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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十一·本纪第十一·章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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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宗三

  三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辛丑,宋、夏遣使来贺。癸卯,谕有司:“凡馆接伴并奉使者,毋以语言相胜,务存大体。奉使者亦必得其人乃可。”乙卯,诏罢讲议所。丙辰,如城南春水。丁巳,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提刑使、副兼安抚使、副,安抚专掌教习武事,毋令改其本俗。己未,以都南行宫名建春。甲子,至自春水。乙丑,宋主以祖母丧,遣使告哀。

  二月己巳朔,幸建春宫。辛巳,谕宰臣曰:“自今内外官有阙,有才能可任者,虽资历未及,亦具以闻。虽亲故,毋有所避。”以武卫军都指挥使乌林答天益等为宋吊祭使。甲申,至自建春宫。丙戌,斜出内附。辛卯,平章政事粘割斡特剌薨。

  三月戊戌,以礼部尚书张暐为御史大夫。壬寅,复榷醋。甲寅,如万宁宫。丁巳,敕随处盗贼,毋以强为窃,以多为少,以有为无。啸聚三十人以上奏闻,违者杖百。丙寅,高丽王王皓以弟权国事,遣使奉表来告。夏四月戊戌朔,谕有司:“宰相遇雨,可循殿庑出入。”丙申,谕御史台曰:“随朝大小官虽有才能,率多苟简,朕甚恶之,其察举以闻。提刑司所察廉能污滥官,皆当殿奏,余事可转以闻。”以侍御史孙俣为宣问高丽王王皓使。

  五月庚子,右宣徽使张汝方以漏泄廷议,削官两阶。壬寅,射柳、击球,纵百姓观。戊申,以客省使移剌郁为夏国生日使。甲子,参知政事杨伯通表乞致仕,不许。秋七月丙午,幸香山。己酉,如万宁宫。甲寅,还宫。

  八月辛未,猎于近郊。癸酉,猎于香山。戊寅,如万宁宫。庚辰,以护卫石和尚为押军万户,率亲军八百人、武卫军千六百人戍西北路。癸未,还宫。宋遣使来报谢。

  九月丙申朔,天寿节,宋、夏遣使来贺。以中都路都转运使孙铎等为贺宋生日使。乙巳,猎于近郊。庚戌,参知政事杨伯通再表乞致政,不许。戊午,木波进马。冬十月庚午,猎于近郊。癸未,行枢密院言斜出等请开榷场于辖里袅,从之。丁亥,定官民存留见钱之数,设回易务,更立行用钞法。

  十一月丁酉,枢密使兼平章政事襄至自军,癸卯,以为尚书左丞相,监修国史。丁未,以太常卿杨庭筠等为贺宋正旦使。戊申,诏奖谕枢密副使夹谷衡以下将士。辛亥,定属托法。定军前官吏赏格。以边事定,诏中外,减死罪,徒已下释之。赐左丞相襄以下将士金币有差。甲寅,冬猎。

  十二月甲子朔,猎于酸枣林。大风寒,罢猎,冻死者五百余人。己巳,还都。丙戌,尚书右丞嵒罢。高丽权国事王遣使奉表来告。

  四年春正月癸巳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巳,尚书左董师中致仕。辛酉,监察御史姬端修以妄言下吏。尚书左丞相襄为司空,职如故。枢密副使夹谷衡为平章政事,封英国公。前知济南府事张万公起复为平章政事,封寿国公。杨伯通为尚书左丞。签枢密院事完颜匡为尚书右丞。

  二月乙丑,如建春宫春水。己巳,还宫。庚午,御宣华门,观迎佛。辛未,如建春宫。赦姬端修罪,令居家俟命。司空襄言,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治边有功,召赴阙,以知兴中府事纥石烈子仁代之。壬申,谕有司:“自三月一日为始,每旬三品至五品官各一人转对,六品亦以次对。台谏勿与,有应奏事,与转对官相见,无面对者上章亦听。”乙亥,还宫。戊寅,如建春宫。庚辰,上谕点检司曰:“自蒲河至长河及细河以东,朕常所经行,官为和买其地,令百姓耕之,仍免其租税。”甲申,还宫。乙酉,以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为参知政事。起姬端修为太学博士。如建春宫。戊子,还宫。

  三月丁酉,同判大睦亲府事宗浩为枢密使,封崇国公。己亥,如建春宫。遣使册王为高丽国王。户部尚书孙铎、郎中李仲略、国子祭酒赵忱始转对香阁。丁未,敕尚书:“官员必须改除者议之,其月日浅毋数改易。”乙卯,尚书省奏减亲军武卫军额及太学女直、汉儿生员,罢小学官及外路教授。诏学校仍旧,武卫军额再议,余报可。司空襄、右丞匡、参知政事揆请罢诸路提点刑狱,从之。戊午,雨雹。夏四月癸亥,改提刑司为按察使司。戊辰,如万宁宫。壬申,左丞杨伯通致仕。御史大夫张暐以奏事不实,追一官,侍御史路铎追两官,俱罢之。姬端修杖七十,赎。壬午,英王从宪进封瀛王。诏同州、许州节度使罢兼陕西、河南副统军。

  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冤狱,命奏事于泰和殿。戊戌,命有司望祭岳渎祷雨。己亥,应奉翰林文字陈载言四事:其一,边民苦于寇掠;其二,农民困于军须;其三,审决冤滞,一切从宽,苟纵有罪;其四,行省官员,例获厚赏,而沿边司县,曾不沾及,此亦干和气,致旱灾之所由也。上是之。壬寅,以兵部郎中完颜撒里合为夏国生日使。戊申,宰臣以京畿雨,率百官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尚书省奏上更定给发虎符制,着于令。庚戌,谕宰臣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得非其守令之过欤?”司空襄、平章政事万公、参知政事揆上表待罪。上以罪己答之,令各还职。诏颁铜杖式。壬子,祈雨于太庙。乙卯,更定军功赏格。戊午,司空襄以下再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庚申,平章政事夹谷衡薨。以宿直将军徒单仲华为横赐夏国使。

  六月丁卯,雨。司空襄以下复表请御正殿,复常膳。从之。甲戌,以雨足,命有司报谢于太庙。丁丑,右补阙杨庭秀言:“自转对官外,复令随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及出使外路有可言者,并许移检院以闻。则时政得失,民间利病,可周知矣。”从之。己卯,以雨足,报祭社稷。辛巳,遣官报祀岳渎。癸未,奉职丑和尚进《浮漏水称影仪简仪图》。命有司依式造之。丁亥,定宫中亲戚非公事传达语言、转递诸物及书简出入者罪。

  七月甲辰,更定尚药、仪鸾局学者格。辛亥,敕宣徽院官,天寿节凡致仕宰执悉召与宴。丙辰,以久雨,令大兴府祈晴。

  八月己巳,猎于近郊。壬申,猎于香山。甲戌,以皇嗣未立,命有司祈于太庙。丁丑,猎于近郊。庚辰,还宫。

  九月庚寅朔,天寿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己亥,如蓟州秋山。己未,以知东平府事仆散琦等为贺宋生日使。冬十月丙寅,至自秋山。壬午,初定百官休假。甲申,初置审官院。

  十一月乙未,敕京、府、州、县设普济院,每岁十月至明年四月设粥,以食贫民。丙申,平章政事张万公表乞致政,不许。庚戌,命有司祈雪。甲寅,定护卫改充奉御格。以知济南府事范楫等为贺宋正旦使。

  十二月己未,除授文字初送审官院。辛酉,更定考试随朝检、知法条格。右补阙杨庭秀请类集太祖、太宗、世宗三朝圣训,以时观览。从之,仍诏增熙宗为四朝。癸未,更定科举法。增设国史院女直、汉人同修史各一人。定亲军及承应人退闲迁赏格。是月,淑妃李氏进封元妃。

  五年春正月戊子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未,以尚书省言:“会试取策论、词赋、经义不得过六百人,合格者不及其数,则阙之。”丙申,如春水。庚子,命左右司五日一转奏事。辛丑,谕点检司:“车驾所至,仍令百姓市易。”庚戌,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制。

  二月辛未,至自春水。辛巳,有司奏:“应奉翰林文字温迪罕天兴与其兄直学士思齐同僚学士院,定撰制诰文字,合无乃避?”诏不须避,仍为定制。

  闰月癸卯,定进纳粟补官之家存留弓箭制。丁未,上与宰臣论置相曰:“徒单镒,朕志先定。贾铉如何?”皆曰:“知延安府事孙即康可。”平章政事万公亦曰:“即康及第,先铉一榜。”上曰:“至此安问榜次,特以贾才可用耳!”尚书省奏:“右补阙杨庭秀言,乞令尚书省及第左右官一人,应入史事者编次日历,或一月,或一季,封送史院。”上是其言,仍令送着作局润色,付之。

  三月庚申,大睦亲府进重修《玉牒》。平章政事张万公乞致政,不许。壬戌,命有司祷雨。癸亥,雨。户部尚书孙铎、大理卿完颜撒剌、国子司业蒙括仁本召对便殿。丙寅,如万宁宫。戊辰,定妻亡服内婚娶听离制。亲王、宰执、百官再请上尊号。不许。庚午,以知大兴府事卜为御史大夫。丙子,尚书省奏:“拟同知商州事蒲察西京为济南府判官。”上曰:“宰相岂可止徇人情,要当重惜名爵。此人不堪,朕常记之,止与七品足矣!”庚辰,以上京留守徒单镒为平章政事,封济国公。辛巳,定本国婚聘礼制。改山东东路旧皇城猛安名曰合里哥阿邻。

  四月丙戌朔,文武百官再请上尊号。不许,丙午,尚书省进《律义》。

  五月乙卯朔,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制。以雨足,遣使报祭社稷。丁巳,定策论进士及承荫人试弓箭格。戊午,敕来日重五拜天,服公裳者拜礼仍旧,诸便服者并用女直拜。己未,敕诸路按察司,纠察亲民官以大杖棰人者。乙亥,亲王、文武百官、六学各上表请上尊号。不许。庚辰,地震。诏定进纳官有犯决断法。

  六月乙巳,遣有司祈晴,望祭岳渎。

  七月乙卯朔,以晴,遣官望祭岳镇海渎。癸亥,定居祖父母丧婚娶听离法。初置蒲思衍群牧。辛未,平章政事万公特则赐告两月。甲戌,猎于近郊。

  八月壬辰,幸香山。乙未,至自香山。丁未,敕审官院奏事,其院官皆许升殿。戊申,更定镇防军犯徒配役法。

  九月甲寅朔,天寿节,宋、高丽遣使来贺。戊午,命枢密使宗浩、礼部尚书贾铉佩金符行省山东等路括地。己未,尚书省奏:“西北路招讨使独吉思忠言,各路边堡墙隍,西自坦舌,东至胡烈公,几六百里,向以起筑匆遽,并无女墙副堤。近令修完,计工七十五万,止役戍军,未尝动民,今已毕功。”上赐诏奖谕。修《玉牒》成。定皇族收养异姓男为子者徒三年,姓同者减二等,立嫡违法者徒一年。癸亥,如蓟州秋山。冬十月庚寅,至自秋山。庚子,风霾。宋遣使来告哀。辛丑,集百官于尚书省,问:“间者亢旱,近则久阴,岂政有错谬而致然欤?”各以所见对。以礼部郎中刘公宪为高丽生日使。丁未,猎于近郊。以宿直将军完颜观音奴为夏国生日使。

  十一月癸丑朔,日有食之。乙卯,以国史院编修官吕卿云为左补阙兼应奉翰林文字。审官院以资浅驳奏,上谕之曰:“明昌间,卿云尝上书言宫掖事,辞甚切直,皆他人不能言者,卿辈盖不知也。臣下言事不令外人知,乃是谨密,正当显用,卿宜悉之。”以工部尚书乌古论谊等为宋吊祭使。初定品官过阙则下制。己巳,宋复遣使来告哀。辛未,以殿前右副点检纥石烈忠定为贺宋正旦使。

  十二月癸未朔,诏改明年为泰和元年。以河南路统军使充等为宋吊祭使。乙未,定管军官受所部财物辄放离役及令人代役法。辛丑,诏宫籍监户,百姓自愿以女为婚者听。癸卯,定造作不如法,三年内有损坏者罪有差。

  泰和元年正月壬子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壬戌,宋遣使献先帝遗留物。己巳,以太府监孙复言:“方今在仕者三万七千余员,而门荫补叙居三之二,诸司待阙,动至累年。盖以补荫猥多,流品混淆,本未相舛,至于进纳之人,既无劳绩,又非科第,而亦荫及子孙,无所分别,欲流之清,必澄其源。”乃更定荫叙法而颁行之。尚书省奏:“今杖式轻细,民不知畏,请用大杖。”诏不许过五分。庚午,如长春宫春水。辛未,上以方春,禁杀含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赏之。甲戌,初命文武官官职俱至三品者许赠其祖。

  二月壬辰,去造土茶律。丁未,至自春水。

  三月乙丑,夏国遣使来谢。壬申,幸天长观。癸酉,如万宁宫。乙亥,宋遣使来报谢。丁丑,更定镇防千户谋克放老入除格。辛巳,敕官司、私文字避始祖以下庙讳小字,犯者论如律。夏四月甲辰,诏谕契丹人户,累经签军立功者,官赏恩例与女直人同,仍许养马、为吏。

  五月甲寅,击球于临武殿,令都民纵观。丙辰,枢密使宗浩罢。壬戌,幸玉泉山。戊寅,削尊长有罪卑幼追捕律。以直东上阁门刘頍为横赐高丽使。

  六月己卯,幸香山。乙酉,平章政事张万公乞致仕。不许。辛卯,祈雨于北郊。己亥,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猛安谋克户每田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其田多污莱,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按察司以时劝督,有故慢者量决罚之,仍减牛头税三之一。敕尚书省举行风俗奢僣之禁。乙巳,初许诸科征铺马、黄河夫、军须等钱,折纳银一半,愿纳钱钞者听。丁未,诏有司修莲花漏。

  七月辛酉,禁放良人不得应诸科举,子孙不在禁限。甲子,谕刑部官,凡上书人言及宰相者不得申省。乙丑,更定右选注县令丞簿格。己巳,初禁庙讳同音字。

  八月庚辰,初命户绝者田宅以三分之一付其女及女孙。戊子,特改授司空襄河间府路算注海世袭猛安。乙未,至自万宁宫。丙申,宋遣使来报谢。壬寅,制猛安谋克并隶按察司,监察御史止按部纠举,有罪则并坐监临之官。诏推排西、北京、辽东三路人户物力。

  九月戊申朔,天寿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更定赡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以右宣徽使徒单怀忠等为贺宋生日使。甲寅,如秋山。丙子,至自秋山。冬十月乙酉,祫享于太庙。戊子,平章政事张万公乞致仕,不许。壬辰,御史台奏:“在制,按察司官比任终遣官考核,然后尚书省命官覆察之。今监察御史添设员多,宜分路巡行,每路女直、汉人各一人同往。”从之,仍敕分四路。丙申,御史大夫卞乞致仕,不许。戊戌,以武卫军都挥指使司判官纳合铉为高丽生日使。壬寅,敕有司:“购遗书宜尚其价,以广搜访。藏书之家有珍惜不愿送官者,官为誊写。毕复还之,仍量给其直之半。”甲辰,以刑部员外郎完颜纲为夏国生日使。

  十一月庚戌,司空襄以下文武百官复请上尊号。不许。辛亥,敕尚书省:“凡役众劳民之事,勿轻行之。”丁巳,谕工部曰:“比闻怀州有橙结实,官吏检视,已尝扰民,今复进柑,得无重扰民乎?其诫所司,遇有则进,无则已。”庚申,以殿前右卫将军纥石烈七斤等为贺宋正旦使。

  十二月辛巳,敕改原庙春秋祭祀称朝献。司空襄以下复请上尊号。诏不允,仍断来章。丁酉,司空襄等进《新定律令敕条格式》五十二卷。辛丑,诏颁行之。壬寅,猎于近郊。乙巳,初定廉能官升注格。

  二年春正月丁未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卯,始朝献于衍庆宫。庚申,幸芳苑观灯。癸酉,归德军节度副使韩琛以强市民布帛,削一官,罢之。甲戌,如建春宫。

  二月戊戌,初置内侍寄禄官。乙巳,还宫。

  三月甲寅,初置宫苑司都、同监各一人。甲子,蔡王从彝母充等太师卒,诏有司定丧礼葬仪,事载《从彝傅》。

  四月庚辰,幸升国长公主第问疾。己亥,定迁三品官格。复扑买河泺法。辛丑,谕御史台,诸诉事于台,当以实上闻,不得辄称察知。癸卯,如万宁宫。命有司祈雨。

  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戊申,如泰和宫。辛亥,初荐新于太庙。壬戌,谕有司曰:“金井捺钵不过二三日留,朕之所止,一凉厦足矣。若加修治,徒费人力。其藩篱不急处,用围幕可也。”甲子,更泰和宫曰庆宁,长乐川曰云龙。己巳,敕御史台,京师拜庙及巡幸所过州县,止令洒扫,不得以黄土覆道,违者纠之。

  六月辛卯,谕尚书省,诸路禾稼及雨多寡,令州郡以闻。

  七月辛亥,有司奏还宫日请用黄麾仗。不许。乙卯,朝献于衍庆宫。

  八月丙申,凤凰见于磁州武安县鼓山石圣台。丁酉,还宫。皇太生。

  九月壬寅朔,天寿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甲寅,以拱卫直都指挥使完颜瑭等为贺宋生日使,且戒之曰:“两国和好久矣,不宜争细故,伤大体。”癸亥,以皇子生,亲谢南北郊。庚午,封皇子为葛王。冬十月戊寅,报谢于太庙及山陵。甲申,以凤凰见,诏中外。丙戌,猎近郊。壬辰,遣尚辇局副使李仲元为高丽国生日使。以宿直将军纥石烈毅为夏国生日使,瀛王府司马独吉温为横赐使。

  十一月甲辰,更定德运为土,腊用辰。以西京留守宗浩为枢密使。戊申,以更定德运,诏中外。庚申,初命外官三品到任进表称谢。甲子,幸玉虚观,遣使报谢于太清宫。

  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道戒牒三千。以武安军节度使徒单公弼等为贺宋正旦使。戊寅,冬猎。庚辰,报谢于高禖。丁酉,还都。

  闰月庚戌,司空襄薨。癸丑,初命监察御史非特旨不许举官。辛酉,遣使报谢于北岳。定人户物力随时推收法。丁卯,遣使报谢于长白山。冬,无雪。

  三年春正月辛未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癸酉,遣官祈雪于北岳。丁丑,朝献于衍庆宫。己卯,以枢密使宗浩为尚书右丞相,右丞完颜匡为左丞,参知政事仆散揆为右丞,御史中丞孙即康、刑部尚书贾铉并为参知政事。庚辰,如建春宫。

  二月癸丑,还宫。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

  三月壬申,平章政事张万公致仕。庚辰,如万宁宫。丁亥,定从人铜牌卖毁罪赏制。庚寅,定职官应迁三品格,刺史以上及随朝资历在刺史以上身故者,每半年一次敷奏。甲午,如玉泉山。丙申,以殿前都点检仆散端为御史大夫。

  四月乙巳,禘于太庙。敕点检司:“致仕官入宫,年高艰于步履者,并听策杖,仍令舍人护卫扶之。”丁巳,敕有司祈雨,仍颁土龙法。己未,命吏部侍郎李炳、国子司业蒙括仁本、知登闻检院乔宇等再详定《仪礼》。庚申,谕省司:“宫中所用物,如民间难得,勿强市之。”癸亥,尚书省奏,遣官分路覆实御史所察事。

  五月壬申,以重五,拜天,射柳,上三发三中。四品以上官侍宴鱼藻殿。以天气方暑,命兵士甲者释之。丙戌,以定律令、正土德、凤凰来、皇嗣建,大赦。辛卯,皇子葛王薨。壬辰,定擅增减宫门锁钥罪。丙申,作太极宫。

  六月己亥,太白昼见。壬寅,诏选聪明方正之士为修起居注。又诘点检司,诸亲军所设教授及授业人若干,其为教何法,通大义者几人,各具以闻。戊申,定职官追赠法,惟尝犯赃罪者不在追赠之列。壬戌,遣官行视中都田禾雨泽分数。

  七月壬申,朝献于衍庆宫。乙亥,定大臣薨百官奉慰礼。庚辰,猎于近郊。丁亥,上谕宰臣:“凡奏事,朕欲徐思或如己者,若除授事,可俟三五日再奏,余并二十日奏之。”

  八月丙辰,还宫。庚申,命编修官左容充宫教,赐银、币。

  九月丙寅朔,天寿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壬申,以刑部尚书承晖等为贺宋生日使。戊子,以万宁宫提举司隶工部。壬辰,诏定千户谋克受随处捕盗官公移,盗急,不即以众应之者罪有差。召右丞相宗浩还朝。冬十月戊戌,日将暮,赤如赭。己亥,大风。甲辰,申、酉间天大赤,夜将旦亦如之。壬子,右丞仆散揆至自北边,丙辰,召至香阁慰劳之。以尚食局使师孝为高丽生日使。庚申,尚书左丞完颜匡等进《世宗实录》。上降座,立受之。壬戌,以蓟州刺史完颜太平为夏国生日使。奉御完颜阿鲁带以使宋还,言宋权臣韩侂胄市马厉兵,将谋北侵。上怒,以为生事,笞之五十,出为彰德府判官。及淮平陷,乃擢为安国军节度副使。丁卯,谕尚书省:“士庶陈言皆从所司以闻,自今可悉令诣阙,量与食直,仍给官居之。其言切直及系利害重者,并三日内奏闻。”

  十一月辛未,以签枢密院事独吉思忠等为贺宋正旦使。丁丑,冬猎,以获兔,荐山陵。甲午,诏监察等察事可二年一出。

  十二月庚子,谕宰臣曰:“贺正宋使且至,可令监察随之,以为常。”壬寅,还都。己酉,赐天长观额为太极宫。辛亥,诏诸亲王、公主每岁寒食、十月朔听朝谒兴、裕二陵,忌辰亦如之。癸丑,诏遣监察御史分按诸路,所遣者女直人,即以汉人朝臣偕,所遣者汉人,即以女直朝臣偕。戊午,敕行宫名曰光春,其朝殿曰兰皋,寝殿曰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