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年、五十一年
一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今就江南浙江尽属丰年,大田秋收,新米价值六七钱不等。今年丰收,则来年无虞,百姓讴歌,太平优游无事。
惟是今年江南文场秀才等,甚是不平,皆云皇上洪恩广额,原为振拔孤寒,今中者甚是不公,显有情弊,因而扬州秀才扰攘成群,将左必蕃祠堂尽行拆去,后传闻是副主考赵晋所为,始暂停息,督抚俱有参章。目下已拿二人,俱是富商之子。传闻榜中不通文理者尚多。
所有地方情形,并九月分晴雨录,理合一并奏闻,伏乞睿鉴。
朱批:朕安。
二
谨奏:臣自二月二十六日到扬州,迄今一月,臣留心打听张鹏翮与赫寿所审吴泌、程光奎之事。吴泌买举,只追问李奇夫妻金子下落,意在就李奇撞木钟,以结吴泌之事。程光奎只认夹带,以结程光奎之事。至于左必蕃、赵晋二人及房考等,俱未细问。众论以为张鹏翮外则调停总督抚院了结此案,而本意则不欲重伤主考、房考,以塞科甲侥幸之路。赫寿亦因循可否,以观成败。总督噶礼实无包揽卖举之事,护庇叶九思事或有之。解任之后,虽有人众保留,皆以下官吏粉饰曲全,殊无真爱戴之者。巡抚张伯行实因粮道参处,自己亦诖误调用,当封印之际,预闻京信,两下纷争,以有此疏,欲复噶礼之仇,亦非为科场持公起见也。解任之后,亦有人众保留,率多秀才,亦皆以下官吏粉饰曲全,殊无真爱戴之者。
众人议论,皆云江南百姓蒙天恩视如赤子,屡免钱粮,时加抚恤,督抚二臣不体贴圣衷,安静保护,徒博虚名,各为己私,互起朋党,殊无大臣之体。张鹏翮身为大臣,理宜秉公持正,力决是非,而反周旋主考、房考,曲全两造,迁延时日,不能无私。自去年至今,已经四月,每日吊开单审,并不对口,并不再问程光奎之事,只审吴泌一案,并不问主考、房考如何字眼关节,只问原出首撞岁(钟)之人。目下闻光棍李奇当审鞫之际,颇多放肆之语,谓众人合谋,将金子诬陷于彼,以脱安抚藩司,蔓延无辜,总无断决。两江官吏,俱集扬州听审,地方辽阔,数月之久,未必不误事宜。
又苏州买举之事,尚未审录,马逸姿承审人命一案,亦尚未审录,如此迟延,必至秋冬方能完结,持平者众论如此。
其为噶礼为张伯行者,各言各是,臣不敢听信。
谨据地方实在情形,采择上闻。
朱批:再打听,再奏。
三
谨奏;打听张鹏翮、赫寿所审科场及督抚互参一案。程光奎始终只认夹带,意在就夹带以完程光奎之事,不干连主考、房考。吴泌买举,只就李启(奇)身上追究(金)子下落,不干连主考、房考。意在就撞木钟以结此事。不意本月十六日五更,泾县知县陈天立自缢身故,陈天立乃句容县供出以其实有三字来查吴泌卷子之人。张伯行原参疏内著其弊迹,今忽然自缢身故,物议以为或有逼勒身亡,以图灭口者。细访泾县陈天立,因三日前审事,见刑讯句容县知县,反招不认前语,当夜回寓,即行自缢。有看守官通判当时救下,次日即禀明张鹏翮、赫寿。彼时吩咐看守官:他不过吓人,不要理他,好好看守等语。至第三日五更,即在床上自缢而亡。闻张鹏翮、赫寿已行文安徽巡抚,令其细问自缢原由。据陈天立家属报称,因系病发自缢者。连日关门商议未定。
苏州举人已经覆试,闻举人席(王干)覆试丈字与科场原卷笔迹不对,席(王干)已供认夹带,锁禁,其馀四人发江都县看守,亦未定断。
再,所审噶礼、张伯行二人互参一案,每日在内对口,各人自写口供,两边俱未见面,难于输服。揆张鹏翮、赫寿之意,于察明京口将军代奏保留摺子之内,先请圣旨,始行定局。谨此奏闻。
朱批:众论瞒不得,京中亦纷纷议论,以为笑谭。审事也不是这样审的理,但江南合省都甚没趣了,想比(必)满州恨不得离开这差才好。再打听,再奏。
四
谨奏:科场事自进摺后,数日来所审仍是吴泌买举,不问字眼是谁与的,亦不问主考、房考,只问撞木钟及出首之人。大约以撞木钟结吴泌之事,保留总督。京口将军马三奇奏,江南已见邸抄。臣到时,保留总督及保留巡抚者,各衙门供有呈纸,为总督者大半,为巡抚者少半。其乡绅及地方有名者,两边俱著名保留。兵为总督者多,秀才为巡抚者多,或是偏向,或是粉饰,或是地方公祖借保留完其情面,或是属官各报答上司之情,纷纷不一,目下寂无言说矣。
昨日钦差才传说,不干惹科场事的官员,俱回去料理地方事,及至进见,只打发暑苏按察司回江宁,北按察司回安庆,因执审之期渐近,恐其误限期也。谨此具奏。
朱批:知道了。再打听。
五
谨奏:打听所审督抚互参一案,张伯行参噶礼包揽卖举得银五十万之说,审过毫无迹据。噶礼所参张伯行各款,俱有旧案,亦近挟愤,彼此互赖,均难输服。揆张鹏翮、赫寿之意,大约要各问一个不是,候圣旨定断。程光奎、吴泌买举之事,程光奎已认夹带,惟吴泌所供其实有三字,关节情弊,尚无着落。闻房官供:我们做房官,只凭阅文,送进有何情弊,须问主考知道。闻主考供:字眼情弊,都是他们房宫知道。今泾县知县陈天立已自缢身故,无从追究,大约只就李启(奇)撞木钟,略及藩司马逸姿及家人轩三,问一罪名,了结此案。
苏州举人席(王干)供认夹带,现行监禁,共馀四人俱发江都县取保。
再,沈必耀人命一案,已经质审,闻大约仍照前任按察司焦映汉所审于准、马逸姿、粮道李玉堂,有失入之罪,亦尚未定案。
外边议论只以不问主考房官及光棍李奇为有私心,说赵晋系有嘱托,又系审事大人密友,其意恐审出,坏汉人仕进之名,故不穷究。大约不过以揆此两字,了结公事。好恶之口,纷纷不一。
目下赫寿往邵伯、瓜洲两处,催赶粮船,只张鹏翮闭门静坐,隔一二日唤三案内一二人问数语,又复关门不见动静,意似遮掩众人耳目,以写本为名,大约是候察明保留本至京有信,始行上本。谨此奏闻。
朱批:知道了。再打听奏摺来。
六
谨奏:探得张鹏翮、赫寿、梁世勋所审科场之事,贿买举人吴泌及光棍李启(奇)等,俱拟绞罪。夹带举人程光奎,并主考赵晋、房考方名、王日俞,及藩司马逸姿之家人轩三等,俱拟佥妻流三千里为军。正主考左必蕃,先拟问徒,今拟革职。但主考、房考,始终不曾严问,亦未得通同字眼及受贿之口供。从前延缓,原欲出脱主考、房考之罪,想因外论纷纷,故临期商量,以揆此改入此罪。外边人又议论以为如主考、房考,贿卖事真,罪不止如此之轻,如无贿卖情弊,罪不宜如此之重,即藩司马逸姿家人轩三,如果夤缘贿卖,亦应重拟,如无夤缘情弊,即应无罪,何以一概混拟糊涂了事,未免人心不服。总之张鹏翮之意,不肯明审以破面目,留为日后告覆之地。其苏州举人席(王干),审系夹带,革去举人枷责,马士龙革去举人无罪,其馀三人仍准会试。但席(王干)与程光奎均认夹带,一则拟流,一则枷责,事同罪异,不知何意。
又督抚互参一案,总督噶礼问降一级留任,巡抚张伯行革职问徒,外论谓此二人均有不平,降革不一。又沈必耀命案,只照臬司焦映汉原审,略更改一二,即行定罪,并未细问。闻此案亦有未妥,人心不能悦服,张鹏翮因以日子太久,故将数案潦草了局。总漕赫寿劝其再一研审,务得实供,张鹏翮不允,已于本月二十日拜本起身往福建审事去矣。如此大案,审整半年,并未审出真情,以揆此二字结案,此番张鹏翩在江南声名大损,人人说其糊涂恂私。安徽巡抚梁世勋因张伯行有言,总未同审,每日在公馆静坐养病,于本稿成时始去一会,已回江宁执审。
署总督郎廷极与总漕赫寿在瓜州会审俞化鳌粮船一案未回。谨此奏闻。
朱批: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