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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要》卷三十三 职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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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元御史台。 )

吴元年十月壬子,置御史台,以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洪武十三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大政记》 )十七年正月,更定都察院官制,以詹徽为左都御史。初,监察都御史之秩,止於七品。上以台官职掌风纪,品秩太卑,乃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至是,升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愈都御史正四品,其十二道监察御史亦升为正七品。自此,台职与部权并重;七卿之名,遂为一代定制。建文元年,改都察院为御史府,都御史为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复旧制。(《职官志》,《昭代典则》。 )

初,太祖谕御史大夫汤和等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於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职官志》。 )

洪武元年,章溢拜御史中丞。时廷臣伺帝意,多尚严苛。溢独存大体。或以为言。溢曰:“宪台百司仪表,当养人廉耻。岂恃搏击为能耶?”(《章溢传》。 )

有御史上言陶安隐微之过。帝曰:“朕素知安,安岂有此!且尔何由知之?”对曰:“闻之於道路。”帝曰:“御史但取道路之言以毁誉人,以此为尽职乎?”命中书省臣黜之。(《陶安传》。 )

太祖御下峻。御史中丞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所以励廉耻,存国体也。”(《詹同传》。 )

四年,御史台进拟宪纲四十条。上亲加删定,颁给诸臣。(《昭代典则》。 )

七年,刑节侍郎茹太素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听御史按察院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茹太素传》。 )

十五年五月,御史雷励坐失入人徒罪。上责之曰:“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命法司论励罪,以戒深刻者。(《世法录》。 )

九月壬戌,始铸监察御史印,文曰:“绳愆纠谬。”每道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内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纳之。十月丁亥,以秀才宋矩等十七人为监察御史。

二十三年七月己巳,改铸监察御史印。因左副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虑有诈伪。”乃改铸监察御史印曰:“某道监察御史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已上《昭代典则》。 )

二十四年,擢南丰典史冯坚为左佥都御史。(《三编》。 )

永乐七年,召御史张循理等二十八人至,问其出身,皆由进士及监生,惟洪秉等四人由吏。帝曰:“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通达治体者。”黜秉等为序班。诏:“自今勿复用吏。”明年冬,申谕吏部,著为令。(《三编》。 )

九年闰十一月癸丑,谕都察院曰:“朝廷置风宪为耳目,纠察百僚,纲维庶政。比来有司奸弊,生民疾苦,岂无可言?而因循玩忄曷,略无建白。尔其申明宪章,在内令监察御史,在外令按察司官,各举其职。庶副朕之委任。不能举职者,有罚。”(《世法录》。 )

时以山东道御史文郁不谙刑名,改为工科给事中。又改江西道御史汪俊民为刑科给事中。(《春明梦余录》。 )

十九年,罢北京道。先是改北平道为北京道,至是罢,增设贵州、云南、交址三道。(《职官志》。 )

都御史陈瑛言:“御史车舒怠惰不任事。”谪舒戍边。因谓瑛曰:“御史当用清谨介直之士。清则无私,谨则无忽,介直则敢言。不能是者,即黜之。”

洪熙元年,谕尚书蹇义:“御史耳目之官,惟老成识治体者可任。”又曰:“都御史十三道之表,如廉清公正,御史虽间有不才,亦当畏惮。今之不才者无畏惮矣,其咨访可任都御史者。”

旧制:御史皆乘驴。宣德间,御史胡智言:“御史任纪纲之职。若巡方,则序於三司之上,或同三司出理公务。三司乘马,御史独乘驿驴,颇失观瞻。自今请乘驿马。”许之。著为令。

御史谢瑶荐牍误书姓,自陈改正。上谓吏部曰:“古人奏牍皆存敬慎。石庆书‘马’字缺点,惧及死。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遂谪交址大蛮县知县。

宣宗谕左都御史刘观曰:“中外诸司文卷,已遣御史照刷。其内府诸衙门皆有钱粮出纳,近闻其弊甚多。即选能干御史率监生,於东华门庑下,取各监局文卷,详加磨勘。”(已上《梦余录》。 )

宣德二年十月乙卯朔,擢照磨曾节、通判姚兼善为御史。(《大政记》。 )

十年,定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惟河南道独专诸内外考察,其余各道协管两京直隶衙门。(《通典》。 )

是年,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後,初仕者不许铨除风宪。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後奏除。其後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梦余录》。 )

正统五年,御史轩挽言:“祖宗设御史官,为职綦重。今内外诸司有事,多擅遣御史,非制。请禁之便。”立报可。(《轩︼传》。 )

六年,诏:“中外风宪系纲领之司。须慎选识量端宏、才行老成任之。其有不谙大体用心酷刻者,并从都察院堂上官考察降黜。”(《梦余录》。 )

景泰初,御史王豪尝以勘陈循争地事忤循,为所讦。至是,循草诏,言:“风宪官被讦者,虽经赦宥,悉舆外除。”於是豪当改知县。御史朱英言:“若如诏书,则凡遭御史抨击之人,皆将挟仇诬讦,而御史愈缄默不言矣。”章下法司,请如英言。乃复豪职。(《朱英传》。 )

六年十一月乙亥,从给事中李瓒言,设两直隶督学御史,以华峦、张监为之。(《大政记》。 )

天顺初,御史杨碹印马畿内。至河间,民诉曹吉祥、石亨夺其田。以闻,并列二人怙宠专权状。帝语大学士李贤、徐有贞曰:“真御史也。”(《杨传》。 )

石亨等谮诸言官。上谕吏部:简给事御史年腧三十者留之。尚书王翱列上给事中何巳等十三人,御史吴祯等二十三人,皆调外。(《梦余录》。 )

四年,曹钦反。将士妄杀,至割乞儿首报功,市人不敢出户。副都御史林聪署院事,急令获贼者必生致,滥杀为止。锦衣官校恶钦杀指挥逯杲,悉捕钦姻识。千户龚遂荣及外舅贺三亦在系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聪辨出之。其他湔雪者甚众。(《林聪传》。 )

成化六年八月丙午朔,定:科目出身历任三年者,不限内外,通选御史。(《大政记》。 )

十六年,左都御史王越封威宁伯,不当复领都察院,而越不欲直西班。御史许进等颂其功,引王骥、杨善例,请仍领院事提督团管。从之。(《王越传》。 )

弘治元年,左都御史马文升奏:“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官,自洪武、永乐、宣德年问,不分进士、知县、教官皆得除授,但选之甚精,而授之不苟。至正统年闾,朝廷颁降宪纲,新进士初仕,不许除授御史。至正统八年,进士复得除之。成化六年,仍遵宪纲,凡遇御史有缺,止於进士出身知县并行人内行取。中间多有不分贤否,但资格相应,皆得授任者,所以未尽得人。乞敕吏部行移各处抚按等官,各於所属进士、举人除授到任六年以上知县内,从公推访廉慎公勤政续昭著者,明白具奏。遇有御史员缺,吏部据此,并於考满行人博士内行取。如果六年以上知县员少,於办事二年以上进士中选取,仍照例会同本院官考选 具奏除授。若所举不实,事发连坐以罪。如此则御史得人,而风纪振肃。”(《明臣奏议》。 )

十七年,令:国子监助教等官,由举人出身曾经荐举者,兼取考选御史。

十八年,令:举人出身教官,历俸六年以上,有才行出众者,取选科道等官。(已上《会典》。 )

正德三年,刘瑾黜御史十八人,改他曹二十四人补之。(《刘天和传》。 )

永乐十三年,差御史三员巡督陕西茶马。景泰四年,照洪武中例,差行人。成化二年,差却史一员於陕西巡茶。七年,罢差行人四川巡茶。十一年,令取回御史,复差行人。十四年,仍差御史。弘治十六年,令取回御史,命督理马政以都御史兼理。正德二年,仍设巡视御史二员。(《梦余录》。 )

嘉靖六年九月戊寅,张璁以署都察院,复请考察诸御史,黜蓝田等十二人。寻奏行宪纲七条,箝束巡按御史。(《大政记》。《明纪》。 )

胡世宁为左都御史,条上宪纲十余条。执政请禁私谒,世宁曰:“臣官以察为名。人非接其貌,听其言,无由悉其才行。”帝以为然,遂弗禁。(《世宁传》。 )

十二年,阁臣张孚敬摄都察院,申明:“御史纠弹,而御史不法亦听按察司纠弹,台谏不能挟私报复。”王廷相掌院,请如孚敬议。上曰:“此祖制也。”令通谕行之。

张孚敬又言:“昔唐韦谦为御史大夫,见王公未尝屈,曰:‘耳目官固当特立,雕鹗鹰岂众禽之偶乎?’宋杜衍为御史,中丞宰相而下畏之,曰:‘不肯以恩意假人者也’国朝顾佐为都御史,在朝大臣有贪墨不法,许穿绯衣,当御前,面加纠举,就行拿问。故都御史凡绯入朝之日,必有纠举,大臣莫不股栗。今此职不举,故大臣无忌惮,朝多贪墨。如之何民不穷且盗也?”(已上《梦余录》。 )

故事:京官考满,自翰林外,皆报名都察院,修庭谒礼。後吏部郎张濂废报名,陆光祖废庭谒。左都御史张永明榜令遵故事,列仪节奏闻,诏诸司遵守。郎中罗良当考满,先诣永明邸,约免报名庭谒乃过院。永明怒,疏言:“此礼行百年,非臣所能损益。奥轻薄无状,当罢。”诏礼部议。奏:“宜承旧制。”从之。(《张永明传》。 )

天启二年,吏部将用锺羽正为左副都御史。羽正辞曰:“冯公从吾余院巳久。吾後入先之,是长竞也。西台何地,可以是风有位乎?”乃受佥都御史,而让从吾为副。(《羽正传》。 )

◎南京都察院

宣德三年,邵巳为南京副都御史,奏黜御史不职者十三人,简诸司庸儒不肖者入十余人,风纪大振。(《顾佐传》。 )

成化十年,林聪为南京都御史。先是,掌院多不乐御史言事。聪独奖励之,曰:“己既不言,又禁他人言,可乎?”(《林聪传》。 )

十二年,张敷华掌南京都察院,舆吏部尚书林瀚,佥都御史林俊,祭酒章懋,称为“四君子”。(《张敷华传》。 )

武宗初,南京御史陆昆疏言:“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宋制:御史入台,逾十旬无言,有‘辱台’之罚。今郎署建言,如李梦阳、杨子器辈,当加旌擢。而言官考绩,宜以章疏多寡为殿最。旧制:御史上殿,被劾者趋出待罪。即唐人‘对仗读弹文’遗意。近率封章奏闻;批答未行,弥缝先入。乞遵旧典面奏,立取睿载。”(《陆昆传》。 )

嘉靖时,冯恩擢南京御史。故事:御史有所执讯,不具狱以移刑部。刑部狱具,不复牒报。恩精尚书仍报御史。诸曹郎欢谓:“御史属吏我。”恩曰:“非敢然也。欲知事木末,得相检核耳。”尚书无以难。(《冯恩传》。 )

王广为南京右都御史。守备中官进表,率以两御史监礼。广曰:“中官安得役御史?”止之。奉贺入朝,谒内阁夏言。言倨甚,大臣多隅坐。广独引坐正之。(《王广传》。 )

万历初,袁洪愈进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就改礼部尚书。南京御史谭希思疏论中官外戚,且请循旧制,内阁设丝纶簿,宫门置铁牌。诏下南京都察院勘讯,将坐以诬罔。洪愈巳改官,代者未至,乃具言:“希思所陈,载王可大《国宪家猷》、《薛应旗宪章录》二书。”帝以所据非颁行制书,谪希思杂职。(《彭洪愈传》。 )

耿定向为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藩臣劾应天巡抚周继,疏发逾月,不以白定向。定向怒,守故事力争,自劾求罢,且诋藩臣论劾失当。藩臣坐停俸二月。(《耿定向传》。 )

◎操江御史

明初,以南京根本之地,特设操江都御史一员,以提督水战。(《范宗吴疏》。 )

永乐时,恃命勋臣为帅,视江操。其後,兼用都御史。(《兵志》。 )

嘉靖八年,命增设江淮总兵官。已而寇平,罢不设,仍以其事属操江。(王圻《通考》。 )

二十三年,给事中万虞恺言:“南京军卫隶兵部,而沿江诸屯属操江,重江防也。今浦子口远在北方,亦属兵部,都御史节制仅行於新江,事权不属。宜以浦口改属操江便。”(《世法录》。 )

四十二年,给事中范宗吴言:“故事:操江都御史防江,应、凤二巡抚防海。後因倭警,遂以镇江而下通、常、狠、福诸处,隶之操江。以故,二抚臣得诿其责;操江又以向非本属,兵难遥制,亦漠然视之,非委任责成意。宜以山三江会口为操、抚分界。”报可。其後增上下两江巡视御史,而以南京佥都御史兼理操江,不另设。(《兵志》。 )

南京操江故设文武二员,庄烈帝欲裁去文臣,专任诚意伯刘孔昭。副都御史惠世扬迟久不至,帝命削其籍。(《蒋德传》。 )○谏诤

洪武时,御史以敢言著者,自韩宜可外,则称周观政。观政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山报曰:“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口:“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巳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

前宜可者,有欧阳韶,荐授监察御史。有诏,日命两御史诗班。韶尝侍直,帝乘怒将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趋跪殿廷下,仓卒不能出词,急捧手加额,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诚,从之。(已上《韩宜可传》。 )

景泰四年,御史左鼎跪言:“自卫拉特变作,於今又五年矣。貂蝉盈座,悉属公侯。鞍马塞途,莫非将帅。民财岁耗,国帑日虚。以天下之大,土地甲兵之众,曾不能振扬威武,则军政未立也、昔太祖定律令,至太宗,暂许有罪者赎,盖权宜也。乃法吏拘牵,沿为成例,官吏受枉法财,悉得减赎。骨皮 如此,复何顾惮哉?国初建官有常,近始因事增设。主事每司二人,今有增至十人者矣。御史六十人,今则百余人矣。甚至一部有两尚书,侍郎亦倍常额,都御史以数十计,此京官之亢也。外则增设抚民管屯官,如:河南参议,益二而为四;佥事,益三而为七;此外官之亢也。天下布、按二司各十余人,乃岁遣却史巡视,复遣大臣巡抚镇守。今之巡抚镇守,即曩之方面御史也。为方面御史,则合众人之长而不足。为巡抚镇守,则任一人之智而有余。有是理耶?至御史迁转太骤,当以六年为率,令其通达政事,然後可以治人。巡按所系尤重,毋使初任之员漫然尝试。其余百执事亦宜慎择而久任之。”疏上,上颇嘉纳。未几复言:“国家承平数十年,公私之积来充。一遇军典,抑配横徵,鬻官市爵:率行衰世苟且之政,此司邦计者过也。臣请痛抑末技,严禁游惰,斥异端使归南亩,裁亢以省虚糜,开屯田以实边,料士伍而纡饷。寺观营造、供佛、饭僧,以及不急之工、无益之费,悉行停罢。专以务农重粟为本,而躬行节俭以先之。然後可阜民而裕国也。傥或不加察,任掊克聚敛之臣,行朝三暮四之政。民力巳尽而征发无已,民财已竭而赋敛日增。苟纡目前之急,不恤意外之虞。臣窃惧焉。”章下户部。尚书金濂请解职,帝不许。鼎言亦不尽行。时御史练纲以敢言名,而鼎尤善於章奏。京师语曰:“左鼎手,练纲口。”自公卿以下咸惮之。(《左鼎传》。 )

弘治元年七月,南京御史张偕同官上言:“迩台谏交章论事矣,而扈跸纠仪者不免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将塞之渐也。经筵既举矣,而封章累进,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说,是圣学将怠之渐也。内幸虽斥粱芳,而赐祭仍及便辟,是复启宠幸之渐也。外戚虽罪万喜,而庄田又赐皇亲,是骄纵姻娅之渐也。左道虽斥,而符书筒揭於宫禁,番僧旋复於京师,是异端复兴之渐也。传奉虽革,而千户复除张质,通政不去张苗,是传奉复启之渐也。织造停矣,仍闻有蟒衣斗牛之织?淫巧其渐作乎?宝石废矣,又闻有戚里不时之赐,珍玩其渐崇乎?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愿陛下以为戒。”帝嘉纳之。(《本纪》。 )

嘉靖初,西域鲁迷贡狮子西牛方物,言:所贡玉石计费二万三千余金,往来且七年,邀中国重赏。御史张录言:“明王不贵异物。今二狮日各饲一羊,是岁用七百余羊也。牛食刍菽,今乃食果饵,则食人之食矣。愿返其献,归其人,薄其赏,以阻希望心。”帝不能用。(《解一贯传》。 )

二十年,元日微雪。夏言、严嵩作头称贺。御史杨爵拊膺太息,上疏曰:“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巳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且奔竞成俗,贿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俗人心,颓坏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态意之事无敢龃龋於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阳不雨,畿辅千里巳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尚书嵩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罔人,不已甚乎?翊国公勋,中外皆知为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稔惠肆毒。群狡趋赴,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工,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股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巳乎?巩今北寇跳梁,内盗窃发,加以频年灾诊,上下交空,尚可劳民靡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语。恐人心日益怠惰,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睇协恭图治之气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立於朝苑,金紫赤绂赏及中外。夫傅保之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佑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躬累耶?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四也。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获罪多有。自此以来,臣下震於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卿杨最言出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非徒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谏而兴,拒谏而亡。忠盖杜口,则谗谀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幸甚。”(《杨爵传》。 )

万历十一年,御史孙继先言:“人君欲建久安长治之策,必重直言敢谏之士。前日,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员外艾穆、主事沈思孝、进士邹元标各以张居正夺情一事,建言得罪,至廷杖遣戍。陛下岂不知诸臣无罪,但以为不如是不足以安居正之心。顷因御史李植言,斥冯保,则诸臣赐环不可稽迟矣。至於忤触居正如余懋学、赵应元、傅应帜、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等,亦当一体复用,以开言路。”从之。因并复郭惟贤职。

十二年,御史屠方叔疏言:“成祖有‘练子宁若在,肤尤当用之’之语。今既褒表忠魂,建嗣致祭,其坟墓苗裔厚加恤录,而姻党犹蔽覆盆。如:江西胡闺一族赤矣,内亲尽矣,犹抄解外甥分戍。若此者,不一而足。乞查前项有在戍者,并议宥还乡。”部议:“愿回者放回,不愿回者给与免帖。”诏:“自齐泰、黄子澄外,其坐方孝孺等连及者,俱免之上於是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得免者,凡三千余人。至光宗时,并泰、子澄戚属後裔,亦俱放还。(已上《三编》。 )

二十五年,御史冯从吾抗章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留中不发。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後,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励精之效如彼,怠ル之患如此。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藉此自掩。不知‘鼓钟於宫,声闻於外’。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廷无不知者,天下後世其可欺乎?愿陛下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宴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冯从吾传》。 )

时中外争请罢矿税,帝悉置不省。左都御史温纯等忧惧不知所出,乃倡诸大臣伏阙泣请。帝震怒,问谁倡者?对曰:“都御史臣纯。”帝为霁威,遣人慰谢曰:“疏且下。”乃退。巳而卒不行。广东李凤、陕西梁永,云南杨荣并以矿税激民变。纯又抗言:“税使窃陛下威福,以十计,参随凭税使声势,以百计;地方奸民窜身为参随爪牙,以万计。宇内生灵困於水旱,困於采办。营运转输,既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安能复胜此千万虎狼耶?愿即日罢矿税,逮凤等置於理。”亦不报。(《温纯传》。 )

光宗崩,李选侍据乾清官,追皇长子封皇后。御史左光斗上言:“内廷有乾清官,犹外廷有皇极殿。惟天子御天得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嫔,虽以次进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别靠卑也。选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然尊居正宫。而殿下乃退处慈庆,不得守几筵,行大礼,名分谓何?选侍事先皇,无脱簪戒旦之德,於殿下,无拊摩养育之恩。此其人,岂可以托圣躬者?且殿下春秋十六龄矣。内辅以忠直老成,外辅以公孤卿贰,何虑乏人,尚须乳哺而襁负之哉?况睿哲初开,正宜‘不见可欲’。何必托於妇人女子之手?及今不早断决,将藉抚养之名,行专制之实,武氏之祸,再见於今,将来有不忍言者。”於是熹宗趣择日移宫。当是时,宫府危疑,人情危惧。光斗与杨涟协心建议,排阉奴,扶冲主,宸极获安。(《左光斗传》。 )

三年,御史李应升请:“早午晚三朝时,御便殿,咨访时政。”报闻。巳又言:“自登莱增巡抚,而侵冒百余万。增招练监军,而侵冒又十余万。边关内地将领如蚁,剥军役侵饷,又不知几十万。增置总督,何补塞垣?增置京堂,何裨政本?枢贰添注矣,孰慷慨以行边?司空添注矣,孰拮据以储备?大将添注矣,只工媒孽而纵逋逃。礼、兵司属添注二三十人矣,谁储边才而精典礼?滥开边俸,捷径燃灰,则吏治日壤。白衣攘臂,邪人入幕,则奸弁充斥。请断自圣心,一切报罢。”又言:“今事下部曹,十九寝合。宜重申国典,明正将领之罪。锦衣旗尉,半归权要,宜遣官巡视,如京营之制。街官袭职,比试不严,宜申明旧章,无使幸进。将校蚕食,逃军不招,私募乞儿,半分其镶,宜力为创惩。穷民敲扑,号哭满庭,奸吏侵渔,福堂安坐,宜严其法制。”时不能用。(《李应升传》。 )

四年二月,御史黄尊素力陈时政十失,末言:“陛下厌薄言官,人怀忌讳,遂有剽窃皮毛,莫犯中扃者。今阿保重於赵娆,禁旅近於唐末。萧墙之忧,惨於敌国。家无谋幄,边无折冲。当国者昧安危之几,误国者护耻败之局。不以此进贤退不肖,而疾刚方正直之士如仇雠,陛下独不为社稷计乎?”疏入,忠贤大怒,谋廷杖之。韩广力救,乃夺俸一年。无何,万景以创重卒。尊素上言:“律例:非叛逆十恶无死法。今以披肝沥胆之忠臣,竟殒於磨牙砺齿之凶竖。此辈必欣欣相告:‘吾侪借天子威柄,可鞭笞百僚。后世有秉董狐笔,继朱子《纲目》者,书曰:‘某月日,郎中景以言事廷杖死。岂不上累主德哉?进廷杖之说者,必曰:‘祖制。乙不知二正之世,王振、刘瑾为之;世宗神宗之朝,张璁、严嵩、张居正为之。奸人欲有所逞,惧忠臣义士掣其肘,必借廷杖以快其私。使人主蒙拒谏之名,己受乘权之实,而仁贤且有抱蔓之形。於是乎为所欲为,莫有顾忌,而祸即移之国家。景今巳矣。辱士、杀士,渐不可开。乞复故官,破格赐恤,俾遗孤得扶榇还乡,景死且不朽。”(《黄尊素传》。 )

崇祯九年,大学士钱士升以谠言去位。御史詹尔选上疏曰:“辅臣引咎,遽奉回籍之谕。夫人臣所以不肯言者,其源在不肯去耳!辅臣肯言、肯去,臣实荣之。独不能不为朝廷惜此一举也。李以非法导主上,辅臣执奏。谓当嘉许不暇,顾以为疑君要誉耶?人臣无故疑其君,非忠也;乃谓吾君万举万当者,第容悦之借名,亦必非忠。人臣沽名,义所不放出也;乃人主不以名誉鼓天下,使其臣尸位保宠,寡廉鲜耻,亦必非国家利。况今天下疑陛下者不少矣。将骄卒惰,尚方不灵,则或疑过於右武。穿札舆操觚并课,非是者弗录,则或疑缓於敷文。兔觐之说行,上意在苏民困也,而或疑朝宗之大议,不敌数万路用之金钱。驳问之事烦,上意在惩奸顽也;而或疑明启之刑书,几禁加等之纷乱。其君子忧驱策之无当,其小人惧陷累之多门。明知一切苟且之政,或拊心愧恨,或对众欷。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发愤耳,而贾郁郁以去。恐後之大臣无复有敢言者矣。大臣不敢言,而小臣愈难望其言矣。所日与陛下言者,惟苛细刻薄不识大体之徒,似忠似信,如狂如痴,售则挺身招摇,败则潜形逋窜。骇心志而耳目,毁成法而酿隐忧。天下事尚忍言哉?”(《詹尔选传》。 )

◎弹劾

都御史职专纠劾,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已上《职官志》。 )

洪武初,监察御史韩宜可弹劾不避权贵。时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方有宠於帝。尝侍坐从容燕语,宜可直前,出怀中弹文,劾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谤大臣耶?”(校点者案:《明史本传》“排谤”作“排陷”。 )命下锦衣卫狱,寻释之。(《韩宜可传》。 )

十六年,陶星仲以国子生擢监察御史,纠弹不避权贵,劾刑部尚书开济至死,直声动天下。(《陶仲传》。 )

建文初,练子宁拜御史大夫。燕师起,李景隆北征屡败,诏还。子宁执景隆,数其罪请诛之,不听。愤激叩首言:“此卖国贼。臣备员执法,不能除奸,请先伏诛。”遂罢朝。(《练子宁传》。 )

永乐初,御史周新敢言,多所弹劾。贵戚震惧,目为“冶而寒铁”,(《周新传》。 )

仁宗监国,御史鲁穆屡上封事。汉王官校多不法,人莫敢言。穆上章劾之,不报,然直声震朝廷。(《鲁穆传》。 )

宣德三年,顾佐为左都御史,甫视事,郎奏黜御史不法及老疾者三十三人。(《顾佐传》。 )

正统时,副都御史周铨以私挞御史。诸御史范霖、杨永与尚褫等十八人,共劾铨。铨下韶狱。(《野获编》。 )

成化时,御史姜昂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门外。(《姜昂传》。 )

正德时,南京御史陆昆尝劾中官高凤、苗达、保园公朱晖。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又偕十三道御史上疏,极论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蒙蔽之罪。瑾怒,悉逮下诏狱。(《陆昆传》。 )

南京御史蒋钦偕同官薄彦徽等劾刘瑾,被罪。出狱甫三日,钦独具疏劾瑾,言:“刘瑾小竖子耳!陛下亲以腹心,寄以耳目,待以股肱。殊不知瑾为悖逆之徒,蠹国之贼,窃柄弄权,万民失望,愁叹之声,动彻天地。幸听臣言,急诛瑾以谢天下,然後杀臣以谢瑾”疏入,再杖三十,系狱。越三日,复具疏请杀瑾,言尤激切。既入,复杖三十,卒於狱。(《蒋钦传》。 )

嘉靖十一年冬,彗星见,诏求直言。南京御史冯恩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钅宏三人之奸,谓:“孚敬根本之彗,钅宏腹心之彗,献夫门庭之彗。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帝大怒,逮下狱,论死。(《冯恩传》。 )

十七年,南京御史黄正色劾兵部尚书张瓒奸贪,事甚有迹,而巾有“历官藩臬,无一善政”语。瓒言:己未任藩臬。帝以诬劾夺俸两月。明年,章圣太后梓宫南葬,命正色护视。事竣,劾中官鲍忠、驸马都尉崔元、礼部尚书温仁和所过纳馈遗。帝召谙忠等,皆叩头祈哀,因赞正色。捕下诏狱,遣戍。(《张选传》。 )

十九年正月,礼部尚书严嵩屡被弹劾,求去。帝慰留。御史谢瑜言:“嵩矫饰浮词,欺罔君上,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礼南巡盛事为解,而谓诸臣中无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圣怒。奸状显然。”帝留疏不下。嵩奏辨,且言瑜击臣不巳,欲舆朝廷争胜。帝於是切责瑜而慰谕嵩甚至。居二岁,竟用嵩为相。甫腧月,瑜疏言:“武庙盘游佚乐,边防宜坏而未甚坏,今圣阴在上,边防宜固而反大坏者,大臣谋国不忠而陛下任用之失也。自张瓒为中枢,掌兵而天下无兵,择将而天下无将。说者谓,瓒形貌魁梧,足称福将。夫诚边尘不耸,海宇晏然,谓之‘福’可也。今瓒无功而恩荫屡加,有罪而褫夺不及,此其‘辐’,乃一身之福,非军国之福也。昔舜诛四凶,万世称圣。今瓒与郭勋、严嵩、胡守中圣世之四凶,陛下旬月间巳诛其二,天下翕然称圣,何不并此二凶放之流之,以全帝舜之功也?大学士翟銮,起废弃中,授以巡边之寄。乃优游曼衍,靡费供亿,以盛苞苴者为才,献淫乐者为敬。遂使边军益瘠,边备更弛。行边若此,将焉用之?故不清政本,天下必不治;不易本兵,武功必不竞。”疏入,留不下。(《谢瑜传》。 )

三十一年,王宗茂擢南京御史。时先後劾严嵩者皆得祸,中外慑其威,益箝口。宗茂积不平,拜官三月,上疏论嵩负国之罪有八,且言:“陛下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蓄积,可赡储数年。与其开卖官、鬻爵之令以助边,盍去此蠹国害民之贼,籍其家以纾患也。”疏至,通政司赵文华密以示嵩,留数日始上。嵩得豫为地,遂以诬诋大臣谪平阳县丞。(《王宗茂传》。 )

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升,言:“内官季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编氓口外。(《杨思忠传》。 )

隆庆时,御史凌儒劾去大学士高拱。拱罢,又劾郭朴。顷之,劾罢抚治郧阳都御史刘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总督刘焘、巡抚耿随卿、总兵李世忠罪。随卿、世忠被逮,焘贬官。(同上。 )

天启元年,奉圣夫人客氏既出宫,复入。御史周宗建首抗疏极谏。三年二月,复抗疏攻魏进忠,略言:“臣於去岁指名劾奏。进忠无一日忘臣,於是乘私人郭巩入都,嗾以倾臣,并倾诸异己者。巩乃创为新幽大幽之说,把持察典,编廷臣数十人姓名於一册,思一纲中之。又为匿名书,罗织五十余人,投之道左,欲以快报复之私,释进忠之恨,幸直道在人,巩说不行,始别借廷弼以为阱陷。先朝汪直、刘瑾虽訾枭獍,以言路清明,臣僚隔绝,故非久即败。今权报复反借言官以伸,言官声势反借权以重。数月以来,摘瓜抱蔓,正人重足。举朝各爱一死,无敢明犯其锋者。臣若尚顾微躯,不为入告,将内有进忠为之指挥,旁有客氏为之羽翼,外有刘朝辈典兵示威,而又有巩辈蚁附蝇集,内外交通,驱除善类。天下事尚忍书哉?”(《周宗建传》。 )

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