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九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遵旨议奏事。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五日,奏事治仪正傻子、员外郎双全传谕;曹寅前因勤劳,给予兼衔;今其子连生,虽补父缺,但可否即任父职,抑给主事之职?如何之处,尔内务府总管理应具奏请旨,著即议奏。钦此钦遵。
查曹寅系由广储司郎中补放织造郎中,後因勤劳,兼摄通政使司通政使衔。奉旨,曹寅前因勤劳兼衔,今连生虽补其父缺,可否即任父职?所谕甚是。因此,请放连生为主事,掌织造关防。为此,谨奏请旨。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佐领马齐、署内务府总管.郎中海章,缮摺交奏事治仪正傻子、员外郎双全转奏。
奉旨:依议。连生又名曹(禺页),此後著写曹(禺页)。钦此。
内务府总管赫奕、署内务府总管马齐谕:交各该管施行。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