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字公择,南康建昌人。年青时在庐山白石僧舍读书。既登进士第,留下所抄书九千卷,给僧舍取名叫李氏山房。调任江州判官、宣州观察推官。发运使杨佐打算推荐他改官秩,李常推荐他的朋友刘琦,杨佐说:“世间没有此种风气很久了。”一起推荐他们。
熙宁初年,为秘阁校理。王安石与李常友好,以他为三司条例司检详官,改任右正言、知谏院。王安石立新法,李常参与讨论,不想青苗收取息钱,到这时,分条开列说:“三司条例司刚建立时,已导致中外议论。至于均输、青苗法,敛散取息,附会经义,人们又大为惊骇,无异于王莽琐碎离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王安石看到后,派亲信晓谕大意,李常不为此而停止。又说:“州县散常平钱,实际上不出本钱,勒索百姓出息钱。”神宗询问王安石,王安石请命令李常出具官吏主犯,李常认为这不符合谏官体制,落职校理,通判滑州。一年多后复职,任鄂州知州,移任湖、齐二州。齐州多盗贼,论报没有虚日。李常捉到狡黠的盗贼,刺为兵士,使其在部下,尽知盗贼聚居的地方,全部发屋破柱,拔掉他们的基根,半年间,杀七百人,奸恶无处藏身。移任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元丰六年(1083),召为太常少卿,升任礼部侍郎。
哲宗即位,李常改任吏部侍郎,升户部尚书,有人怀疑他缺少才干气度,担心不能胜任,哲宗询问于司马光。司马光说“:使用李常主管国家财政,那么人们知道朝廷不急于征利,聚敛可稍稍平息了。”李常入对,上书七事,叫崇廉耻,存乡举,别守宰,废贪赃,审疑狱,择儒师,修役法。当时役法差、免二科没有决定,李常认为“:法无新旧,方便百姓的就好;论无他我,可长久的就正确。现在如果百姓都出资,那么贫困的人难办;如果都出力,那么富裕的人难堪。各从其愿,那么可以长久。”于是折衷分条开列上呈。皇帝赦恩,免除市易逃欠不满二百缗的人,李常请求息钱超过二百缗也不收取。
被授予御史中丞,兼任侍读,加龙图阁直学士。李常论取士,请分诗赋、经义为两科,以尽其所长。开始,黄河在小吴决口,议者打算从孙村口疏导黄河归还旧河道,到这时,工役兴起,李常说:“京东、河北饥饿困乏,不宜疏导黄河。”诏命解除工役。谏官刘安世以吴处厚交付蔡确诗中有毁谤朝政之处,因而极力攻击蔡确。李常上疏论以诗治罪蔡确,这不是用来敦厚风俗的办法。刘安世一同弹劾李常,移任兵部尚书,辞谢不就职,出任邓州知州。移任成都,在走到陕西途中,突然去世,终年六十四岁。有文集、奏议六十卷,《诗传》十卷,《元..会计录》三十卷。
李常比孙觉大一岁,开始与孙觉齐名,都被吕公著赏识。他们的议论趣舍,大致多相同,所担任的最后官职也相同,二人死亡,先后只差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