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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通论》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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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通论卷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集传曰:「自平王徙居东都王城,于是王室遂卑,与诸侯无异;故其诗不为雅而为风。」按此乃历来相传瞽说也。孔子曰「雅、颂各得其所」。夫雅之所得,则风之所亦得。风、雅自有定体:其体风,即系之风;其体雅,即系之雅。非以王室卑之故,不为雅而为风也。苟以王室卑之故,不为雅而为风,则岂「各得其所」之谓哉!

黍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本韵。悠悠苍天,此何人本韵。哉兴也。下同。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小序谓「闵宗周」。按史载箕子麦秀歌曰「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周,何以皆托黍、稷为辞,岂周袭商乎非也。按尚书载箕、微之语皆甚拗曲不顺,不应作此平易歌辞。是此诗本为闵宗周作,而后人仿之,伪为箕子之歌耳。若夫小序,则又泥箕子之歌为说而偶中者耳。

刘向新序谓「卫伋见害,弟寿闵之,为作忧离之诗以求之」,无稽之甚。而相传韩诗云:「黍离,伯封作也。诗人求之不得,忧懑不识于物,视彼黍离离然,反以为稷之苗。」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诗。」此亦与伋、寿事相类,皆依托妄言。而伪说本之,亦以为尹伯封作;又稍变其意以合序说,谓「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师,过故宗庙、宫室而作」。说诗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极矣!黍、稷并言,黍同而稷异,说者以稷之「苗」、「穗」、「实」为历时所见,行役之久。严氏驳之曰:「使果为行役之久,不应黍惟言『离离』也。」不知毛传已言之。其曰「诗人自黍离离,见稷之苗,之穗,之实」矣。何玄子且曲为实之曰「黍有早、晚三辈,则当离离时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实」,殊凿。又韩诗以为「视黍为稷」,亦凿。大抵此为一时所赋,「稷」之「苗」、「穗」、「实」合初、终言,以取变文换韵,而「黍」为首句不变,与他篇格调多同,何必泥耶!且写黍、稷处亦正见错综法。

【黍离三章,章十句。】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评]句法错落。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评]日落怀人,真情实况。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韵。○赋也。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评]此一句关上下,上同。君子于役,苟无饥渴!本韵。

此妇人思夫行役之作。伪说谓「戍申者之妻所作」,虽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阳阳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本韵。其乐只且!赋也。下同。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本韵。其乐只且!

大序谓「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此据「招」之一字为说,臆测也。集传谓「疑亦前篇妇人所作」,此据「房」之一字为说,更鄙而稚。大抵乐必用诗,故作乐者亦作诗以摹写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记称「晏子御,意气阳阳甚自得」,盖本此。后作「扬扬」。「房」,疑即房中之乐。「敖」,未详。

【君子阳阳二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本韵。哉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楚、[评]轻。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评]又轻。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据序谓「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诗」。集传因谓「申侯为王法必诛」,及谓「平王与申侯为不共戴天之仇」。此等语与诗旨绝无涉,何晓晓为然据二、三章言「戍甫」,「戍许」,则序亦恐臆说。申侯为平王母舅,甫、许则非,安得实指为平王及谓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许者,以其同出四岳,俱为姜姓;既重章以变文,因借甫、许以言申,其实不戍甫、许也。」按诗于闲文自多变换,戍甫、戍申乃实事也,亦可变换,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郑氏谓「处乡里者」,欧阳氏谓「国人怨诸侯不戍申」,皆可通。集传谓「指室家」,则谬矣!

[三章]「蒲」,毛传曰「草也」。郑氏以为「蒲柳」,属木,非草矣。集传从郑,非。

【扬之水三章,章六句。】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干矣。有女仳离,其矣。其叹矣,遇人之艰难本韵。矣!兴也。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离,条其矣。条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韵。矣!

中谷有蓷,暵其湿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韵。矣!

此诗闵妇人遭饥馑而作:故云「有女」。集传谓「妇人自作」,绝不类。

「仳离」,「仳」字未详;合来恐只是「流离失所」之义。毛传训为「别」,按「别离」以后人语,未可以「仳」之音近「别」而遂为别也。孔氏曰:「以『仳』与『离』共文,故知当为别义。」如此说,其无确义可知。因以「仳离」为「别离」,故以为夫弃其妻;其实不然。愚意,此或闵嫠妇之诗,犹杜诗所谓「无食无儿一妇人」也。先言「艰难」,夫贫也。再言「不淑」,夫死也。礼「问死曰『如何不淑』」。末更无可言,故变文曰「何嗟及矣」。「干」、「修」、「湿」,由浅及深;「叹」、「」、「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兔爰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奇语。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本韵。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本韵。

欧阳氏曰:「『我生之初尚无为』,谓昔尚幸r1「幸」字原脱,据校增。世无事,闲缓如兔之爰爰也。『我生之后逢此百罹』,谓今时不幸,遭此乱世,如雉陷于罗网也。」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苏氏曰:「兔狡而难取,雉介而易执。世乱则轻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祸。」亦求之过深。作此诗者,大抵军士,若桓王好战,他国名为合从,实无肯为王出力者,故以兔比他国之卒,以雉自比欤「吪」字从「口」,从「言」之「讹」亦同,小雅「或寝或讹」即此。吪,方寤动而有声也。「无吪」,不言之意;「无觉」,不见之意;「无聪」,不闻之意。凡人寤则忧,寐则不知,故愿熟寐以无闻见。奇想奇语,较苕之华「不如无生」自胜多矣。集传句句增出「死」字,大失诗旨,绝不成语。此诗不欲为「不如无生」之直率,而集传偏以「不如无生」意解之,是可笑也!

繻葛之战以前,周室尚无事;自是而桓、文迭兴,霸升王降,天下大乱矣。诗人以「我生初、后」为言,此诗史也。

【兔爰三章,章七句。】

葛藟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本韵。○兴也。下同。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本韵。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本韵。

序必谓「刺平王弃其九族」,甚无据。且如郑氏谓平王以他人之父为父,固觉突然。严氏为之解曰:「言王终远我兄弟者,谓父是他人之父乎不然,胡为不顾我也」于「亦」字亦不协。不若依集传作「民去其乡里,家族流离失所」解,较可。

以三章之义例之,则由「父」而「母」,由「母」而「昆」也。以三章皆有「终远兄弟」一语例之,则末章乃直叙,一章、二章因「昆」而先及「父」、「母」也。

【葛藟三章,章六句。】

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兴也。下同。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本韵。兮![评]摘取,佳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本韵。兮!

小序谓「惧谗」,无据。且谓「一日不见于君,便如三月以至三岁」,夫人君远处深宫,而人臣各有职事,不得常见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见君,方免于谗,则人臣之不被谗者几何!岂为通论。集传谓「淫奔」,尤可恨。即谓妇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终非义之正,当作怀友之诗可也。

「葛」、「月」,「萧」、「秋」,「艾」、「岁」,本取协韵。而后人解之,谓葛生于初夏,采于盛夏,故言「三月」;萧采于秋,故言「三秋」;艾必三年方可治病,故言「三岁」。虽诗人之意未必如此,然亦巧合,大有思致。「岁」、「月」,一定字样,四时而独言秋,秋风萧瑟,最易怀人,亦见诗人之善言也。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车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本韵。○赋也。下同。

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本韵。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评]工语。谓、予、不、信,有、如、皦、日、!本韵。[评]誓辞之始。

小序谓「刺周大夫」,大序谓「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颇为迂折。且夫妇有别,岂「异室」之谓乎古大夫何为使夫妇异室也集传谓「周衰,大夫犹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淫奔者畏而歌之」,然于「同穴」之言不可通。淫奔苟合之人,死后何人为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论也。季明德谓「弃妇誓死不嫁之诗」,然以「尔」与「子」皆指其夫,思夫自可,何云「畏而不敢」乎伪传、说皆以为周人从军,讯其室家之诗,似可通。「尔」,指室家。「子」,指主之者。「奔」,逃亡也。

[一章]「大车」,牛车。「毳衣」,毛布衣。

【大车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本韵。○兴也。下同。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本韵。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本韵。

小序谓「思贤」,可从。愚按,此诗固难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国」,「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则「子嗟」、「子国」亦必非人名;「嗟」、「国」字只同助辞,盖诗人意中必先有「麻」、「麦」字而后以此协其韵也。意谓丘园之中有麻、麦、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来施施」与「来食」,而彼且不弃我,贻我以佩也。当时作诗者,妇人、孺子皆有之,故间有趁韵者,此等处正不必强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执泥求解,是自惑矣。如墉风之「孟弋」、「孟庸」,郑风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说诗,千古无敢者。然请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则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则余字只为助辞,其非共「子」字为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为知者道耳。毛传以「留」为姓,以「子嗟」、「子国」为名;「子嗟」为子,「子国」为父,「之子」又为子。集传则不从其姓,从其名;「之子」谓并指二人。皆迂折、武断无理。且集传谓「妇人望其所与私者」,一妇人望二男子来,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缁 衣

缁衣之宜兮,敝。一字句。予又改为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一字句。予授子之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予尝谓解经以后出而胜,断为不诬。如此诗,序、传皆谓「国人美武公」;集传、诗缉皆从之,无异说。自季明德始以为「武公好贤之诗」,则「改衣」、「适馆」、「授餐」皆合。不然,此岂国人所宜施于君上者哉!说不去矣。何玄子又以为「武公有功周室,平王爱之而作此诗」,若是,第以其德己也,私也,岂得谓之好贤乎!

「缁衣」下加「敝」字,「适馆」下加「还」字,妙有层次,亦使文不排熟。

【缁衣三章,章四句。】当作章六句。

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评]宕。畏我父母。本韵。仲。可。怀。也。;[评]宕。父母之言,亦可畏本韵。也。赋也。下同。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本韵。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本韵。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小序谓「刺庄公」。予谓就诗论诗,以意逆志,无论其为郑事也,淫诗也,其合者吾从之而已。今按以此诗言郑事多不合,以为淫诗则合,吾安能不从之,而故为强解以不合此诗之旨耶!其曰「岂敢爱之」,语气自承上「折杞」言。今以「无踰我里,无折我树祀」为比,谓无与我家事,无害我兄弟也。庄公与弟共叔段。以「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为赋,谓我岂敢爱弟而不诛,以父母之故,故不为也。然则岂有比、赋相连为辞之理乎!是「岂敢爱之」明接上文,谓「岂敢爱此杞」,不得以为比,昭然矣。且以「仲可怀」为「祭仲之言可怀」,既必增「之言」二字,非言气,而「怀」字亦不稳切。诸家主此说者,严氏最为委曲以求合,其曰:「公非拒祭仲也,国人知公与祭仲有杀段之谋,乃反其意,设为公拒祭仲之辞以讽之。」又曰:「公未尝有是言也,而诗人代公言之,若谓『公纵不爱段,独不畏父母乎!』盖谲谏也。」如此为辞,可谓迂折之甚矣。

此虽属淫,然女子为此婉转之辞以谢男子,而以父母、诸兄弟及人言为可畏,大有廉耻,又岂得为淫者哉!

季明德曰:「篇内言『折』,谓因踰墙而压折,非采折之折。」此解尤明。

【将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评]奇语。岂、无、居、人,[评]又接。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本韵。○赋也。下同。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本韵。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本韵

小序谓「刺庄公」;篇中绝无刺庄公之意。大序于下篇谓「叔不义而得众」,尤非。既不义矣,安能得众乎!集传本之,以为「不义得众,国人爱之而作」。按庄公入京,京人即畔叔,左传曰「京叛大叔段」是也。是必其多行不义,民久怨之,可知。乃云得众人爱,可乎!大抵以此诗主叔段者,第以「叔」之一字耳,然何可泥也!如必欲泥「叔」字,则谓叔之左右近习之人美之,始得;一切不义得众之说删去可也。余说见下篇。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评]此章言暴虎。献。于。公。所。将。叔。无。狃。戒。其。伤。女。!本韵。○赋也。下同。[评]夹入亲爱语意。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鴈。行。叔△在△薮△,火烈具。扬。本韵。叔。善。射。忌。又。良。御。本韵。忌。[评]此章言射猎。抑。磬。控。忌。抑。纵。送。本韵。忌。[评]词调工绝。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本韵。叔。马。慢。忌。叔。发。罕。本韵。忌。抑。释。掤。忌。抑。鬯。弓。本韵。忌。[评]此章言射猎,描摹尤妙。

匡衡封事曰,「郑伯好勇而国人暴虎」。匡称善说诗者,不曰叔段而曰「国人」,然则此两篇亦未必为叔段矣。

两马在车中曰「服」,在旁曰「骖」。首章以「执辔」藏「两服」二字。

描摹工艳,铺张亦复淋漓尽致,便为长杨、羽猎之祖。

【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

清人

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翔、本韵。○赋也。下同。

清人在消△,驷介麃麃,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本韵。

清人在轴△,驷介陶陶,右、旋、右、抽,中、军、作、好、本韵。[评]变文浑古。

据左传「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是时师已溃散,而赋诗者犹为此言,可见诗人之意微婉如此。使非传有明文,岂能知为春秋「郑弃其师」之事哉!于此见释诗之难也。

「彭」、「消」、「轴」,必非地名,不可泥「在」字。「彭」,说文「鼓声」;又齐风「行人彭彭」,小雅「出车彭彭」,皆作「众」意;》未详孰是。「轴」,车轴也,「左旋右抽」及「中军」正言兵车,故上言「在轴」。「消」,未详。

【清人三章,章四句。】

羔裘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豹、饰,[评]变。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本韵。

羔裘晏、兮,[评]变。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本韵。兮。

此郑人美其大夫之诗,不知何指也。

[一章]「侯」韩诗云,「美也」。此即诸侯之侯。当时称诸侯者亦取美义也。

[三章]「三英」,自是裘饰,如紽、緎之类。

【羔裘三章,章四句。】

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寁故本韵。也。赋也。下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兮,不寁好本韵。也。

序谓「君子去庄公」,无据。集传谓「淫妇为人所弃」,夫夫既弃之,何为犹送至大路,使妇执其袪与手乎又曰「宋玉赋有『遵大路,揽子袪』之句,亦男女「女」,原误「子」,据校改。下同。相悦之辞也」。然则男女相悦,又非弃妇矣。且宋玉引用诗辞,岂可据以解诗乎然其不以男女相悦置于前者,以男女不应于大路为私也;然则亦何以置于后乎!

此只是故旧于道左言情,相和好之辞,今不可考;不得强以事实之。

执袪言「故」,执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鸡鸣

女△曰△[评]态。鸡。鸣。[评]丑。士△曰△[评]态。昧。旦。[评]寅。子△兴△[评]态。视△夜△,明。星。有。烂。[评]卯。将。将。翔。弋凫与鴈。本韵。○赋也。下同。[评]先写凫鴈奇。

弋。读。[评]承上二。言加之,与子宜本韵。之。宜。读。[评]承上字。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本韵。[评]佳语。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韵,或谓「贻」字之误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本韵。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本韵。之、[评]末章有急管繁弦之意。

只是夫妇帏房之诗,然而见此士、女之贤矣。

[一章]古未以地支纪时,故曰「鸡鸣」,曰「味旦」,曰「明星有烂」,皆指时言也。小星不见为卯,诗不言小星不见而言「明星有烂」,妙笔。「女曰鸡鸣」,蚤矣。「士曰昧旦」,则稍迟矣。女于是促之以兴而视夜,则又迟矣。此贤妇也。「将将翔」,指凫、鴈言。凫、鴈宿沙际芦苇中,亦将起而翔,是可以弋之之时矣。此诗人闲笔涉趣也。

[二章]「加」,「笾豆有加」之加,指熟荐凫、鴈也,故根「弋」字来。「宜」,宜于食也;既食而饮酒,故根「宜」字来。既饮酒而琴瑟间作,乃见其莫不静好矣。

[三章]见不止于闺房之雍和巳也,其好贤用以遗赠之具,妇亦有以成之如此。

【女曰鸡鸣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车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将。翔。[评]预摹一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本韵。○赋也。下同。

有女同车,颜如舜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本韵。

小序谓「刺忽」,必不是。解者因以「同车」为亲迎,然亲迎岂是同车乎!明系曲解。且忽已辞昏,安得言亲迎耶!又谓「孟姜」为文姜,文姜淫乱杀夫,几亡鲁国,何以赞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谓前欲以文姜妻之,后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经谓之「孟姜」者,刺忽应娶不娶,何必实贤实长也。此依大序,谓「忽有功于齐」,故又谓非文姜,其周章无定说如此。诗人之辞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岂亦文姜乎是必当时齐国有长女美而贤,故诗人多以「孟姜」称之耳。若集传谓「淫诗」,更不足辨。

旧解以上「有女」与「孟姜」为一人。严氏谓其文重复,当为两人;然其解仍依旧说。季明德谓「同车」为侄、娣之从嫁者,「孟姜」指适夫人也。其说存之。

以其下车而行,始闻其佩玉之声,故以「将将翔」先之,善于摹神者。「翔」字从羽,故上时言凫、鴈,此则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神女赋「婉若游龙乘云翔」,洛神赋「若将飞而未翔」,又「翩若惊鸿」,又「体迅飞凫」,又「或翔神渚」,皆从此脱出。

【有女同车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本韵。

小序谓「刺忽」,大序谓「所美非美然」,皆影响之辞。大序意以若不类忽辞昏事,因云「所美非美」,则「用人」亦可通之,故后人多作「用人」解。然则以上篇为辞昏者,其非确亦可知矣。集传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为淫诗,则更妄矣。

「扶苏」,毛传谓小木,非也;盖谓枝叶扶苏,乃大木也。「扶苏」、「桥松」比「子都」、「子充」,「荷华」、「游龙」比「狂」、「狡」,义甚明。然人不敢为此解者,以「荷华」亦佳卉也。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爱莲说也。不知诗意只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尝拘。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苏」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华」喻美,下章则又以「桥松」喻美,以「游龙」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错互,非也。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子充」恐只是趁下「童」字韵,不必亦为古之美人。观「子都」下以「且」字助辞趁韵,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韵矣。

【山有扶苏二章,章四句。】

萚兮

萚、兮、萚、兮,风、其、吹、女、[评]大见衰飒况。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韵。女。比而赋也。○下同。

萚兮。萚兮。风。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韵。女。

小序谓「刺忽」,无据。集传谓「淫诗」,尤可恨。何玄子曰「女虽善淫,不应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齿颊矣。

苏氏曰:「木槁则其萚惧风,风至而陨矣。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国,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故惧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将和女』,盖有异志矣。」此说可存。愚按,或谓贤者忧国乱被伐而望救于他国,亦可。邶风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语。「倡、要」,则否,盖为协「漂」字耳。观此当信予谓「诗有趁韵」之说矣。

【萚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评]即承不能餐来,无人解此。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韵。兮。

小序谓「刺忽」,呼君为「狡童」,似未安。或谓刺祭仲,祭仲此时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与上篇皆有深于忧时之大意,大抵在郑之乱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与我食」,此句难通,盖以世无人怨不与我食者。毛传谓「不与贤人共食禄」,然则贤人岂有以不食禄怼君之理!以不食禄怼君,岂得为贤!且既不食禄,又何必如此忧时困苦,以至寝食俱废耶严氏不从,以为「共食则可以从容谋事」,亦甚牵强。盖皆不知诗人之意,随笔转换,绝不拘泥绳束似后人为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来,「不能餐」,犹之「不与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饮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犹言「寝、食俱废」也。只重上章「不与我言」,以至寝食俱废之义;其「不与我食」,只顺下凑合成文。勿为所瞒,方可谓之善说诗。

史载箕子麦秀歌,袭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本韵。狂童之狂也且!无韵。下同。○赋也。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本韵。狂童之狂也且!

旧解皆谓忽、突争国,国人思大国正己;「狂童」指突。其不指忽者,以忽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国人初不怨之;且年长于突,不得为「童」,又国人不得称君为「狂童」也。后人以集传言淫诗之妄也,故多从之。然其实不然。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六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左传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是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谓国人怨突篡国而望他国来见正,岂非梦语耶!且「士」字亦说不去。或谓「童」指祭仲,尤谬,不辨。又或者仍惑集传,以为淫诗。按左氏,郑六卿饯韩宣子而子太叔赋之,岂敢以本国之淫诗赠大国之卿哉!必不然矣。因叹序说「思见正」,本循韩宣子、子太叔之言而云,而集传以为淫诗,又不一顾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本韵兮。

衣锦褧衣,裳锦褧裳。叔兮伯兮,驾予与行。本韵。

裳锦褧裳,衣锦褧衣。叔兮伯兮,驾予与归。本韵。

此女子于归自之诗。「俟巷」,「俟堂」,男子亲迎也。女子在房观之,悔不能送将也。于是复自言其登车之时,衣锦衣、锦裳,且有加衣如此。「叔、伯」,指送者士昏礼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长幼而言也。乃驾予而行以归之矣。何玄子曰:「朱子谓『妇人与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则是奔也,岂有奔其人而乃具礼服以待车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称『伯』,又称『叔』,何所私之众哉」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本韵。○兴也。下同。[评]人在室中,何分远迩妙义请参。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本韵。

此诗自序、传以来,无不目为淫诗者,吾以为贞诗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贞洁自守,不肯苟从,故男子有「室迩人远」之叹。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写其人远也。女子贞矣,然则男子虽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为淫矣。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较论语所引「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所胜为多。彼言「室远」,此偏言「室迩」,而以「远」字属人,灵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觉无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释「人远」,又以见人远之非果远也。

【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

风雨

风雨凄。凄。[评]晦。鸡鸣喈。喈。[评]初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夷!本韵。○兴也。下同。

风雨潇。潇。[评]晦。鸡鸣胶。胶。[评]再号。既见君子,云胡不瘳!本韵。

风雨如。晦。[评]黎明。鸡鸣不。已。[评]三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本韵。

小序谓「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为众声和;初鸣声尚微,但觉其众和耳。再鸣则声渐高,「胶胶」;同声高大也。三号以后,天将晓,相续不已矣;「如晦」,正写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为「如晦」,则「凄凄」、「潇潇」时尚晦可知。诗意之妙如此,无人领会,可与语而心赏者,如何如何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本韵。○赋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本韵。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

小序谓「刺学校废」,无据。此疑亦思友之诗。玩「纵我不往」之言,当是师之于弟子也。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是也。又礼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故曰「青衿」。其于佩亦曰「青青」者,顺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信人之言,人实女!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本韵。

序谓「闵忽之无忠臣」。曹氏曰:「左传庄十四年,忽与子仪、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谓厉公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不得为『鲜』,然则非闵忽诗明矣。」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评]妙饰。聊乐我员。本韵。○赋也。下同。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本韵。

小序谓「闵乱」,诗绝无此意,按郑国春月,士女出游,士人见之,自言无所系思,而室家聊足与娱乐也。男固贞矣,女不必淫。以「如云」、「如荼」之女而皆谓之淫,罪过罪过,人孰无母、妻、女哉!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本韵。兮。兴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评]回文之祖。邂逅相遇,与子偕臧本韵。

小序谓「思遇时」,绝无意。或以为邂逅贤者作,然则贤其「清扬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时昏姻之诗。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本韵。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本韵。洧。之。外。洵。吁。且。乐。!」[评]诗中叙问答,甚奇。此亦士语。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本韵。○赋也。下同。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本韵。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序谓淫诗,此刺淫诗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与女所自作明矣。

集传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兰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后汉书薛君注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时,于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韩诗传亦云之。按此即所谓「祓禊」,乃起于汉时,后谓之「修禊事」;今以言诗,盖附会之说也。又「秉蕑」者,礼内则「佩帨、兰」,「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执也。集传以「秉蕑」为采兰,尤误。兰生谷中,岂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赠,亦稠迭不合矣。又谓「勺药,香草也」,亦谬。「勺药」,即今牡丹,古名勺药。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药于宫中,因呼「牡丹」。详见予庸言录。其花香,根叶不香,何得混云「香草」乎!又名以「药」者,其根药中用此甚广,故独擅药名,即今所谓「白芍」也。汉人医方有「白芍」,无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后医方始见之。或曰:芍药善理血,为妇人要药,故以赠之。又郑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盖古时已然,故诗人所及之焉。

历观郑风诸诗,其类淫诗者,惟将仲子及此篇而已。将仲子为女谢男之诗,此篇则刺淫者也,皆非淫诗。若以其论,召南之野有死,邶风之静女,墉风之桑中,齐风之东方之日,亦孰非邻于淫者,何独咎郑也盖贞、淫间杂,采诗者皆所不废;第以出诸讽刺之口,其要旨归于「思无邪」而已。且郑诗之善者亦未尝少于他国也。缁衣之好贤,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鸡鸣大有脱簪之风,出其东门亦类汉广之义,率皆严气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误读鲁论「放郑声」一语,于是坚执成见,曲解经文,谓之「淫诗」;且谓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于以犯大不韪,为名教罪人。此千载以下人人所共恶者,予更何赘焉!特自作序者「固哉」为诗,必欲切合郑事。夫言诗而有关国是,畴不愿之,然其如不类何!故予谓汉儒言诗不类,以致宋儒起而叛之,于是肆其邪说,无所忌惮。予固不憾汉儒言诗不类;憾其言诗不类,使后人一折而入于淫耳。予读郑风诸篇,于汉、宋之儒不能无三叹焉。然汉儒之误也犹正,宋儒之误也则邪。宋儒之罪实浮于汉儒多矣。或曰:子既两不许可,何以多无说处此曰:生数千载以下,必欲妄解数千载之上之诗,是仍踵汉、宋之余习,不则且为明之丰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宁甘寡昧,所不得辞。后之人亦可谅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