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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纪闻》●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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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攻陈野先时,方假寐,有蛇缘臂而走,左右惊告,视之,蛇有足,类龙而无角。意其神也,祝之曰:“若神物则栖我帽缨中。”蛇徐入缨中。太祖举帽戴之,遂诣敌营,设词谕降寨帅。既归,忘前蛇,坐久方寤,脱帽视之,蛇居缨中自若。乃引觞自酌,因以饮蛇,蛇亦饮,遂蜿蜒绕神椟,矫首四顾,复俯神主顶,若镂刻状。久之,升屋而去。

太祖克采石,诸将见粮畜,各欲资取而归。因令悉断舟缆,推置急流中,舟皆顺流东下。诸军惊问故,太祖曰:“成大事者不规小利,今举军渡江,幸而克捷,当乘胜径取太平。若各取财物以归,再举必难,大事去矣。”于是率诸军进取太平。

太祖攻太平,先令李善长为戒戢军士榜,及拔城即张之。士卒方剽掠,见榜,愕然不敢动。有一卒违令,即斩以徇,城中肃然。

陈野先攻太平,太祖按兵城上,令徐达等转战至城北。忽有双龙见于阵上云端,敌众惊愕仰视,我师因大破之,遂擒野先。

太祖擒陈兆先,降其众。择其骁勇者五百人置麾下,五百人疑惧不自安。太祖觉其意,至暮,悉令入卫,屏旧人于外,解甲酣寝。众乃相谓曰:“既活我,又以腹心待我,何可不尽力图报?”及攻安庆,多先登。

太祖既定金陵,欲发兵取镇江,召诸将徐达等将兵往。戒之曰:“吾自起兵,未尝妄杀,汝等当体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日母焚掠,母杀戮。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之者罚,无赦。”诸将顿首受命。及克镇江,城中晏然,民不知兵。

太祖初设营田司,以元帅康茂才为营田使。谕之曰:“理财乏道,莫先于农。春作方兴,虑旱涝不时,有妨农事,故命尔此职,分巡各处,俾高无患干,卑不病涝,务在蓄泄得宜。大抵设官为民,非以病民。若但使有司增饰馆舍,迎送奔走,所至纷扰,无益于民而反害之,非付任之意。”

太祖为吴王时,命按察司佥事分巡郡县录囚。左右或言:“去年释罪囚,今年又从未减,用法太宽则人不惧法,法纵弛无以为治。”上曰:“用法如用药,药本以济人,不以毙人。服之或误,必致戕生。法本以卫人,不以杀人。用之太过,则必致伤物。百姓自兵乱以来,初离创残,今归于我,正当抚绥之。况其间有一时误犯者,宁可尽法乎?大抵治狱以宽厚为本,少失宽厚则流入苛刻矣。所谓治新国用轻典,刑得其当则民自无冤抑。若执而不通,非合时宜也。”

太祖为吴王,即立管领民兵万户府。谕省臣曰:“古者寓兵于农,有事则战,无事则耕,暇则讲武。今兵争之际,当因时制宜。所定郡县,民间岂无武勇之材?宜精加简拔,编缉为伍,立民兵万户府领之。俾农时则耕,闲则练习,有事则用之。事平,有功者一体升擢,无功者令还为民。则民无坐食之弊,国无不练之兵,庶几寓兵于农之意也。”

太祖自宣至徽,儒士唐仲实、姚琏来见。因言:“主公开创之功超于前代,然今日民虽得所归,而未遂生息。”太祖曰:“此言是也。我积少而费多,取给于民,甚非得已,亦皆为军需所用,未尝以一毫奉己。民之劳苦,恒思所以休息之,曷尝忘也。”

太祖攻婺城,未破先一日,有五色云见城西,氤氲似盖,城中望之以为祥。及城下,乃知为驻跸之地。

儒士范祖斡初见太祖,持大学以进曰:“帝王之道,自修身齐家以至于治国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齐方正,使万物各得其所,而后可以言治。”

太祖曰:“圣人之道,所以为万世法。吾自起兵以来,号令赏罚一有不平,何以服众?武定祸乱,文致太平,悉此道也。”

太祖为吴王时,召儒士许元、叶瓒玉、胡翰、吴沈、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载良、童翼、吴履、张起敬、孙履,皆会食省中。日令二人进讲经史,敷陈治道。

太祖既定宁越,欲取浙东诸郡,集诸将谕之曰:“仁义足以得天下,而威武不足以服人心。夫克城虽以武,而安民必以仁。吾师比入建康,秋毫无犯,故一举而遂定。今新克婺城,民始获苏,正当抚恤,使民乐于归附。则彼未下郡县,亦必闻风而归。吾每闻诸将下一城得一郡县不妄杀人,辄喜不自胜。盖师旅之行,势如烈火,火烈则人必避之。故鸟不萃鹰鹯之林,兽不入网罗之野,民必归宽厚之政。为将者能以不杀为心,非惟国家所利,在己亦蒙其福,为子孙者亦必昌盛。”

太祖起兵时,所招安郡县将士,皆征粮于民,名曰“寨粮”,民甚病焉。胡大海以为言,遂罢之。

太祖为吴王时,方国珍以金玉饰马鞍来献。太祖曰:“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材能,所用者谷粟布帛,其他宝玩非所好也。”却其献。

太祖视事东阁,天热甚,汗湿衣,左右更衣以进,皆经浣濯者。参军宋思颜曰:“主公躬行节俭,真可示法子孙。臣恐今日如此,而后或不然,愿始终如此。”太祖喜曰:“此言甚善。他人能言,或惟及于目前,而不能及于久远;或能及其已然,而不能及于将然。今思颜见我能行于前,而虑我不能行于后,信能尽忠于我也。”乃赐之币。

句容有虎为民害者,太祖遣人捕获之,令养于民间,饲以犬。宋思颜以为扰民无益,太祖欣然,即命取二虎一熊杀之,分其肉赐百官。

越国公胡大海尝言:“吾武人不读书,然吾行军惟知有三事:不杀人,不虏人妇女,不焚毁人庐舍。”故其军一出远近皆趋附之,可为行兵者之法。

佥院常遇春守金华,其部将有扰民者,衢州总制王恺执而挞之市。遇春怒,使人让之。恺曰:“民者国之本,将军上股肱,肯令伤其本乎?挞一部将而万民安,亦将军所乐闻也。”遇春谢之。

太祖初命诸将于龙江等处屯田,惟康茂才所屯充仞。乃下令申谕诸将曰:“兴国之本在于强兵足食。昔汉武以屯田定西戎;魏武以务农足军食。定伯兴王,莫不由此。兵兴以来,民无宁居,连年饥馑,田地荒芜。若兵食尽资于民,则力重困,故令尔将士且耕且战,数年以来,未见功绪。惟茂才所屯,得谷一万五千余,以给军饷,尚余七千。以此较彼,地力均而入有多寡,盖人力有勤惰故耳。自今宜及时开垦,以收地利,庶兵食充足,国有所赖。”

太祖谓中书省臣曰:“自古圣帝明王建邦设都,必得贤士大夫相与周旋,以成至治。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士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于士伍,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则在下者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俱以名闻。若其人虽不能文章,而识见可取,许谒阙面陈其事,吾将试之。”

太祖谓左相国徐达曰:“礼法国之纪纲,礼法正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吾昔起兵濠梁,见当时之将皆无礼法,恣情任私,纵为暴乱,不知驭下之道,是以卒至于亡。今吾所任将帅,即与定名分,明号令,故诸将皆听命。尔等为吾辅相,当守此道,无谨于始而忽于终也。”

太祖尝谓群臣曰:“剽悍骄暴,非人之性也,习也。苟有礼法以一之,则剽悍者可使善柔;骄暴者可使循帖。若踶啮之马,凋御有道,久则自然驯熟。属兹草创,苟非礼法,人无所守。然制礼立法非难,遵礼守法为难,此方今所当急者。”

太祖尝曰:“论道经邦,辅弼之臣;折冲御侮,将帅之职;论思献纳,侍从之任;激浊扬清,台察之司。此数者朝廷之要职也。至于绳愆纠缪,拾遗补过,谏诤之臣,尤难其人,抗直者或过于矫激,巽懦者又无所建明。必国尔忘家,公尔忘身,方可任之。不然,患得患失之徒,将何所赖也?”

太祖与诸将论用兵方略。因曰:“汝等非不善战,然临事决机,智或不足。宜亲近儒者,取古人之书,听其议论,以资智识。”

太祖见陈友谅镂金床,曰:“此与孟昶七宝溺器何异?”即命毁之。侍臣曰:“未富而骄,未贵而侈,所以取败。”太祖曰:“既富岂可骄?既贵岂可侈?有骄侈之心,虽富贵岂能保?处富贵者,正当抑奢侈,弘俭约,戒嗜欲,尤恐不足以慰民望,况穷天下之技巧以为一己之奉乎?其致亡也宜矣。覆车之辙不可蹈也。”

太祖尝谓廷臣曰:“治国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犹水也,欲其长流,水塞则众流障遏,言塞则上下壅蔽。今予以一人酬应天下之务,非兼听广询何以知其得失?《诗》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夫刍荛,至贱者也。古人尚有取于其言,况左右前后之人与我共事者,岂无一得之长乎?诸公有所建明,当备陈之。”又曰:“国家政治得失,生民之休戚系焉。君臣之间,各任其责。所行未当,即当速改,不宜有所隐避。若隐避而不言,相为容默,非事君之道,于己亦有不利。自今宜各尽乃心,直言无隐。”

太祖尝谓中书省臣曰:“立国之初,致贤为急。中书百司纲领,总率群属,须择贤者与之共理。但任人之道,大小轻重各适其宜。若委重于轻,是以拱桷而为梁栋;委大于小,是以钟庚而盛斗筲。”省臣对曰:“人有才者施于任使,宜无不可。”

太祖曰:“莫耶之利能断犀象,以之断石则必缺;骐骥之驶能致千里,以之服耒则必蹶。要必处之得其宜,用之尽其才可也。”

太祖闻诸功臣家僮仆多有横肆者,召徐达等谕之曰:“尔等从我,起身艰难。虽成此功,非旦夕所致。比闻尔等所畜家僮,乃有恃势骄恣逾越礼法,此不可不治也。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他日或生衅隙,岂不为其所累?如治病,当急去其根。若隐忍姑息,经为身害。”

太祖时,曾下令,凡农民田伍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绵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其田多者率以是为差。有司亲临督劝,惰不如令者有罚。不种桑,使出绢一疋;不种麻及木绵,出麻布绵布各一疋。按此令常行,民安有不足于衣者?

太祖尝命中书省录用诸司劾退官,因谓省臣曰:“人之才能,各有长短,故治效有迟速。夫质朴者多迂缓,狡猾者多便给。便给者虽善办事,或伤于急促,不能无损于民;迂缓者虽于事或有不逮,于民则无所损也。”

太祖以儒士杨训文为起居注,谕之曰:“起居之职非专事纪录而已,要在输忠纳诲,致主于无过之地而后为尽职也。吾平时于百官所言,一二日外犹寻绎不已。今尔在吾左右,可不尽言?”他日复命训文、滕毅集古无道之君若夏桀、商纣、秦皇、隋炀帝所行之事以进。曰:“往古人君所为善恶皆可以为龟鉴,吾所以观此者,欲知其丧乱之由以为戒耳。”

太祖尝下令曰:“主者之于士卒,既用其力,当恤其老,而寡妻弱子,尤宜优恤。予自兵兴十有余年,所将之兵,攻取四方,勤劳至矣。以其为亲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其有老羸尝被创者,令其休养。营中死事物故者,妻子皆月给衣粮赈赡之。若老而思慕乡土,听令于应天府近便居止,庶去乡不远,以便往来,所给衣粮,悉如其旧。”

太祖尝谓太史令刘基等曰:“国家爱养生民,正犹保抱赤子,惟恐伤之。苟无常制,惟掊剑以朘其脂膏,虽有慈父不能收爱子之心。今日之计,当定赋以节用,则民力可以不困。崇本而祛末,则国计可以恒纾。”

太祖将营宫室,典营缮者以图进,见其有雕琢奇丽者,即去之。谓中书省臣曰:“宫室但取其完固而已,何必过为雕斫。昔尧茅茨土阶,采椽不斫,可谓极陋矣。然千古称盛德者,以尧为首。后世竟为奢侈,极宫室苑囿之娱,穷舆马珠玉之玩,欲心一纵,卒不可遏,乱由是起。夫上能崇节俭,则下无奢靡。吾尝谓珠玉非宝,节俭是宝。有所缔构,一以朴素,何必雕巧以殚天下之力也!”

吴元年,有省局匠告省臣云:“见一老人,言吴王即位三年当平一天下。问老人为谁,曰:‘我太白神也。’言讫遂不见。”省臣以闻,太祖曰:“此诞妄不可信!若太白神果见,当告君子,岂与小人语耶?今后凡事涉怪诞者,勿以闻。”

太祖尝谕按察司佥事周滇曰:“风宪纪纲之司惟在得人,则法清弊革。然凡事当存大体,苟察察以为明,苛刻以为能,下必有不堪之患,非吾所望于风宪也。”

太祖尝禁种糯,其略言:曩以民间造酒糜费,故行禁酒之令。今春米价稍平,颇有益于民。然不塞其源而欲遏其流,不可也。其令农民今岁无得种糯,以塞造酒之源。欲使五谷丰积而价平,居民得所养以乐其生,庶几养民之实也。

太祖尝念仁祖太后始葬时礼有未备,议欲改葬,问博士许存仁等改葬当何据。对曰:“礼,改葬易常服用缌麻,葬毕除之。”乃命有司制素冠白缨衫绖,皆以粗布为之。起居王曰:“此比缌麻为重矣。”太祖曰:“与其轻也宁重。”时有言改葬恐泄山川灵气者,乃不复改。

太祖尝谓中书省臣曰:“吾昔在军中尝乏粮,空腹出战,归得一食,虽甚粗粝,食之甚甘。今尊居民上,饮食丰美,心未尝忘之。况吾民居于田野,所业有限而供需百出,岂不重困?”于是免太平等府租赋有差。

太祖尝谓中书省臣曰:“古人祝颂其君,皆寓警戒之意。适观群下所进笺文,颂美之词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诚之道。今后笺文只令文意平实,勿以虚词为美。”

太祖尝命有司访求古今书籍,藏之秘府,以资览阅。因谓侍臣詹同曰:“三皇五帝之书不尽传于世,故后世鲜知其行事。汉武帝购求遗书而六经始出,唐虞三代之治始可得而见,甚有功于后世。吾每于宫中无事,辄取孔子之言观之。如‘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真治国之良规。孔子之言,万世之师也。”

博士许存仁讲《尚书·洪范》至“休征咎征之应”,太祖曰:“天道微妙难知,人事感通易见,天人一理,必以类应。稽之往昔,君能修德则七政顺度,雨旸应期,灾害不生;不能修德则三辰失行,旱潦不时,乖异迭见,其应如向。今宜体此,不修人事,上合天道。”

吴元年,上海民钱鹤皋作乱,执华亭知县冯荣,荣不屈,囚置狱中。及徐达遣指挥葛俊擒鹤皋,荣始出狱,即争于俊曰:“反者鹤皋耳,余皆良民。即有从者亦皆迫胁,将军必欲加兵,荣请先死。有邑无民何以为治?”俊从之,全活甚众。

太祖谓起居注詹同曰:“国史贵乎直笔,是非善恶皆当书之。昔唐太宗观史虽失大体,然命直书建成之事,是欲以公天下也。予平日言行可纪之事,是非善恶皆当明白直书,勿宜隐讳,使后世观之,不失其实也。”

前代朝贺皆用女乐,我太祖吴元年始革去不用。

太祖尝谓宪臣曰:“任官不当则庶事不理,用刑不当则无辜受害。辟之薅草莱者,施镈不谨必伤良苗;绳奸慝者,论法不当必伤善类。故刑不可不慎也。夫置人于箠楚之下,屈抑顿挫,何事不伏,何求不得?古人用刑,盖不得已,悬法象魏,使人知而不敢犯。辟之水火能焚溺人,狎之则必伤,远之则无害。水火能生人,亦能毙人。刑本生人非求杀人也。苟不求其情而轻用之,受枉者多矣。故钦恤二字,用刑之本也。”

太祖时除郡县官皆给道里费:知府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历;州判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半之;典史十两。著为令。又予文绮罗绢布,及其父母妻子,皆有差。盖谓初授官,不免假贷于人,或侵渔百姓,故欲其奉公,不得不先养其廉如此。

太祖因试将士,谕之曰:“汝等知弓力乎?其力但能至百步,百步之外,又加五步焉,不能入矣。故善射者求中于百步之内。则弓无败折之患。驭马亦然,其力能至百里,百里之外加十里焉,则马力疲矣。故善驭马者,常使其力有余而不尽,则马无蹶伤之失。况攻战之际,马功居多,平原旷野,驰骋上下,无不从志,克敌追奔,所向无前,皆在马力。若不善于调养,使其力乏,则临阵之际必至败事,无以成功矣。”因下令,将士不得私乘战马及载他物,违令者罪之。

太祖以久不雨减膳素食,谓近臣吴去疾曰:“予以天旱故,率诸宫中皆令素食,使知民力艰难。往时宫中所需蔬茹醯酱,皆出大官供给,今皆以内官为之,惧其烦扰于民也。”

吏有受赃者,事觉赴井死。太祖闻之,谕群臣曰:“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爱利,而不知爱身。人之愚孰有甚于此?君子闻义则喜,见利则耻;小人见利则喜,闻义不徙。是故君子舍生取义,小人则舍生为利,所为相反。今其人死不足恤。”其事可为世之贪污者戒。

太祖尝召浙西降将,谕之曰:“吾所用诸将,多濠、泗、汝、颖诸州之人,勤苦俭约,不知奢侈,非比浙江富庶,耽于逸乐。汝等亦非素富贵之家,一旦为将握兵,多取子女玉帛,非礼纵横,今当革去旧习,如吾濠、泗诸将,庶可常保爵位。若肆志一时,虑不顾后,虽暂得快乐,旋复丧败,何足为真富贵乎?”

吴元年七月己丑,雷震宫门兽吻,得物若斧形而石质。太祖命藏之。出则使人负于驾前,临朝听政则奉置几案,以祗天戒。

太祖谕群臣曰:“古之贤君,常忧治世。古之贤臣,亦忧治君。贤臣之忧治君者,君常安。明主之忧治世者,世常治。今土宇日广,斯民日蕃,而予心未尝一日忘其忧。诚以久困之民未尽苏息,抚绥之方未尽得宜,卿等能同予之忧乎?能同予忧,庶几格天心而和气可致矣。若窃位苟禄,于生民利病谩不加省,卒之祸败随至,不可得而救矣。可不惧哉!”

太祖一日祀山川毕,出斋次,顾谓世子等曰:“人情,贵则必骄,逸则忘劳,圣人所以戒盈满而谨怠荒。夫贵而不骄,逸而知劳,智周万物,心体众情,斯为人上之道。故天道下济而岁功成,人道克敏而德业著。历观往古,取法于上而治化于下者,皆由于此。今国家初定,民始息肩,汝能知其劳乎?能谙人情,则不至骄惰。今将士中夜而起,扈从至此,皆未食。汝可步归,庶谙劳逸,他日不致骄惰。”

太祖谓台省臣曰:“近代法令极烦,其弊滋甚。今之法令正欲得中,勿袭其弊。如元时条格烦冗,吏得夤缘出入为奸,所以其害不胜。且以‘七杀’言之,谋杀、故杀、斗殴杀,既皆死罪,何用如此分析?但误杀有可议者,要之与戏杀、过失杀亦不大相远。今立法正欲矫其旧弊,大概不过简严。简则无出入之弊,严则民知畏而不敢轻犯。尔等其体此意。”

太祖御白虎殿。谕群臣曰:“自古忠贤之士大概有三:辅国安邦,孜孜图治,从容委曲,劝君为善,君虽未听,言必再三。人君感悟而听用之,则朝廷尊安,庶务咸理。至于进用贤能,使野无遗逸,黜退邪佞,处置当法,而人不敢怨。此上等之贤也。博习古人之言,深知已成之事,其心虽忠于辅国,而胸中无机变之才,是古非今,胶柱鼓瑟,而强人君以难行之事。然观其本情忠鲠,亦可谓端人正士矣。屡遭斥辱,其志不怠,此亦忠于为国,乃中等之贤也。又有经史之学虽无不通,然泥于古人之陈迹,不识经济之权衡,胸中混然不能辨别,每扬言高论,以为进谏,竟不知何者宜先,何者宜后,何者可行,何者不可行。凡其谋事,自以为当而实不切于用,人君听之则以之自高,不听则谓不能行其言,既无益于国家,徒使人君有拒谏之名。然其心亦无他,不识时达变耳。此下等之贤也。予今论此三者,有识者自见耳。”

太祖谓省臣曰:“鞫狱当平恕,非大逆不道,罪止及其身。先王之政,罪不及孥,罚勿及嗣,忠厚之至也。自今民有犯者,毋连坐。”参政杨宪言:“民轻犯法,则犯者益众。”太祖曰:“民之为恶,犹衣之有积垢,加以浣濯,则可以复洁。污染之民,以善导之,则可以复新矣。夫威以刑戮而使民不敢犯,其为术也浅。且求生于重典,是犹索鱼于釜,得活甚难。凡从轻典,虽不求其生,自无死之道。”

太祖新建宫殿成,命儒士熊鼎编类古人行事可为鉴戒者书于壁间,又命侍臣书《大学衍义》于西庑壁间,曰:“前代宫室多施绘画,予用此以备朝夕观览,岂不愈于丹青乎?”国初建宫殿时,有言瑞州出文石,可琢以甃地者。太祖曰:“敦崇俭朴犹恐习奢,好尚华美岂不过侈?尔不能以节俭之道事予,乃导予以侈丽,夫岂予心哉!但构为宫室,已觉作者之劳,况远取文石,能不厉民乎?”言者大惭而退。

南京新造宫殿成。太祖谓中书省臣曰:“军士多有因战斗而伤残者,既不可备行伍,今新宫成,当设备御,可于宫墙外周围隙地多造庐舍,令废疾者居之。昼则治生,夜则巡警。因给粮以赡之,庶得有所养也。”

国初习元旧,俱尚右。至吴元年十月,太祖始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余官如之。

太祖初置御史台,命汤和等为左御史大夫等官。谕之曰:“国家新立,惟三大府总天下之政。中书政之本;都督府掌军旅;御史台纠察百司。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实为清要。卿等当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盖己不正则不能正人,是故治人者必先自治,则人有所瞻仰。毋徒拥虚位,而漫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纵奸长恶,毋假公济私以伤人害物。《诗》云‘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此大臣之体也。”

太祖初命中书省定律令,谕之曰:“立法贵在简当,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晓。若条绪烦多,或一事而两端,可轻可重,使奸贪之吏,得以夤缘为奸,则所以禁残暴者,反以贼良善,非良法也。务求适中,以去烦弊。”故当时所定刑名条目,皆与臣下面议斟酌。其后条例日增,比拟日烦。轻重上下,惟凭奸吏之手。大失立法初意矣。

太祖遣世子、次子往临濠谒陵墓,谕之曰:“人情,习于宴安,必生骄惰。今使汝等于旁近郡县,游览山川,经历田野。因道途之险易,以知鞍马之勤劳;观小民之生业,以知衣食之艰难;察民情之好恶,以知风俗之美恶。即祖宗陵墓之所,访求故老,问吾起兵渡江时事,识之于心,以知吾创业之不易也。”于是择官辅导以行。

圜丘初成,太祖出观。时世子从行,因命左右导之,遍历农家,观其居处饮食器用。还,谓之曰:“汝知农之劳乎?夫农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动,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故令汝知之。凡一居处服用之间,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至于饥寒,方尽为上之道。若复加之横敛,则民不胜其苦矣。故为民上者,不可不体下情。”

太祖指道旁荆楚谓世子曰:“古者用此为朴刑,盖以其能去风,虽伤不至过甚。苟用他物,恐致损生。此古人用心之仁,亦宜知之。”

太祖尝梦人以璧置于项,既而项肉隐起,微痛。疑其疾也,以药傅之,无验。后遂成骨隆然,甚异。

大将军徐达等北征屡捷。太祖遣人谕之曰:“闻将军已下齐鲁诸郡,中外皆庆。予独谓胜而能戒者可以常胜;安而能警者可以常安。戒者虽胜,若始战;警者虽安,若履危。夫屡胜之兵易骄;久劳之师易溃。能虑于败乃可以无败;能慎于成乃可以有成。必须关防谨密,常若临敌,勿坐懈怠,为人所乘。慎之,慎之!”按此谕,凡为将者不可不知。

太祖尝谓大理寺卿周祯曰:“律令之设,所以使人不犯法。田野之民岂能悉晓其意?有误犯者,赦之则废法,尽法则无民。尔等所定律令,除礼乐制度、钱粮、选法之外,凡民间所行事宜,类聚成编,直解其义,颁之郡县,使民家喻户晓。”祯等乃为《律令直解》以进,太祖览之,喜曰:“前代所行《通制条格》之书,非不繁密,但资官吏弄法,民间知者绝少,是聋瞽天下之民,使之不觉犯法也。今吾以《律令直解》颁行,人人通晓,则犯法者自少矣。”

太祖时,中书省臣有请科民间布囊运粮者。太祖曰:“国家科差,不可苛细,苛细则民不堪。今库中布不乏,为囊甚易,何用复取于民?”

太祖以诸子年渐长,宜习勤劳使不骄惰。命内侍制麻履行腾,凡出城稍远,则令马行其二,步趋其一。

徐达既下山东郡县,太祖即遣官往抚辑之。谕之曰:“百姓安否在守令,守令之贤以才德,有才则可以应变集事,有德则足以善治。然为治之道亦有难易,当天下无事,民狃于奢纵,治化为难。及更丧乱,斯民凋弊,抚绥尤难。元之所以致乱者,虽上失其操柄,亦州郡官吏不得其人。懦者不立,流于纵弛;强者急遽,发为暴横,以生乱阶。今新附之民,望治犹负疾者之望良医。医之术有攻治有保养,攻治者伐外邪,保养者扶元气。今民出丧乱,是外邪去矣。所望生养休息耳,即扶元气之谓也。有守令之寄者,当体予意,以抚字为心,毋重困之。”

太祖将告祀南郊,戒饣方百官曰:“人以一心对越上帝。毫发不诚,怠心必乘其机;瞬息不敬,私欲必投其隙。夫动天地感鬼神,惟诚与敬耳。人莫不以天之高远、鬼神幽隐而有忽心。然天虽高,所鉴甚迩;鬼神虽幽,所临则显。能知天人之理不二,则吾心之诚敬自不容于少忽矣。今当大祀,百官执事之人各宜慎之。”又谓李善长曰:“奉先思孝,祭神如在,诚敬无间,神灵其依。苟或有间,非奉先思孝之道也。”

太祖即位之前,以群臣推戴之意,告于上帝曰:“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祗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先是,连日雨雪阴霁,至正月旦雪霁,越三日省牲,云阴悉敛,日光皎然。至行礼,天宇廓清,星纬明朗,众皆忻悦。

元时诏书,首语曰“上天眷命”,太祖谓此未尽谦卑奉顺之意,始易为“奉天承运”,见人言动皆奉天而行,非敢自专也。

太祖因制太庙祭器,曰:“今之不可为古,犹古之不可为今。礼顺人情所贵,斟酌时宜。近世泥古,用笾豆之属以祭其先。生既不用,死而用之,似亦无谓。”于是制器用服御皆如事生之仪。

太祖谓侍臣曰:“朕念创业之艰难,日不暇食,夜不安寝。”侍臣对曰:“陛下日览万机,未免有劳圣虑。”

太祖曰:“汝曹不知,创业之初,其功甚难,守成之后,其事尤难。朕安敢怀宴安而忘艰难哉!”

太祖尝谕汤和曰:“军中之事,难于执一。惟当以德服人,必其负固弗顺,然后以威镇之。凡推德必先迩者,迩者远之所瞻;示威必先大者,大者小之所凭。迩服则远来,大慑则小惧。”又曰:“若欲人不违己,当使之以信;欲人成功,当任之以专。不信则令不一,不专则权有所分。”

太祖尝因宴群臣,谓之曰:“朕尊居天位,念天下之广,生民之众,万机方殷,中夜寝不安枕,忧悬于心。”刘基对曰:“今四海一家,宜少纾圣虑。”太祖曰:“尧舜圣人,处无为之世,尚犹虑之。矧德非唐虞,治非雍熙,天下之民方脱于创残,其得无忧乎?夫处天下者,当以天下为忧。处一国者,当以一国为忧。处一家者,当以一家为忧。且以一身与天下国家言之,一身小也,所行不谨,或致颠蹶,所养不谨,或生疚疾。况天下国家之重,岂可顷刻而忘警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