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注》國語卷第六
齊語
1 桓公自莒反於齊〔一〕,使鮑叔為宰〔二〕,辭曰:「臣,君之庸臣也〔三〕。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四〕。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五〕;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六〕;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七〕。」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於死〔八〕。」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九〕也〔一0〕。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一一〕。」桓公曰:「若何〔一二〕?」鮑子對曰:「請諸魯〔一三〕。」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一四〕,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一〕 桓公,齊太公之後、僖公之子、襄公之弟桓公小白也。初,襄公立,其政無常,鮑叔牙曰:「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公孫無知殺襄公而立。管夷吾、邵忽奉公子糾奔魯。齊人殺無知,逆子糾于魯,莊公不即遣,而盟以要之。齊大夫歸逆小白于莒。莊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二〕 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後、鮑敬叔之子叔牙也。宰,太宰也。
〔三〕 庸,凡庸也。
〔四〕 管夷吾,齊卿,姬姓之後、管嚴仲之子敬仲也。
〔五〕 寬則得眾,惠則足以使民。柔,安也。
〔六〕 柄,謂本也。
〔七〕 軍門,立旍為軍門,若今牙門矣。加,益也。
〔八〕 三君皆云:「濱,近也。管仲臣於子糾,乾時之戰,親射桓公中鉤。」
〔九〕 案攷異卷二引洪頤烜說:「『動』,當為『勤』字之誤也。」
〔一0〕君,子糾也。
〔一一〕宥,赦也。猶是,言為君猶為子糾也。
〔一二〕若何得還。
〔一三〕是時桓公使鮑叔脅魯殺子糾,邵忽死之,管仲不死。
〔一四〕施伯,魯大夫,惠公之孫、施父之子。
莊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一〕,所在之國,則必得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莊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二〕。」莊公將殺管仲,齊使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三〕,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未得請也〔四〕。請生之。」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
〔一〕 才冠天下也。
〔二〕 授予齊使也。
〔三〕 欲得生自戮之,以逞射己之忿。
〔四〕 猶未得所請也。
比至,三釁、三浴之〔一〕。桓公親逆之于郊〔二〕,而與之坐而問焉〔三〕,曰:「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為高位〔四〕,田、狩、罼、弋〔五〕,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六〕。九妃、六嬪〔七〕,陳妾數百〔八〕,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戎車待遊車之裂〔九〕,戎士待陳妾之餘〔一0〕。優笑在前,賢材在後〔一一〕。是以國家不日引〔一二〕,不月長〔一三〕。恐宗廟之不掃除,社稷之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一四〕?」管子對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績以成名〔一五〕,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一六〕,設象以為民紀〔一七〕,式權以相應〔一八〕,比綴以度〔一九〕,竱本肇末〔二0〕,勸之以賞賜,糾之以刑罰,〔二一〕班序顛毛,以為民紀統〔二二〕。」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二三〕,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二四〕,陵為之終〔二五〕,而慎用其六柄焉〔二六〕。」
〔一〕 以香塗身曰釁,亦或為「熏」。
〔二〕 逆,迎也。郊,近郊也。
〔三〕 還國與坐也。
〔四〕 居高臺以自尊也。
〔五〕 田,獵也。狩,圍守而取禽也。罼,掩雉兔之網也。弋,繳射也。
〔六〕 崇,高也。
〔七〕 唐尚書曰:「九妃,三國之女,以姪娣從也。」昭謂:正適稱妃,言「九」者,尊之如一,明其淫侈非禮制也。姪娣之屬皆稱妾。嬪,婦官也。
〔八〕 陳,列也。
〔九〕 案:「{前衣}」,公序本作「裂」。攷異卷二引太平御覽作「裂」,是,因形近作「{前衣}」。
〔一0〕戎車,兵車也。遊車,遊戲之車也。裂,殘也。
〔一一〕優笑,倡俳也。
〔一二〕引,申也。
〔一三〕長,益也。
〔一四〕為,治也。
〔一五〕周,管子之先也。績,功也。言昭王、穆王雖有所闕,猶能世法文王、武王之典,以成其功名也。周語曰:「厲始革典。」言至厲王乃變更文、武之常典。
〔一六〕合,會也。叟,老也。比,比方也。校,考合也。謂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
〔一七〕設象,謂設教象之法於象魏也。周禮:「正月之吉,懸法於象魏,使萬民觀焉,挾日而斂之。」所以為民紀綱也。
〔一八〕式,用也。權,平也。治政、用民,使平均相應也。
〔一九〕比,比其眾寡也。綴,連也,連其夫家也。度,法也。
〔二0〕竱,等也。肇,正也。謂先等其本,以正其末。
〔二一〕糾,收也。
〔二二〕班,次也。序,列也。顛,頂也。毛,髮也。統,猶經也。言次列頂髮之白黑,使長幼有等,以為治民之經紀。
〔二三〕參,三也。國,郊以內也。伍,五也。鄙,郊以外也。謂三分國都以為三軍,五分其鄙以為五屬。聖王,謂若湯、武也。
〔二四〕謂使四民各居其職所也,若工就官府、農就田野,所以成其事也。
〔二五〕以為葬地。 案:「地」原作「也」。攷異卷二引太平御覽「也」應作「地」,今據改。
〔二六〕柄,本也。六柄,生、殺、貧、富、貴、賤也。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一〕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二〕。」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三」;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一〕 四民,謂士、農、工、商。
〔二〕 哤,亂貌。易,變也。
〔三〕 士,講學道藝者。閒燕,猶清淨也。
「令夫士,群萃而州處〔一〕,閒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二〕。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三〕,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恆為士。
〔一〕 萃,集也。州,聚也。
〔二〕 物,事。遷,移也。
〔三〕 肅,疾也。
「令夫工,群萃而州處,審其四時〔一〕,辨其功苦〔二〕,權節其用〔三〕,論比協材〔四〕,旦暮從事,施於四方〔五〕,以飭其子弟〔六〕,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七〕。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恆為工。
〔一〕 言四時各有其宜也,謂死、生、凝、釋之時也。
〔二〕 辨,別也。功,牢也。苦,脆也。
〔三〕 權,平也,視其平沈之均也。節,節其大小輕重。
〔四〕 論,擇也。比,比其善惡也。協,和也,和其剛柔也。
〔五〕 施其物用於四方也。
〔六〕 飭,教也。
〔七〕 陳,亦示也。功,成功也。功善則有賞。
「令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一〕,而監其鄉之資〔二〕,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三〕,服牛、軺馬〔四〕,以周四方〔五〕,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六〕,旦暮從事於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賴〔七〕,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恆為商。
〔一〕 四時所用者,預資之也。
〔二〕 監,視也。資,財也。視其貴賤、有無。
〔三〕 背曰負。肩曰擔。任,抱也。荷,揭也。
〔四〕 服,謂牛服車也。軺,馬車也。詩云:「睆彼牽牛,不以服箱。」
〔五〕 周,遍也。
〔六〕 市,取也。鬻,賣也。
〔七〕 賴,贏也。
「令夫農,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一〕,權節其用,耒、耜、耞、芟〔二〕,及寒,擊菒除田〔三〕,以待時耕〔四〕;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時雨〔五〕;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六〕,以旦暮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襏襫〔七〕,霑體塗足〔八〕,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九〕,以從事於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農之子恆為農,野處而不暱〔一0〕。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一一〕。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一二〕有司已於事而竣〔一三〕。」
〔一〕 四時樹藝各有宜也。
〔二〕 權,平也,平節其器用小大倨句之宜也。耞,柫也,所以擊草也。芟,大鎌,所以芟草也。
〔三〕 寒,謂季冬大寒之時也。菒,枯草也。
〔四〕 時耕,謂立春之後。
〔五〕 疾,速也。耰,摩平也。時雨至,當種也。
〔六〕 在掖曰挾。槍,樁也。刈,鎌也。耨,鎡錤也。鎛,鉏也。
〔七〕 脫,解也。茅蒲,簦笠也。襏襫,蓑襞衣也。茅,或作「萌」。萌,竹萌之皮,所以為笠也。
〔八〕 霑,濡也。
〔九〕 敏,猶材也。
〔一0〕暱,近也。
〔一一〕秀民,民之秀出者也。賴,恃也。
〔一二〕有司,掌民之官也。罪在五刑也。
〔一三〕已,畢也。竣,退伏也。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一〕」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二〕:工商之鄉六〔三〕;士鄉十五〔四〕,公帥五鄉焉〔五〕,國子帥五鄉焉,高子帥五鄉焉〔六〕。參國起案,以為三官〔七〕,臣立三宰〔八〕,工立三族〔九〕,市立三鄉〔一0〕,澤立三虞〔一一〕,山立三衡〔一二〕。
〔一〕 唐尚書云:「四民之所居也。」昭謂:國,國都城郭之域也,唯士、工、商而已,農不在也。
〔二〕 二千家為一鄉。二十一鄉,凡肆萬二千家。此管子制,非周法也。
〔三〕 工、商各三也,二者不從戎役也。
〔四〕 唐尚書云:「士與農共十五鄉。」昭謂:此士,軍士也。十五鄉合三萬人,是為三軍。農,野處而不暱,不在都邑之數,則下所云伍鄙是也。
〔五〕 五鄉萬人,是謂中軍,公所帥也。
〔六〕 國子、高子,皆齊上卿,各帥五鄉,為左右軍也。
〔七〕 參,三也。案,界也。分國事以為三也。
〔八〕 三宰,三卿也,使掌群臣也。
〔九〕 族,屬也。晉趙盾為旄車之族。上言工商之鄉六,則各三也。
〔一0〕市,商也。商處市井,故曰市也。
〔一一〕周禮有澤虞之官。虞,度也,掌度知川澤之大小及所生育者。
〔一二〕周禮有山虞林衡之官。衡,平也,掌平其政也。
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一〕?」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二〕,擇其善者而業用之〔三〕;遂滋民,與無財〔四〕,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五〕,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六〕。」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七〕。」桓公曰:「善。」
〔一〕 欲行伯道,討不義也。
〔二〕 百王之法也。 案:「百王」,公序本作「伯王」。
〔三〕 業,猶創也。
〔四〕 遂,育也。滋,長也。貧無財者,振業之。
〔五〕 周禮:「五人為伍,百人為卒。」今管子亦以五人為伍,而以二百人為卒。
〔六〕 事,戎事也。隱,匿也。寄,託也。匿軍令,託於國政,若有征伐,鄰國不知。
〔七〕 內政,國政也。因治政以寄軍令也。
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一〕;十軌為里,里有司〔二〕;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三〕。以為軍令〔四〕: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五〕;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六〕;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七〕。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八〕,秋以獮治兵〔九〕。是故卒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一0〕。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一一〕,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一二〕,世同居,少同遊。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見,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一三〕。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彊。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於天下〔一四〕,以誅無道,以屏周室〔一五〕,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禦〔一六〕。」
〔一〕 軌中一人為之長也。
〔二〕 為立有司也。
〔三〕 賈侍中云:「良人,鄉士也。」昭謂:良人,鄉大夫也。
〔四〕 為軍掌令也。
〔五〕 居則為軌,出則為伍,所謂寄政也。
〔六〕 小戎,兵車也。此有司之所乘,故曰小戎。詩云:「小戎俴收。」古者,戎車一乘,步卒七十二人,今齊五十人。
〔七〕 五鄉,每一軍為五鄉也。鄉帥,卿也。萬人為軍,齊制也,周則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帥,長也。
〔八〕 春田曰蒐。振,整也。旅,眾也。周禮:「仲春教振旅,遂以蒐田。」
〔九〕 秋田曰獮。周禮:「仲秋教治兵,遂以獮田。」
〔一0〕遷徙,猶改更也。
〔一一〕恤,憂也。
〔一二〕疇,匹也。
〔一三〕致死以相救。
〔一四〕方,當作「橫」。 案:公序本作「方,猶橫也」。
〔一五〕屏,猶藩也。
〔一六〕禦,當也。
2 正月之朝,鄉長復事〔一〕。君親問焉,曰:「於子之鄉,有居處〔二〕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三〕、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四〕。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五〕,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悌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六〕,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七〕,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官〔八〕。
〔一〕 鄉長,鄉大夫也。復,白也。周禮,正月之吉,鄉大夫受法于司徒,退班於鄉吏,以考其行也。
〔二〕 案:述聞卷二0:「『居處』下脫『為義』二字。下文『於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云云,並與此同,則此文亦當有『為義』二字。管子小匡篇正作『於子之鄉有居處為義好學』。」
〔三〕 慧,解瞭也。質,性也。
〔四〕 竣,退伏也。
〔五〕 脛本曰股。肱,臂也。大勇為拳,詩云:「無拳無勇。」
〔六〕 上,君長也。
〔七〕 比,阿黨也。
〔八〕 役,為也。
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一〕,以告且選,選其官之賢者而復用〔
二〕之〔三〕,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四〕,惟慎端愨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五〕,足以補官之不善政〔六〕。」桓公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七〕,足以比成事〔八〕,誠可立而授之〔九〕。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一0〕,退問之其鄉,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一一〕,升以為上卿之贊〔一二〕。謂之三選〔一三〕。國子、高子退而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鄉不越長〔一四〕,朝不越爵〔一五〕,罷士無伍,〔一六〕罷女無家〔一七〕。夫是,故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於鄉也,不如為善於里;與其為善於里也,不如為善於家〔一八〕。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
〔一〕 官長,長官也。期,期年也。伐,功也。書其所掌在官有功者。
〔二〕 案述聞卷二0:「『用』字蓋涉上文『擇其善者而業用之』而衍,管子小匡篇正作『選官之賢者而復之』,無『用』字。」
〔三〕 復,白也。
〔四〕 休,美也。
〔五〕 待時,動不違時也。綏,止也。
〔六〕 謂前有闕者也。
〔七〕 訾,量也。相,視也。
〔八〕 比,輔也。足以輔其官,成其事。
〔九〕 言可立以為大官,而授之事也。
〔一0〕患,難也。疚,病也。豫設以國家之患難問之,不病不能也。 案:「不能」,公序本作「不罷」。
〔一一〕問其鄉,本其行能也。厲,惡也。
〔一二〕贊,佐也。
〔一三〕三選,鄉長所進,官長所選,公所訾相。
〔一四〕鄉里以齒,長幼不相踰也。
〔一五〕賢、不肖之爵不相越也。
〔一六〕罷,病也。無行曰病。無伍,無與為伍也。周禮:「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罷民。」
〔一七〕夫稱家也。
〔一八〕本其事行也。
桓公曰:「伍鄙若何〔一〕?」管子對曰:「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二〕;政不旅舊,則民不偷〔三〕;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苟〔四〕;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五〕;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略,則牛羊遂〔六〕。」
〔一〕 管子上言「參其國而伍其鄙」,內政既備,故復問伍鄙之事。
〔二〕 相,視也。衰,差也。視土地之美惡及所生出,以差征賦之輕重也。移,徙也。
〔三〕 舊,君之故舊也。偷,苟且也。不以故人為師旅,則民之相與不苟且也。孔子曰:「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四〕 時,謂衡虞之官禁令各順其時,則民之心不苟得也。
〔五〕 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墐,溝上之道也。九夫為井,井閒有溝。穀地曰田,麻地曰疇。均,平也。憾,恨也。
〔六〕 略,奪也。遂,長也。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一〕;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二〕;立五正〔三〕,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四〕,牧政聽縣〔五〕,下政聽鄉〔六〕。」桓公曰:「各保治爾所,無或淫怠而不聽治者!」
〔一〕 制野鄙之政也。此以下與郊內之制異也。
〔二〕 五屬,四十五萬家也。
〔三〕 正,長也。
〔四〕 正,五正也。聽大夫之治也。
〔五〕 牧,五屬大夫也。聽縣帥之治也。
〔六〕 下政,縣帥也。聽鄉帥之治也。
3 正月之朝,五屬大夫復事。桓公擇是寡功者而謫之〔一〕,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獨寡功?教不善則政不治〔二〕,一再則宥〔三〕,三則不赦。」桓公又親問焉,曰:「於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
於子之屬,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屬,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悌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五屬大夫於是退而修屬,屬退而修縣,縣退而修鄉,鄉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矣,以守則固,以征則彊。
〔一〕 謫,譴責也。
〔二〕 治,理也。
〔三〕 宥,寬也。
4 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鄰國未吾親也。君欲從事於天下諸侯,則親鄰國〔一〕。」桓公曰:「若何?」管子對曰:「審吾疆埸,而反其侵地〔二〕;正其封疆,無受其資〔三〕;而重為之皮幣,以驟聘眺於諸侯〔四〕,以安四鄰,則四鄰之國親我矣。為遊士八十人〔五〕,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遊於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皮幣玩好,使民鬻之四方〔六〕,以監其上下之所好〔七〕,擇其淫亂者而先征之。」
〔一〕 鄰國親,足以為援;不然,將為己害,難以遠征。
〔二〕 審,正也。反,還也。侵地,齊侵取鄰國之地。
〔三〕 積土為封。資,資財也。
〔四〕 眺,視也。
〔五〕 州十人。齊居一州。爾雅曰「齊曰營州」也。 案:「州十人」,「州」下原有空格,札記疑缺「遊」字,攷異卷二疑缺「八」字而注有脫誤。
〔六〕 玩好,人所玩弄而好也。鬻,賣也。
〔七〕 監,視也。觀其所好,則知其奢儉。上下,君臣也。玩好物貴,則其國奢;賤,則其國儉。
5 桓公問曰:「夫軍令則寄諸內政矣,齊國寡甲兵,為之若何?〔一〕」管子對曰:「輕過而移諸甲兵〔二〕。」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三〕,輕罪贖以鞼盾一戟〔四〕,小罪謫以金分〔五〕,宥閒罪〔六〕。索訟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七〕。美金以鑄劍戟〔八〕,試諸狗馬〔九〕;惡金以鑄鉏、夷、斤、斸〔一0〕,試諸壤土。」甲兵大足。
〔一〕 甲,鎧也。兵,弓矢之屬。
〔二〕 諸,之也。移之甲兵,謂輕其過,使以甲兵贖其罪也。
〔三〕 重罪,死刑也。犀,犀皮,可用為甲也。戟,車戟也,柲長丈六尺。
〔四〕 輕罪,劓、刖之屬。鞼盾,綴革有文如繢。
〔五〕 小罪,不入於五刑者。以金贖,有分兩之差,今之罰金是也。書曰:「金作贖刑。」
〔六〕 宥,赦也。閒罪,刑罰之疑者。書曰:「五刑之疑有赦。」
〔七〕 索,求也,求訟者之情也。三禁,禁之三日,使審實其辭也。而不可上下者,辭定不可移也。坐成,獄訟之坐已成也。十二矢為束。訟者坐成,以束矢入於朝,乃聽其訟。兩人訟,一人入矢,一人不入則曲,曲則服,入兩矢乃治之。矢,取往而不反也。周禮「以兩造禁人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也。
〔八〕 鑄,冶也。
〔九〕 狗馬難為利也。 案:「也」,公序本作「者」。
〔一0〕惡,麤也。夷,平也。夷所以削草平地。斤,形似鉏而小。斸,斫也。
6 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一〕?」管子對曰:「以魯為主。反其侵地棠、潛〔二〕,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三〕,環山於有牢〔四〕。」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對曰:「以衛為主。反其侵地臺、原、姑與漆里〔五〕,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燕為主〔六〕。反其侵地柴夫、吠狗〔七〕,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有牢。」四鄰大親。既反侵地,正封疆,地南至於鋾陰〔八〕,西至于濟,北至于河,東至于紀酅〔九〕,有革車八百乘〔一0〕。擇天下之甚淫亂者而先征之。
〔一〕 主,主人,共軍用也。
〔二〕 棠、潛,魯之二邑。
〔三〕 賈侍中云:「海,海濱也。有蔽,言可依蔽也。渠弭,裨海也。水中可居者曰渚。」昭謂:有此乃可以為主人,軍必依險阻者也。
〔四〕 環,繞也。牢,牛、羊、豕也。言雖山險皆有牢牧也。一曰「牢,固也。」
〔五〕 衛之四邑。
〔六〕 燕,今廣陽薊也。
〔七〕 燕之二邑。
〔八〕 鋾陰,地名,齊南界也。
〔九〕 紀,故紀侯之國。酅,紀季之邑,已入於齊也。
〔一0〕賈侍中云:「一國之賦八百乘也。乘七十五人,凡甲士六萬人。」昭謂:此周制耳,齊法以五十人為小戎,車八百乘當有四萬人。又上管仲制齊為三軍,軍萬人,下又曰「君有是士三萬人,以方行於天下」也,而車數多者,其副貳陪從之車也。或云:「八當為六。」
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萊、莒、徐夷、吳、越〔一〕,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楚,濟汝,踰方城,望汶山〔二〕,使貢絲於周而反。荊州諸侯莫敢不來服。遂北伐山戎〔三〕,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四〕。海濱諸侯莫敢不來服〔五〕。與諸侯飾牲為載,以約誓于上下庶神〔六〕,與諸侯戮力同心〔七〕。西征攘白狄之地〔八〕,至於西河〔九〕,方舟設泭,乘桴濟河〔一0〕,至于石枕〔一一〕。懸車束馬,踰太行與辟耳之谿拘夏〔一二〕,西服流沙、西吳〔一三〕。南城於周〔一四〕,反胙于絳〔一五〕。嶽濱諸侯莫敢不來服〔一六〕,而大朝諸侯於陽穀〔一七〕。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一八〕,諸侯甲不解纍〔一九〕,兵不解翳〔二0〕,弢無弓,服無矢〔二一〕。隱武事,行文道,帥諸侯而朝天子〔二二〕。
〔一〕 萊,今東萊也。莒,琅邪縣也。徐夷,徐州之夷也。
〔二〕 濟,渡也。汝,水名。方城,楚北之阨塞也。謂師至于陘時也。在魯僖四年。汶山,楚山也。
〔三〕 山戎,今之鮮卑,以其病燕,故伐之。
〔四〕 二國,山戎之與也。刜,擊也。斬,伐也。令支,今為縣,屬遼西,孤竹之城存焉。
〔五〕 海濱,海水涯也。
〔六〕 飾牲,陳其牲。為載書加于牲上而已,不歃血。
〔七〕 戮,并也。
〔八〕 攘,卻也。白狄,赤狄之別也。
〔九〕 西河,白狄之西也。
〔一0〕方,併也。編木曰泭,小泭曰桴。濟,渡也。
〔一一〕石枕,晉地名。
〔一二〕太行、辟耳,山名也。拘夏,辟耳之谿也。三者皆山險谿谷,故懸鉤其車、偪束其馬以渡。
〔一三〕流沙、西吳,雍州之地。
〔一四〕城,王城也。周襄王庶弟子帶作亂,與戎伐襄王,焚其東門,不克。桓公使仲孫湫徵諸侯戍周而城之。事在魯僖十三年。
〔一五〕說云:「胙,賜也。謂天子致祭胙,賞以大輅、龍旂。桓公於絳辭之,天子復使宰孔致之。」賈侍中云:「反,復也。胙,位也。絳,晉國都也。晉獻公卒,奚齊、卓子死,國絕無嗣,晉侯失其胙位。桓公以諸侯討晉,至高梁,使隰朋帥師立公子夷吾,復之於絳,是為惠公。事在魯僖九年。」昭謂:人君即位,謂之踐胙。此言桓公城周,尊事天子,又討晉亂,復其胙位,善之也。案內傳宰孔於葵丘致胙肉,賜命,無辭讓反覆之文。賈君得之,唐從賈也。
〔一六〕嶽,北嶽常山。
〔一七〕陽穀之會,在魯僖三年也。
〔一八〕屬,亦會也。兵車之會,謂魯莊十三年會於北杏,十四年會于鄄,十五年復會於鄄,魯僖元年會于檉,十三年會於鹹,十六年會於淮;乘車之會,在僖三年,會于陽穀,五年會于首止,九年會于葵丘:九會也。
〔一九〕纍,所以盛甲也。
〔二0〕翳,所以蔽兵也。
〔二一〕弢,弓衣也。服,矢衣也。無者,無所用也。
〔二二〕謂首止之會,會王太子,謀寧周也。
7 葵丘之會,天子使宰孔致胙於桓公〔一〕,曰:「余一人之命〔二〕有事於文、武〔三〕,使孔致胙。」且有後命〔四〕曰:「以爾自卑勞,實謂爾伯舅,無下拜〔五〕。」桓公召管子而謀,管子對曰:「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桓公懼,出見客〔六〕曰:「天威不違顏咫尺〔七〕,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爾無下拜〔八〕』,恐隕越於下,以為天子羞〔九〕。」遂下拜,升受命。掌服大輅,龍旗九旒,渠門赤旂〔一0〕,諸侯稱順焉〔一一〕。
〔一〕 天子,周襄王也。宰孔,周之公也。胙,祭肉也。 案:「
周之公也」,公序本作「宰周公也」。
〔二〕 案述聞卷二0:「『之命』二字因下文『天子之命』而衍。」
〔三〕 事,祭事也。
〔四〕 且,猶復也。
〔五〕 天子稱王官之伯,異姓曰伯舅。無下拜,無下堂拜賜也。
〔六〕 客,宰孔也。
〔七〕 違,遠也。顏,眉目之閒也。八寸曰咫。
〔八〕 承,受也。
〔九〕 隕,墜也。越,失也。
〔一0〕唐尚書云:「大輅,非也。」賈侍中云:「大輅,諸侯朝服之車,謂金輅,鉤樊纓九就;龍旗九旒也。渠門,亦旗名。赤旂,大旗也。」昭謂:龍旗,畫交龍於縿也,正幅為縿,旁屬為旒。鉤,婁頷之鉤;樊,馬大帶,纓當{凶月},削革為之,皆以五采罽飾之。九就,就,成也。渠門,兩旗所建,以為軍門,若今牙門也。〔一一〕言下拜順於禮也。
8 桓公憂天下諸侯。魯有夫人、慶父之亂〔一〕,二君弒死,國絕無嗣。桓公聞之,使高子存之〔二〕。
〔一〕 夫人,魯莊夫人哀姜也。慶父,莊公之弟共仲也,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莊公薨,慶父殺太子般,在莊三十二年;又弒閔公,在閔二年。
〔二〕 高子,齊卿,高奚敬仲也。存之,謂立僖公而成魯。 案:「高奚」,公序本作「高傒」。
狄人攻邢,桓公築夷儀以封之〔一〕,男女不淫,牛馬選具〔二〕。狄人攻衛,衛人出廬于曹〔三〕,桓公城楚丘以封之〔四〕。其畜散而無育〔五〕,桓公與之繫馬三百〔六〕。天下諸侯稱仁焉。於是天下諸侯知桓公之非為己動也〔七〕,是故諸侯歸之〔八〕。
〔一〕 邢,姬姓,周公之後。夷儀,邢邑也。狄人攻邢,在莊三十二年;封而遷之,在魯僖元年。
〔二〕 淫,見淫略也。選,數也。
〔三〕 廬,寄也。狄人攻衛,殺懿公,遂入衛。衛人出走宋,桓公逆之於河,以衛之遺民立公孫申以寄于曹,是為戴公。在魯閔二年。
〔四〕 楚丘,衛地。桓公遷其國而封之。事在魯僖二年。
〔五〕 畜,六畜也。散,謂失亡也。育,養也。
〔六〕 繫馬,良馬在閑,非放牧者。
〔七〕 動為救患分災也。
〔八〕 案:「歸之」下,公序本有「譬若市人」四字。
桓公知諸侯之歸己也,故使輕其幣而重其禮〔一〕。故天下諸侯罷馬以為幣〔二〕,縷綦以為奉〔三〕,鹿皮四个〔四〕;諸侯之使垂櫜而入〔五〕,稛載而歸〔六〕。故拘之以利,結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國諸侯既許桓公〔七〕,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八〕,故又大施忠焉〔九〕。可為動者為之動,可為謀者為之謀,軍譚、遂而不有也,諸侯稱寬焉。〔一0〕通齊國之魚鹽于東萊〔一一〕,使關市幾而不征〔一二〕,以為諸侯利,諸侯稱廣焉〔一三〕。築葵茲、晏、負夏、領釜丘〔一四〕,以禦戎、狄之地,所以禁暴於諸侯也〔一五〕;築五鹿、中牟、蓋與、牡丘〔一六〕,以衛諸夏之地〔一七〕,所以示權於中國也。教大成,定三革,隱五刃〔一八〕,朝服以濟河而無怵惕焉〔一九〕,文事勝矣〔二0〕。是故大國慚媿,小國附協。唯能用管夷吾、甯戚、隰朋、賓胥無、鮑叔牙之屬而伯功立〔二一〕。
〔一〕 幣,摯幣也。禮,酬賓之禮也。
〔二〕 罷,不任用也。幣、圭以馬也。
〔三〕 奉,藉也,所以藉玉之藻也。縷綦,以縷織綦,不用絲,取易共也。綦,綺文。
〔四〕 个,枚也。
〔五〕 垂,言空而來。櫜,囊也。
〔六〕 言重而歸也。稛,絭也。
〔七〕 許,謂聽其盟約。
〔八〕 無不從也。與,從也。
〔九〕 施其忠信也。
〔一0〕軍,謂以軍滅之。不有,以分諸侯也。桓公奔莒,過譚,譚子不禮,入又不賀。北杏之會,遂人不至。故皆滅之。在魯莊十年及十三年。
〔一一〕言通者,則先時禁之矣。東萊,齊東萊夷也。
〔一二〕幾,幾異服、識異言也。征,稅也。取魚鹽者不征稅,所以利諸侯、致遠物也。
〔一三〕施惠廣也。
〔一四〕四者皆厄塞,與山戎、眾狄接也。
〔一五〕禁暴,禁其暴掠於諸侯也。
〔一六〕四塞,諸夏之關也。
〔一七〕衛,蔽扞也。
〔一八〕定,奠也。隱,藏也。三革,甲、冑、盾也。五刃,刀、劍、矛、戟、矢也。說云:「三革,甲、楯、鼓。」非也。兵事息,則禮樂興,焉得廢鼓?
〔一九〕西行渡河以平晉也。
〔二0〕勝,舉也。
〔二一〕五子皆齊卿、大夫也。隰朋,齊莊公之曾孫、戴仲之子成子也。
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