜第一次见面,她以静制动,任我咆哮呐喊,她不动声色。
★[4]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当孔颜以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坐在净果甜品店里丶我的对面时,我的心就像面前那杯椰汁芒果爽一样冰凉。
她倒是很大方,坦荡地说:「你想问什麽,只要我愿意说的,我都会说。」
我想了很久,甩出一连串的问题:「那天晚上你究竟为什麽进医院?为什麽你进医院要给暮晨打电话?你们到底是什麽关系?你们之前在一起,後来为什麽分手?」
她拍拍额头,笑出声来。
是我多心吗?那个笑容里,分明有不屑的意味。
她挑挑眉毛,「你问这麽多问题,我可没承诺你全都回答,我只回答你前面两个问题。第一,那天晚上我酒精过敏,所以住院;第二,暮晨曾经说过,无论什麽时候,只要我有事,第一时间就要通知他。」
她的老练和果断对比我的青涩稚嫩,高下立现,我简直想拿把刀刺在大腿上好让我的下半身不再发抖。
我还想要说什麽,她示意我停止,「好了,程落薰,我愿意说的就只有这麽多,如果你还要问什麽,我都不会再回答了。」
「我能给你的忠告,就是放下这些事情,好好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像你这样来质问我的女孩子,你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会是最後一个。」
「可是程落薰,我其实挺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会是她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
所谓聪明,大概就是当作什麽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回到最初一个人的状态去。
我看着眼前微笑的孔颜,心里很清楚,我做不到。
她和周暮晨,合力用利刃在我的心脏狠狠地捅了一刀,从此以後,那个伤口无时无刻都会汩汩的冒血。
後来的时间里,我一直处於元神出窍的状态,她也没有说话。
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人那麽多,我看着那些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的女孩子,她们是真的幸福吗?
当我以为我很幸福的时候猛然发现原来幸福不过是个幻觉,这是多麽残忍的事情。
孔颜的手机也是3250,她在我发呆的时候给周暮晨发了短信,内容我不知道,但是很快,周暮晨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他的容颜一如既往的英俊,可是我只觉得,这张脸,对我来说,那麽陌生。
他在孔颜的身边坐下来,那一刻,我心里很清晰地走过一声叹息,我知道,在我内心存在的最後一丝希望都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崩溃了。
那个下午,我们三个人都很沉默,时间彷佛停止了,我看着沉默不语的周暮晨,在眼泪夺眶而出之前,我选择了逃离。
其实故事不会停止,我们只是等待,一直到许多许多年以後的某天。
许多许多年以後的我,遇到了林逸舟,才明白许多许多年以前的周暮晨,为什麽有许多许多的沉默。
春末夏初,明明空气里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很多女孩子迫不及待的换上了短袖T和裙子,露出了光洁的手臂和小腿,三三两两地从我身边过去。
我脚上那双刚买不久的匡威有一点打脚,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痛。
我矫情地想起《海的女儿》中可怜的小美人鱼,她一步一步走在刀尖上时,是不是也是这麽痛。
我还记得我当初跟周暮晨说起这个故事,说到小美人鱼最後化作了海面上蔷薇色的泡沫时,牙痒痒地说:「要是我,我才不会这麽成全那对狗男女,我要跟他们同归於尽!」
当时他说什麽来着,好像是这麽说的——所以,程落薰同学,你就不配做小美人鱼。
用罗素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他就是:旁观者轻,轻松的轻。
罗素然是我的偶像,她说话总是这麽一针见血。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永远都不明白,有些代价实践起来,比嘴里说说,要惨烈得多。
到後来,我实在走不动了,索性在马路边上坐下来,把鞋子一脱,把两只鞋子的鞋带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赤脚行走。
地板上的碎石粒嵌进脚板,我已经没有了知觉。
我站在这段爱情的尾声处,看见沿着爱情走向来时的路,原来每一步,都那麽孤独,而且辛苦。
听见手机里传来康婕那个傻乎乎的声音的时候,我很努力想控制好自己的气息,可是一张开嘴,我就很不争气地呜咽,呜咽得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摇晃得像是触电一样。
她在那边大声咆哮:「程落薰,是你吗?你怎麽了?你说话啊,你被绑架了吗?」
她总是在一些不恰当的时候说一些雪上加霜的话。
好不容易,我稍微平稳了一点,才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是我,我好难受,我好想死啊……」
说完这句之後,之前还有所压抑的悲伤像潮汐汹涌喷发,我对着自己那个廉价的手机嚎啕大哭:「康婕,你快点过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死了。」
康婕赶到的时候,我光着脚蹲在双黄线上,所有的车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会减慢车速,那些探究的眼神从车窗里投落到我身上,我一概不理,用双手围成圈,尽全力将自己抱紧。
其实,我只是觉得有一点冷。
康婕穿着一双绿色的NIKE的人字拖跑到我面前,呆滞的面孔因为充满了疑惑而显得更加呆滞。她像《梅花三弄》里的马景涛一样,把我拖到人行道上,剧烈地摇着我问:「你怎麽了?你被□了?」
如果说之前,我还是只是遭遇了失恋,那麽在这一刻,我感觉我的生命承受了史无前例的双重打击!除了周暮晨和孔颜那对奸夫淫妇的绝情之外,还有来自我最好的朋友的愚蠢。
因为,在她吼出这句话的时候,身边所有的路人都停下来了,他们迅速以我为圆心组成了一个圆圈。
我从馀光里看到有个穿黑色衬衣的男孩子站在离圆心最近的那一圈,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他敞开的衣领中,一枚翠绿的翡翠观音十分精致。
其实,从那一刻起,命运的磁盘就开始转动,我们所有的人,被一只翻云覆雨的大手操纵着,在这个全民娱乐的城市里,奏出了一支青春的骊歌。
而当时,我对後来的一切都不得而知,内心只想吼一嗓子:子啊,带我走吧!
过了好久,周围的人都散了,我才瓮声瓮气的回答她:「我跟暮晨彻底完了。」
这下轮到她呆住了。
因为她明白,这件事对於我来说,也许比被□了更惨。
同一个时刻,孔颜跟周暮晨之间,也掀起了一场口角战争。
孔颜冷眼看着眼前这个愤怒的男孩子,其实相对於他温和的微笑,她更加喜欢他发火的样子,因为後者看起来比较真实。
周暮晨面无表情,只是眼神里有难以掩饰的失望和愤慨:「你知道自己荒唐吗,你知道那天晚上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有多担心吗,你知道我送你去医院的时候一路上多怕你会死掉吗?」
他一边说这些话一边一步一步逼近孔颜,她永远都是这麽理智丶冷静丶不露声色,就算再接近她,也有一种距离感。
可是她哭了,从来没有示弱过的孔颜,在周暮晨逼视她的时候,眼泪铮铮地掉下来。
周暮晨在最开始有一瞬间的震惊,可是紧接着,他伸出手轻轻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轻声地说:「别告诉我你会为我流泪,我不相信鳄鱼的眼泪。」
无论孔颜是多麽顽强坚硬的人,她总还是个人,这句话对她的杀伤力太大,尤其是出自她面前的这个人——这个把她看得比全世界任何人都重要的周暮晨。
她笑了一下,静静地转过声,你走吧。
周暮晨看着她的背影不说话,孔颜的背影永远都是那麽孤傲,在顷刻间,他其实有过冲动,过去抱着她,哄哄她。
可是,他轻轻地拍了拍孔颜的肩膀,然後起身离开,自始至终,孔颜没有再转过脸来。
已经是黄昏了,周暮晨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路过的行人各个神色匆匆,脸上写满了劳累一天的疲倦。
他忽然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声音来自坐在因为堵车而停滞在桥上的一辆奥迪A6里,副驾驶座上的李珊珊,穿着当季的CKT恤,素白的面孔上没有脂粉的痕迹,看上去就像高中生。
当然,是特别漂亮的那种高中生。
她隔着护栏高声喊:「周暮晨,我姐姐呢?」
周暮晨看着她那张与孔颜有七分相似的面孔,心脏顿时有一种剧烈的绞痛,他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就拔足朝之前的方向跑去,全然不管车里错愕的李珊珊。
慢慢地,拥挤的车流开始畅通了,A6的驾驶座上,一个粗狂的男声:「那是谁?」
李珊珊瞪了身边这个光头男人一眼:「想什麽呢,那是我姐姐的男朋友!」
周暮晨竭力的奔跑,脑海里只有孔颜流着泪的脸。
他记得,李珊珊第一次来学校找孔颜,说「妈妈病了,想见见你」时,孔颜难堪的样子。
是那天晚上,他才知道,外人眼里风光无限高不可攀的孔颜,在刚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现在的养父母。
孔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生平第一次找他要了一根烟,烟雾袅袅里看他不清楚她的脸。
她说:「因为他们想要个男孩子,可是姐姐已经3岁了,所以就把我送人了。人算不如天算,第三个还是女儿,这是报应吗?」
他当时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暗自发誓,无论她错得多离谱,自己一定要包容她,原谅她。
而此刻,他就在为自己的承诺而奔跑,他想她明白,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在周暮晨离开後没多久,孔颜也起身走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在她茕茕而立,踽踽而行的这些年里,这个男孩子是唯一的丶全心全意只爱她一个人的丶在她跟别人之间永远毫不犹豫选择她的人,可是现在,连他都来伤害她了。
她有些灰心,可是同时,她又冷笑着告诉自己,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父母都可以抛弃自己,何况只是男朋友。
准确的说,是分分和和无数次的男朋友。
在她喝下那瓶劣质白酒的时候,是带着一种赌徒心态的,她明明知道自己酒精过敏,那天晚上,还是仰着头,悉数而尽。
这种战术的学名叫破釜沉舟。
事实证明确实是有用的,周暮晨在接到电话的第一秒钟就乾脆利落地说「颜颜,你别乱来,我马上赶到」。
在那短短的十多分钟的等待里,她想起几年前,她去医院看生病的亲生母亲时,无意中得知自己遗传了母亲的酒精过敏。
而最可笑的是她的亲姐姐和亲妹妹都没有遗传,偏偏就她这个弃婴都遗传了这个毛病。
周暮晨满头大汗赶到的时候,她露出了微笑,那一刻她知道,她依然是最重要的那个人。
住院的那个晚上,周暮晨一直守着她。
半夜醒来,看到他憔悴的样子,她忍着没哭,轻声地说:「当日是因为我跟我说最近有人缠着我,所以你才会去博郡找人打架,才会认识程落薰。」
「後来,你说你坐在栏杆上等她放学,从窗口里看到她在掀开的课桌板下偷偷的喝酸奶,一边喝一边盯着讲台怕被老师看见,那个样子,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是暮晨,你知不知道,你说起她的时候,眼睛放光,那个样子,我也忘不了。
那种感觉就是,原本握在手里的风筝线,要断了。
他把脸埋进被子里,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哭了。
★[5]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两个浑蛋,正常得很嘛。
晚上,周暮晨孔颜家楼下等到她的时候,她没有理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伸手把她拉进了怀里。
此时,在这对情深似海的伉俪之间,「程落薰」这三个字引起的风暴已经彻底过去了,他们爱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风雨过後的彩虹。
是夜,孔颜在她的博客上写道: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想要得到的东西,全得靠自己想尽办法去争取,哪怕有时候,争取的方式不那麽光明磊落,也没有办法。
很多人暗地里都对我有非议,说我圆滑,说我世故,可是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我自己不保护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保护我。
孔颜更新博客的时候,我也在上网,我痛苦得捶胸顿足地在QQ上跟罗素然说:我好想杀了他们啊!
她的QQ头像是一个大胡子,我第一次加她的时候实在怀疑她是不是弄错了号码给我。
大胡子说:「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两个混蛋,正常得很嘛。」
我不依不饶,可是我不甘心啊,我真的不甘心啊。
大胡子发来一个笑脸,他说,将来有一天,你会觉得今天的自己就是井底之蛙,真的。
是这样吗?我茫然的看着电脑屏幕,网吧里有很多男孩子在玩游戏,他们的表情是激动的,眼神是兴奋的,周暮晨不属於这些人。
他跟别人不一样。
大胡子有些无奈,亲爱的程落薰小朋友,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其实没什麽不一样,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我做不到她那麽云淡风轻,我痛苦地关掉了QQ,拖着康婕走,她一脸的不高兴:「喂,我在玩魔兽。」
我悲愤的看着她,简直想把她吊起来挂到网吧门口示众:「难道魔兽比你最好的朋友还重要吗?」
她想了一下,决定退出游戏:「嗯,还是你稍微重要一点。」
我无意中看到她在魔兽里的名字,居然叫可爱雪莹!那一刻,我真的觉得生无可恋!
我想仰天长啸:这个世界疯了吗,为什麽会有这麽多荒唐!
整个城市里到处充斥着旧时回忆:这条街,我跟他一起走过。这个米粉店,我跟他一起去吃过。这个乞丐,我跟他一起给过钱。这个书报亭,我跟他一起买过杂志。
昔日的浮光掠影在我眼前晃动,我的眼眶又湿了。
康婕这个不知死活的看穿了我的心思,多嘴说了一句:这些事他跟孔颜也做过。
我的眼泪硬生生是被她逼出来的,我咬牙切齿的看着她:「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买瓶鹤顶红毒死你!」
她鄙夷的看了我一眼:「你以为你是老佛爷啊,充其量也就是个容嬷嬷!」
到底是被几个後妈蹂躏过的角色,伶牙俐齿气死人,我被她哽得话都说不出来,於是,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她叹了口气,终於说了一句人话:「程落薰,你会好好活下去,你会忘记这个人。遇到更好的男孩子,他一定会对你很好,你会结婚,生宝宝,我做宝宝的乾妈,你会幸福。等你老了,别人提起那个人的名字,你会怎麽都想不起他是谁。」
总算她天良未泯,为了配合她的煽情,我只有更加矫情地落泪。
她很嫌弃的瞪了我一眼,我还没有收回眼泪,手机响了。
谭思瑶在那头哭得比我还凶:「落薰,有人告密,老师查出来了。」
什麽叫屋漏偏逢连夜雨,什麽叫喝凉水都塞牙,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诠释这两句话。
第二天清早我就赶到学校,冯妍比我到得还早,这是她一贯的作风,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看得跟天塌了似的。
谭思瑶最後一个到,陪着她来的还有她男朋友。
我在三楼的教室里看到楼下的他穿白色的Tee,水洗牛仔裤,戴一块黑色的手表,他拍拍谭思瑶的肩膀,像是在稳定她的情绪。
距离有点远,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很久之後,我们静坐下来说起过去,我会轻声笑:「许至君,其实那麽早以前,我就见过你。」
谭思瑶进了教室之後看到一脸凝重的我和冯妍,瘪了瘪嘴,马上就要哭了。
我举手示意:别,您老人家先别哭,把事情说清楚!
她好不容易断断续续的把昨天晚上老师打电话去她家,向她家长反应了有人告密我们三个人在监考老师茶杯里放粉笔灰的事情,最後老师很笃定的说:谭思瑶是个老实孩子,冯妍虽然调皮,但是胆子不大,要说罪魁祸首,那一定是程落薰。
谭思瑶话还没说完,我彻底怒了:「我靠,我挖她家祖坟了啊!凭什麽说我是罪魁祸首啊!」
在我发怒的时候,她们两个人低着头,什麽话都不说。
我气呼呼的拍着桌子跳:「当初说好的啊,要死一起死,待会在办公室我们统一口径,打死不承认就行了!」
我没有想到,老师是分开传讯我们的,她们二人都在我前面进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脸色苍白,我想要从她们那里获得一点信息,可是得到的却是沉默的回应。
终於轮到我受审了,我硬着头皮推门进去,没有看到身後的谭思瑶和冯妍脸上,是多麽愧疚的表情。
等我出来的时候,她们还站在走廊上等我。
那是上课的时间,旁边的教室传来朗朗读书声,我看着这两个曾经的好朋友,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我狠狠的擦掉脸上的潮湿,这两天我真他妈的哭恶心了。
她们哆嗦着嘴唇,想要说什麽。
我忽然笑了:「当初说好同生共死,我就相信了,没想到如今,是要死我先死。」
康婕来接我的时候真是满身杀气,我死死拖住要扑上去扇冯妍和谭思瑶的她,泣不成声的说:「算了,算了,杀了她们也没用。」
她指着那两个人骂:「你们是不是人啊,吃屎长大啊,有没有人性啊!」
我站在她身後,哭得唏哩哗啦的:「呜呜,算了,康婕,她们会遭雷劈的,她们会死无全尸的……」她无语地看着我:「我靠,程落薰,你比我歹毒多了好吗。」
哭成那个样子,我当然不敢再回家。
於是康婕大义凛然的拍着我的肩膀表示她家大门永远朝我打开,我泪眼婆娑的握着她的手,像抗日年代的老百姓看到了亲人八路军。
紧接着,她说了一句十分破坏气氛的话:「希望我後妈不在家,要不回去还要打一仗。」
我们两个人前一个後一个走在马路上,不时有摩的从我们身边过去,面容模糊的司机们会带着戏谑的语气问:「美女,去哪里,要送吗?」
对於这种场面的应付能力我永远比不上康婕的彪悍,她毫不示弱的对着那些不坏善意的男人们板起脸:「不用了,我怕被风吹得面瘫!」
她比我矮,也比我瘦,看上去比我文静内敛,可是每当我有困难,有危险,需要安慰,需要关怀的时候,她永远都会撑出一副强悍的姿态来接纳没用的我。
我正被这深沉的友情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注意力忽然被前方吸引了——那个……那个……被一个中年妇女掴掌……那不是孔颜吗?
那个臃肿的中年妇女,不顾周围的人拉扯和围观,一边抽一边骂:「打死你个不要脸的小狐狸精,打回你娘胎去重新做人……」
小狐狸精力气不大,鞋跟却又尖又高,一脚踢过去,估计那个中年妇女要躺半个月,她气焰嚣张地骂:「骂就骂吧,动什麽手啊,老娘可不是以前你欺负的那些软骨头!」
一瞬间,我别的都不记得了,我兴奋的在康婕的耳边大叫:「天啊,有人替天行道了!」
在弄清楚原来这个被中年悍妇掌掴的美少女并不是孔颜,而是她亲生妹妹李珊珊的时候,康婕对我无限鄙夷:「连情敌都搞不清楚,你会不会哪天连你妈都认错啊!」
我惭愧极了,只好任由她羞辱。
坐在一旁的李珊珊一边大口大口抽着烟,一边用包着冰块的毛巾敷脸,嘴里骂骂咧咧:「死猪,下手真狠啊,把老娘的脸当LV的包抽啊。」
康婕这个乡霸适时的将自己的「乡」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根本没有找到重点,重点是——李珊珊为什麽会被人抽,抽她的人是谁?
而康婕在李珊珊整句话里只抓住了那个「LV」,她本着「不耻下问」的精神诚恳的请教李珊珊:「为什麽会这样比喻呢?」
李珊珊倒是不鄙视她,反而真诚地解释起原因:「我有一个LV的包,风里来,雨里去,刀子划过,烟头烫过,一点痕迹都没有,真是一分钱一分货!」
在奢侈女李珊珊跟乡霸康婕跨越阶级交流思想的时候,我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李珊珊看。
最後,她被我看得发毛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就算你是我救命恩人,我也不会以身相许的,我喜欢男人!」
除了长相之外,她身上真的一点孔颜的影子都没有,我「啧啧」地嫌弃她:「你姐姐可比你优雅多了。」
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表达了一下她的不屑。
我承认我挺猥琐的,其实我是想听她说她姐姐的坏话,於是我变化着技巧开始夸她:「虽然你跟你姐姐长得像,但是仔细看起来,你更漂亮。」
我们二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她一听此话,装腔作势的瞪了我一眼之後,笑嘻嘻的说:「哪有啊,她气质比较好,喜欢她的比喜欢我的人多。」
直到李珊珊将事实和盘托出,我才知道孔颜的身世。
一时间,我忽然感慨良多,坦白讲,在此之前我对孔颜真是恨之入骨,当然,现在谭思瑶和冯妍那两个人贱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成功的超越了孔颜,并称我心中「全世界最贱的人」冠军。
康婕在旁边囔:「她还好啊,至少现在两边父母都在尽全力对她好,补偿她,哪像我们啊,落薰她爸爸或者跟死了没什麽区别,我就更倒霉,每天都要跟後妈们战斗。」
李珊珊正在喝橙汁,听到那个「们」字的时候,一口差点没喷出来,在确定康婕说的是真的之後,她的眼神中,充满了赤裸裸的同情。
★[6]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口烟的味道。
当晚我跟着康婕去她家,一路上她都用她那充满了社会气息的腔调开导我:「世上男人千千万,对你不好天天换,想开一点。」
我放弃了跟她沟通,满脑子都是今天在老师办公室她说要好好考虑怎麽处置我的事情。
要是被我妈知道我做出这麽大逆不道的事,我才真的死无全尸。
到了她家附近,她先去她爸爸开的麻将馆周围转了一圈,直到确定她爸爸和後妈都在麻将馆里,才带着我蹑手蹑脚的进了家门。
一贯彪悍得跟母夜叉一样的康婕居然如此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全身顿时被一股寒气包围了,我担忧的问她:「真的有那麽恐怖?」
她认真思考了一下:「倒也不是恐怖,战争这种事,能免则免嘛。
是夜,我们并肩躺在她的床上,盖着薄薄的毛毯,我一直看着窗户外面的星空发呆。
她轻声的说:「失恋这种事情,我经历过好多次,每一次,我都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每次遇到新的人,我又会没头没脑栽进去。」
「没有办法,落薰,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改不了了。」
我正想反驳她「我跟你不一样,我可是初恋!」的时候,她家那扇老旧的铁门发出了嘎吱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毋庸置疑就是来自康婕的父亲,这我倒不怕,要是不是她爸才叫可怕。
她爸今天心情明显很好,语调也高了点:「那个姓林的小崽子家里还真有钱,我一把他送到医院,他家人就过来了,握着我的手谢了又谢,还送了这麽多钱给我,哈哈。」
女人的声音里带着欣喜和算计:「是啊,看他妈妈穿的那个样子,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出手还真大方……话说回来,有钱人家的小孩子玩的东西跟我们这样的人家就是不一样,骑什麽摩托车,我儿子就从来不搞这些,只知道读书。」
康婕他爸也不是白痴,听到这里也明白这个女人的企图了,他们的声音渐渐小了点。我还以为他们准备洗洗睡了,没想到,紧接着,粗矿的男声和尖锐的女声开始大声争吵。
他们不知道我们在,说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那个女声到後来真是歇斯底里了:「你的女儿就是人,我儿子就不是人,凭什麽她要钱你就给,我儿子要钱我不能给!」
那个男声听上去更狂野:「我女儿是我女儿,你儿子是你跟别人的儿子,我凭什麽帮别人养儿子……」
虽然我跟康婕是好朋友,但是作为一个外人,听到这些,还是觉得很尴尬。
月光下她面无表情,我认真的看了她半天,第一次觉得其实她长得还不错。
她用枕头蒙住头,瓮声瓮气地说:「没事,天天这样,习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渐渐睡着了,发出了轻微的鼻息声。
我轻手轻脚的爬下床,从她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根烟来抽。
那是我们的16岁,我们开始接触烟草,只为了那短暂的抚慰。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口烟的味道,轻微的烧灼之後是晕眩,那种焦油的气息,随着呼吸进入身体,深深地埋葬在血液之中。
学校张榜宣布开除我的时候,冯妍和谭思瑶在教室里哭得像演《还珠格格》,我木然的坐在位置上收拾东西,心里乱得像一团毛线,找不到线头。
下课的时候,我背着书包从教室里走出来,那两个贱人还表演了一出「十八相送」。
一个比一个会哭啊,一个比一个看上去娇弱,凄凄惨惨戚戚的拉着我请求我原谅她们,我真的快要吐了:「走开走开,好狗不挡路。」
谭思瑶哭得一张脸都变形了,一点美女的样子都没有了,她只差没跪下来给我磕头了,一开口那个惨烈啊:「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老师问我,是不是你主使的,我没说是,我真的什麽都没说。」
我不是不生气,也不是不悲哀,可是我真的什麽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片刻,我推开她们:「你们什麽都没说,就是默认了一切都是我做的,如果换了我是你们,我不会这样。」
我说完这些话之後,她们哭得更凶了,我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谭思瑶追了我好久,她一直跟我说:「落薰,还有什麽我能为你做的你尽管说。」
我不想搭理她,於是只能加快脚步摆脱她。
後来的後来,我终於相信这个世界有公理这回事,她欠我的,她还了。
当我把她推在地下扬长而去的时候,她哭着打电话给她的男朋友,对方还只「喂」了一声,她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很久,她终於挤出他的名字:「至君……」
一个人背着书包在别人上课的时间百无聊赖的在马路上逛,我觉得有那麽一点可笑,我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仙,打击和伤害这样不断的朝我袭来。
走到王府井的时候,我迷惘的抬起头,看到外壁上巨大的广告牌,那是妮可基德曼代言的全球最知名的香水CHANEL NO.5的海报,她的笑容优雅迷人。
她美丽端庄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了罗素然。
她的号码存在我的手机里很久了,我从来没有打过,因为她是我一直觉得喜欢和欣赏的人,这份敬慕之情存於心间,叫我不敢轻易打破。
可是这一天,我掏出手机,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打了她的电话。
她的声音像我无数次在电台里听到的那样,熟悉,温和,淡定。我语气很欢快说:「素然姐,突然有点想你啦。」
她停顿了一秒,然後问我:「落薰,你是不是哭了?」
我吓一跳,哪有啊。
可是伸出手来摸了摸脸颊,一片潮湿。
罗素然本人比她的照片更漂亮,她的漂亮是符合传统审美的,皮肤白,眼睛大而明亮,黑色直发没有染没有烫,随意的绑在脑後,穿白衬衣,牛仔裤,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
我们坐在米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这是我一直当偶像的女人,当她以实物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克制住自己的忐忑和战栗。
她很随和,帮我要了冰淇淋和小松饼,自己喝玫瑰花茶,我用小叉子把松饼插得千疮百孔,就是不知道怎麽开口跟她说话。
她比我放松多了,很随意的说:「幸亏今天我那个孽障弟弟不在,我才能开车出来,要不你该等多久啊。」
她开一辆奶白色的敞篷甲壳虫,戴一副CD的茶色墨镜,可是下了车,取掉墨镜,活脱脱就是在校女大学生的样子。
我面前的冰淇淋融化得差不多了,平时我是那种一个可爱多都要跟康婕抢的人,今天占这麽大便宜,竟然什麽都吃不下。
罗素然一直微笑,她的笑容让我浮躁的情绪全都得到了缓解。
我开始说话,把所有的事情一件一件说给她听,说我打了人,说周暮晨抛下我去医院照顾孔颜,说谭思瑶和冯妍夥同我一起做坏事,最後後果却由我一个人承担,说後来知道了孔颜的身世,又觉得她很可怜,说康婕对我好,可是看到她家里那个样子,我也一点忙都帮不上,最後说到为正校纪校风,我就这样被开除了,我不敢回家,不知道怎麽面对妈妈……
不说不知道,一说我自己都吓一跳,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说着说着我就哭了,其实我多想控制住自己,即使要哭也哭得稍微斯文秀气一点,这麽狰狞的样子就暴露在偶像面前,这会不会是我最後一次跟偶像的约会啊。
可是她真好,她给我纸巾擦眼泪,一直默默的听我说话,而且我注意到,期间她的手机响了好几次,她都悄悄的摁掉了。
作为一个电台的主持人,她很理解一个人在诉说的时候不应该受到打扰,她是用自己的方式在保护我的情绪。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好久,只是周围的客人都从喝下午茶变成了吃晚饭,她依然没有露出丝毫厌烦的样子,而是跟我说:「来,我们先吃饭,待会我送你回家,好好跟妈妈说,无论发生什麽事情,一个人都解决不了,明白吗?」
那晚我吃了牛排,青菜,和沙拉,我吞咽那些食物的时候就像在吞咽自己的恐惧和犹豫。
她用眼神告诉我:不错,加油。
她把我送到家门口,从包里拿了一包极品芙蓉王给我,我很疑惑:难道她是要我去礼品回收店卖掉吗?
她笑了:「我其实是不赞成女孩子抽烟的,但是香烟中含有的尼古丁和烟硷,有一定程度的镇定作用。这段时间你可能需要它,但是我希望你有节制一点,别上瘾。」
我下车之後,她看着我的背影,过了几分钟,拿出她的手机回复下午那个被她一直摁掉的号码,她的手机是nokia8600,外壳滑下来的时候有那麽一瞬间是透明的,所以这款手机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月光女神。
那边是一个低沉而温和的男声:「下午怎麽不接电话呢,做什麽坏事呢。」
她轻声的笑:「既然是做坏事,就肯定不让你知道。」
对方也笑:「我下午看到你的车了,当时有事,就没去找你,跟谁约会呢?」
她叹了口气:「跟一个小姑娘,认识蛮久了,今天第一次见面,挺漂亮的,我很喜欢她。」
「那就介绍给你弟弟做女朋友,以後就是一家人了。」
「那还是算了,我弟弟那个混球害我一个人就行了,别连累无辜,不如介绍给你儿子,蛮登对的。」她一边说一边自己乐不可支。
「我儿子有女朋友的,今天吃饭还说,那女孩子哭了一天,说什麽好朋友被学校开除了,他晚上还要去看看她。」
罗素然皱了皱眉,想要捕捉点什麽,可是只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又觉得自己挺好笑的。
挂了电话,她戴上墨镜开车回家,今天晚上还有节目要做。
等红绿灯的时候,她看着路边成群的行人,暗自笑自己多虑:长沙有六百多万人口,哪又那麽巧的事。
我在楼下抽了三根烟之後,终於鼓起勇气上楼了。
平常爬两三分种的楼梯我彷佛爬了一辈子,我多希望我家住在喜马拉雅山上的珠穆朗玛峰啊,我多希望我一辈子都爬不上去啊。
那样的话,我就不用面对妈妈。
不用面对她的伤心,失望,或者说是,绝望。
我打开门的时候,真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感觉,尤其是一打开门,看到妈妈坐在客厅里用一种要把我撕碎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两个字。
死了。
我走进去,每走一步脚都是软的,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麽。
人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未知。
惨白的日光灯照在妈妈脸上,她彷佛苍老了十岁,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她就先开口了,她不是骂我,而是说了一句比骂我更让我难受的话。
怎麽才回来,吃饭没?
我一听到她说这句话我就开始嚎啕痛哭,我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咧着嘴,像个破损的布娃娃,我语无伦次的絮叨:「妈……我错了……对不起……其实不是我一个人做的……」
她一直任由我哭,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哭着哭着我被哽住了,然後不断的打嗝,怎麽都停不下来。
妈妈起身倒了一杯水给我,杯子上的多啦A梦笑嘻嘻的看着我。
过了很久,妈妈终於说话了:「已经这样了,你也别哭了,说起来也是自作自受。如果你还愿意读书的话,我去找人想办法帮你转学。」
这些年来,我第一次仔细端详她,她真的老了很多,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靠着单位那点微薄的工资,数十年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一双新鞋子,维持着家里的生活。
在她偶尔抱怨我学习不刻苦的时候,我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你想买什麽就买啊,别拿我出气。她也只是瞪着我说「老娘要不是为了你,当然可以想买什麽就买啦。」
那时候,我真是觉得她是一个爱把付出挂在嘴边的人。
现在想起来,我真想一头撞死在墙壁上。
夜渐渐深了,她慢慢站起来走进自己的卧室,关门之前跟我说:「先去睡觉吧,有什麽事情我们一起想办法。」
午夜节目里,罗素然的声音依然亲切如初,她说,我今天见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她这段时间过得很不好,失恋,退学,朋友出卖,旋踵而至的灾难几乎摧毁了她的生活,我能为她做的仅仅是抽出一个下午的时间陪伴她。
我把头蒙进被子,无声,而剧烈的哭泣。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投错了胎,因为我跟妈妈实在是相生相克,而在这个夜晚,我忽然明白。
相生相克,其实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相依为命。
这个世界,只有她会不计代价的保护我,只有她会在我被外界伤害得体无完肤的时候给我一处栖身的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