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纪录两种」的「编校后记」
本会主任委员黄纯青先生平素景仰胡适之先生的道德文章,曾读适之先生四十自述,知其令尊铁花先生官台东州时,着有台湾日记。中华民国三十八年春,适之先生来台,三月二十六日会于晴园。闻遗稿犹存,因请借抄,适之先生喜诺。
去年十月,本会的「台湾丛书」编印了第一种稗海纪游和第二种恒春县志,而第三种便打算印胡铁花日记,当由黄主任委员写信去纽约征求适之先生的同意。到本年一月末尾,便得回音。又隔一月,即二月二十三日,始得钱思亮先生带来的台湾禀启存稿及胡铁花先生家传。为了说明接洽此项丛书出版的经过,且将适之先生前后两信抄录在这里。(前一信是后收到的,但仍列在前面。)
纯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八日的手书,提议要把先父铁花先生的台湾日记付印,作为台湾文献委员会丛书的第三种。此事我当然同意;并且感谢先生与文献委员会诸公的好意。先人的日记,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从光绪七年到光绪二十一年。其中止有光绪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游历琼州黎峒行程日记一卷,曾由罗尔纲先生钞登禹贡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此次台湾日记在台印行,要算第二次刊布先人的日记了。
先生的好意,使我想起先父的台湾禀启存稿三册。这些公牍与私函都是割台之前三、四年中(光绪十八年至二十一年)最难得的史料。第一册的巡阅全台防营随时申报文十余件是最详细、最切实的全台游记与全台兵志!我费了几天工夫,把这些文件整理一遍,删去一些无关台事的短札;删存三卷,每卷编有详目。
我今托钱思亮先生把这三册带呈先生。如先生与文献委员会愿意钞写副本,留作省志材料,或印作丛书第几种,都悉由诸公尊裁,不必再征求我的同意了。钞写副本之后,请仍将原本交付钱思亮兄,由他代托妥人带回美国。十分感谢。
丛书印成后,请由我备价购买每种四十部,以便分送海外第一流图书馆。并留少数为留存家中之用。
又附上先人家传一册。钞写后也乞交付钱君寄回。此传或可附在日记之后?可以代序码?匆匆敬祝大安!
弟胡适敬上。
民国四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纯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初的信,我已有详信及先父台湾禀启存稿三卷,又先父家传一篇,托台大教务长钱思亮先生带呈先生。今天知道钱先生的船期改缓了几日,故我先写短信,报告几点:
(一)先生要将先父的台湾日记印行,作为丛书的第三种。我完全同意,并向先生及文献委员会诸公致感谢之意。
(二)钱先生带上先父家传一篇,或可收作日记附录以代序文。
(三)倘蒙先生加一序文,指出日记史料价值,更可使日记增加声价。
(四)钱先生带上的台湾禀启存稿三卷,是台湾重要史料。如先生认为有价值,请钞副本,或可收作丛书之一种。
匆匆敬祝大安。余详钱先生带信。
弟胡适敬上。
四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年三月初,我们把台湾禀启存稿及胡铁花先生家传全文重抄好,并详加校对了,又将日记也重校了一遍。而剩下的工作,便是怎样去编排了。
依照我们的初意,本拟单出胡铁花日记的。后来看了台湾禀启存稿,觉得有许多地方,内容比日记更详,史料价值也大。因有合刻一本之意。于是本会副主任委员兼总编纂林熊祥先生,初拟名为胡铁花先生台湾遗著二种。继乃改定为台湾纪录两种(亦尊重适之先生意见故也。)但仍照预定计划,首列家传代序,次列日记,再次列禀启。日记原题胡铁花日记,是经罗尔纲先生(他是适之先生的高足)编校一过的。据适之先生说:『先人的日记,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而有关台湾部分,不过占其间的三年又五个月而已。罗先生不知道后来要出台湾日记(此名是适之先生定的),所以他所校编的日记全名是胡铁花日记,而且分卷自也不同。他当时分的卷数,从光绪十八年元月起的为第十一卷,从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的为第十二卷。我们现在采用的是关于台湾部分的日记,所以就把十一卷改为一卷,十二卷改为二卷,以次类推,共为八卷。至于台湾禀启存稿,一切依照适之先生所定编入,毫无改动。惟在校刊方面,禀启原系钞本,不无少许脱误。而对台湾地名,亦有误加标点者。因就我们所知,一律都给改正过来了。日记初校,注明「纲按」或「纲注」者,均为罗尔纲先生原注。注明「纯按」者,乃为七七高龄的黄纯青先生所亲校。又,注明「波按」者,即本人所补校。但本人没有看过日记原稿,(或是原钞本吧)就是对于原来如何分卷的事,也是这一回拜读了适之先生的大函之后才得明了。因此,我们还不敢说在这一点上是尽了真正补校之责的。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毛一波记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纂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