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
琉球,在海东南。自福建梅花所开洋,顺颷利舶七日可至。
汉、魏至唐、宋,不通中国;隋尝遣兵虏其男女五千人。元遣使招谕,竟不从。
洪武初,国分中山、山南、山北,称三王;遣使朝贡。十五年,赐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宗镀金银印、金币。使还,言三王争雄相攻;赐诏谕之,并谕山北王怕死芝。十六年,赐山北王印、文绮,王妃侄相寨官各有差。
二十五年,中山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
永乐二年,察度卒,诏封其世子武宁嗣王。是年,山南王承察度卒,无子;令其从弟汪应祖摄国事。应祖使来,请命如山北王故事;谕蹇尚书遣使赐应祖冠服,嗣山南王。
九年,中山王思绍令坤宜堪弥贡马及方物。以其长史程复来见,表言:『长史王茂辅导有年,乞升国相兼长史事』。又言:『复本中国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四十余年,不懈于职。今年八十有一,乞令致仕还其乡』。上从之,升复琉球国相兼左长史,致仕还饶;茂国相兼右长史。
景泰元年,中山王尚思达遣人朝贡,三王嗣封皆请于朝。已而山南、山北为中山所并,中山遣使朝贡;令三年一贡,贡无过百五十人。
察度后五传至尚圆嗣王卒,子尚真嗣。嘉靖十一年,尚真卒,子尚清请嗣;遣左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以太牢祀真,封清嗣王,赐王妃冠服、锦币。使臣疏言:『弘治、正德时,修撰罗伦等尝使安南,安南乞留诏敕为镇国之宝。伦为请,得留。即琉球请留如安南,海外远,不得即请;乞下礼官议』!议『请如安南』。使至国授封,王拜曰:『天朝诏敕藏金匮者八叶于兹矣,请留』!使许之。比还,遣其王亲宁吉、长史蔡瀚上表谢。使上「使琉球录」,言『「大明一统志」中载琉球有落漈,王居壁下聚髑髅,非实事;杜氏「通典」、「集事渊海」、「蠃虫录」、「星槎胜览」之所述,亦传者妄也。乞下史馆』!从之。其后为日本所胁,事见「日本考」中。
其俗以盈虚为晦朔,以草木为冬夏。人皆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无礼节,好剽掠。既遣人学于国学,夷习稍变;奉正朔、设官职,被服冠裳、陈奏章表、著作篇什,有华风焉。今其国中,王下有王亲,不与政。次法司官、次察度官,司刑名;次那霸港官,司钱榖;次耳目官,司访问:皆土官,为武职,以上世及所辖地为姓名。其大夫、长史、通事官司朝贡,有定员,为文职;皆三十六姓人及学于国学者为之。王并日视朝,旦、中、昃凡三朝,群臣搓手膜拜。尊且亲者入殿坐,饮酒;卑疏者移时长跪阶下。岁元旦、圣节、长至,君臣冠服拜龙亭祝庆。子为亲丧,数月不肉食。人死,以中元前后日浴尸溪水,去腐肉取骨缠以布帛,裹苇草埋土中。王及诸臣家,匣骨藏山穴,窍木为小牖;岁时祭扫启视之。
地无货殖,不通商贾;朝贡乘航海上。渔盐泛小艇,无竹筏。
信鬼畏神。神以妇人为尸,号女巫;女巫之魁,称女君。白日呼啸,聚辄数百人;携枝戴草,骑步纵横。时入王宫,亵游狎戏;一唱百和,音声凄惨。倏忽往来,莫可踪迹;冯附淫昏,矫诬祸福。王及世子、陪臣,皆顿首拜跪。
王居山巅,国门名欢会;府门漏刻、殿门奉神,朴素无金碧之饰。
赋法略如井田,王臣民各分土为禄食。上下无征敛;有事一取诸民,事已即已。用刑甚严,盗窃即 ■〈非刂〉劓。
家富贵者,瓦屋不过二、三楹;余皆茅土,风雨飘摇。以螺壳爨爨,无釜甑;耕无铁。妇人嚼米为酒,男子煮海为盐。市用日本钱,十当一;如宋季鹅眼綖贯。人无贵贱,皆骁健,耐劳苦、饥寒;不知医药而无疾疫。兵甲坚利,射可至二百步,进止有金鼓;邻国视为勍敌。然好争狠斗,辄刀杀人;度不能脱,即剖腹自毙。
其山川,鼋鼍屿、彭湖岛为大。或曰,国西古米山有礁,甚险,舟至辄败;即落漈也。产马、海巴、牛皮、磨刀石、硫黄、铜、锡、扇。山无猛兽,以故多野马、牛、豕。斗镂木、苏木、胡椒诸香,非其产也。
又有小琉球,近泉州。闽人言:霁日登鼓山,可望而见。入国朝,未尝朝贡。或曰,并入琉球。
琉球旁,有毗舍那者,岛中小夷。鸟语鬼形,袒裸盱睢,殆非人类;不通中国。
——录自「武备志」卷二百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