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四年八月二十日
臣李煦跪奏:
窃臣蒙万岁隆恩,特赐御种谷子一石,命臣苏州布种,又命臣谕知督府。臣至江南,即遵旨宣示。当有总河臣赵世显请去谷种五升,两江督臣赫寿、江宁织造臣曹(兆页)各请去一斗。又苏州乡绅原任工科给事中臣慕琛、原任大名道臣陈世安、候选知县臣王斌各请去五升,以上共发去四斗。臣存谷六斗,即选高田六亩五分,於四月初十日种秧,于七月十三日收谷一十八石二斗五升讫。谨将新谷一石,并砻出之新米一石,恭呈御览。而圣主豢养之天恩,臣煦惟祝颂万寿,以申犬马之微忱而已。
臣又远旨取所收新谷浸出秧苗,已於七月二十八日插莳,俟收获之日,另行具摺。
臣蒙赐谷之後,凡苏州官绅人等,咸知御种谷子,一年可收两次,无不欢欣羡慕。今臣煦既种有新谷,则此後凡有求种者,俱可偏给。而江南地方,从前止一次秋收,今将变为两次成熟,於是南方万万生民,无不家给人足,群沐圣天子教养之弘恩,永永无极也。
臣谨具摺奏闻,伏乞圣鉴。
朱批:凡所种至立秋後未必成实。四月初十种迟了,京里的六月二十已得进矣。
[宫中.李煦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