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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辩注叙》墨辩注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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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辩注叙

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①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别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②正辞③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

名必有形,察形莫如别色,故有坚白之辩。名必有分明,分明莫如有无,故有无序之辩。是有不是,可有不可,是名两可。同而有异,异而有同,是之谓辩同异。至同无不同,至异无不异,是谓辩同辩异。同异生是非,是非生吉凶,取辩于一物而原极④天下之汙隆⑤,名之至也。

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余岁,遂亡绝。《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与其书众篇连第,故独存。今引说就经,各附其章,疑者阙之。又采诸众杂集为《刑名》二篇,略解指归⑥,以俟⑦君子。其或兴微继绝者,亦有乐乎此也!

〔注释〕 

① 政化:政事与教化。 ② 辩言:论证。 ③ 正辞:准确地判断。 ④ 原极:推求本源。 ⑤ 汙隆:汙即“污”,汙隆指世风的盛衰。 ⑥ 指归:主旨。 ⑦ 俟:等待。

〔鉴赏〕 

近人谭戒甫在其《墨辩发微》中,曾经这么评价鲁胜及其《墨辩注》:“盖墨子雅言善谈……遂开华夏二千年独到之辩学,但未尝揭‘辩’之名以总名其书也,其以‘墨辩’名其书则自鲁胜始。鲁胜仅注《经说》四篇名为《墨辩》,固已揭其指要矣。”这是对鲁胜及其贡献极为中肯的评价。可惜鲁胜所著《墨辩注》后因遭乱世,已亡佚,现仅存其叙近300字于《晋书·隐逸传》中。但管中窥豹,亦可略见一斑。

先秦之际是墨学发展的高峰,与儒学并称为“显学”,孟子就曾经指出过“天下之言,不归杨即归墨”,可见在当时,墨家学说是相当流行的。然而,“一代有一代之学术”,由于秦汉以降,社会状况较先秦之际有了根本的改变,入汉以来,黄老之术和儒学相继成为官学。而墨学则不为世人所重,因而也就逐渐衰微,以至于在司马迁写《史记》时对于墨子的生平及其著作都不甚了解了;及至编定《汉书·艺文志》之际,班固虽然记述了“墨子七十一篇”,但是,在当时,汉儒已是很难看得到《墨子》的。同时,即便是有些人注意到了《墨子》,他们也只是对于其中有关政论的部分感兴趣而已,对于其中与名辩、刑名相关的《经》、《经说》等代表了墨学逻辑思想精髓的诸篇目却并不重视。于是乎,“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余岁,遂亡绝”。正是因为如此,鲁胜希望自己的《墨辩注》乃是“兴微继绝”之书。

任何时代的思想都是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现实的,都是对当时的社会现实的某种程度的反映,鲁胜的《墨辩注》也是如此。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兴微继绝”,但更重要的还是与当时盛行的“名理”之学分不开的。成于汉末的清谈发展至魏晋之际,已经逐渐由对具体人物的品评转向了抽象的辩名析理,“近者魏文侯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晋书·傅玄传》)。“名理”之学在魏晋逐渐流行起来,成为名士清谈的品题之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鲁胜更加注重的是对《墨子》一书中关于名学的论述,认为“墨子著书,依辩经以立名为本”。于是,鲁胜将《墨子》中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等六篇称之为《墨辩》,并为之注。正如作者在其叙一开始所说的那样,“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教化之准绳也。”辩名析理,是鲁胜注《墨辩》的直接动机。

在叙文中,鲁胜叙述了先秦名学发展的渊源和师承,认为名学乃是滥觞于孔子的正名,墨子“作辩经以立名为本”,然后惠施和公孙龙子继其衣钵。接着作者以简练精到的语言对名家中所涉及的基本论题,如坚白之辩、有无之辩、两可之说、异同之论。“略解指归,以俟君子”,作者的作注实际上包含着对于当时的社会思潮——名理之学——的关注和响应。同时,作者对自己注的本身也是不无欣慰和期待的,“其或兴微继绝者,亦有乐乎此也!”全文至此而止,一气呵成,言简意丰,回味深远。

“盖《墨子》以墨子为本,名学为用,善启其端;三墨继之。日益发舒,终于体用圆融,创成完之辩学,无论四篇、六篇,总曰《墨辩》,鲁氏可谓千古卓识矣。”(谭戒甫《墨辩发微》)这是一个相当中肯的评价。鲁氏对于当时名理之学的影响,远远不如其“兴微继绝”的意义。今天,虽然《墨辩注》原文已亡佚,但其叙仍然是研究中国逻辑史的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