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本篇零星记录了秦的一些制度,包括户籍制度,仆役分配制度、军队建制、对有爵位的人的犯罪处治办法,不同爵位的人死后坟墓上树木的数量等等。
国家四境内的男女都在官府登记上了名字,新生的人就注上,死了的就注销。
有爵位的人乞要无爵位的人做他的“庶子(仆人——录者注)”,第一级可以申请一个。没有军役的时候,庶子每月为其大夫服役六天。有军役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役使庶子。
军中爵位,从一级以下到小夫叫校徒、操士。朝中爵位,从二级开始到不更,叫卒。在战争中,五人编为一个名册,为一伍,若一人逃跑,就加刑于另四个人,如果谁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每五人设有“屯长”,一百人设有一“将”。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五百人的将领有卫兵五十人,统率两个五百主的主将和享受一千石俸禄的县令都可以有卫兵一百人。享八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八十人;享七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七十人;享六百石俸禄的县令,有卫兵六十人。国尉有卫兵一千人,大将有卫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卫兵要受刑罚;如果卫兵中有人能够得到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
军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军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旧爵是上造的,就升为簪袅;旧爵是簪袅,就升为不更;旧爵为不更,就升为大夫。旧爵为小吏的,就升为县尉,赏赐奴隶六人,五千六百钱。旧爵为大夫,而为国家掌握一样行政职务的,升为官大夫。旧爵为官大夫的,升为分大夫;旧爵为公大夫的,就升为公乘;旧爵为公乘的,升为五大夫,并赏给他三百户的地税。旧爵是五大夫,升为庶长;旧爵为庶长,升为左更;旧爵为三更的升为大良造。庶长、三更及大良造都赏赐三百户的封邑,另赏赐三百户的地税。有了六百户的地税和封邑就可以养客。将军、车夫、骖乘都赏赐爵位三级。原来客卿辅佐军政的,满了朝廷的规定就升为正卿。
停战之后,把所获敌人首级示众三天并加以核实。经过三天,将军认为无误,就按功赏给战士和大夫爵位,赏赐的爵位,县里过了三天还没有落实就撤去该尉的职位,由该县的丞、尉进行量刑。
能够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就赐给爵位一级,赏给田地一顷,宅地九亩,还一律赐庶子一名,就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
刑狱的法律,由爵位高的人审判爵位低的人,爵位高的人被罢免后,不再给他有爵位的人才享用的奴仆。三级爵位发上的人犯了罪,就降低他的爵位;一级以下的人犯罪,就取消他的爵位。
小夫死后,以上直到大夫,爵位每高一级,他的坟上就多种一颗树。
在围攻敌国城邑的时候,“国司空”测量那个城面积的大小和城墙的厚度,国尉划分各队攻打的地点,定出攻下的期限。并命令说:“最先完成的立头功,最后完成的斥为末等,两次被斥为末等就不要他了。”打穿了洞穴,就塞上杂柴,烧起木柱。城的每一个方向分布十八个冲锋陷阵的士兵。一个队如能斩得敌人五颗首级,这个队的每个士兵就获得爵位一级;如果怕死退避,就在千人围观之下,在城下遭受黥刑或劓刑的刑罚。国尉划分地段,中军的士兵听从分派。将军搭起木台,和国家的正监、王的御使一同观望。士兵先进城的,评为先进,后进城的,评为落后。攻打隧道的士兵,使用自己申请的人,自己申请不够,就用希望晋级的人补足。
原文: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
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能。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百主,将之主,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封尉,短兵千人。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吏,而轻短兵,能一首则优。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为簪袅;就为不更;故爵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大夫;故爵大夫,就为公大夫;就为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故爵五大夫;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相,论盈,就正卿。就为大庶长;故大庶长就为左更;故四更也,就为大良造。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内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鼼于城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将军为木壹,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欲级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