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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高质量代码:改善Java程序的151个建议》建议5:别让null值和空值威胁到变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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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建议讲解了变长参数的重载问题,本建议还会继续讨论变长参数的重载问题。上一建议的例子是变长参数的范围覆盖了非变长参数的范围,这次我们从两个都是变长参数的方法说起,代码如下:


public class Client{

public void methodA(String str, Integer……is){

}

public void methodA(String str, String……str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args){

Client client=new Client();

client.methodA("China",0);

client.methodA("China","People");

client.methodA("China");

client.methodA("China",null);

}

}


两个methodA都进行了重载,现在的问题是:上面的代码编译通不过,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看似很简单哦。

有两处编译通不过:client.methodA("China")和client.methodA("China",null),估计你已经猜到了,两处的提示是相同的:方法模糊不清,编译器不知道调用哪一个方法,但这两处代码反映的代码味道可是不同的。

对于methodA("China")方法,根据实参"China"(String类型),两个方法都符合形参格式,编译器不知道该调用哪个方法,于是报错。我们来思考这个问题:Client类是一个复杂的商业逻辑,提供了两个重载方法,从其他模块调用(系统内本地调用或系统外远程调用)时,调用者根据变长参数的规范调用,传入变长参数的实参数量可以是N个(N>=0),那当然可以写成client.methodA("china")方法啊!完全符合规范,但是这却让编译器和调用者都很郁闷,程序符合规则却不能运行,如此问题,谁之责任呢?是Client类的设计者,他违反了KISS原则(Keep It Simple, Stupid,即懒人原则),按照此规则设计的方法应该很容易调用,可是现在在遵循规范的情况下,程序竟然出错了,这对设计者和开发者而言都是应该严禁出现的。

对于client.methodA("china",null)方法,直接量null是没有类型的,虽然两个methodA方法都符合调用请求,但不知道调用哪一个,于是报错了。我们来体会一下它的坏味道:除了不符合上面的懒人原则外,这里还有一个非常不好的编码习惯,即调用者隐藏了实参类型,这是非常危险的,不仅仅调用者需要“猜测”该调用哪个方法,而且被调用者也可能产生内部逻辑混乱的情况。对于本例来说应该做如下修改: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args){

Client client=new Client();

Stringstrs=null;

client.methodA("China",strs);

}


也就是说让编译器知道这个null值是String类型的,编译即可顺利通过,也就减少了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