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道志,志之所之者,感也。自感为体,感人为用。故曰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言乎其感,有史有玄。得失之迹为史,感之所由兴也;情性之本为玄,感之所由正也。史者,事之著;玄者,理之微。善于史者,未必穷于玄;游乎玄者,未必博于史。兼之者,其圣乎!史以通讽喻,玄以极幽深。凡涉乎境者,皆谓之史。山川、草木、风土、气候之应,皆达于政事而不滞于迹,斯谓能史矣。造乎智者,皆谓之玄。死生、变化、惨舒、哀乐之形,皆融乎空有而不流于诞,斯谓能玄矣。事有远近,言有粗妙。是故雅郑别、正变异,可以兴、观、群、怨,必止于无邪。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指远,其辞文。故通乎《易》而后可与言博喻,为能极其深也;通乎《春秋》而后可与言美刺,为能洞其几也;通乎《诗》而后可与行礼乐,为能尽其神也。有物我之见存,则睽矣。心与理一而后大,境与智冥而后妙。故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诗之效也。春秋之世,朝聘燕食皆用歌诗,以微言相感;天竺浮屠之俗,宾主相见,说偈赞颂,犹有诗教之遗。中土自汉魏以来,德衰政失,郊庙乐章不复可观。于是诗人多穷而在下,往往羁旅忧伤,行吟山泽,哀时念乱之音纷纷乎盈耳。或独谣孤叹,蝉蜕尘埃之外,自适其适。上不可说,下不可教,而诗之用微矣。体制声律亦屡变而益繁,其味浸薄。然而一代之中,作者犹时时间出,虽辞不逮古,情志发乎中者,不可绝也。
诗以道志而主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凡以达哀乐之感,类万物之情,而出以至诚恻怛,不为肤泛伪饰之辞,皆诗之事也。
诗者,志也。志能相通,则无不喻。但用事须有来历,体格气韵亦别有工夫,此则非学之深且久,未易骤悟。今人不学诗,诗教之用不显。然其感人不在一时,虽千载之下,有闻而兴起者,仍是不失不坏也。
诗以道志,亦是胸襟自然流出,然不究古今流变,亦难为工。须是气格超、韵味胜,方足名家。
诗以道志,须“清明在躬,志气如神”方是好诗,不可强也。
诗,第一要胸襟大,第二要魄力厚,第三要格律细,第四要神韵高,四者备,乃足名诗。古来诗人具此者亦不多,盖诗之外大有事在。无一字无来历,亦非畜养厚,自然流出,不能到此境界,非可强为也。世俗人能凑一二浅薄语,便自命诗人,此实恶道。
诗教甚大,而世之名为诗人者,其诗则小。果能闻道,虽不能诗,何损;诗虽工,而无当于性情之正,何益?汉魏以降,诗人多如牛毛,语其至者,一代不过数人,一人不过数篇。吾夙昔耽诗,每恨其多,不可胜读,然粗知其利弊,为之而不谬于古人,不溺于流俗,非用力十余年,殆未易语。但非谓诗不可学,亦弗谓可不学也。性之所近,以余力求之可耳,勿以是自喜也。
诗以感为体,必有真情实感,然后下笔,诗味自有不同。自古以来,历代诗人多如牛毛。然真正到家,一代不过数人;精心之作,一人不过数篇。诗学甚大,不仅文词雕琢。学诗得其门径,亦须十年功夫。若言诗学精微,则是终身之事。
古之所以为诗者,约有四端:一曰幕俦侣,二曰忧天下,三曰观无常,四曰乐自然。诗人之志,四者摄之略尽。若其感之远近,言之粗妙,则系于德焉。
诗是声教之大用。“此方真教体,清静在音闻”,一切言语音声总为声教。以语言三昧,显同体大悲。圣人说诗教时,一切法界皆入于诗,自然是实智。来问误以诗为多闻之学,只据“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一语断之,乃与上所引“颂诗三百”,“人而不为《周南》、《召南》”“诗之失愚”等语无涉矣。当知从初发心至究竟位,皆是诗,不得但以加行方便为说。“失之愚”者,愚相粗细煞有差别,略以爱见大悲及所知愚当之。一品无明未断,皆于诗非究竟也。有意要排奡,即非佳诗。诗亦煞费工夫,到纯熟时自然合辙,勉强安排不得。
一切吟咏语言,虽有精粗、美恶、浅深之不同,何莫非诗,不必跟于三百篇也。即如孺子“沧浪之歌”,信口而出,圣人闻之,则声入心通,发为“清斯濯缨,浊斯濯足”之义,岂非诗教?顾沧浪之歌又何尝在三百篇之内耶?
诗乐微妙,非时人言艺术者所几。
脱俗须具悟门,诗中实有三昧。古来达道者多从这里过,然向上一路,千圣不传,直须自悟始得。吾言亦犹谷响泉声耳。
凡事取一种方式行之者,其方式便是礼,做得恰好便是乐。如作诗,格律是礼,诗中理致便是乐。
诗固是人人性中本具之物,特缘感而发,随其所感之深浅而为之粗妙,虽里巷讴吟出于天机,亦尽有得《风》、《雅》之遗意者,又何人不可学耶?笔下不必有诗,胸中不可无诗。至格律藻采,则非学不可耳。
咏史诗须有寄托,意在陈古刺今,方见诗人之志。古人于此等题皆不苟作,非徒叙事而已,此不可与述德诗并论。
凡诗皆不可作道理会,却不妨全体是道理,如此乃为知言。
诗亦人人性分中所有,唯须学而后成。“不学博依,不能安诗”,“博依”即比兴之旨。诗贵神解,亦非自悟不可。五言先从《选》体入,以治经之余力为之,亦涵养性情之一助也。
严沧浪以禅喻诗,独尚神韵,譬之羚羊挂角,香象渡河。
诗能感发情性,植养伦理。
夫诗,不以辞害志。
洪巢林先生来书有:“日日忧旱,得雨而喜”语,因云:此是诗人本怀,固知忧喜雨旸本非二物,此余所谓诗以感为体也。人心有私系则失于感通,若虚中廓然,何所不格,雨旸寒暑即是变化云为,在《易》谓之贞,在禅谓之普。故曰“天下何思何虑”,言无私也。异由计起,涂虑万殊;贞乃本然,归致冥一。能会此,则即诗见道,体物不遗,然后物我顿忘,言象可泯,何事区区与古人较短长乎。
扬子云谓:读赋千篇,自然能赋。杜子美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此皆甘苦自得之言。要之,诗之外必有事焉,而能一切发于诗,诗始可传。吾有旧句云:“自古言皆寄,从心法始生。”悟此,则学诗与学道一矣。
古人说诗,各有其得力处。温柔敦厚之旨,当反之自心,看能体会到甚处。若有一毫刚忿,则遇物扞格,去诗教远矣。
凡说诗,则一切法界皆入于诗,足可忘疾。
欲明诗之正、变,须略明依、正二报之义。“正”是能依为身,“依”是所依为土。身业之染静,即为报土之胜劣。诗人之美刺,依于国政之得失以著其法戒。“正”为有道而兴,即报土之胜也。“变”因失道而作,即报土之劣也。《诗谱序》所谓“凶吉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者,是诗之功用在美教化、移风俗,是教人修其正报也。世有治乱,诗有正变,而诗人之志则一于正。故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也。
“不学《诗》,无以言”,诗教亦是开权显实,若是灵利汉,举起便悟,不为分外。不可以谛言语目之。
胸中着得几首好诗,亦可拔除俗病。
诗人闻道者固不多。就诗而论,一代不过数人,一人不过数篇而已。亦非是教人不学诗,但古之为诗其义大,后世之为诗其义小耳。
或问王辅嗣《易》以何为体,答曰“以感为体”。余谓辅嗣此言未尽其蕴,感者,《易》之用耳。以感为体者,其惟诗乎。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即感也。感之浅者其言粗近,感之深者其言精至。情感所发为好恶,好恶得其正,即礼义也。故曰“发乎情,止乎礼义”,“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孔子说《诗》之言也。诗教本仁,故主于温柔敦厚。仁,人心也。仁为心之全德,礼乐为心之合德,礼乐由人心生,是以《诗》之义通于礼乐。程子曰:“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故《易》为礼乐之源,而《诗》则礼乐之流,是以《诗》之义通于《易》。政事之得失寓焉,是以通于《书》。民志之向背见焉,是以通于《春秋》。六艺之旨,《诗》实核之,诗教之义大矣哉!《三百篇》以降,代有作者。后之选者识不及此,各以己见为去取,或求备乎体制,或取盈寓篇章,博而寡要,于义无当也。吾尝欲综历代诗总别诸集及论诗、评诗诸作,博观而约取,删繁而撷要。其世则汉魏六朝唐宋辽金元明清,其体则乐府五七言歌行律绝,其义则风雅正变,足以考见一代民志之所向,国政之所由,世运之升降污隆皆系于是。好恶不失其正者,大抵一代不过数人,一人不过数篇。体不求备,惟其人,所以昭其志也;断代著录,所以著其事也。详其来历,通其旨意,以便教学。善读者潜心以求之,庶几继轨《三百篇》而六艺之旨可以概见。以是为教,其必有感发兴起者矣。
《诗大序》及郑康成《诗谱序》两文,说诗之义尽之矣。
音律亦须学,多读自然见得。至于白话之漫无音节者,则终不能成立。西洋诗亦有抑扬高下音韵,而十四行诗格律谨严,亦岂漫无准则耶?
昨说一切法界皆入于诗,恐学人难会此旨,实则盈天地何莫非诗?诗通于政事,故可统《书》;以声教感人,故可统《乐》;“迩之事父,远之事君”,故可统《礼》;“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诗之效也,故可统《易》。子夏《诗序》:“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依风俗。”太史公《自序》:“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明人事之记,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二说不别,故可统《春秋》。“《诗》亡而后《春秋》作,则知《春秋》之用即《诗》之用,拨乱反正之心即移风易俗之心也。如是广说,不可终穷。比及证悟,则皆剩语也。”
昔人评钟元常书,谓其“沉着痛快”。推而言之,作诗亦须沉着痛快,说话作事亦须沉着痛快。忠信笃敬,谈何容易。笃实便是沉着,反之则是不诚。
先儒谓《乐》亡而后乐教皆寓于诗。古人之诗皆可歌咏,被之管弦,即是乐教。故春秋之世,聘使往还,酬酢交际,皆有歌诗,后世酬唱即其遗风。
诗不仅尚其辞而已,诗之外大有事在。今人诗所以不及古人者,只是胸襟太小。古人所感者深,今人所感者浅,古人所见者大,今人所见者小,故判然是两个天地,不能相比。如果自己之所感与古人同其深远,自己之所见与古人同其真切,则发而为诗,自然亦可上追古人,但却非易事耳。诗教之义甚大,非心通天地不足以语此。但学者若能常常体会此理,则胸中滓秽日去,清虚日来,久而久之,不知不觉间,气质自然变化了。故诗可以陶冶性情。
作诗是游于艺的事,但必须先志于道、依于仁,然后可。诗人所见者大,则其所言者远;其所积者深,则其所发者厚。不假安排,不事穷索,信手拈来,全是妙用。故曰:作诗须通身是手眼始得。有人问古德,狮子搏兔用全力,是个什么力?答:不欺之力。此虽说禅,亦可论诗。不欺便是诚,不诚则无物。狮子搏兔是用全身气力,故作诗须将整个学问运用在里面,所谓通身是手眼是也。善为诗者,言近而指远,称名小而取类大。心量通乎天地,然后可以动天地;至情通于鬼神,然后可以感鬼神也。
古者朝聘往来,赋诗见志,以微言相感。微者,隐也,不必明言,贵在暗示。实则一切言语属于诗,真有至诚恻怛之怀,发之于言,自是感人。慈母之爱子,不学而能歌,赤子之于母,闻声而相喻,几以真情感通之故。
大抵境则为史,智必诣玄,史以陈风俗,玄则极情性。原乎《庄》、《骚》,极于李杜,建安史骨,陶谢玄宗,杜则史而未玄,李则玄而不圣。挈八代之长,尽三唐之变,咸不出此,兼之者上也。自有义学、禅学,而玄风弥畅,文采虽没,而理却幽深,主文谲谏,比兴之道益广,固诗之旨也。唐宋诸贤犹未能尽其致,后有作者,必将有取于斯。若夫摆脱凡近,直凑单微,随举陈言,皆成新意,累句芜音,自然廓落。但取自适而无近名,舍俗游玄,绝求胜之心,则必有合矣。流变所极,未知其终。如今曰“背景”,犹之史也;亦曰“灵感”,犹之玄也。特言之尚粗,未臻于妙,而遽忘其朔,遂谓古不足法,斯则失之愚耳。
夫乐律声诗之变,何在而非世运升降之机乎。韶、武既亡,《雅》、《颂》(注)之音绝。屈宋以后之赋,汉魏以后之诗,其可传者,犹有变风变雅之遗焉。
(注)《诗经》分国风、小雅、大雅、颂四部分。《诗大序》:“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