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名康字绶金江苏武进人武进董氏代有闻人先生年二十即成进士服官刑部民元先生东渡日本翌年回国民三被任为大理院院长民六调任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民九秋复被任为大理院院长未一月代理司法总长民十夏被任司法总长旋回任大理院院长并兼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民十一被任为内外债整理委员会委员长是年五月代理财政部长旋辞职赴欧美调查工商实业状况民十四始回国旋被任为国务总理先生●历政界垂二十年以回翔于法界之日为最久成绩亦最优曾充法典编纂处处长法律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现行之民刑诉讼法及其他各种法律多为先生之所起草手定者论其资格实为法界之泰斗年来退隐海上仍操律师业以自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