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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纪事本末》卷二 太祖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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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天祚帝天庆三年冬,女直国康宗卒,弟阿固达袭位,为达贝勒,是为太祖。后改名旻。世祖第二子也。母曰翼简皇后纳喇氏。辽道宗时,东方屡出五色云气,大若囷仓之状,司天孔致和窃谓人曰:“其下当生异人,建非常事。”以咸雍四年戊申七月一日太祖生。幼即举止端重,世祖尤爱之。甫成童,善射,所至踰三百二十步,时莫能及。年二十三,从世祖攻乌木罕城,壮士托云驰刺,几中,舅氏和尔和救之,得免。世祖寝疾甚,太祖适自辽归,乃执其手谓穆宗曰:“乌雅朿柔顺,惟此子足了契丹事。”穆宗亦雅重之。当从征玛察,擒杀之,献馘于辽,辽拜为详衮。久之,以偏师伐尼玛哈部伯赫、布尔噶等,克之,虏其妻子。

初,温都部人巴图杀唐古部巴噶穆宗命伐之,临行,辞曰:“昨夕见赤祥,此行必克。”遂追及于额斯浑山杀之。寻从都统萨哈攻埒克,破之。还,攻乌塔城,城中人以城降。普嘉努招卓多降之,释不诛。未几,萧哈里叛辽,太祖亲击杀之,献于辽。康宗七年,岁饥,民转为盗,罕都欲悉杀之,太祖曰:“以财杀人,不可!财者,人所致也。”遂减盗贼徵价法为徵三倍。民间多逋负,康宗患之,太祖请三年勿徵,闻者感泣。自是远近归心焉。是岁,康宗即世,乃袭位。

四年夏六月,太祖至江西,辽使使致袭节度使之命。初,康宗卒,太祖嗣位,辽使阿息保来,让曰:“何以不告丧?”太祖曰:“有丧不能吊,而乃以为罪乎?”他日,阿息保径骑至康宗殡所,欲取賵马,太祖怒,将杀之,宗雄谏而止。

既而,辽命久不至。辽主淫酗、好猎、荒政,四方奏事多不省。每岁遣使市名鹰“海东青”于海上,道出境内,使者贪纵,部人厌苦之。康宗尝以不遣阿苏为言,稍拒其使者。至是,复遣宗室实古纳、尼楚赫等往索。还言辽主骄肆废弛之状,始谋伐之。乃备仲要,建城堡,修戎器。辽人闻之,使节度使尼格来问状。曰:“汝等有异志乎?”太祖曰:“设险自守,又何问哉!”复遣阿息休来诘,太祖曰:“我小国也,事大国不也废礼。大国德泽不施,而逋逃是主,以此字小,能无望乎?若以阿苏与我,请事朝贡。苟不获已,岂能束手受制!”阿息保归,辽始遣统军萧托卜嘉太祖闻之,谓诸将佐曰:“辽人知我将举我,集军备我,我必先发制之,无为人制。”众曰:“善!”乃入告宣靖皇后以伐辽事,并祷皇天后土,号令诸部。使博勒和等徵诸路兵,并抚谕各路系辽籍女直,执辽障鹰官。

秋九月,进军甯江州。次寥晦城,会诸路军于拉林水,得二千五百人,傅梃誓众。进次唐古特旺结之地,有光如烈火,起人足及戈矛之上,共以为兵祥。只辽界,大破之,亲射杀其将耶律色实,辽军大奔,相蹂践死者十七八。国相萨哈在别路闻之,使其子宗翰来贺,且劝进。太祖曰:“一战而胜,遂称大号,何示人浅也!”

冬十月朔,进克甯江州,获防御使大药师努阴纵之,使招谕辽人。铁骊部来送款。次拉林城,以俘获赐诸将。召渤海梁福、额特埒,使招谕其乡人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我兴伐伐罪,不滥及无辜也。”使完颜罗索招抚系辽籍女直,师还,命诸路以三百户为穆昆,十穆昆为明安。水女直,拜格酋长和索哩以城降。

十一月,奚铁骊王和勒博以所部降。

是月,乌奇迈、萨哈、希卜苏率官属诸将劝进,愿以新岁元日恭上尊号,不许。阿里罕、普嘉努、宗翰等进曰:“今大功已建,若不称号,无以系天下心。”太祖曰:“吾将思之。”

太祖收国元年春正月壬申朔,群臣上尊号。是日即皇帝位。帝曰:“辽以镔铁为号,取其坚,然亦变坏,惟金不变不坏。金之色白,完颜部色尚白。”于是国号大金,建元收国。时辽天庆五年也。

三月辛未朔,猎于寥晦城。

夏五月庚午朔,避暑于近郊。甲戌,拜天射柳。自是每岁三日以为常。

秋七月戊辰,以弟乌奇迈为安班贝勒,国相萨哈为古伦贝勒,希卜苏为爱满贝勒,弟舍音为古伦贝勒。

九月己卯,黄龙见于空中。癸巳,以萨哈为古伦乌赫哩贝勒,阿里罕为古伦英实贝勒。

二年春正月戊子,诏曰:“自破辽兵,四方来降者众,宜加优恤。自今契丹、奚、汉、渤海、系辽籍女直、室韦、达噜噶、乌舍、铁骊诸部官民,已降或为军所俘获、逃遯而还者,勿以为罪。其酋长仍官之,从宜居处。”

二月己巳,诏曰:“比以岁凶,庶民艰食,多为奴隶及犯法徵偿莫办,折身为奴者;或私约立限,以人对赎,过期则为奴者,并听赎。”

夏五月,东京平,诏除辽法,省赋税,置明安、穆昆如制。

冬十二月庚申朔,乌奇迈及群臣上尊号曰大圣皇帝,改元天辅。

天辅元年春正月,开州叛,瓜尔佳萨哈等讨平之。

夏五月丁尸,诏:“自收甯江州以后,同姓为婚者,杖而离之。”

秋七月戊申,以完颜鄂伦知东京事。

冬十二月,宋使马政以国书来议和。

二年春三月癸未朔,咸州路都统乌楞古坐事降穆昆,以闍格代之。庚子,命罗索为万户,镇黄龙府。

夏六月甲寅,诏有司严禁民凌虐典雇良人及位取赎直者。

秋七月癸未,诏曰:“博囉水路完颜珠勒呼、渤海大嘉努等六穆昆贫民,昔尝给官粮,置之渔猎地,今历日已久,不知登耗,可具其数以闻。”复诏达噜噶部贝勒色埒:“凡降附新民,善为存抚。来者令从便安居,给以官粮毋辄动忧。”

九月戊子,诏曰:“国书诏令,宜选善属文者为之。其令所在访求博学雄才之士,敦遣赴阙。”

闰月庚戌朔,九百奚部萧实、伊逊,北部额里页,汉人王六儿、王伯龙,契丹特默、高从祐等,各率众来降。以降将霍石、韩庆和等为千户。

冬十月癸未,以龙化州降者张应古、刘仲良为千户。汉人李孝功、渤海二可率众来降。

十二月,辽懿州以户三千降,拜千户。寇二万,已降复叛,赫舍哩卓哩击破之。

三年春正月甲寅,东京人为质者永吉等五人结众叛。事觉,诛其首恶,余皆杖百,籍其资产之半。丙辰,诏拜格贝勒绰哈曰:“呼噜古、达巴噶二部,先时交恶,今来送款,毋相侵扰。”

夏五月壬戌,诏咸州路都统司曰:“兵兴以前,哈斯罕、辉发与系辽籍、不系辽籍女直户民,有犯罪流窜边境,或亡入辽者,本皆吾民,辽在异境,朕甚悯之。今既议和,当行理索。可明谕诸路,遍访其官称、名氏、地理,具录以闻。”

秋八月已丑,颁希尹所制女直字。

四年夏四月乙未,帝自将伐辽。以辽和议无成,命进师。令色克留兵一千镇守,栋摩以余兵来会于浑河。

秋九月,矩威水部锡勒哈达等杀贝勒绰哈、布古得以叛。命斡鲁分呼古乌春之兵以讨之。

五年春正月,斡鲁败锡勒哈达于哈达拉山,诛首恶四人,余悉抚定。

闰月辛尸,古伦乌赫哩贝勒萨哈卒。

六月庚子,招安班贝勒乌奇迈贰国政。以温贝勒舍音为乌赫哩贝勒,普嘉努为温贝勒,宗翰为伊拉齐贝勒。

秋七月庚辰,诏咸州都统司曰:“自伊都来,灼见辽国事宜,已决议亲征,其治军以俟师期。”会连雨乃罢。命温贝勒昱为都统,宗翰副之,帅师而西。

冬十二月辛丑,以杲为内外诸军都统,以昱、宗翰、宗幹、宗望等副之,率师伐辽。

六年春三月,辽秦晋国王称帝于燕。

夏四月,栋摩、罗索招降天德等州,获阿苏而还。

六月戊子朔,帝自将伐辽,发自上京。命安班贝勒乌奇迈监国。辛亥,诏谕上京官民曰:“朕顺天吊伐,已定三京,但以辽主未获,兵不能已。今者亲征,欲由上京路进,恐抚定新民,惊疑失业,已出自登穆鲁。其先降后叛逃入险阻者,诏后出首,悉免其罪。若犹拒命,孥戮无赦。”是月,耶律聂哷卒。幹鲁、罗索败夏人于野谷。

秋七月甲子,诏诸将无得远迎,以废军务。丙寅,以额特哷招降者众,命领八千户,以呼逊副之。壬午,希尹以阿苏见,杖而释之。

九月乙丑,诏六部奚曰:“汝等既降复叛,扇诱众民,罪在不赦。尚以归附日浅,恐绥怀之道有所未孚,故复令招谕。若能速降,当释其罪,官皆仍旧。”

冬十月丙戌朔,次奉圣州。诏曰:“朕屡敕将臣,安辑怀附,无或侵扰。然愚民尚多逃匿山林,即欲加兵,深所不忍。今其逃散人民,罪无轻重,咸与矜免。率众归附,授以世官。或奴婢先其主降,并释为民。其布告之,使谕朕意。”

十二月,帝亲抚定南京。

七年春正月丁巳,辽奚王和勒博僭称帝,寻被执。甲申,诏曰:“诸州部族,归附日浅,民心未甯。今农事将兴,可遣分谕典兵之官,无纵军士动扰人民,以废农桑。”

二月壬辰,诏安班贝勒曰:“前后起迁户民,去乡未久,岂无怀土之心?可令所在有司,深加存恤,毋辄有骚动。衣食不足者,官振贷之。”癸巳,诏曰:“顷因兵事未息,诸路关津绝其往来。自今显、咸、东京等路往来,听从其便。其间被掳及鬻身者,并许自黩为良。”乙巳,诏都统杲曰:“新附之民有材能者,可录用之。”癸丑,大赦。

夏四月癸巳,诏曰:“自今军事若皆申覆,不无留滞。应此路事务申都统司,余皆取决枢密院。”

五月己巳,次拉林泺。奚路都统达兰攻苏库、卓琳、托纽所部十三严,皆平之。奚人以次附属,置明安、穆昆领之。又遣奚马和尚攻萨必、达噜噶并五院司诸部,执其节度伊里。

六月丙辰,帝不豫,将还上京,命宗翰为都统,温贝勒昱、德特贝勒斡鲁驻兵云中,以备边。己酉,次谔都山,命驿召安班贝勒乌奇迈。

八月乙未,次浑河,乌奇迈上谒。戊申,帝崩于布图泺西行宫。年五十六。

九月癸丑,梓宫至上京。乙卯,葬于宫城西南,建甯神殿。天会三年,追谥武元皇帝,庙号太祖。寻改葬和陵,复改葬大房山,号睿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