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义证》奉本第三十四
禮者,繼天地,體陰陽,而慎主客,序尊卑、貴賤、大小之位,而差外內、遠近、新故之級者也,以德多為象。萬物以廣博眾多,歷年久者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莫大日月,繼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於大辰,北斗常星。部星三百,衛星三千。大火二十六星,伐十三星,半斗星,二十八宿。多者宿二十八九。其猶著百莖而共一本,龜千歲而人寶。是以三代傳決疑焉。其得地體者,莫如山阜。人之得天得眾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內之心懸於天子,疆內之民統於諸侯。日月食, 告凶,不以其行。有星 於東方,常星不見,地震,梁山沙鹿崩,宋、衛、陳、鄭災,王公大夫篡弒者,《春秋》皆書以為大異;不言眾星之 入、 雨,原隰之襲崩,一國之小民死亡,不決疑於眾草木也。唯田邑之稱,多著主名。君將不言臣,臣不言師,王夷、君獲,不言師敗。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則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以成功也。齊桓晉文不尊周室,不能霸;三代聖人不則天地,不能至王。階此而觀之,可以知天地之貴矣。夫流深者其水不測,尊至者其敬無窮。是故天之所加,雖為災害,猶承而大之,其欽無窮,震夷伯之廟是也。天無錯舛之災,地有震動之異。天子所誅絕,所敗師,雖不中道,而《春秋》者不敢闕,謹之也。故師出者眾矣,莫言還。至師及齊師圍成,成降於齊師,其君劫外,不得已,故可直言也。至於他師,皆其君之過也,而曰非師之罪。是臣子之不為君父受罪,罪不臣子莫大焉。夫至明者其照無疆,至晦者其暗無疆。今《春秋》緣魯以言王義,殺隱桓以為遠祖,宗定哀以為考妣,至尊且高,至顯且明。其基壞之所加,潤澤之所被,條條無疆,前是常數,十年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微國之君,卒葬之禮,錄而辭繁。遠夷之君,內而不外。當此之時,魯無鄙疆,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妻庶其、鼻我,邾妻大夫。其於我無以親,以近之故,乃得顯明。隱桓,親《春秋》之先人也,益師卒而不日。於稷之會,言其成宋亂,以遠外也。黃池之會,以兩伯之辭,言不以為外,以近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